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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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一的基本生存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17〕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依法依规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城市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县乡(镇)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使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确保不冻死、冻伤一名流浪乞讨人员。

三、时间及范围

专项救助行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结束,工作范围是我县行政区范围,重点是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淮

副组长:王卫华、周礼、刘心捷。

成员:社会救助局、社会事务科、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事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县救助站要组织协调公安、行政执法、卫计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以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县救助站根据冬季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对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均要劝导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再甄别协调接送返乡或安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易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救助档案,切实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特别在降温降雪寒冷天气要加强夜间排查登记并做好记录和分类处置工作。

(三)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县救助站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电话接听、救助接待、甄别查询、安全检查、值班巡视、跨省接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把每一环节做细、做好,依法依规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四)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发自愿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发挥村(社区)对群众宣传教育的功能,如遇到流浪乞讨现象及时拨打救助热线电话,方便救助工作及时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指导县救助站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各项救助接待服务。遇到重大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紧急救助事项,要立即启动救助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突发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县局。

(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县救助站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工作风险隐患漏洞;重点做好防火、防盗、放食物中毒、防传染病感染等环节。

各乡镇、县救助站要及时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21年4月19日前上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5055706。

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2

20xx年岁末至今,寒潮来袭,福建省市大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强降温。为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益,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第一时间吹响救助号角,密切关注街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动态,建立了以公安、城管、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街面巡查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专业——让服务由点及面

20xx年12月6日,泉州市救助管理站和海西社工组成的救助小队在泉州江滨北路小桥上发现一名小伙子,只见他身着有些发灰的黑色旧运动装,盖着一张单薄的被单,躺在桥边草席上睡觉。

救助小队通过与他耐心交流,初步了解到小伙子年仅25岁,贵州人,因半年前与父母发生矛盾,一气之下离家,近期又遭遇感情问题,万念俱灰,在外流浪并靠着拾荒为生。交流中,小伙子的语气里透露出悲观与轻生的念头,工作人员耐心给予心理疏导,提议帮其联络家人。临走时,还为其留下了热水、食物、棉被等生活物品,保障其基本生活。

7日早上,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联络查询,终于联系上了小伙子的父亲,其父表示非常想念儿子,希望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和社工能够帮忙将小伙子劝回家,自己也会尽快赶到泉州。

9日下午,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小桥探访小伙子,通过连日来的心理疏导,小伙子的精神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对回归家庭产生了渴望。

14日一早,小伙子的父亲和表哥赶到泉州市救助管理站。在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带领下一起来到小桥。当小伙子看到家人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仿佛呆了似的,久久不能言语。父亲开口说出第一句话:“一起回家吧。”小伙子不自觉地流下了热泪,带着感动和愧疚的心情不断地点头。之后,一行人将小伙子接到救助管理站,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精神焕发地跟着父亲回家了。

“很多流浪乞讨人员是因为家庭矛盾、情感受挫等各种原因而被迫流浪,泉州市救助管理站和海西社工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形成常态化,让流浪人员早日回归家庭,让乞讨人员早日找回自我、融入社会,便是救助工作者最大的愿望。”泉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蓝志坚说。

泉州市救助管理站持续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能力,有效地将站内救助和站外救助,物质救助和心理救助相结合,在给予流浪乞讨人员物质生活保障的同时,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疏导心理情绪,改变偏差行为,找到生活的'支撑点,重新建立社会支持网络系统,从而更好地回归家庭、社会。8年来,共服务11000多人次。

关爱——拉近你我距离

“我们通过网络、微信、活动现场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拉近市民与救助管理站、受助人员的距离,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救助管理工作,更加理性地关爱、帮助弱势群体。”漳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张霞说。

20xx年1月10日,漳州市救助管理站受邀以110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成员单位身份参加了“人民至上110,勇毅护航新征程”的主题宣传活动。

上午,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与弦歌社工、义工协会爱心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印有救助管理站LOGO的环保购物袋、牙签盒、瓶装水等物资,现场向广大市民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服务内容,耐心讲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该如何报警及救助,提升市民对救助管理工作的认识,呼吁市民关注、关心流浪乞讨人员,理性施救,积极推动形成“全民救助”良好氛围。当即就有市民表示:“以前遇到流浪人员时没怎么在意,现在我明白需要怎么做了。”

“活动当天是油焖大虾、什锦豆腐、煎鸡蛋,配上米饭。每天的菜谱都不同。”张霞说。市救助管理站还联合弦歌社工服务中心、漳州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等多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定期开展“为爱做道菜”民生活动,为环卫工人和流浪乞讨人员送上一份丰盛热乎的“爱心餐”,温暖了他们的身心,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对他们的关怀。

除此之外,漳州市救助管理站通过社工联动义工模式,开展“街友关爱行动”,目前已发展100多名志愿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报告机制。

溯源——使被动变主动

农历腊月初八,南平市邵武救助管理站与臻和社工一行来到易流浪走失困难对象赵某家中,为他们送上了准备好的八宝粥、食用油、大米等生活物品以及节日祝福,并向其家庭成员详细了解赵某的生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就业情况,做好回访记录。

“感谢救助管理站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我们一定能够战胜困难,把日子越过越好。”赵某的父亲满含感激之情地对工作人员说。“看着你们一家人一年比一年好,我们很开心……”南平市邵武救助管理站站长王靖鼓励赵某一家要保持乐观的心态,树立生活的信心,努力创造幸福生活。

20xx年6月,南平市邵武救助管理站联合臻和社工为生活困难的易流浪走失人员免费配发“智能定位手环”,帮助家属变被动寻找为主动看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在对多家易流浪走失人员进行回访时,工作人员了解到返乡困难群众胡某暂未办理残疾人证,便积极主动与残联对接,咨询了解办理残疾证的流程,并陪同胡某到医疗机构诊断,到行政服务大厅残联窗口办理办证申请等手续。最终在工作人员与社工的协助下,胡某顺利领到了残疾人证。胡某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了!”

寒潮期间,南平市邵武救助管理站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开展高频率、地毯式巡查劝导,护送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并将其中的患病人员送医救治。

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3

寒冬将至,根据省厅"大爱四川情满救助"工作要求,为管控流浪乞讨源头,确保安居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区救助站将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与部门协调协作,加强主动救助力度,积极应对严寒等灾害性气候,确保各类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主题

美丽安居,真情救助

三、组织机构

成立"寒冬送温暖"活动专项工作组,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福利中心主任、区救助管理站站长(兼)李伟任组长,区福利中心副主任兼救助站副站长潘柯为副组长,成员由杨科、张智、夏先刚、潘绪、张霞、王玉萍组成,具体牵头工作由潘柯负责。

行动时间及范围

行动时间为: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

对区内车站、广场、繁华地段、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自动取款室、拆迁未完工区域、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重点巡查,适时开展救助活动。

下沉到村、社区、学校对因病、残、老、弱、幼丧失劳动力的家庭进行源头管控救助。

五、主要任务

加强街头主动劝导救助力度,每天安排专车专人坚持上街开展主动劝导救助。在做好城区重点地段和设施的常规巡查基础上。加强与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村(社区)的联系和协作,加大对生活无着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劝导救助各类生活无着人员。逐街逐点巡查到位,并对现场救助情况摄像登记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合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争取各镇(街道)政府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环卫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二)协调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要坚持全天候巡查。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区要在1小时内、各镇(街道)要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

(三)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视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年老体弱、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及时采集DNA数据。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干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五)搞好寒冬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热线。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宣传救助战线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工作良好形象,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六)加强内部管理。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问责。专项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流浪乞讨救助专项行动的通知》(黔民函〔20xx〕103号)精神,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站内安全巡查、监控视频监视、求助人员安全登记检查、物品保管及护送受助人员到教助区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官网等多种形式,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做好宣传报道。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x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x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资金使用不当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5

今年寒潮提前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的通知》(厅办〔2021〕48号)要求,我局定于2021年10月下旬至2022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一、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实施“大排查、大走访、大救助”,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易走失人员生活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要高度关注城乡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走失人员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高质量落实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推动落实专项救助政策,鼓励支持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帮扶。要全面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优化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切实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有效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二、深入开展街面巡查转介服务。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细致排查隐患,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出、流入基本情况掌握和甄别。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对寒冬期间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车站、商业区、交通要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实行地毯式摸排,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到县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人员要及时送医院救治。设立临时救助点,提供防寒保暖的衣物、棉被、食品等物资,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妥善处理。

三、压实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救助安置,属外地区的救助人员要第一时间报送派出所做好基本信息调查,并及时与县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古蔺县救助管理站值班电话:xx)要压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杜绝因过失、失职或工作不到位造成流浪乞讨人员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全面落实工作值班、领导带班、首接负责、岗位责任和跟踪检查等制度,积极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救助应急准备。要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完善定点医院联系制度,及时救治突发急病人员,建立完善传染病预防机制,及时处置被感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扩散。要通过广播、微信、微博、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涉及流浪乞讨人员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认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自觉将专项救助行动与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结合起来,把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和安全当做大事、要事来抓,积极主动作为,寒冬传递温暖,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杜绝因工作不当、不力而造成冲击社会理论底线的事件发生。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开展专项救助行动的情况,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典型案例及时报送。

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6

为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权益,根据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民发〔20xx〕50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冷冬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不出现冻伤、冻死事件。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1日

二、职责分工

(一)园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通过确定食宿点的方式,为当日无法返程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积极协调交运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接返工作。定期在辖区内人流量大、流浪乞讨人员出现频率较高的场所开展“寒冬送温暖”现场救助活动。指导乡镇(中心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热心市民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二)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引导其到园区公共服务局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

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应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对市容环境卫生影响的管理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要依归依法处理。同时,应指导长途汽车站、各运输企业等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户籍地提供方便,对园区公共服务局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票给予优先照顾。

公安派出所应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鉴定、查询查证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无法查证户籍的精神病人,应按照《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办法》(兰办发〔20xx〕55号)有关规定送往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三)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接到公安、城管或群众拨打救治流浪乞讨人员急救电话后,及时安排医护人员出诊救治,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残疾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园区公共服务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应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和宣传引导活动,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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