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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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的文章1:最流行的话

文/刘洪静

去年母亲节,我给母亲发去了一条短信:感谢你给了我生命,最感谢你在我失落无助的时候给我指引。你犹如茫茫大海中的灯塔,见到你就见到了希望,为了你我愿意努力,祝你节日快乐。不久,我收到了母亲的回复:谢谢,我很开心。母亲开心,我也开心地笑了,这一切都被女儿看在眼里。

在英语班,孩子们正在讨论要送母亲什么礼物。“我想去花店买两枝康乃馨,给奶奶、妈妈各一枝。”“我也想买花,可是只有5元钱,不知够不够?”英语老师对他们说:“礼物不在乎金钱的多少,只要你有心,哪怕是做一顿饭,母亲都会开心。”孩子们受了启发,“我想给妈妈炒番茄鸡蛋。”“我只会煮方便面,妈妈能喜欢吃吗?”作为母亲,我被孩子们感动了,虽然他们年纪小,但是都懂得感恩。同时,我心里也有一丝失落,因为我的女儿一直没言语。

下课了,我和女儿携手走在路上。路边的小花竞相绽放着,显得格外美丽。趁我欣赏这些美景时,女儿偷偷亲了我一下,“老妈,母亲节快乐。”这个香吻来的太急、太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她已经很久不像小时候那样亲我了,由于平时管得严有时候我甚至能看出她对我的“恨”,这一刻,我感觉像在做梦。我激动得想流泪,但一贯喜欢在她面前装出一副严肃模样的我,却忍住了,口不对心的说:“你把我弄脏了”。女儿有些失望,随即又开心地朝前走着,却松开了我的手。

手心里的温度消失了,我感到莫名的不安,心里不住的埋怨自己:你就虚伪吧,不理你了吧。于是,我尝试着喊女儿,她回头望着我。“给妈妈的礼物在哪?就这些?”听到这话,女儿来了精神,拉着我朝前跑去。

她在一家花店门前停住了,用小手笨拙地在装满康乃馨的小桶里仔细地挑选着,一朵红的、一朵粉的、一朵粉白相间的,她把它们合拢郑重地交到我手里,“妈妈,我爱你,祝你节日快乐。”我笑着接过花,抱住女儿说:“谢谢,我很开心。”女儿悄悄地说:“妈妈,你开心,我也开心。”

“你开心,我也开心”成了母亲节这天最流行的话。

流行的文章2:当年流行解放鞋

文/潘春华

提起解放鞋,人们的心中总会涌起一缕绵绵不绝的温暖和眷恋。解放鞋,曾经长期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制式军鞋的俗称。拥有一双解放鞋,曾经是国人最时尚和骄傲的一种打扮。

上世纪50年代初,随着中国橡胶工业的起步,中国人民解放军从穿布鞋转变为穿解放鞋。解放鞋也就成为我军的主力鞋,这一穿,就是50多年,直至2004年被99式作训鞋替代。50多年来,解放鞋在部队作战、训练、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成为民间最为普及、最为流行的一种大众鞋。

解放鞋,设计得体大方,晴雨两用,军绿色的薄帆布鞋面,橡胶底,鞋里铺一层厚厚的海绵,穿着既合脚,又轻便舒适。解放鞋分低帮、高帮两个款式,其尺寸按大小分为1号、2号、3号、4号、5号……

解放鞋最独特的设计要数鞋面上的两根鞋带,训练的时候紧一紧鞋带,那鞋就仿佛与脚板融为一体,配合默契。小憩的时候,松一松鞋带,休闲的感觉立马上来。雨天一路泥泞,靠着解放鞋那一层结实的胶底,路途再远也能拒污泥于鞋外。同时还有一大好处就是便于清洗,只需用毛刷沾上清水将胶面的泥沙抹尽,鞋面就会变得整洁大方,全然没有白球鞋清洗后还需涂白粉等一系列麻烦。

拥有一双中意的解放鞋,是我儿时的梦想,但由于家境贫困,一直未能如愿。记忆中,第一次穿解放鞋是在1962年初。那年我从技校毕业,被分配到某军事院校从事焊接技术教学工作。走上工作岗位刚两个月,就匆匆备完课,赶到学校设在一家机械厂的教学基地任教去了。记得临出发前,换上了部队院校配发的的一双3号解放鞋。望着脚上这双崭新的解放鞋,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儿时的梦想终于实现。3号鞋虽稍微有些挤脚,但2号鞋又嫌大,不跟脚,于是我索性不穿袜子,光着脚板穿这双3号鞋,还挺舒适的。从此,解放鞋便伴随我整整8年的教学生涯。

后来部队院校西迁,我调到地方

工作,不久走上了企业

党委领导岗位,

仍对解放鞋

情有独钟。那时,我常在办公室里备一双解放鞋,在去车间班组调查研究或生产劳动、与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家访慰问、防汛抗灾、检查安全生产、参加民兵军训工作,或是到外地出差时,我都会穿上解放鞋。厂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以及拔河、象棋等文体活动比赛,其奖品有时也会发放解放鞋。

在那个物资匮乏商品短缺的年代,解放鞋由于价格便宜实惠,一般工薪家庭能承受得起。从城市到乡村,从工厂到学校,无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脚上,最为常见的,就是一双解放鞋。解放鞋,给人的是一种精神和力量、一种澎湃和激情。

不过解放鞋虽好,缺陷也不少。主要是鞋面易褪色,只消几回清洗,崭新的军绿色就会泛黄,继而发白,军鞋的味道就会淡化许多。再有就是胶底的耐磨性不强,尤其是胶底纹磨光之后,到雨天便滑得很,走路需格外小心。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缺点就是鞋子捂脚不透气,公共场所可不能随意脱下鞋凉快凉快,否则臭脚气味会熏昏你的脑袋。

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效果凸显,物质丰富多彩了。市面上鞋的花色品种逐渐多了起来。解放鞋也由昔日的“主角”变成了“配角”。

如今,解放鞋虽离我们的生活日渐日远,它却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成为大多数人记忆里的一个难以抹去的符号。

流行的文章3:人生就是 挑战不完美

文/陈浩

网上最近流行一段话:“不是每个人生来就是长得漂亮的,但每个人都可以让自己活得更美好,不迷茫,不依附,有自尊,独立,就是每个人最大的精彩。”读罢,我想起小学同学小林。

小林长得不漂亮,小时候又触碰过高压线,导致右腿高位截肢,但聪明好学的她,一直成绩优异,是众人瞩目的对象。也许那时候她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在学业上,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自身的缺陷,而是兴高采烈,每天都阳光四射。直到毕业后分到妇联工作,看着别人穿着光鲜亮丽的花裙子,跑啊跳啊,她才开始自卑起来,整天阴沉着脸。

她相了很多次亲,却没有成功。身体健康长得帅气的,她怕拖累人家;身体和自己一样残疾的,她看不上人家。后来有一个健康又帅气的男孩,拼命追了她三年,她才动心嫁给他。一年后,她生下了一对乖巧可人的双胞胎女儿,爱情、事业、家庭三丰收,多么幸运的人呀!我们看在眼里,羡在心上。

但是,小林却极不快乐。虽然装了假肢,走路也没有很多不便,但她却从来不穿裙子。每天上下班都是让老公接送,穿着很多年前买的长衣长裤,遇谁都没有好笑容。我们总是安慰她:你看,你已经够好的了,比我们都好许多倍呢,没必要一直活在阴影里啊……可她总拍打着自己的假肢,痛哭流涕,说这辈子无论如何也走不出断肢的阴影了。

那天,她坐在家里看电视,电视里,一个美丽的女孩正围着一只鼓翩翩起舞,舞姿优美动人,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女孩。之后,她特地在网上查找她的资料。打开资料,她惊呆了,那个叫廖智的女孩是一位双腿高位截肢的残疾人,她是戴着假肢跳舞啊!她震撼不已:同样是断肢,廖智可以活得那么漂亮,而她活得这般黯淡!她决心改变自己,开始学着化妆,买漂亮裙子,甚至扔掉了假肢,每天拄着拐杖上班。她发现,自己穿裙子原来是那么漂亮,那条左腿是那么白晳笔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旁若无人地笑开了花。周围的人慢慢察觉出了她的变化,无一不称赞她的开朗、乐观和漂亮。有时,她会听见有人在她身后说:“你看,那姑娘活得真漂亮!”

小林终于明白,人生就是挑战不完美,只要接受它,并且向它挑战,才能打败它,活出光鲜亮丽的人生。

流行的文章4:红薯粉

文/青丝

坊间有一阵子流行湖南土菜,红薯粉也随之走红,成为许多女孩子喜欢的食物。原因无它,在每天都需要减肥的挣扎中,最理想就是有一种既好吃又能果腹的粗粮,可以满足日常的能量需求,又能以低热低脂的配餐,助人保持窈窕体态———除了红薯粉,很难再找到匹配度如此之高的食物了。餐饮店里,女孩们脸颊因被热辣的砂锅红薯粉泛起的红晕,就是对这道小食不加矫饰的光彩照耀。

作为湘籍后裔,红薯粉凝聚了我对于旧时的许多美好回忆。过去每次老家来人,伴手礼总少不了红薯粉,用纸包着,捆扎成一大束挂在墙上。遇到什么时候有客人来,或者家人工作忙,无暇买菜,抽出一小把,用水泡软,剁点肉末放进去煮一下,就是一道待客的下饭好菜。冬日围炉烤火,我也经常抽一根粉条,放到炭火上烤。红薯粉遇热即膨化变大,像是一根米通,吃起来酥酥脆脆的,带有红薯淀粉的特有甜香。不论吃的人还是做的人,一看就明白是原料纯净、不掺杂质的体现,才能由淳朴的乡土风转换为时尚的城市气味。

红薯粉之所以乡土味浓,是全程都为纯手工制作。须选取表皮健康光滑的红薯,若是带有虫眼,薯肉会有硬瘢,含有一股苦味,从而影响到粉条的品质。把红薯磨成浆,盛入粗布口袋不断揉挤,悬挂过滤,滤出来的就是淀粉浆。接下来用大锅烧沸水,取一只竹筛子作为成型器,用瓢子舀了粉浆倒在竹筛子内。粉浆透过筛子的网眼落入沸水,立即被烫熟成型,捞起来挂在竹竿上晾干,就是一根根红薯粉。其粗犷的风格,质朴的灰色调,能激起人们心头豪气的方条形状,都令其他的寻常粉条相形失色。

作为粗粮,红薯粉的口感和滋味,都有不错的口碑,予人咬嚼快感的同时,又不会带来热量上的负担。不管是放到砂锅里加上多重调料烹饪,抑或吃火锅将近尾声之际,放到饱蓄鲜味的汤底里烫熟,红薯粉软韧柔滑、弹性十足、清香怡人的特点,都会清晰地跳跃出来,保证每一箸都有足够的嚼头。另外,红薯粉在制作的过程中并不切断,一把红薯粉很可能就是一根,故在一些有老人的家庭,红薯粉也常在年夜饭上登桌,作为象征福寿绵长的吉祥菜品,扞卫家庭伦理的基本结构。

年夜饭多杀鸡做菜,把鸡杂加上几片青菜,与红薯粉一起煮,临起锅前再洒上葱粒。这样一道信手得来的简单菜肴,却能以最明快的方式打动人心。红薯粉的香滑,青菜的爽脆,鸡杂的清鲜组合到一起,足以治愈内心深处的一缕淡淡乡愁。尤其吃的时候浇上红灼灼的辣椒油,或用几个泡野山椒佐食,入口柔滑的红薯粉,咽下喉咙良久,余香仍然萦绕口中,让人百吃不厌。

其实天下食材,并无高低贵贱之分,能与人心、与情境融合,便是最美。

流行的文章5:与书为乐

文/路来森

我这人,喜静而不喜动。

如今,流行“野驴”,朋友也多次相约,并好言相劝道:“你搞写作,应当多出去走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吗!”我嘿然一笑,却少有“应约”。

我知道,那种“野驴”,太过匆匆,走马观花,除了“过眼”的风景和一身的疲劳,此外,似乎别无所得。

于是,周末、节假日,我更多的时候,是情愿“待”在家中,与书为乐。

存书几千册,几排大书架把个书斋挤得满满的,逼仄而又温馨;我的书斋,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景点”,一个有深度,有厚度的“景点”,足可供我了望,观瞻。说是“读书”,未免“冠冕堂皇”,有些“高”了自己。其实,更多的时候,是在“望”书。走进书房,房门一闭,便隔绝了与外面的一切。感觉这种“隔绝”,真好。隔绝的,不仅仅是尘世的人、事,更是一些浮躁和诱惑。

书斋内,只有书和我,只有我与书。泡一杯茶,坐下来,并不急于展书就读,总是一边啜茶,一边“望”书——环视室内书架上一排排的书。这于我,已然成为一种习惯;我喜欢这种习惯,这种习惯让我安静,也让我浮想联翩,并在联想中生发一份自得的满足。我觉得,每一本书,都是一张朋友的面孔,尽管,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但,我们在对望中,相看两不厌。不言,不语,却是,书知我,我知书;每次目光落在一本读过的书上,书中的故事,就会在头脑中再次流淌起来;书中的人物就会在头脑中活跃起来;那些经典的语言,便也如轻弹的音符,跳跃、飞翔成一朵朵灿烂的花儿。我们在“对望”中,作着心灵的交流。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本书也是一面镜子,它能直接透视你的心灵深处,照见你灵魂的高尚,或者卑微,于是,你就会禁不住对一本书,肃然起敬。

敬重一本书,是每一个读书人生命的本质所在。敬重,是一种人生品位。

读书,可能有好多目的,好多方法。我于书斋内读书,取一个“闲”字。不一定是所谓的“闲散”的书,关键是一份闲散的心情,一种“随心所欲”;自己喜欢什么,就读什么。最好的读书方法,就是“闲读”。因为,这可以保持一份心灵的自由;读书,也是需要一份“自由”的心情的。只因,自由中,最能存一份闲适和安静,最能寻得一份生命的灵动和本真。一页一页地翻阅着,感受,似乎是最重要的。感受翻阅纸页的那份快感,感受书中的内容,感受空气中流淌的融融的书香,感受心灵与书契合的那种审美愉悦。懂得享受这个读书“感受”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件人生乐事。

读累了,就停下来,默想一会儿。默想,是一个“消化、滋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亦是有一份难可言传的美感;而且,这种美感,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或者,站立窗前,向外了望一下。视野中,是辽阔,是喧嚣;是周边,是宁静,是书香,此种对比,也能让人产生一种“与书为乐”的幸福感:外面的世界,人人都有;书中的世界,也许只有你拥有。

说“往来无白丁”,未免过大;不过,我的书斋中,能进入的,却也都是“雅人”,至少是读书人,不俗。人不能多,两三人而已。一张小桌,围桌而坐,烹茶煮茗,把话闲聊,聊的都是“书人书事”。不聊官场,不聊金钱,不聊股票,不聊女人……一聊这些,就“俗”了,就对不起我书斋内的那一本本书,对不起一位读书人的本心。

有“书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在轻声浅语中,温文尔雅地谈论、交流读书的事情,更是乐中之乐。

望书,拣书,翻书,读书,谈书……我在家,与书为乐。书中,自有无限风光,自生无限风光。

流行的文章6:又是悲剧的一天

文/秋风栗色

现在流行用杯具来形容倒霉,我真的不喜欢这个词,让我看到就不爽,今天刚刚开门,就送上一个生意,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做成了我开店以来的第一笔生意,可是没有我预想中的成就感,也许是来的太容易,我不得不承认,人就是一种犯贱的动物,我草尼马!

本来,我认为是个好的开头,起码是开门红。女朋友今天没有来,让我觉得很无聊,少了一个人,安静了不少,男人的骨子里面天生就有着一股懒惰劲,我是一个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也还算是个人,中午就随便吃了点东西,连碗都懒得洗,其实一个人的日子还是满潇洒的,跟女朋友分分合合吵吵闹闹也一年半了,总觉得这是难得的清闲但也总是觉得不习惯,少了点什么,其实我觉得有些老话总是很有道理的,比如心有灵犀,在我想她会不会来的时候,我门口出现了那个大便头,然后心就咯噔的一下,完了,偷吃她放在这里的零食要被发现了,结果……悲剧,她开始翻垃圾桶,检查我有没有偷吃…完蛋,零食还是我买的,怎么这么小气,女人呐

其实我是个生活傻瓜,对于什么节日什么的都不知道,不会忘记的就是三八妇女节跟六一儿童节……还有这个悲剧的国庆节,我喜欢宅的生活,讨厌去凑热闹,国庆节这代表着什么-长假,长假代表着什么-又要出去逛街,在这个车厢像人肉罐头的节日,我真的懒得出门,但好歹也得尽下男朋友的义务吧,人家都出去玩,起码也得跟女朋友去逛逛,悲剧就在这里发生,我只想在市区,她想去杭州,好吧,我承认我不负责任,只想简简单单的过去么好了,但女孩子总有一股折腾的劲,她们逛街永远不会类,从不会去考虑人多,路远,麻烦,这跟男人的心理永远是针锋相对的,没说几句就吵架了。真的很烦这样,当一个女人跟你吵架,把你几百年前的事情全部翻出来,然后絮絮叨叨,那些有的没得事情,不管对不对,反正一句话,都是你的错!这个时候,你要是去狡辩,那就是自寻死路,其实用我们的话来说,应该是去解释……

女人,永远渴望浪漫,男人开始的时候会让你浪漫的吃惊,但是追求成功了,总不会那么麻烦的去制造浪漫,这个时候,男人的格言就是平平淡淡就是真,柴米油盐,这才是生活,两个人之间不可能浪漫一辈子,因为还有日子要过,而当女人一段时间没有得到浪漫后,就会问你索要,这根他们日日夜夜看的偶像剧有很大关系,所以我讨厌这些半真不假的电视,尤其是韩剧,万恶!再次草泥马!大部分女人都希望有个体贴温柔的男人,我想那小部分也就是百分之零点零几的变态了,女人希望男人能为她做好饭菜,然后为她温柔的点燃桌子上的烛光,如果你做了,她会觉得,你绝对是爱她的,因为你愿意为她花心思,会为她去制造浪漫。这个时候,广大的男同胞们就惨了,其实我在想,如果没有电视机这个东西,女人会知道有烛光晚餐,唱情歌,送玫瑰之类的东西么,我们还用去想情人节送什么,七夕送什么么。直接送你个大馒头,然后告诉你,西方人情人节都送这个,你也不会说什么吧。相处的久了,男人跟女人就是对立的动物,一个渴望你视她为掌上明珠,能不知疲倦的为她付出,疼爱她,一个希望对方温柔体贴,能够理解自己,而当彼此都只想着自己的时候,就会觉得对方真的很讨厌。总得有个人愿意来做冤大头。

有情人终成眷属。

流行的文章7:自黑需谨慎

文/余耳

这两年似乎特别流行自黑,特意看了百度对于自黑的解释:自黑即自嘲的意思。自黑既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沟通方式。

我了解“自黑”是从一位女明星开始,这位明星早先并不受网友待见,微博留言多充斥各类负面消息。但自从该明星在微博上自黑后,一票从前对其看不惯的网友竟然“黑转粉”。也无怪乎,明星拿网友诟病的“黑点”自嘲,在早先的娱乐圈,还没几个人能做到。所以,这位女明星勇于自黑的精神确实令人钦佩。其间表现出来的坦荡、幽默、宽容,令人好感顿生。

于是,那段时间,我的朋友们像是找到了交友“法宝”,在朋友圈、微博上纷纷开始“自黑”。

其中有位女友,因为皮肤黝黑,有点自卑,平时不怎么在社交网络上露面,也忌讳谈论肤色。但最近在微博上却很活跃,尤其喜欢拿自己的肤色自嘲。我们都以为她看开了,本来嘛,肤色本天生,只要健康就是美的。我们也不时打趣下她的肤色,当然没有恶意。结果,这位朋友再也没有发过微博。

事后,我们才知道,其实她对自己的肤色内心还是十分介意。“自黑”对她来说只是另一种自我安慰的方式,她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看淡这件事,消除自卑,但很显然,她没有做到。

明星能在风口浪尖上与蓄意抹黑自己的人站在一个队伍,勇于自黑,敢于自嘲,其实是需要强大的内心支撑。一个强大又自信的人才能无惧外界压力,同时又悲悯宽容,才能正视并很好地消化自身的不完美。也只有这种扎实的自信才会带来强烈的感染力。

所以,不是人人都适合自黑,自黑需谨慎。

比如自卑的人,往往本身就敏感脆弱,自信不足,需要从外部获得认可,也最需要外界的鼓励。倘若此时外界对其不友善,自卑的人就很容易被摧毁。如果这时再勉强自黑,无异于雪上加霜。很容易产生自怜自哀,自然也做不到坦荡幽默。

这种勉强又扭结的自黑,事后想想,真是对自己的另一种伤害。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据调查,自卑的人更加真诚、守信。而且博取喜爱的方式不只一种,相信做一个真诚、有趣、宽容、善良的人比任何一种交往手段都更叫人喜欢。

流行的文章8:那些年,我们一起唱过的歌

文/笑了

中国大陆流行乐的出现,是随着改革开放大门的打开而始。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随着大批原创歌手的出现,大陆歌坛显示出空前的繁荣。许多港台歌手也蜂拥而至,齐秦,张学友,童安格……真是江山如此多娇,一时多少豪杰。

还记得那首温暖了多少冰冷的心的《我想有个家》,还记得那个酷酷的帅帅的潘美辰。一副不羁的模样,一颗脆弱的易伤的心。一块拒绝融化的冰,一个仍是爱你的人。

当你听到那曲《你就是我惟一的爱》,你是否还能冷冷的离去?她是一个执拗的孩子,她用她的身心去创作去体会每一首发自内心的歌。你看着她冷漠的唱着一首首伤心的情歌,你就忍不住的为她心痛,她冷冷的外壳,掩饰着一颗滚烫的心。

潘美辰的歌声陪着我们去流浪,我们在她的歌声里品味着自己的离殇。时光不会为谁停留,只是那些忘不掉的人,那些年我们一起唱过的歌,依然存在我们的记忆里。

还记得这首《我曾用心的爱着你》,潘美辰,就像这首歌里唱的:不管时光如何被错过,如果这一去你是否会想起我,这种感觉往后日子不再有,别让这份情换成空。事隔多年,你我各分东西,我会永远把你留在生命里……

流行的文章9:2013,幸福安然!

文/叶雨潇潇

2012,你幸福吗?这句流行涌动的话在人们的品读与思忖中落下了帷幕。蹉跎岁月,不尽轮回,消逝了谁的时光?憔悴了谁的容颜?2013,悄然而至,2013,你会幸福吗?

做一个淡雅素洁,细腻精致的女人吧!让嘴角浮动一弯弧度 ,自然天成,清怡舒心。踏着时光的节拍,顺着季节的交替,时常放眼远方,抓住瞬间的灵动,让美来装扮生活。

清晨,从睡梦中醒来时,带着一份甜蜜起床,把自己打扮的清清爽爽,携一份好心情出门,晨风习习,长发飘飘, 衣袂翩翩。捧一抹阳光,温暖心田。早晨的阳光总是那么惬意 ,温和,柔软。夕阳西下,落落余晖将天空精心装扮,多姿的云儿,丝丝缕缕,朵朵片片,团团簇簇,着一身粉红,镶一圈金边,绣一身浪漫,把无尽的遐思无边蔓延,留给记忆,留给现在,留给未来。

常常在想:人和大自然相比,实在是太渺小,太卑微了。多情的太阳永远乐观,它总是懂得如何将时光渲染。从它闪亮出现的一瞬到辉煌落幕的一刹,无不将美描画到极致,无不将智慧体现的淋漓尽致。我们能在博大的太阳身上效仿到的似乎仅仅是凤毛麟角。

一直以来,爱恋于神秘浪漫的夏夜, 披一身月色,漫步于林间花丛,清风徐徐,馨香四溢,沁人心脾,定能将夏日炎炎,热浪滚动中燥热的心抚平。月缺之时,夜空静谧,浩瀚无际,安详平和。群星璀璨,闪闪烁烁,斑斑驳驳,令人遐想,那是天下有情人的相思花絮,一生一世,生生世世,晶莹闪烁,铸就永恒。爱着的人儿望着这般星空,定能幸福甜如蜜。月圆之时,纯净的银光铺满大地,柔和的月光自上而下,洋溢着无限的温馨,浪漫,给世间万物披上了一层轻纱,更添朦胧魅力。如此设计,这可谓简约淡雅,天衣无缝,巧妙绝伦。

拾一片落红,捻于手指,浅浅细语,涓涓流淌;摘一片绿叶,藏于卷间,生命涌动,活力不竭。

细雨款款而至,撑一把小伞,滴滴答答,点点线线,任水花肆意飞溅,弄湿衣裙又何妨?细听雨滴与树叶的对白,丝丝入耳,缕缕入心。

北国风光,素洁无疆,山舞银蛇,原驰蜡象,如此宽广壮阔的美景尽展风采,素洁的雪花带着笑脸,带着祝福,带着欢乐,飘飘洒洒,轻轻曼曼,纷纷扬扬……伸出双手,任雪花飘落手心,冰凉清心。每逢下雨,下雪,总想化作一滴雨,一片雪,落到父母身边,敲响他们的幸福之门,飘到朋友身边,推开他们快乐之窗。想把亲爱的名字写在雪花上,化于手心,喝下去,永远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闲时,品一杯香茗,翻一卷书,徜徉于书香之河,拾起思想之花,点缀生活;收藏情感之光,照亮生活,温暖心灵。让知识丰富内涵,做一个知性女人,漂亮不漂亮无所谓,再美的花也有凋谢的时候,时间最残酷,最无情,太多的美好经不住流年的销蚀!但对魅力的追求永不停止,努力提升自己的内在修养。多一点淡然,少一点苛求;多一点释然,少一点纠结;多一点奉献,少一点自私;多一点阳光,少一点阴霾;多一点开心,少一点忧郁;做一个理性且感性的女人。

幸福从来都没有确定的答案,只关乎心态;幸福从来都没有绝对的状态,只关乎认知 .

2013,会幸福吗?2013,幸福安然!

流行的文章10:流动感情

这个城市流行着一种叫做“流动市话”的电话。就是只能在这个城市联络的类似于手机的移动电话,因为是单面收费,所以很多在这里的人都爱用。但是,又因为它在室内的信号接收不太好,要到比如说阳台这样的地方才有信号。

所以,又被人嗤之--流流地的电话。

我的闺房对面那间公寓的阳台,就曾经有个男人在电话响了之后走到阳台用一种很黄昏的声音讲电话。阳台信号强,那电话应该是流话。

那天下午,虽然有点热,但也有点风。我刚刚从香喷喷的泡泡里出来,站在房间的窗边用一条厚得很夸张的白色大毛巾擦着我那头并不茂密并不瀑布的头发。从半湿不干垂落的发间,窥到对面伫着一个套着一件白得很耀眼的圆领T恤的男人贴着电话呢喃着什么。

头发擦到有点要打架了,才拿出打算送给静做生日礼物的那把谭木匠的漂亮骨梳,先满足下自己的虚荣心--这么贵的梳子,是送给别人才舍得的,自己用的话就奢侈对不起乡亲父老了。哦,他怎么连裤子也是那么白啊?幸好鼻梁上架着的不是白框眼镜--好像是黑边半框的很斯文的那种。还有,他的肩好像是很宽很安全的那种。

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从阳光灿烂直到“阴云密布”.这里其实有两个解释,一是他从呢喃到不耐烦的沉默,所以称阴云密布,二是,那时是盛夏,天气真的是阴云密布了。

头发也被暴雨来临前的闷风哄干了。这时没有晾头发的理由待在那里,但却天助我也--这下我观雨。

他那个漫长的电话也在他的无声中妥协了,这时,他也没走进去,雨将他留下了--那是我和白色男人一起观雨的一天。

我想那不算是一见钟情的激情,但,我想,我很享受那种和一个很陌生男人在夏日有雨的黄昏里一起数洗刷喧尘的雨滴,感觉很特别。似乎我真的在只有十米的空间距离中,找到那些和他身上的白色一样纯净的心灵雨滴。我甚至没去看他有怎样的一双眼睛,那时有着怎么样的眼神。只是静静地在仰望立体的雨点从有点灰蓝的天空随心絮或急或慢的落下。

我还只是个学生,一个不太爱出门的学生。平时在学校寄宿,假日便回家。在那个有点浪漫心跳的傍晚后,我对假日有点心急地等待。只是,生活常常给你的只有那么一点不同,它来得可能很美,却跑得很仓促,它很甚渺小,不能改变你什么。白色尽管是有点眩,但,还是很单调。

尽管只见过白色男人一次,但我却认为他应该是住在我房间对面的那间有阳台的公寓里。而且还有他的红色女人。因为,我想单身男人的小小的厨房里是不会适时飘出菜香的--当然,是女主人。我见过她一次。她穿着一件有点低领的红色的睡裙在厨房里煮咖啡。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要喝咖啡来证明他们很都市。我都觉得牛奶和方格子睡衣更好。

夜里有温馨柔和的灯光,有电视晃动的影象,还有电话的响起,只是,他们的阳台从来没有晾出白色的衣服。

直到我结束了我苦涩的高考后,在等待飞进远方大学漫长暑假里的一个午后,白色男人一如一身白色坦荡的出现在我对面的小小阳台。那时,我不是在擦已经蛮长的头发。也描述不出那时我在做什么,就是类似于发白日梦的事情吧。

在中午烈日阳光下的白色更耀眼,而他的笑,也很炫目。

那时,我没有祈雨的欲望,只是怔怔地望着离我只有十米远的白色的他。--说真的,他不像是有红色女人的白色男人。因为他是白色啊!

我来不及帮他为自己重新诠释些什么,看到他拿起手里的手机,不,就是那种类似手机的流话,对我比比手势:你的电话号码?其实当时我看得懂,但我只是摇头。我想他也一定知道我的拒绝,我又想,那时他一定很窘--但,他没缩回去,在十米远的那个阳台比划着七个数字。虽然我对数字很迟钝,但只有七个,如果是手机的11位数,那我就未必能默背下来了。

我朝笑了一下,哦,是朝他笑了笑,离开了窗边。

一会儿,对面阳台的流话响了起来。我耳边也响起了那把很黄昏的声音。“你好。”他似乎很从容。

“你好。”我似乎很紧张。

“你的头发很黑。”

“你的衣服很白。”

“就像你那条白色大毛巾那样嘛!”他接的很顺。

“是吗?白色很称你,但红色就……”我悄悄从窗帘缝里看对面的他有什么样的神情。

“对啊,红色不适合我啊,所以她是我哥的。”他还是接的很顺。

我又很快的将头缩了回来--怕他看见我可能有点红的脸。

后来就是自他介绍:他叫启,是这个城市XXX大学美术系的学生。哥哥住在这里,他又说了一次,红色女人是他嫂嫂,还说嫂嫂煮的番茄炒蛋很好吃,咖啡就煮的一般了--我说,还是牛奶好。颜色就像我的衣服你的毛巾,他又接下去说。我轻笑,轻轻地笑。其实我不应该称他为白色男人,至多能说是“白色男生”.

在有启的暑假里,我依然在等待我远方大学的音讯。当然,我没和启讲起关于暑假后我可能会去很远的大学读书。

当剩下的暑假快乐日子很少时,当我的大学通知书握在我手中时,我不得不主动答应启哀求了很久的“出来坐坐”.

当启很真实的坐在我对面时,我不敢抬头看他和衣服一样炫的目光,只是低头喝他为我点的牛奶。

“和你隔窗遥望了47天,你终于肯出来坐坐了。这样吧,这部流话你留在你身边,这样我就可以找到你了。”启的声音比在电话里更有味道,更有磁性。我听得很认真。我没说话,默默喝完了那杯味道很好的香草牛奶。

“不用啦,流流地的流话,信号不好啊!”我笑笑,说。

我离开这个城市去我的大学时,没有给电话启,只留了口讯在他的流话里:“我要走了,去很远的城市,我们都喜欢的美术,而流话在我要去的城市是收不到讯号。白色是很美,但我觉得我们青春最美的颜色是属于寻梦的彩色。我想说,启,认识你真好。保重。”

我承认我不舍得启。

我们也得承认,太年轻流动的感情,很容易收不到完美的讯号。

流行的文章11:营养不均衡

文/金水

一篇鸡汤文很流行:苏东坡和佛印一起出游,苏东坡问:“你看我像什么?”佛印答:“像佛。”苏东坡很高兴,说佛印在他眼里像屎。回家后,苏东坡将这件“占便宜”的事告诉苏小妹,苏小妹说你输了。心中有佛,看别人都是佛;心中有屎,看别人都是屎。

不久前看了一部悬疑片,片中一名女大学生遇害,剧情几度反转,凶手最终落网,是校工的儿子。凶手童年时,母亲跟着情夫跑了,他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贫困。因而心理变态,具有反社会人格。他没朋友,只有这名女大学生每次对他微笑,而且愿意和他交流。于是他想占有她,遭拒,便以为她也看不起自己,将之残忍杀害。

一个满眼是佛的人,遭遇一个真正内心有屎的人,结局会怎样?“鸡汤”往往不愿探究这么复杂的问题。生活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往往会发生悲剧。

仅喝“鸡汤”是不够的,起码营养不均衡。假如悬疑片中那名女大学生,多少也读过“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类警句,悲剧或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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