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抓紧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闽卫中医发明电〔2017〕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的活动。
二、目标要求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基本内容,精准把握《中医药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各机构按照本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对单位职工进行全面动员,结合单位实际,抓好活动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
1、开展学法培训(5月1日-5月15日)
各机构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培训自学,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及释义书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2、开展宣法义诊(5月16日-5月31日)
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区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一次入社区入机关义诊活动,悬挂活动主题条幅,加强社会氛围的宣传引导,区管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工作自行组织。
3、开展学习宣传月(6月1日-6月30日)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法,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各机构利用LED等媒介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宣传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专题宣传栏。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束,各机构将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具体实施文件和照片等材料梳理报送至区卫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与日常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活动方案规定动作外鼓励各机构创新活动方式,采取自选动作扩大宣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已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意见》(沪卫计中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意见》(20xx-2020年),紧密结合本区、本单位中医药工作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基本内容,精准把握《中医药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7月3日-7月7日)
各单位按照本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制订详实、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在全院范围进行全面动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活动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3日-9月29日)
1、开展普法义诊活动(7月3日-7月7日)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实施。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实施《普陀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意见(20xx-2020年)》,弘扬国粹,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服务百姓健康,在全系统开展以“深入学习‘两学一做’,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为主题的迎“七一”暨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医义诊系列活动。
2、开展学法培训(7月10日-8月11日)
在全系统统一征订《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各单位可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会、专题讲座、理论考核、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培训,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及释义书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卫生和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促进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把《中医药法》学懂悟透,在全区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
3、广泛开展普法宣传(7月17日-8月30日)
建立“普陀中医养生保健”公众号。积极利用新媒体推送和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普及情志调摄、饮食调养、生活起居、运动健体、穴位按摩等中医养生方法,推广普及太极拳、八段锦、健身气功等中医养生运动,开展慢性病及弱体质的运动干预,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推动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培育健康生活方式。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法》,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利用LED等媒介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宣传语,同时开设专题宣传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知识讲座进社区、普法资料发放、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
围绕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在全区10个街道(镇)建立中医文化角。下发《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解读》,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普陀,你我同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
4、启动实施“双十”扶持计划(8月28日-9月29日)
实施普陀区中医发展“双十”扶持计划:传承中医传统,以提升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和管理,加强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实施20xx年普陀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0个),20xx年普陀区名中医(学科带头人)扶持培养计划。
(三)认真总结(9月25日-9月29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筹划,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对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并于9月29日之前将工作总结和活动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发展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普法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要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鼓励各单位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抓紧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闽卫中医发明电〔2017〕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的活动。
二、目标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基本内容,精准把握《中医药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单位按照本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对单位职工进行全面动员,结合单位实际,抓好活动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开展学法培训(6月1日-6月15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培训自学,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及释义书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2、开展宣法义诊活动(6月16日-6月31日)
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县人民医院牵头,组织全县中医专家深入乡镇开展中医义诊活动,悬挂活动主题条幅,加强社会氛围的宣传引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工作自行组织。
3、开展学习宣传月(6月1日-6月30日)
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法,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门诊楼、住院病房等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推送《中医药法》相关知识的宣传内容,发动干部职工进行转载,扩大宣传群体。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束,各单位将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具体实施文件和照片等材料梳理报送至县卫计局医政股,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与日常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活动方案规定动作外鼓励各单位创新活动方式,采取自选动作扩大宣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一、与日报社开展合作。
《日报》作为市委机关报,发行面广,其宣传报道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代表性。该报《健康视界版》注重对群众健康的宣传和报道,是许多读者喜爱的好栏目。20xx年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与日报社合作开展以下工作:
(一)举办《中医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
在全市征集以讲述自己对中医的真实经历和亲身感受,或中医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变化、提升等为主题的文章,征文择优录稿在《日报健康视界版》刊登,每周一期,每期1-2篇,全年不少于50篇。稿酬由报社按规定支付。征文活动结束后,由日报社与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优秀作品评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奖品分别为由市中医院提供的价值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健康卡一张。
(二)宣传介绍名中医药专家。
《健康视界版》开设《名中医访谈录》,每期介绍一名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名中医药专家,宣传专家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治经验和感悟见解。
(三)动态报道。
对涉及我市卫生事业尤其是中医药事业发展所开展的相关活动和重要新闻,在二版或阳光政务版面,随时进行动态报道。全年不少于20篇。
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根据日报社征稿要求踊跃投稿,努力做到寓教于乐;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名中医药专家撰写简历、临床观点;对本单位将要开展的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活动及时与市中医药宣教中心联系。市中医药宣教中心要对《中医在我身边》征文的科学性进行审查;要合理安排名中医药专家见报时间;对各单位开展的相关活动和重要新闻,要及时联系报社采访报道。
二、与电视台合办《中医养生》栏目。
《中医养生》围绕不同季节、不同节气的自然变化,阐述起居作息、饮食养生、强身进补、防病治病与护肤养颜等内容,为观众提供日常自保自疗的养生宜忌建议。根据中国传统养生学“天人合一”的指导思想,针对节气变化和观众需求,适时顺势的安排节目内容,在系统介绍中国传统养生文化的同时、有针对性的介绍实用养生方法。节目架构包括:
(1)《中医话养生》。邀请中医专家针对节气变化和观众需求,讲解相关养生知识;
(2)《我和养生》。征集观众的养生保健故事,或者一些偏方,让医生点评是否科学合理,并有针对性的提供更好的建议或方案;
(3)栏目延伸。在周五或者周末对一周的养生内容进行总结,或者邀请名医进社区,设定主题,主持人主持,中医讲解,现场互动,让观众参与回答,并在答对者中进行抽奖,并将现场互动的内容转回直播间,增加节目的影响力,提高节目收视率。
本栏目由电视台和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主办,市中医药宣教中心协办,奖品为市中医院提供的健康卡。电视台联系人:卫强。
三、创建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专题网页。
由市中医药宣教中心负责在“卫生网”中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专题网页,开设网络健康大讲堂、中医药知识普及、文化宣传等栏目,及时将《中医在我身边》和《中医养生》内容发到网上。各有关单位要在已有单位主页中增加相关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内容或创建专题网页。
四、编撰出版市中医中药进万家文化科普宣传读物。
今年,拟翻印省中医药管理局编撰的《省中医药知识宣传册》三万册,主要在各单位开展科普讲座、中医义诊等活动时免费发放。
五、开展科普讲座和中医义诊活动。
各级中医院每年要开展不少于300人参加的中医药科普讲座至少五场,不少于200人参加的义诊至少五次;三级综合医院要开展中医药科普讲座至少两场,中医义诊至少两次;二级综合医院要开展中医药科普讲座至少一场,中医义诊至少一次。各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要深入到社区、街道、乡镇、村庄、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个市、区直接受益人群至少五千人次,受益人群尽可能广。要注意发挥和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市卫生局将免费为科普讲座和义诊提供《市中医中药进万家文化科普宣传册》,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册发放的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市中医药宣教中心。
六、充分利用各单位的电子宣传工具。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平面电视等媒介宣传对本单位的中医特色,同时要加大中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多播放中医科普宣传片,努力营造宣传中医的舆论氛围。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4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xx〕27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1、活动目标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
(2)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使群众了解中医药有关生命、健康与疾病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保健知识,掌握一些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3)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扩大中医药的影响,树立社会形象,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2、活动内容和方式
(1)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
(2)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文体表演、知识竞赛、教授健身方法、科普游艺互动等活动。
(3)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在基层长期开展。
3、活动要求
(1)各地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在20xx年已安排5个以上县(市)的基础上,继续选择5个以上县(市)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2)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农村,使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活动并从中受益。每个县(市)直接受益人群至少达到5000人次。
(3)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4)每次活动要注意收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5)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
(6)各省(区、市)要注意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
1、工作方式
采取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含音像制品)、在媒体上开设栏目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2、工作内容
(1)挖掘本地的'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传说故事和其他历史古籍文物中的中医药文化内容,进行研究整理,组织创作一系列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图文并茂的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丛书(手册)。
(2)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栏目专题介绍中医药知识。
(3)要注意利用互联网、手机、公交地铁电视等新兴媒体资源介绍中医药知识。
3、工作要求
(1)在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中,各省(区、市)要把基层的需求作为工作重点。
(2)总结本地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出版、宣传资料制作及发放以及所开设媒体宣传栏目的内容及效果等工作情况。
(3)要定期召开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xx年——20xx年。各省(区、市)于20xx年4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四、项目资金安排及资金管理要求
20xx年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每省(区、市)80万元标准给予项目资金补助(未含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2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30万元用于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重点是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媒体建设以及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队伍建设的经费补助)。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各地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
五、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与评估
(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之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并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执行中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在此基础上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将根据各省(区、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将于20xx年7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推动《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帮助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药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中医药法》,使全社会逐渐形成“看中医、用中药”的浓郁氛围,弘扬中医药文化,根据《上饶市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大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制定我市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中医药法》大型宣传,进一步明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部门职责、社会任务;帮助广大中医药人员全面深入掌握理解《中医药法》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定,提高中医药事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全民“看中医、用中药”的认知习惯,弘扬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的社会地位。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中医药法宣传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全面协调和开展。
1.组 长:王初生
2.副组长:邓建华
3.成 员:王德进、李建平、程传红、王娇英、齐益基、
叶德胜、赵 俊、潘永丽、杨小燕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三、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
(1)时间和地点:6月30日上午九时,惟德广场。
(2)参加人员:卫计委机关全体职工、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血地站、银城卫生院等人员。
(3)仪式流程:领导致词,代表单位发言、参观展板、发放宣传册。
2.义诊活动。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血地站、银城卫生院以院为单位,组织不少于4名医务人员开展以中医内容为主的.义诊活动。(责任科室:医政股、市中医院)
3.开展系统内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在七月内各举办一次 《中医药法》讲座、中医药法知识考试及中医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学法用法,让全体医务人员全面系统准确掌握《中医药法》的内容、要求和规定。(责任科室:健教所、中医院)
4.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宣传《中医药法》,以及我市中医药特色等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广泛向社会、向群众宣传中医药知识、文化、医术,提升影响力。(责任科室:党政办)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将《中医药法》大型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中医药法》大型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应于6月26日前在院内外悬挂不少于两条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组织广大医护工作者学习《中医药法》及《中医药法释义》,使广大医护人员,特别是中医药人员全面理解、掌握《中医药法》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定,提高依法行医的能力和水平。
3.宣传月活动结束后,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宣传活动情况(图片和文字)于8月5日前报至卫计委医政医管股。
附件:宣传标语内容
1.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2.坚持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弘扬祖国伟大宝库。
3.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法》,努力提高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
4.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5.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
6.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7.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
8.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9.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鼓励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
10.中医教育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11.大力宣传《中医药法》,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12.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
13.热烈庆祝《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