流浪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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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散文1:为一段幸福,不断流浪

文/ゞ夜聆离殇☆

青春、唯美的让人不知所措

岁月、流逝的让人不以为然

而我、为一段幸福,不断流浪

题引。

文、【夜聆离殇】

一种颜色,一种属于故乡的颜色。

一种感动常常涟漪于心,牵挂与情,悸动与岁月,离开家的日子已经很久很久了,不知何时起,在每个漆黑的深夜里,突然好想家,好想爸爸妈妈,想起故乡的种种情怀。像一种颜色,在记忆里最美好的童年时光里,故乡……那些时光在光阴变迁的岁月里遥不可及,早已远去。

这是一种漂泊的感觉,常常在心累的时候,总会有无数的迷茫,未来、一个多么遥远的词汇,幸福、一生的追求。时常在这种迷茫之间让思念找不到尽头。

深夜里的一支香烟,一杯热茶,成为自己生活的习惯。

也许、生命就是一种选择,不停不停的选择,事业、将会成就我们的一生,爱情、幸福一辈子。友情,一生的财富。亲情,将是我们永远的牵挂。这种抉择在我的遗憾里,却永远不会在纷繁复杂的现实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份内容。或、选择的路,选择之后难以坚持,总想走捷径,终究是捡起芝麻丢掉西瓜;众多的抉择诸事难成。

流浪、是一种遗忘,很多人都想用这种方式遗忘很多,可我觉得,它是一种凌乱的心情记录,我喜欢文字,常常用文字记录了关于自己的好多。却不知何时起,很久在没有写文字了。

走一段幸福的路,做个单纯的自己

我不知一生有多长,不知往后的日子里,还有多少单纯属于自己,那些年的快乐越来越少,开心好像离我远去,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成为一种目睹远方的憧憬。

当心累的时候,抬头看见那片属于自己的天空,真的很安静,静的好似听见心跳。数不尽的忧伤,数不尽的思念,像一片花瓣,在无形的风中飘荡,在茫茫苍穹的荒凉里寂寞而忧伤,轻轻地一声叹息,是想掩埋孤寂中的怅惘么?一直深信,一次倾心的相遇,抵得过万顷红尘的千万寂寞!可如今又为何辗转于红尘,在这迷离的夜里,幽绵的旋律中沉湎昨日的美好、感怀今日的落寞?

时常喜欢在有雨的天气淡淡的忧伤,好像只有这样的氛围可以上自己的心情完全放松下来,如同在暖气片上醒着的面,干硬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柔软,平素隐藏起来的各种欲望一点一点发酵目光缥缥缈缈地穿透眼前任何障碍物,被撞散为成千上万的光粒,看到自己想看到的所有。

以平常之心,接受已发生的事。以宽阔之心,包容对不起你的人。以不变之心,坚持正确的理念。以喜悦之心,帮助须帮助的人。以放下之心,面对难舍的事。以美好之心,欣赏周遭的事物。以真诚之心,对待每一个人。以愉悦之心,分享他人的快乐。以无私之心,传承成功之经验。以感恩之心,感激拥有的一切。

总在回忆、回忆里的人和事,却像风,曾经拂动过心。而我,在回想中聆听,在寂寞中倾诉。捕捉那一丝丝消散的温暖,感伤那越来越远的距离。缘分里的相遇,也在岁月的洗礼后分离,始终走不出曾经亲手圈起来的城墙。

那年喜欢的女孩,说起来也是一种纯真的爱。默默的关注了好多年,知道她恋爱了,也许,过得很幸福。自从那天接到她的电话,在哭泣里听到:我分手了……爱、也许很难。

留不住的人,让爱飞向她梦中的世界,寻找她的芳华灿烂,也让自己卸下心头情感的重负;不再如初的爱,绝决地放手,放爱一条生路,让它在广阔的天地里灵魂地飘飞,舞出一世的繁华;日益转淡的情,就让它飘飞远走,带走所有的过往,让一切尘封,不再留恋。

走过的路,爱过的人,都是记忆里珍贵的记号。记忆是如此拥挤,冲垮来时的路,然而无意间的触碰,又轻而易举的再次浮现,清晰得让人恍惚。我宁愿以为是荒凉的诺言,让爱半途而废;一直等待一个风起的日子,和你一起走过春天的长堤;我依然相信你不会消失,而你消失,不过是时间,还有伤痛。

人生就是选择,而放弃正是一门选择的艺术,是人生的必修课。没有果敢的放弃,就没有辉煌的选择。与其苦苦挣扎,拼得头破血流,不如潇洒地挥手,勇敢地选择放弃。歌德说:“生命的全部奥秘就在于为了生存而放弃生存。

人生有伤,有痛,有甜更有苦。每一种创伤都是一种成熟,它使人思索,使人坚强,使人更懂珍惜。如果一个人没有品过苦,就难以生出慈悲心;如果一个人没有品过苦,就难以知道甜的滋味。勇敢的面对苦难,乐观的克服苦难,也是一种修行。没有永恒的夜晚,没有永恒的冬天,苦难终会过去,而阳光总在风雨后!

流浪散文2:流浪人生

文/白云亮

没有人真的愿意流浪。当我不得不准备独自穿衣进食的时候,似乎流浪便与我缠绕不清了。

从大学的藩篱墙里钻出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回忆自己的道路。曾经,我独自南下求学,每次从车厢踏上月台,心里总是有一种无名的失落感。我自问,自己真的属于这片广袤的城市吗?其实我本是个羁旅者,就仿佛是一滴油落进了大海,注定有一天会从这茫茫人海中被无情地过滤掉。当我开始在城市间奔波寻生存的时候,那种异地漂泊之感差点磨灭我所有的信心。

好在终于在一家图书策划公司当了一名文字编辑,我开始过上了每天忙碌奔波的日子。没有亲友,没有家,听不到父母的唠叨,看不见树上的鸟儿吵嘴。几个月后,我又彻底从那座繁华的城市搬出。我流浪的身影似乎开始向家乡的方向机动。

家乡是什么?家乡不过是祖先漫长旅途中的一个歇脚地。我的爷爷奶奶寄居在那里,那里便成了我的家乡。我回到家乡后,又开始了一段寄生虫的生活。然后开始拼命地挣扎。

我先到了一家企业,企业的制度很完善,完善得让人不得喘息。每天上班要提前二十分钟到位,换上车间的工作服,戴上帽子、口罩,进入完全封闭的天地里。这里没有春夏秋冬,没有花草树木,钢铁铸就的机械长年轰鸣,人和人之间不仅隔着口罩,还有噪音,还有陌生。由于车间里工作一天都不允许坐片刻,中午吃饭的时候,员工们会抢着坐十分钟休息,但是食堂过小,后来者往往仍是端着饭站着吃。有一天,一位女同事给我让座,我红着脸走过去说了一声谢谢,她却和一群人笑了。待我回到车间后,看见同一车间的同事还在车间里,便问:“你去吃饭了没?”这同事哈哈一笑,笑声穿过空间的机械声,熟悉而响亮。我才意识到,原来她就是刚才给我让座的那一位。

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我没有了时间概念,常常以为是中午十二点走出了车间的门,却发现是午夜;进车间的时候是青天白日,走出车间时已经是午夜星辰;车间里的温度使得员工穿一件单衣,车间外却是雪花飘飞;过年的时候,一向不太感兴趣的春节晚会变成了向往的回忆;走出车间,人会累得只剩下睡眠。生活从此只有车间和梦境,充斥在生活中的只有厌倦和无奈。

我后来申请领导,要求变更工作岗位,总算得到了响应。但是办公室的工作依然是枯燥无味,不能读报、不能看书,没事了只能正襟危坐,像一个学生,更像一个等待判刑的罪人。更加讽刺的是,无所事事正襟危坐着的,全是好员工,而学习上进者,反而成为鸡鸣狗盗之徒。我无法适应这样的企业文化,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便跳出来,当了县电视台的临时工,做着新闻采编的工作。

临走时,企业的领导专程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表示希望我能留下来,工资问题还可以商量。我像一位为国捐躯的英雄一样,大义凌然地讲述着自己的理想,末了,我说自己的性格喜欢自由,宁可不要工资也需要自己的时间。领导没有生气,仍然表示遗憾,并说以后如果还想回来,还可以回来。

我从那企业出来以后,心里感到一种无上的自豪和轻松,至少每一次的离开,我都是主动请愿,自认为光荣地奔赴下一个目标的。但没过多久,这种欣喜就破灭了,因为每一个打定主意要离开的员工,都会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这就是所谓的重视人才说。

来到先电视台,工作的时间不少,但有事忙事,无事的自由。不管这种工作的效率如何的科学,对于我个人来说,是一种天大的机遇。我目睹着形形色色的官场人物,体悟着官场形态的枝枝蔓蔓,站在庐山的外面看庐山,能看清许多远近高低不同的峰和岭。

然而我的工资确实远不如当初了,在当今物价横飞的年月里,我得到的劳动报酬只能用零头计算。好在我继承着阿Q的精神胜利法,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里低价劳动的收获将是我今后写作的资本,而这些资本,我要用无价来标价。

我成天标榜着自己的努力,也许真是自己努力的结果,终于有一天,我得到了一份梦寐以求的报社工作。

记得在刚毕业的时候,在我选择留在求学城市之前,我的求职意向就很明确,当一名报纸或杂志的编辑。但是受学历和专业所限,我不得不苟安于任何能够勉强生存的行业。父亲为我的工作也操了不少的心,当时他想起了我们家在省城的唯一亲戚。

这亲戚的祖上和爷爷是至亲,但由于人家在省城,爷爷在农村,便稀少了来往,甚至联系都很少。父亲和亲戚家同辈的闺女在同一系统上班,只不过人家同样是在省城,而且是多年的全国劳模,报纸、杂志及电视台,她是常客。父亲想,凭她的知名度,帮忙联系一家报社实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于是父亲拨通了这位表姑的电话。

表姑在电话里满口答应,并表示会积极打探。又过了好长时间,父亲再次致电询问,表姑说已经联系好了,叫父亲带上钱,领上我,来省城请报社的领导吃一顿饭,应该没有问题,反正是实习,又不挣他钱。父亲和我甭提有多高兴,尽管在这之前我们从没有求过别人,甚至父亲这一辈子都没有向别人这样低声哈气地指望过任何人。

父亲和我如约来到省城,但是表姑的电话却接不通了。无奈之下,父亲只好打通表姑家里的电话,电话里说表姑去北京开会了,半个月以后才能回来。直到这时,父亲和我才意识到,我们从一开始就被人玩弄了,即使玩弄我们的人是亲戚。我们只能怏怏而返,从此便开始了我的寄居、车间、企业和临时工的生活。

如今,我转了一个大弯终于还是进入报社当起了编辑,但这一次的求职,我没有送过一分红包,甚至连与报社的领导都没有任何交情。所以我开始总结自己的过去,觉得这个世上还是有正直的人的,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一定会得到正直人的赏识和肯定。对于这些人,我是打心眼儿里敬佩和感激。但对于那些寄希望于外门邪道和蝇头小利者,我将继续给予批判,当然我不会针对某个人,而是以此来说明当今社会的种种问题。加之我目前仍然在为生存问题困扰着,对于和我一样的许多底层劳动者来说,我们应该站在统一的战线上,为我们的生存辩护,为更多的社会不平鸣冤。我想,这是作为一个写作者应当具备的起码素质,否则,我们不但会陷入柴米油盐的平庸困境当中,甚至会被所谓的诗情画意陶醉,物质和精神都在丰富的同时变得更加贫困。

我最后想表达的是,贫困真的不仅限于钞票的缺失。我真正流浪的脚步也许才刚刚迈开。

流浪散文3:流浪的尘土

文/石兵

世间的每一个人,都是一粒流浪的尘土。

尘土常动,随风翻滚,随遇而安,随物赋形,在大千世界看来,一粒尘土微不足道,在一粒尘土眼中,目力所及却已是全世界。一粒尘土的路,因为有了渴望与憧憬,也能变得福泽盈满异彩纷呈;因为荆棘与挫败,也会变得坚韧宏毅沉默内敛。

尘土也喜静,藏在蚌中苦熬岁月,会变成珍珠,会坐成一尊佛。尘土也有浮华,也会沾惹风月,也会高高在上迷失自己,成为无根的浮萍,可尘土终归是要归于静默,因为大地无言,而尘土本就是大地的一分子,母亲送子远游,会一直敞开接纳回归的胸怀,而尘土之于大地,正如一对母子间遥遥相对,放飞是为了寻找,流浪却是为了回归。

我有一友,生性喜动,弱冠时便游历四方,品尝人情冷暖,体会世间甘苦,乐此不疲之余,内心却渐生落寞。如今,友人衣食无忧,事业有成,却甘心蜗居在小县城里,与老父老母平凡度日。某日小聚,友人一句话道尽心怀:过去不知道自己是一粒尘土,甚至羞于承认,如今,却常警醒自己不过是一粒尘土,生命的意义仅是一方小小的土地而已。

其实,每个人所拥有者,也不过一方小小土地而已。有人做过统计,大部分人一生能遇到上百万人,但有过交流者不过几万人,亲密者不过二三十人而已。

而这小小的缘分,也常因岁月无常而风雨飘摇。细细思虑,尘土本就弱小并难于掌控,不盈一握且极易遗失,若自身再无珍重之心,那随岁月湮灭的命运便已无法逃避了。

于是便有了友人的尘土归乡,于是便有了更多的尘土停下流浪脚步,扎根某处化身一粒种子,而勃勃生机就将自此而生。

当无垠大地草木丰盛,尘土流浪的意义也便破土而出,那就是学习成长与找回自我,就是勇于担当与学会去爱。

流浪散文4:流浪乐手

文/明前茶

夏天的黄昏,太阳一收去刺眼的光线,天空中布满瞬息万变的晚霞,流浪乐手们就出来了。如今他们最爱去的地方是地铁口,那地方人流熙攘,写字楼里的精英们一脸疲惫地归来,情侣们出来约会,50岁上下的中年夫妇饭后外出散步,都可能路过地铁口。只要有一个麦克风、一把吉他,流浪乐手们的个人演唱会就开始了。

地铁口被两个弹唱的小伙子占领,每人一把木吉他,自弹自唱了很多校园民谣。主唱穿立领棉麻衬衣,声线极为高亢明亮;伴唱个子很高,经常穿得像苹果发布会上的乔布斯,和声极为动听优美。两人还翻唱了齐秦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大部分歌曲。无论是《大约在冬季》还是《外面的世界》,或是《北方的狼》,前半截的曲风还是齐秦的,后半截明显就不是60后的演唱方法,而是90后的,加入了很多颤音和变奏,让原本如岩浆一般炽热的感情,忽而与海水相激。歌者对青春近乎裂帛般的表达,带着骄傲,也带着辣丝丝的疼痛。

听众高高矮矮,围成半圈,听到入情处,前排的干脆在地铁口的出入台阶上席地而坐。乐手唱了一个半小时,有的中年人就能听那么久。那是他们大学时代的歌,伴随着已经过去20多年的青春记忆,饱含泪水和不为人知的隐痛。

听完了,在乐手面前的琴匣里弯腰放上纸币,轻手轻脚,带着敬意。夜已深,月色很亮,无意中听了这些歌的人,回家还会有凡俗生活,洗衣洗碗,打扫房间,为孩子的功课焦虑,但,因为那熟悉的旋律在脑海徘徊,这个晚上,注定与往昔有所不同。

流浪乐手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他们在这个夏天,循着某种隐秘的、回环往复的规律,轮流出现在人流量最大的地铁口,从来就不见他们因为争地盘有过任何争执。某一天,我在地铁口看到极为动人的一幕:北边地铁口唱了一晚的吉他手收好家什要回去了,而在南边地铁口,拉二胡的男子刚来不久,那手持弓弦的男子看上去快60岁了,有着极为儒雅老派的装扮,穿着改良的中山装,坐在小马扎上腰杆也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他旁若无人地拉着一曲《梁祝》,沉醉在自己的演奏里,全不管周围来去匆匆的人流。

那吉他手本已走过,忽然转身,半跪着,在那二胡乐手的琴匣里,放进一张纸币。

流浪散文5:收养流浪猫

文/戴安琪

前几天,奶奶告诉我,我家后院放木柴的地方有一只流浪猫生了几只小猫。

我好奇地跑过去看了看,共有五只小猫,有两只黑的,两只黄的,还有一只是花的。它们瘦瘦小小,像一个个小毛球,胆怯地躲藏在猫妈妈的怀里“喵喵喵”地叫个不停。猫妈妈警惕地盯着我,嘴里发出低沉的咆哮。我发现猫妈妈骨瘦如柴,毛色杂乱,一看就知道它很久没有吃东西了。

我觉得它们很可怜,便央求爸爸收留它们。接下来,爸爸每天早晨都要去捉鱼喂给猫妈妈吃。中午,爸爸把我们吃剩下的饭和鱼汤拌给猫咪们吃。渐渐地,猫妈妈和小猫们不再害怕我们了,还把窝搬到我家前院的花园里。看到小猫们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我觉得非常开心!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希望人们不要再遗弃小动物。

流浪散文6:一只流浪猫

文/max宝贝

这几天一直为一只流浪猫的去留问题犯难。

儿子某天放学回来,路过地下室窗口时听见几声猫叫,他隔窗望去,果然看见一只长着黄白相间毛色的小猫趴在窗口喵喵叫。儿子兴冲冲地把这消息告诉了我,我诧异道,地下室怎么会有猫呢?那肯定是一只流浪猫,不知哪天乘窗户没关紧爬了进去,可能风把窗户吹严实它又出不来了。

我打开地下室的门,那只小猫显然是饿极了,直扑到我的脚下哀声叫唤,像是坐了几年牢狱的人犯突然见到了亲人一般。我抱起猫,猫的身子得瑟着,叫声柔弱而凄惨。儿子在一旁说,爸,咱们把它抱回家喂点吃的吧,它一定饿坏了。我从儿子的眼神里看出了怜爱之情,便答应了他的要求。回家后,从冰箱里取出一块冻肉,用微波炉解冻后切成碎块给猫吃,小猫一边发出哇呜哇呜的叫声,一边疯狂地撕咬着肉块,那吃相绝对堪称狼吞虎咽。吃饱了肚子,小猫像是回到了主人家里一样,居然伸了几个懒腰,跳上沙发卷曲在一角睡着了。可以想象,这只猫由于饥饿和寒冷,也许几天都没睡过一次囫囵觉了。儿子依偎在小猫的身边,用手轻抚着小猫的身体。看得出,他很喜欢这只猫。

我向来没有养宠物的习惯。过去妻子为了逗孩子开心,曾买来过小兔、小金鱼之类,但买来只当玩物却不悉心喂养,结果那些小宠物都成了“短命鬼”,过不了多久都“见阎王”了。从那以后,我就告诫他们,以后坚决不许再买这些,宠物虽小,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我们不能这么糟践生命,凡是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如今突然来了这只流浪猫,我看孩子又那么喜欢它,突然有些心软了。那几天妻子正好出差在外,我给孩子讲,你要真的喜欢这只猫,就暂且养在家里吧,但你每天必须喂它,给他水喝,不能再让它在夭折在家里。儿子痛快地答应了我的要求。

孩子毕竟是孩子,心里装不住个事,没想到他很快通过手机短信,把我们收养了一只流浪猫的消息告诉了远在外省的妻子。***很快回短信说,那肯定是只野猫,身上会有细菌寄生虫什么的,坚决不能养在家里,最好是放了它。我对儿子说,看你多事了吧?等***回来再“汇报”也不迟嘛。我心想,妻子说的也许有道理,毕竟是一只流浪猫,什么样的环境里没呆过啊。于是我和孩子商定,仍将猫送回到地下室。结果,那一夜我俩都有些郁郁寡欢,好像心里都多了一份牵挂。猫在地下室会冷吗?它也会像人一样害怕孤独、寂寞和黑暗吗?我们都不得而知。

大人毕竟有大人的事。没几天,我就把那只猫的事忘在了脑后,但孩子却忘不了。每天中午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地下室小窗户把小猫抱回家,然后给它找吃的。我也不知道猫除了喜欢吃鱼吃肉还喜欢吃什么,周边也没有宠物店,没处给它买猫粮。我用开水泡了馒头它不吃,给它面条也不吃,没辙,只好再给它解冻一条冰箱里放久了的鱼,结果,它又表现出了狼吞虎咽的吃相。我纳闷,莫非这只猫的原主人家一定很富裕,天天给它吃大鱼大肉,把它娇惯坏了。现在物价这么高,也不能顿顿给它买鱼买肉吃呀。我跟儿子商量说,咱们还是把猫放了吧,或许它还能找到自己的主人,继续过它的安逸日子呢。没想到,孩子居然躲到自己的小屋里抹起了眼泪……

我可以无情地放走一直流浪猫,但我不能无端地伤害孩子的心灵。我想,反正猫也没有多大胃口,我们每天从嘴里省下一些肉来还是养得起它的。我安慰孩子说,好了好了,你也别难过了,我们养着它就是了。同时,我还答应儿子当晚可以把猫放在阳台上,让它在家里过一夜,孩子这才破涕为笑了。

半夜时分,我和儿子突然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惊醒。可能是猫太冷了,抑或是找不到可以舒适睡觉的地方,它居然跃上卧室窗台,用锋利的爪子把玻璃抓得吱吱作响,同时发出与白天截然不同、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我起身将猫撵下窗台,可没过多久,它又如法炮制刚才的举动,害得我和儿子一夜都没睡好。第二天起来,我态度强硬地动员孩子把猫送回了地下室。我说,还是让它住在地下室吧,免得它半夜再骚扰我们。

唉……你说这是何苦呢?为了一直流浪猫,倒是把人折腾得够呛。自从把猫再次关进地下室,我也起了怜悯之心,每天下班经过地下室窗口,我也会情不自禁地朝窗口望一眼,就看见小猫可怜地在小窗台上窜来窜去,急得团团转。看到这种情形,我就更加坚定了要把猫放走的念头。其实小猫也跟人一样,有获得温饱和自由的权利,而现在遭此冷遇,无异于一个人身陷囹圄。当我把想法告诉儿子后,儿子一脸狐疑、一反常态地向我抗议道:反正又不让猫住在家里,你把它放走了,万一它冻死、饿死了不是更可怜吗?听了他的话,我很震惊,同时也为他的爱心而汗颜!孩子自有孩子的逻辑,他宁可让猫在地下室受点委屈,也不情愿让猫漫无目的地再去流浪,乃至遭遇不测啊!

后来的日子里,我观察到猫是很依恋人的,喜欢在人的脚下绕来绕去,人坐下来,猫就跳上来趴在人的怀里,做出各种亲昵的动作,显示出猫的幸福和安全感来。儿子喜欢这只猫,大概也是因为他有了一个很好的玩伴。其实在遇上假期和我们在外面有应酬时,孩子常常一个人在家,他会显得很无聊,总会不断地发短信催促我们回家。他之所以不让我放走猫,就是因为怕失去这唯一的伙伴啊。

流浪散文7:流浪狗

文/章依婷

王先生住在我家隔壁,他脸上总挂着和善的笑,仿佛一尊在庙里被供养的弥勒佛。他是个善良的人,总是收留在路边被人丢弃的猫猫狗狗。据我的估计,他收留的动物总数应该是超过了二十只。也许是墙面的隔音效果好,以至于我从未听到动物的声音。

走出家门,王先生刚好吃完早餐回来,他手里拎着一条脏兮兮的狗,一看就知道是街上随处可见的流浪狗。也许是王先生拎痛了吧,小狗嘴里发出低低地呻吟。王先生朝我笑了一下,这笑容令我十分反感。恰巧楼上的许奶奶买菜回来,看到王先生手里的狗,赞叹道;“小王,你可真好心,这些狗又脏又臭,看一眼就觉得恶心,也就你捡他们回家。”说完刘奶奶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王先生只是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走在路上,我一直在想许奶奶那意味深长的一眼。

忽然,一声低低地狗吠打断了我的思绪,我顺着声源望过去,一条已辨认不出毛色的狗趴在臭烘烘的垃圾桶旁。它身上满是污泥,身上的毛发一块一块的黏在一起,身上几个地方已无毛发。看见我的脚步停下了,极其欢乐地朝我跑来。它咬着我的裤腿,嘴里发出似婴儿般地哽咽,我突然想起了王先生与许奶奶。

我心一横,忍住恶臭抱起它。回到家后,妈妈捏着鼻子厌恶的说;“你这孩子,怎么捡一条这样又脏又臭的狗!我给你买一条不是更好?”

我没讲话,抱住它去了浴室,又帮它洗了个澡,原来它是一条棕黄色的狗。由于它的来历,我给他取名叫流浪。

由于偶然得到了这条狗,我什么都没有给他准备,流浪低低地叫了几句,看起来是饿了,我只好去敲王先生的门。王先生开门了,他看起来有点不耐烦,问我;“你有什么事?”

我指着脚边的流浪对王先生说“我……我想来借点狗粮。”王先生疑惑地看了流浪一眼,随后又换了笑眯眯的眼神对我说;“原来是这样,进来吧。”

王先生家的客厅很干净,但没有看见一只狗。可我明明看见他捡狗回家。我好奇的问;“你捡的那些狗呢?”王先生笑的像只狐狸;“狗?吃了啊,真奇怪,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你捡的狗不是为了养肥了吃么?”我呆了,王先生从柜子里拿出一袋狗粮,抓了一把放在地上,流浪摇着尾巴吃着地上的狗粮。王先生叹了一口气,似自言自语;“可怜的家伙,吃吧我也是为你好,你看你,多可怜啊,被主人抛弃,被路人唾弃,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你减少一些痛苦啊!”

我夺门而去,流浪没有跟我出来,它还在吃地上的狗粮。

流浪散文8:找一个人,让爱情去流浪

文/司马剑雪

曾经的付出过往云烟。原本在有归属的地方,一切不值怀念,现实将一切剥蚀得梦里依稀,那就让爱情去流浪吧。

这样的年龄渐已不相信轮回,缠绵只在往事中如烟散去。可怕吗?原来现实中的相思泪,只是留给负心人的。

你知道取舍,面对现实谁也不敢造次,偏偏许多事让人半信半疑,太多的沉淀让人觉得镜花水月,不愿、不敢前行,这样的纠结,永远是遇人不淑的谜底。

九月,这样的天气菊花尚未芬芳。如何穿行于人世,真的需要好好掂量。你偏不属于他,这样的固执,原本没有道理,细究其原因,那便是情殇已痛。

找不到归宿的爱情,只能流浪。过去的,现在的美好憧憬,就像是阴暗角落里长出来的花,不忍摘取,也不忍放弃,干脆就离去。

庭前落花相知无,笑看淡然不知春。

你的爱情在流浪,走远了,可以是一种淡忘。如果你不淡忘,你生命中的所有角色都不是角色。而你终被风卷残云而去。这些你都知晓,只不过你固执的认为你身上有某些价值的存在。

寂寞是一种心灵的品味,如茶,淡淡的刻意于某一时段。假若真的摆脱这样的情愫,那可能生命彰显的将是另一番境界。不需要恩赐,所有的向往留在容颜,或悲或喜。

相信此生不换的爱情。万一遇人不淑,难道你真的消沉了?不甘,不满,不愿激起的怒火让你不能自抑。原来人生所产生的情结既如此的可怕,足以让人忘掉真性。

找一个人,让爱情去流浪。双栖双憩,那里没有相思,也没有唾沫星,只管种植蘑菇,也不会有昆虫侵扰。宁愿受累,只愿倾心以偿。

可是谁的天涯?谁的惆怅尚未解开心结?只是梦的向往。现在只能突发奇想,把足印留在云上,缥缥缈缈。人生的舍得,如风一样的缠绕。丢掉不是,得来也不是,走在路上的迷茫,却无人印证你的坚定。

你相信所有的日子都是流年。流浪的初衷不只是挽回一下心情。对于纠结,该割舍的一定要割舍,不该割舍的放在日后决定去留。你永远相信,你不是最好的,你只是匆匆的过往,要留住你的笑貌,除了你的倔强,还有你本质上的真。

人生最难得的是遇见,遇见一位可亲的人,遇见一位值得信赖的人。他发脾气,你忍了;他玩雕虫小技,你故作没看见。其实,你在想;呵呵,除了骨架,你还剩下什么?但你就是不说。因为爱,胜过一切。

人生是一段路,不可能停滞不前。找一个人去流浪,管它风花雪月。

找一个人去远方,那一定成对成双。你要走的地方,不一定很远,彼此心的距离,永远很近。不必回避尘嚣,那是对花季的报答。

你走在路上不想知道过往,也不想到命运蹉跎。半生浮华,不敌一路相思。看不清退路,那是烟雨朦胧。

许半生的安然已经足够,足够给清醒的自我一个交待。不想白纸的答卷上是零的圈圈。幼稚、痴情、可笑,这些你不是不曾想。你所顾忌的是别人的茶后饭余的谈资,现在想来,只能挥之一笑。

找一个人,让爱情去流浪,不惹相思。某一天别人问及你,你就说:看惯春花秋月。你能触摸到的,那是近在咫尺的心灵。

流浪散文9:流浪的诗圣

文/白建平

杜甫和他的诗歌,应该是每一个真正热爱诗歌和诗歌写作的人迟早要遇到的、必须要翻越的一座山峰。这座山因其高绝、孤直,一千多年来,面对它时,望而生畏者有之,绕道而行者有之,但毕竟,还是有更多的人选择了用爱和赤诚来注视它、眷念它,并通过它的每一颗字里的硬度、每一个词语里的温度、每一行诗每一首里的呼吸与气息,体会到了它高绝、孤直的意义,叶梓就是其中的一位吧。

叶梓35岁以前,生活在西北小城天水。天水古称秦州。公元759年的秋天,唐代诗人杜甫携家带口翻越陇坂(今称关山)一路西行,在当时的秦州的三个月,写下了117首歌吟秦州山水风物及个人遭际的诗篇,史称陇右诗或秦州诗。如果说因为叶梓曾在天水做过记者,与杜甫及其秦州杂诗相遇是种机缘凑巧,那么,叶梓的诗人身份就是他与杜甫秦州诗相遇相爱的命中注定,叶梓的《流浪的诗圣》是一个古代诗人和一个当代诗人相遇之后开出的相知之花,叶梓书中最后一章《杜甫的偶像与粉丝》引用的美国现代诗人肯尼斯·雷克斯罗斯评价杜甫的话说:“我让自己沉浸在杜甫的诗歌中长达30年之久,他使我变成了一个更完美的男人、一个更会感知的生命体、一名更优秀的诗人。杜甫的诗歌回答了一个困扰着很多美学家和批评家的问题,‘诗歌有何用处’,他的诗所阐释的正是艺术的最高目的。”

远离故土的叶梓依恋着故乡的明月与露水,在这种乡愁意义上,叶梓确立了自己作为一个城市的流浪者的写作意识,也正是凭借着这种写作意识构筑了他走向杜甫的天梯,把杜甫还原成同样因命运和造化而颠沛流离的流浪者形象。青年时代的杜甫怀揣“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远大理想,却因性格中的刚直和政治嗅觉上的无知屡屡受挫,中年时代的杜甫贫病交加,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奔波在寒风吹彻的由陕而甘、蜀、渝、鄂、湘的山道上,晚年时期靠亲朋旧友接济度日,却不改一身的臭脾气和坏毛病。

如此,从叶梓缓缓诉说的笔端,呈现于我们眼前的并不是一座矗立着的披着圣洁雪衣的高不可攀的山峰,而是一个朝我们蹒跚着走来,期望“何当一茅屋,送老白云边”(杜甫《秦州杂诗之十四》)、“我生苦飘荡,何时有终极”(杜甫《别赞上人》)无家可归的白发老人。他迥异于文学史上的那个沉郁顿挫的杜甫,也迥异于研究者笔下那个抱儒守忠的杜甫,叶梓笔下的杜甫是那个在街角巷尾常见衣食无着的老人,他腹内的辛酸、眼中的苍茫、心上的愁怨,化为一行行诗、一首首诗,见证着一个王朝由盛而衰时芸芸众生所必须要承受的苦难,而这也是《流浪的诗圣》所凸显的主题所在。

流浪散文10:和文字一起去流浪

文/落叶

每天上班忙碌,下班到家,忙完家务,上网。

忙碌的生活,没有朋友,一直生活在一个隐居的世界里,不会观色察言,不会阿迎奉承,不会八面玲珑,待人处事总是幼稚得如同孩子。

渐渐地,喜欢文字。

夜未央,月朦胧,悄悄登上文字的客船。

鬼迷心窍,把自己的·心情写成多愁善感的文字,带着点点的淡淡的忧伤,不由自主,行云流水般说出自己的困惑或惆怅,抑或快乐或美好,自己淡然地沉静在一片安宁之中,深深浅浅的体会纯真,浪漫,言之不尽的美妙中,角色和情愫不停的转换,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沉浸在苏东坡的诗里:“清远闲放,超然于尘埃之外”的感觉,这样的闲情逸致,这样的倾心独恋,让我在不知不觉中与文字相亲相爱。并欲罢不能,从懵懂的小女孩到如今在文字的网站里流连忘返,我收获了一份如诗的浪漫情怀,一份天马行空的悠哉与静雅。

文字的世界,永远五彩斑斓,落英缤纷,妙趣横生,仿佛让我迈进了一个春意盎然的百花园,那是怎样的一幅诗情画意呀?

在这个姹紫嫣红的春天里,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位·诗人,冷漠已经跟着雪一起融化于屋檐下的冰凌花里,顺着水珠氤氲一朵朵快乐的音韵。我在春风的酒里,把自己悠悠喝醉,把梦种在婉约的花朵里,等待绽放。在这个烟雨霏霏的春天,我愿意做一位·名副其实的诗人,好与浪漫的文字,一起疯长出墨香飘飘的绿芽,摇曳着丰盈的精彩。

所以,我在这个喧闹的大都市里,每个午夜听着缓缓惬意的音乐,在文字的飘渺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沉浮畅游,宛如一个人,行走在竹海深处,枫树林中,轻轻的悠悠地享受那份温婉宁静,清馨撩人的自然风光,真的有陶渊明那素淡清丽,情真意远的境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样的小资情调。

其实,每个人的骨子里,都会有一个愿望,或者说存有一个美丽的·梦。如果说,我现在喜欢文字是一份兼职,不因贴补家用,只为让自己更加完美充实,活出另一个自己;不因别的,只为快乐释放,消磨一些无聊并无奈的时光·,不管听起来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的滑稽,但是一成不变的生活,也未必是自己向往的喜欢的-----

文字让我寻寻觅觅,忘了忧伤,少了寂寞,多了一份甜美,心没有了束缚,心情不自禁的有了一座避风港的栖息地,你是我心灵的港湾,情感的天堂,精神的伊甸园。

有时,我把文字当成在水一方的朋友,无话不谈,真的不在乎风花雪月,也不在乎快乐或忧伤,我的灵魂,只是想在无人打扰的夜,静静地让梦点燃,来照亮自己干瘪的心扉,饱饮文字带来的魅惑与美好。在你面前,我只是一张透明的无瑕疵的白纸,宛如一只破茧而出的蝶,展开美丽的翅膀,因为欣喜,惊奇而跌跌撞撞,却不知道飞向何方-----

我和你相逢,邂逅在浩瀚的乐园,从一无所知到痴痴傻傻,常常在优雅的音乐声中,我追梦而眠,在你的宝典里,我知道了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四大美女;知道金陵十二钗;知道一百零八将,知道-------太多太多,------懂非懂的唐诗宋词元曲,沾染着烟雨风尘,魂牵梦绕,美不胜收·,行走其间,迷了风月,痴了来客----

如今,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离不开忙碌;离不开奔波;离不开马不停蹄地给自己挣一个让别人羡慕的生活。挺累!淡然后我有不得不追寻一种琴棋书画诗酒花的奇趣,向往做一个婉约的斯文人,虽然默默无闻,但平添了几重恬美,几许从容,几分由衷的快乐,也多了几缕浪漫的风雅。

回眸时,不必在于愉悦他人,只淡淡的丰腴自己,许多的过去和岁月后面的温情,再也回不去了,但是,有文字就可以复活重生,记忆在或浅或深的不经意间,玲珑地被封存于时光的书中,久了,拿出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就又有了阳光的味道,燃烧着,暖暖的,轻轻袅袅生温,无法回避,就有了痛有了喜有了辗转有了百结。

没有回忆的婉转,没有梦想的丰满,文字又怎么可能展示现实的性感美与骨感美呢?

现在,我逍遥在文字的戈壁滩,流浪在风尘里,快乐着忧伤着挣扎着执着着,无怨无悔,不离不弃。

我,将好好地享受,好好地享受文字带给我一片宁静的世界,在我心里永远:春暖花开。

流浪散文11:一座流浪的村庄

文/孙守名

十五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做客于紧靠某国道的八里屯。主人盛情款待,茶盏工夫已从屋后采摘来一大篮菜蔬,长长的豆角,青紫色的茄子,鲜红的辣椒,杀鸡,具黍,在其乐融融中直得吃心花怒放。拱手相别后,心里还魂牵梦绕,念念不忘。想念村北的贮满清水、鱼儿欢歌的池塘,想念屋前屋后的桃李榆柳,想念深巷中的狗吠和树巅上的鸡鸣。

两年后再经此地,已是断壁残垣,狼籍一片。多方打听,方知事之原委。国道弯道取直,整座村庄需全部搬迁。远在北京某大学的唐万忆教授闻之方寸大乱,连夜驱车风尘仆仆而归,用了三天时间对其故居——三间破旧的土房——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拍摄,然后,洒泪而回。台湾富商刘天明先生紧急致电当地政府,欲出百万美元阻止村庄搬迁。土生土长的诗人裴远志闻知此事,当夜对月抒怀,写下抒情长诗《走过故乡的冬天》,半月后国家某知名晚报全诗刊发。然而,文明的滚滚车轮还是轻轻辗轧过古老的村庄和甜美的记忆,只在人们记忆的沟沟壑壑中留下淡淡的烟尘。

村庄已不复存在,余下的当然只有心灵的伤痕累累。唐四奶奶搬家时气血填胸,不治身亡;裴家的小儿子取布娃娃时不慎双腿被挤压在两堵颓圯的墙体之间,至今还是残疾;刘家的一对小夫妻固守一间十多平米的面包铺不离不弃,但最终还是在头破血流后深夜逃至关外,誓言再不归来;一位在中学任教的八里屯人迁自家祖坟时,哭得几度昏厥,深感愧对先人;从郑州匆匆赶回的唐家小姐临别取了三捧黄土,跪拜后,一步三回头,空空落落打道回府。那一刻,八里屯的儿女成了流浪的孤儿,一下子没有了心的归宿。

池塘被灰土瓦砾掩埋,房屋夷为平地,古老的柳树、槐树被连根拔起,鸡飞狗跳后,一切陷入死一般的沉寂。夜幕下的村庄没有了躯壳,没有了灵魂,只能在昏昏沉沉、湿漉漉的半空中迈着蹒跚的脚步游荡、徘徊。

然而,村庄毕竟是有生命的。几年后,在八里屯的旧址上,紧靠国道的两侧,竟奇迹般耸立出许多房屋,仔细打听,竟全是八里屯人!国道东侧那一排两层楼房商铺,是村庄的后人美籍华人裴亚平出资营建的;那座橘红色的尖顶小洋楼是刘家小女募捐而盖的;国道西侧两座西式楼铺间的三间土房是唐天忆教授复原的他的旧居,还有……总之,八里屯人,无不想在古旧的废墟间找回灵魂的栖息地,正如诗人裴远志所说,“只要有间房子,我的灵魂才有永远的归宿。”

故土难离,安土重迁,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八里屯人也不离外,他们有自己的草草木木,山山水水,胸中有自己的朝霞东升西日落归,他们的悲苦忧乐与村东的婚嫁村西的丧事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他们的爱恨情仇与村庄永远不能分离。也许,只有回到八里屯的一间间并不显眼的土屋石房中,村里人才能在这个世上找到真正的自我。

世事难料,八里屯再次遭劫发生在十几天前,这一次,八里屯人的精神支柱恐怕要永远崩塌。一座座房舍没了踪影,除了断壁残垣还是断壁残垣,木门铁窗钢筋混凝土一片狼籍,拦腰砍倒的树木东倒西歪胡乱地爬伏着死一般的泥土间,一位精神恍惚的老者双手抄在袖管里眼神迷乱地穿过废墟望着远方,三两只狗子在远处嗅着什么:这里俨然成了古旧的战场。

据说,这一次八里屯和其他三个村庄已被并入一个更大的村庄,从此,“八里屯”只能作为一种记忆的符号,而那个实实在在的村庄将从人们的视线中永远的消失。注定,村庄变成了流浪的故乡;八里屯人,也便成了故乡的流浪者。那座曾经温馨的牵心扯肺的村庄,必然成了八里屯人心中永远的伤和痛!

诗人裴远志在《走过故乡的冬天》中写道:“岁月啊,是谁从地球上抹平了我的村庄?深夜啊,谁还能抚摸我心灵的忧伤!”现代文明的进程中,我们身边总有些东西会不经意间永久地逝去。只要我们记住曾经的村庄,哪怕是一根草,一棵树,一方池塘,甚至一间破旧的老屋,那种汪洋恣肆的思乡之情就会染起漫天的红霞,永远照耀在村庄的上空,迷蒙出层层心的涟漪。

流浪散文12:春暖,别让心流浪

文/温馨先生

日出东山落西山,穿梭其中,人总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不恋尘世浮华,不写红尘纷扰,不叹世道苍凉,不惹情思哀怨。闲看花开,静待花落,冷暖自知,干净如始。

春暖,别让心流浪

一早,沿巷道出行,神色匆忙中,眸子里,总有往日里遗留的老街踪影若隐若现,青苔枯蔓,残恒断壁,是什么缘由总让人情思哀怨,抽丝拔茧?又是什么情结总让人莫名怅然,一洗尘缘?春已暖,花已开,别让心流浪。

古语说,春眠不觉晓。每到这个时季,想必有不少人和我一样,睡是睡不够的。等一觉醒来,窗外已是朗朗清清,既有抑制不住的亢奋,又有几分懒洋洋的困顿,直待细数到了什么,才匆忙着衣,赶趟似地笑了笑自己。人总有迟疑不决、摇摆不定的时候,红尘纷扰,有时的自己,跟春一样慵懒,春天来了,还让心流浪。

春天有个常数,花掉一分钟等于浪费六十秒。念懂这个定律的人,从出门的姿态,给人“匆匆"之感。且看,手里拿着早餐,遇个熟人,连打个招呼都采用肢体语言,或一点头,或一招手,而对方既不作答,也不解释,或微微颔首,或频频一笑,心领神会,惜惜作罢。

花开花谢,潮起潮落。看着熟悉的人,彼此安好,心花也会绽放。这世间,聪明的人,总这在寻找好心情;成功的人,总在保持好心情;幸福的人,总在享受好心情,世道苍凉,不埋怨谁,不嘲笑谁,也不羡慕谁。阳光下灿烂,风雨中奔跑,做自己的梦,走自己的路,人不在漂泊,心不不流浪,一切安好,真的,我诚愿,一切安好,世界安好。

挤上公车,一不小心,不知踩了哪位的脚,撞了哪位的腰,尚顾不上对方的眉上心头,一声“对不起”扶摇而上,哦,哦,没关系。于是,满车都是会心的笑。一念成悦,处处繁华处处锦。你若将自己抱的太紧,怎么能腾出手来照顾别人?

枯蔓,残恒断壁,是什么缘由总让人情思哀怨,抽丝拔茧?又是什么情结总让人莫名怅然,一洗尘缘?春已暖,花已开,别让心流浪。

古语说,春眠不觉晓。每到这个时季,想必有不少人和我一样,睡是睡不够的。等一觉醒来,窗外已是朗朗清清,既有抑制不住的亢奋,又有几分懒洋洋的困顿,直待细数到了什么,才匆忙着衣,赶趟似地笑了笑自己。人总有迟疑不决、摇摆不定的时候,红尘纷扰,有时的自己,跟春一样慵懒,春天来了,还让心流浪。

曼珠沙华有段话:“花开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花叶千年不相见,缘尽缘生舞翩迁,花不解语花颔首,佛度我心佛空叹。”

午后,走出户外,让心境落一地阳光,撷取几副春的画面,在光阴里解读生命,人不会潮湿,心不会着凉。有些路很远,走下去会很累。可是不走,会后悔。自己不做出点样子,人家想拉你一把,都不知你的手在哪里。一念花开,一念花落,这山长水远的人世,终究是要自己走下去。

到了傍晚,漫步在草地上,听着美妙的乐章,任思绪慢慢融入春的夜空,前面是绿荫,旁边是待开发的空地,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看看广阔的天空,展开想望的翅膀,心才不会流浪。多少黄昏烟雨斜檐,翻开诗篇,勾起一纸江南……人生不可能一尘不染,没有一点杂质,就像水清则无鱼,世间还有很多的未知数,春暖,花会开,别让心流浪。

待到了霓虹下,品茗一日的一点点甜,一点点苦,一点点希望,一点点无奈,生活才会生动、更美好、更韵味悠长。人生,没有十全十美,容纳一些杂质,再美好的生命也不可能纤尘不染,你若试着包容,会发现,响亮的生命不一定发光,只要心不流浪,世象原来如此简单。

日出东山落西山,穿梭其中,人总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不恋尘世浮华,不写红尘纷扰,不叹世道苍凉,不惹情思哀怨。闲看花开,静待花落,冷暖自知,干净如始。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一笑一尘埃。世间的未知是人类存活的缘由,春暖,别让心流浪。

流浪散文13:流浪的名著

文/蒋新

眼睛与那堆枣红色书皮一碰撞,血液像被启动了加快流速的按钮,迅速鼓荡起来——什么书如此精神?在缩瑟的冬日,显得扎眼而又卓然不群?

中午的文化市场已经退去沸腾和热闹,人头攒动与淘宝捡漏的各色眼神终于渐渐收场,给这个季节的清冷腾出许多可以畅快呼吸的空间。冷风重新凝聚,换挡提速,自由鼓荡,在人们身边进行新一轮穿梭。

冷风里的阳光十分柔和,暖暖灿灿的,宛如尼采的纤细之手,移动着抚摸着地上那些还没有撤走的物品,当然还有我的感觉。面对零散杂乱,有序无序,真品赝品,模仿做旧,青铜玉器,木头纸张,阳光都不理会冷风的阻碍,毫无遗漏地去扫描和抚摸。当然,公正无私和没有物质欲的阳光,也没有因为枣红色的卓然不群,色泽鲜艳和大气庄重,而多停留半秒。那些醒目的枣红色,宛如一群被冷落被流浪的红鹤,倔强在那个杂乱的地摊上,无奈而又高贵。

蹲下。捡起。端看。眼睛一碰触精装书面上的烫金书名,周身像被灌了一瓶六十二度二锅头似的,顿时热乎起来——原来是群诺贝尔文学奖书籍悄无声息地集结在这冬季里!

封面:《诺贝尔文学奖全集·41》,主编:陈映真。获奖年度:1966年。获得者:以色列作家约瑟夫·阿格农;瑞典作家、诗人奈丽·沙克丝。从这里我才知道,那一年是两人同时获得这一世界文学最高奖项的。

再拿一本,《诺贝尔文学奖·43》,封面内容编排模式完全一样,只是年度变成了1968年,那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住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因为读过他的名作《雪国》,于是急忙翻开书皮看,版权页之后,紧挨着一摞图片,可惜不是彩色。再翻看内文,繁体字,竖版。文字符号与数字组合起来的形体,整整齐齐跳进眼里。

我呆了,瞬间把自己雕塑在冷风里。

看不见的经验和被积淀起来的直觉,混合成强烈无形的力,遥控我去追溯不太久远的过去。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文字改革诞生的横版和简化字,逐渐替代了从遥远地方走来的竖版和繁体字,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竖版与繁体,渐渐成为稀有的版本和书种。面对漂亮优雅的这群汉字组合,瞅一眼就让眼睛发烫的颁奖词,面对早已洞穿时间隧道和辽阔空间的那些作者像,面对他们或深邃、或犀利、或温柔、或幽默的眼神,脑际荧屏不断被裹着的枣红色刷新。

版权页除了表明主编、发行人以外,还有这样的信息:《雪国》、《千羽鹤》(现在翻译叫《千只鹤》)、《古都》等川端康成着作的翻译者:李永炽;出版者:远景出版事业公司;再就是出版时间,初版:中华民国70年9月4日;再版:70年9月20日。面对这些信息,平静下来的心又把激动托上了思维高处,原来这是一群来自宝岛台湾的书。激动与吃惊酿造的混合情感,迎接着暖暖的冬阳,竟然忘记了冷。顺手翻去,看到致答词里他引用的一句“和歌”:“千载相期兮人已至,于今相见兮更无思”。

事情就如此巧合。与书相期、相见,还有什么语言超越这两句诗,来描写此时此地此刻的心情?

书籍之“书龄”已经超越而立之年,开始在不惑之路上行走,可书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我多想知道书们这番不一样的经历。

我再一次蹲在为阳光抚摸、为冷风扫射的地摊边,迅速将散放的枣红色书一本一本收集到跟前,一共十五本。

从书的编码看,十五本只是这套诺贝尔文学全集的一部分,后边有无不敢断定,前面应该还有确凿的四十部——因为摆在面前的最小截止书目号是“41”。

“那些书呢?”我抬头问那人,直言不讳。

“哪些书?没有了,就这些。”黑瘦矮的摊主似乎有些不耐烦。地上那些落满一层尘土的书已被收集在无序的纸箱里。摊主准备走,把空间让给清冷的风。

“前面应该还有四十本,为什么没有了?”我的话有些急不择词,且掺着点责怪,其意是想知道摊主为什么只有这部分书,前面四十部去哪儿了,是不是被卖掉了。

“这些书还不好卖呢。都摆两天了,人家一看竖版的,繁体的,皱皱眉头扔下就走,有的连价都不问。”摊主一边拾掇摊位上的东西,一边嘟嘟囔囔抱怨。

风一样的抱怨在继续:“别说这些又笨又沉的书不好卖,现在除了莫言、贾平凹这些大家名家的书还有人翻翻瞧瞧,其他书你看看,都不大好卖。都手机时代了,手指一划,上面啥没有?谁还拿功夫看老外写的这些稀奇古怪的大部头。”

摊主的抱怨里掺杂些调皮。我没有理会他那些夸张又不太符合实际的嘟囔,书们被“钱”挤兑、被“钱”冷落,是不争的事实,放眼再瞅瞅大千世界和芸芸众生,又有什么不被“钱”挤兑?尽管现在的钱币和书都是纸做的,可是几百页纸装订在一起的书们却敌不过一张百元纸币的诱惑。诱惑的力量没法拒绝。尽管这两年在书摊上淘到品相好的心仪名着已不容易,可是,面对摊主的嘟囔,敞亮的心依然在阳光里有些隐隐收紧。抚摸地摊与书籍的阳光已经撤离出一块距离,此刻感觉到今天真的有点冷。

摊主见我还在翻看,便跺着脚催问买不买。他急着要走,因为冷,因为要吃饭,因为到了散摊的正午时光。

于是询价,掏钱,打包,在柔和清冷的阳光抚摸中,我把那摞枣红色书籍带回了家。

用白菜价格买来的那排枣红色,宛如钱塘江涌出的一线潮,整齐醒目地摆在书橱中央。然而,望着捡漏得来的书籍和由它们簇成的风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文化和市场一接轨,就成为买卖文化的市场,一切与文化沾边的标识,比如青铜、陶瓷、字画、家具、钱币、刺绣、木雕等等,都贴着文化的标签,以古董的身份在不同的位置出现和交易。至于真假,新旧,年代,那就考验淘宝者的眼力、胆识和运气。书,自然是文化的,可是,在这交易文化的市场里,除了古籍和稀有版本受到收藏者淘宝者的青睐外,其他都白菜萝卜般地拥挤在地摊上。一堆一堆任人翻,任人找,任人看的书,在这里成为真正的落魄者和流浪者,既失去了“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的高贵价值,也失去了可以归属的身份证。

它们的高贵去哪儿了呢?

寻找被遗失被冷落的那些高贵书籍,常成为我周末的主题。

在不同城市的文化市场和相同模样的地摊书摊上,我寻找到许多高贵的书籍,如四卷本《柳宗元集》,四卷本《乐府诗集》,三卷本《白居易集》等;八十年代初影印的《详解聊斋志异图咏》让我高兴了许多个夜晚,书中那些绘于光绪十二年的上百幅精致插图,是那样惟妙惟肖,清晰可人。稀有的图画,让蒲松龄笔下的聂小倩、崂山道士、席方平都有了可以直视的生命画像。还有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标着金圆券价格的鲁迅的、巴金的、吕叔湘的书籍;还有六十年代山东师范学院研究老舍、夏衍、郭沫若的书籍,在那些跳跃着细小草根显露的纸面上,尽管造纸的师傅想用绿色黄色淡青色来掩饰,依然如劳作者的皮肤那样粗糙。凹凸不平的汉字们倔强地排在那里,一言不发地留着自然灾害年代的苦涩和艰辛。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鲁迅着作单行本竟也在地摊上一一买齐。这些绝对正版,品相绝对在九品以上的不同思想的高贵者,各自在书橱的上上下下站位,摇曳着厚重如山的独有风采。

坚强人格让我敬仰,倔强书格让我生出无边的敬意。

面对书橱里的这群高贵者,思想者,常萌发一丝自以为是的窃喜与高兴,毕竟是自己放出眼光淘来的,捡漏捡来的,满足着得便宜的俗心小情。更多则让我凝眉转身,伫立窗前,对着蓝色的灰色的或者雾霾的天际,发出无法抑制的低声叹息。

淘来的书群既有卓然自尊的高贵身份,又有正版合法的身份证和居住证。书中一枚枚不同模样不同规格的印章,还有不同方式的图书编码,都载着岁月痕迹与书一同存在,成为书无法分离的命运共同体。这些后来附加在书中的手写体和深深浅浅的印泥,证明这些书们曾经驻留的基地或者居住的地址。有的书中还有硬硬的或白或黄的借书卡,卡上还有借书人书写的潦草姓名和时间。这一切都成为书的正统履历。

但是,履历到书摊的经历没有任何记载和印记,唯一能够想像的线索,载思想的高贵之书从这里离家出走,开始流浪。当然是被离家出走,被开始流浪的。

好玩和好奇心曾促使我按图索骥,为书籍寻找曾经的家门,结果出奇一致,你寻找的单位不存在。

书的家没有了。

书被曾经的家丢弃了。

书的家去哪里了?破产了?改组了?拍卖了?总之书们曾经存在和居住的家,无论豪门还是柴门,一律从应该存在的地图上彻底消失了,圆圆方方不同印章刻制的单位,成为遥想和记忆,那些人来人往的学校或者创造物质财富的厂矿企业。

书大概在破产、改组、或者拍卖过程中,被迫卖掉的,或者任意让人拿走的。大概不是为了换钱,因为书是作为“废品”卖掉的,值不了多少银两。我见过无数书们被秤钩子称过以后,被塞进麻袋的狼狈和无奈。

书的高贵身份瞬间被秤钩子剥夺,从高高的书架沦为不值钱的“废品”。

书是无奈的,卖书者大概也是无奈的。

书籍在无奈中开始流浪。

书籍也是有命运的。或收藏于爱书者之手,或挺脊于各式各样图书馆,亦如法国作家埃德蒙·龚古尔对书的态度,在自己不看了不藏了的时候,“必交予拍卖师,槌起槌落,自此散出,传诸于气味相投之人。”只是埃德蒙·龚古尔没有想到,书籍还有流浪在等待。

流浪对于所谓“废品书”是一条、甚至是唯一一条能够重生的途径。生存和逃生的唯一机遇,就是到地摊上去流浪。

“废品书”渴望流浪,但不是所有“废品书”能碰到这样美好的好运气。被塞进麻袋、被三轮车驮走的那些书,常常被直接送进大大小小造纸厂,化为纸浆,去进行新一轮的六道轮回。地摊上的书尽管餐风露宿,任人丢扔捡拾,品尝体验尴尬的“三毛”经历,但能够接触许多不一样的手。有感触就有继续存在的可能。存在就是活呀,书籍命运的高端与人一样,就是顽强地活着。

书的生命意义在经历了流浪之后,又产生了不一样的伟大和吸引人的故事,就像《双城记》里的马奈特医生,十八年的牢狱生活换来无法比拟的尊重。凤凰涅盘后的书的崭新生命,也有了书店之书没有的厚重,有了不一样的生命刻度,现实的,曾经的,自己无法言说的。当这一切演变成未来的历史,又成为书们的一次辉煌。

面对流浪的名着,我想起了已故的伟大爱国者,我深深尊敬着的南非曼德拉。

我多次想在这些淘来或者捡漏捡来的书上刻下这曾经的一笔,但是,最终放弃了这有些残忍的念头。

名着,尽管流浪过,也是流浪者中的高贵者。

家破产,书亡命,毕竟是书们很难过的一页和无可奈何的一劫。

每次抚摸,阅读这些血统正宗、出身名门的流浪书,感觉面对的似乎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书本,而是一位位经过生命体验的长者。当手指划过,眼光走过,书籍也默默收藏起你的体温、感知和眼神,就像收藏每天的阳光那样,把发生的一切悄悄地融注在经过岁月沧桑洗礼的纸面里,成为你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出现的最好朋友与知己。狄更斯在《双城记》里对世界这样诉说:

任何一个人,对别的人来说,都是深不可测的奥秘和难解之谜。每当我在夜间进入一座大城市时,就会有一种一本正经的想法,那些黑压压的鳞次栉比的房子,都藏着各自的秘密;每幢房子的每间屋子里,也都藏着它自己的秘密;而各间屋子里无数胸膛中跳动着的每一颗心,就它自己的某些心绪来说,即使对最亲近的另一颗心,也是一桩秘密!

每一部书,特别是那些经过书摊地摊流浪后的书,都会成为一座有秘密有故事的房子,无论横版竖版精装简装简体繁体。书的一个钤印,一个刻本,一个年份,一行字迹,都在文化字面的脊梁上,留下烧不掉、丢不了、碾不碎、化不去的文化记忆。

流浪散文14:行走在流浪边缘

文/冰山上的来客

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就注定要开启一场寂寞的旅行。

那里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恋人,唯一作陪的是星河日月,孤帆远影。想象着,点一提灯盏,抚一把古琴,吟诵秦时的荒墓,汉时的关隘,凭吊昔日皇妃,歌舞一段霓裳羽衣曲;指点江山,挥毫泼墨,高谈唐诗宋词,在月光下起舞,在海潮边视听,在山巅上遥望,在幽谷里呐喊。再乘车离开怎么样,离开这里到别处。换一个地方,换一种情绪,换一种新的生活。暂不将这种旅行称之为流浪吧,至少这样不会显得那么悲情。打点行囊,收拾妥当,带一把油纸伞,携上我的笔墨纸砚,以便我可以记录我旅行途中的点点滴滴。我且行且看,且听且歇,与老者攀谈,与孩童嬉戏,与游人结伴。点起一堆篝火,架上一撺枯枝,任凭火焰跳跃,青烟袅袅。春日的清晨,以山泉洗漱,登上万丈的高崖,等待旭日初探,霞光萦绕。张开双臂,拥抱长空,呼吸自然。群蜂乱舞,草长莺飞,在这个花和草浓的化不开,抹不去的艳丽季节,我选择和山林同在,与落日同去。这个季节,但凡遇见,便是缘分。人与自然心灵的相互碰撞,舒适与自得的相互涤荡。从此看淡了世间的粗俗与鄙夷,毅然拿出纸和笔,坚定地写下一行文字:我为我行。

在这里,是不是已经找到我心灵的最佳居所,跟蚁居在大都市的宅男腐女们相比,我是否过得更加惬意?他们说,大都市里有太多的无奈和压抑,每个人都在疲于奔命,机械而木讷,没有激情,没有雅致。总是在失望和麻木中徘徊前进,在讽刺和嘲弄中蜗行摸索,失意和流浪中浮沉。大都市的人们还不如一株长在山坡上的草,没有草的自由,没有草的优雅,没有草的精彩,更没有草的潇洒与风度。任凭风吹雨打,电闪雷鸣,从不改变作为一棵草的本质和精神。如果每个蚁居在大都市里的流浪者,能以草的优雅和坚韧顽强地存活于人世间,哪怕有几多失意,几许伤感,亦不会迷乱自我,颓堕自甘。每一个旅行的人,流浪的人,正如每一棵行走的草,虽流浪,却也美丽。春暖花开之时,便是重生之时,没有永久的伤情,亦没有永恒的迷惘。失恋与相守的困境里,保持一份超脱,紧守一份释然,离开是必然,相守是偶然,缘起缘灭,花谢花开,如此而已。

所谓累了也就淡了,淡了也就散了,散了也就死了,不过如此。生生可恋,未可勉强。等到行囊瘪了,心情超脱了,卸下沉重的面具,还原一个真实的自己。且行且恋爱,且行且修行。流浪到大都市,时间久了,再逃离大都市到小村庄,领略美仑美奂的人间风景,芬芳扑鼻的乡土人情。行走在流浪的边缘,让心灵去旅行,让灵魂去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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