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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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1

日前,湘潭市下发通知,采取“控、撤、停、缓、拆、销、调、补、究”九条措施,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精准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行“一房一卡”制,由水、电、气、网等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自建房,实行“一户一牌”警示制,安排专人管控等。

二是坚决撤。对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对消防器材不足、道路不通、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

三是立即停。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改扩建施工的`,立即停止施工;擅自加层、增设夹层等经营性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出租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轻质房屋和隔墙的经营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四是合理缓。对已鉴定为C级危房的城乡自建房,进行加固修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房屋施工、验收、经营手续不全、不规范的,暂停使用;未批先建房、隐患未消除、装修不达标的,暂缓使用。

五是强力拆。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拆除;在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等区域安装严重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一律拆除。

六是依法销。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撤销相关机构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业主非法违规获得的证照,一律依法撤销;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是规范调。对满足安全条件的自建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先停止营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好相关手续,满足经营要求条件之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八是酌情补。经检测满足安全、消防等功能条件的违规建房,经业主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九是严肃究。对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拒不配合排查整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湘潭市要求属地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整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并协同实施相关整治措施。对因失管失责发生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2

11月9日,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贯彻国家统一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副省长陈文浩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省农村用作饭店、农家乐、乡村民宿等经营的自建房比例不断提升,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严格按时限统筹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重点排查,力争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隐患整治;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村庄、社区为网格,开展拉网式的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会议指出,加快建章立制,构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施行,各市州要加快出台本地区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切实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基层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有机构承担、有人员管理、有经费保障。完善经营性用房源头管控制度,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3

一、汛期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问题及措施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xx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二、20xx年房屋安全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和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消除血站房屋(包括献血屋、献血车、送血车、配电房、仓库等)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饶市中心血站结合实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开展排查摸底。对全站所有房屋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确保不留死角。依法依规实施排查,重点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基本情况;目测房屋安全情况;查看相关手续和经营安全等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实施分类整治。办公室和质量管理科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一般性隐患要求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较大的隐患,立即上报、及时跟进并追踪,直到整治到位。

加强安全管理。各科室严控风险,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各科室职能不同,落实房屋安全监管责任,科室负责人加强监管。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5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文峰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峰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方案》;二是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李渝淼副区长为指挥长的文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宝莲寺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6月22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7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107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51座,非自建房3020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对基层人员加强农村房屋信息录入操作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各类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6

为扎实做好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刻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连日来,矿区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行动,着力解决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及时召开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题会,确保大家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对排查要求进行解读,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两委”干部和网格人员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排查“四无”房屋,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建筑,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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