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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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方案

请欣赏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用心性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资料及考核依据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小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小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小水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状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乡卫生院参照县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乡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资料、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卫生室每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六、奖惩措施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状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小水乡XX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群众”,依次分别奖励800元、500元和3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5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xx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群众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8、卫生室负责人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伙同其他人员违规,从严处理,甚至撤销卫生室负责人职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七、加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务必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3、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更好落实“三有双富”党建强村行动目标,进一步完善各村工作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两委”班子,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村干部,是村核定职数内的在职在岗、领取固定工作补贴的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含计生专干及各村自行聘用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和目标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努力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各村的工作实绩;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以实绩说话;四是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切实可行;五是坚持激励干事创业的原则,努力营造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氛围。

考核目标:通过考核,使各村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及本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促进我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主要分村“两委”班子、村干部两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

村“两委”班子量化考核得分主要由基础工作、村“两委”班子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基础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乡村振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方面,分值为80分,各项指标分值详见附件。

2.民主测评

(1)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在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先由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述职述廉,然后由村干部述职述廉,再由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7分。

(2)由镇领导班子集体结合平时工作与表现,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10分。

(3)由镇各业务部门中层干部、驻村组长结合平时工作和表现,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3分。

(二)村干部的考核内容

村干部量化考核得分主要由基础工作、村干部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基础工作

对村干部,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履职、制度执行、工作实绩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分值为60分,村干部个人基础工作得分参照村“两委”班子基础工作得分。

2.民主测评

(1)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在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由参会人员对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10分。

(2)由镇级班子集体结合平时工作,对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20分,其中书记、镇长、挂点领导每人各4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各1分。

(3)由驻村组长召集本村驻点干部,结合各村干部平时工作和表现,对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10分。

(三)加分项目

1.村“两委”班子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韶关市、市、镇表彰的,村“两委”班子分别对应加5、4、3、2、1分,村干部每人分别对应加5、4、3、2、1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2.个人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韶关市、市、镇表彰的,个人分别对应加分应不高于5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3.为村民办好事实事。当年办好事实事超过3件,投入村级自有资金40%以上,并得到干部群众认可的`,村“两委”班子考核可相应加分,最高不高于2分。

4.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中心任务。村集体或个人在落实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完成重大任务和解决复杂矛盾中,表现突出并受市以上通报表扬的,可进行相应加分,最高不高于2分。承办市镇主要活动的,每场加1分,最高不得超3分。

(四)扣分项目

1.一票否决项目。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在考核得分中相应扣分。村“两委”班子被一票否决的,所在村“两委”干部都要扣分,个人被一票否决的,只对其个人进行扣分。一票否决项目主要指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2.重大问题项目。分值为5分,年度出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方面重大问题,给予倒扣分,其中,党建督查中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镇选村培”发展党员、后备干部青苗工程、驻点联系群众工作等党建工作中出现单项不合格,要对应予以扣分,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均不得评为优秀。

经镇党委考核及调查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干部,在年终考评考核中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是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服从市委、市政府安排,阻碍科学发展的;二是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三是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有一个月以上时间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四是缺乏思想道德修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族派姓思想严重,办事不公,闹不团结的;五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分、贪污、挪用公用财物的;六是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发生事件的;七是违反政策法律规定,受到党纪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考核评定

每年年底镇考核组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各村考核时征求涉及“一票否决”的部门意见。

(一)评分标准

1.村“两委”班子评分标准。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等次。本镇每年年底对村“两委”班子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各村考核时征求涉及“一票否决”的部门意见。根据汇总结果,得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共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考核得分在前三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标准确定“优秀”等次。按考核得分为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高于70(含70)、低于80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低于70分的为“差”等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或党建工作低于全镇平均水平的,村“两委”班子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和评先评优。

2.村干部评分标准。村干部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年年底由镇对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根据汇总结果,得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共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的确定为“良好”等次,70-80分(含70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低于70分的确定为“差”等次。

(二)自查自评

组织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三)量化考核

镇考核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四)综合评定

考核组的初评结果提交镇党委讨论、确定。镇党委召开领导班子及维稳中心、党政办、司法所、国土所、计生办、林业站、农办、扶贫办、派出所、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村“两委”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经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并在镇、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核实并反馈,必要时,还要召开会议复议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五、结果运用

(一)村“两委”班子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总绩效奖励金挂钩

村干部总绩效奖励金由镇年终奖励和村级自筹年终奖励两部分构成(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总绩效奖励金由上级财政绩效奖励金、镇年终奖励、村级自筹年终奖励三部分构成)。村干部个人考核奖励金在村“两委”班子考核等次的基础上,按照优秀100%、良好90%、一般80%、差70%的比例发放个人考核奖励金。其中,对于考核为优秀的村“两委”班子,镇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给予4500元的奖励(书记主任分任的给予4000元的奖励),其他村干部给予3000元的奖励;考核为一般的,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3500元的奖励(书记主任分任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其他村干部给予2000元的奖励;考核为合格的,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2500元的奖励(书记主任分任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其他村干部给予1000元的奖励;考核为差的不给予奖励。村级自筹年终奖励不得高于本村集体年收入的30%,且村支部书记、主任(含“一肩挑”书记主任)不得高于1.8万元,其他村干部不得高于人均1.2万元。

(二)与评先评优挂钩

各种评先评优必须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先进集体必须在村“两委”班子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中产生。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一般等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评为差等次的,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三)与参加招录公务员及镇事业单位干部挂钩

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在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镇(街道)补充事业站所人员招录考试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组织推荐参与人选。

(四)与罢免调整挂钩

按照《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连续3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村干部作罢免处理。第四十六条规定:连续2次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其职务自行终止。第一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村“两委”干部,由镇党委实行黄牌警告,进行诫勉谈话,向村民代表通报批评,限期改进。经诫勉仍不改正或连续2次被评为不称职者,是党支部委员的,由镇党委免去职务;是村委会成员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罢免。对不服从镇村工作分配,不配合执行镇村工作任务的村干部,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可停发村干部每月各类补贴。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市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长:罗艺;副组长:雷忠喜、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成员: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谭江成、李青松、欧阳运保、周孚军、伍慧云、刘洪良、刘丽、三中心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黄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基础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参加会议、报表和资料报送情况以及对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情况。每缺一次会议扣0.2分;每迟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1分;每缺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2分。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基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社会公认度评估(4分)。

①镇党委满意度测评(2分)。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其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3,由党委计算测评实际得分。

②村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测评(2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村支书代表村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测评内容为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社会公认度评估工作由党建办负责考核统计。

3、重点工作年终综合完成情况考核(90分)。

①党务工作(15分)。其中基层党建工作(8分)、宣传统战工作(2分)、政法武装工作(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分)。由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慧云、刘丽负责考核。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由黄双峰负责考核,宣传统战工作由刘丽负责考核,政法武装工作由李勇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邓志良、伍慧云负责考核。

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张云风负责考核。

③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分)。由李勇负责考核。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10分)。由刘新华及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域的党政领导负责考核。

⑤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26分)。其中粮食生产工作(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乡村建设工作(5分)、农业产业发展工作(5分)、改厕工作(3分)、农业其他工作(3分)。由张云风、李清文、李青松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分)、养老保险(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⑦卫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黄双峰、伍志勇负责考核。

⑧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工作(6分)。其中国土规划(3分),环境保护(3分),由谭琨、欧阳运保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负责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0xx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组考核和奖惩。

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前二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2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良好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不予发放奖牌、奖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对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增加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优秀村干部发放证书及奖金,奖金400元。

3、对党建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3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等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重点工作根据考核评选一个先进村(社区),发放先进奖牌及奖金,单项奖金600元。

4、对招商引资工作单独考核。年度内引进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村(社区)评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5、对镇域经济发展或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站所和单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6、对镇产业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励,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7、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2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0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80%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驻村干部按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工作具体情况造册核准后,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8、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村(社区),取消发放该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村“两委”班子带领村民致富、为民办事的能力,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查收。

一、指导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科学、全面、准确地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有固定补助的村干部。

三、奖项与奖金设置

(一)综合先进

综合目标考评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综合考评第一、二、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不得评为综合先进。

(二)单项先进

单项考评设七项:党建、社会稳定、人居环境整治(含新农村建设)、武装征兵、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卫生健康工作,以上七项均取前两名,对获得单项先进的村(社区)分别给予1500元奖励。

(三)优秀村(社区)干部

优秀党(总)支部书记2人,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优秀村干部3人,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

四、考核方法

(一)现场考评。镇考评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进行考核。

(二)组织审评。镇考评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最终名次,并作出表彰决定。

五、考评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成立镇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章新科为组长,副镇长吴茜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口干部为成员。考评小组全面负责村级目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精心组织,有序安排。各村在实施年度考评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正确引导、周密安排,确保考评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三)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所有考评人员在考评工作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得搞暗箱操作,严禁出现“感情、关系考评”现象,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六、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综合考评。(基本分为110分,其中考核项100分,领导班子打分10分)

1.考核项(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村级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卫生健康、民政、“两违”管控、武装、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农合、城乡居保、新农村建设、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文化等方面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镇领导班子打分(10分)

由全体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年终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满分10分。

(二)加分项目

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根据获得表彰情况,符合下列条件按对应分值实行奖励加分。奖励项目以奖牌、证书、文件或其他材料为准,最多加分为5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计分,就高不就低。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1分;县级表彰或迎接全县性评比获前三名加1分;县委、县政府在村召开现场会的加1分。同类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2.完成交办中心工作或重大任务的加1分。

(三)扣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最多扣8分。

1.出现非正常访并记录在案的赴京访每起扣2分,赴省访每起扣1.5分,赴市访每起扣1分,赴县访每起扣0.5分;发生事件,经劝阻无效,采取强制措施的每起扣4分。

2.工作期间村办公场所无故不开门或无人坐班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镇组织召开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5分,旷会的每人次扣1分。(查阅镇政府通报或有关记录)

3.被省、市、县明察暗访给予通报批评的村,分别每次扣2分、1.5分、1分。(由镇党政办负责提供材料)

七、考核评定

(一)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考核项得分+镇领导班子打分+项目加分+项目扣分。

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类村占比30%(3个),B类村占比50%(5个),C类村占比20%(2个)。

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评先: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3.消极对待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影响全镇总体工作的;

4.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季度测评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季度测评得分取各季度测评平均分×0.2。

工作业绩得分=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考核项得分(含加分)×0.8。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评先:

1.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

2.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干部,搞非组织活动的;

3.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在本年度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4.因其他情况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最终评定

考核组的初评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研究结果在镇、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一经查实,将组织复评。

八、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口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与村集体的奖惩挂钩。按照年度考评结果,对目标综合考评先进村和每个单项先进进行奖励。

(二)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各村发放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要严格按照镇年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村考核情况排名分为A、B、C三个等次,A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100%、B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97%、C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94%。

(三)与村干部的评先表彰和招录考试挂钩。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入选全镇经济工作会表彰和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及选拔事业编人员的重要依据。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为确保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持续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的美好乡村形象。根据《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办法(试行)》(办发〔20xx〕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办法》。

一、督查考评目标

开展以“四清”、“五化”、“两控”、“两处理”、“两示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农膜乱飞、广告乱贴、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大提升的目标。到20xx年底,建成一批环境舒适优美、基础设施健全、服务设施配套、村容村貌整洁、村风文明和谐的美丽村。

二、督查考评对象

(一)镇区环境卫生:依据《镇镇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责任区域和责任单位,对镇区各单位进行考评。

(二)农村环境卫生:对各村进行督查考评;同时对包村、包片领导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三、督查考评办法

(一)督查考评主体:

1.督查: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对村、镇属各单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不间断督查考评,每月不少于三次。

2.暗访:由镇督查组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暗访结果纳入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对未及时或按规定要求做出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3.考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带队,镇人大、镇纪委以及镇分管领导参加,镇党政办抽调一名干部和4名村负责人(轮流安排村书记或村主任)组成考评组,每月对镇区各单位的责任区域和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督查考评方式:

1、集中考评:每月月底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成考评组集中进行考评。

2、分组督查:党政主要领导分片带领分管领导逐村逐社不间断进行督查。

(三)督查考评标准:依据《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内容,根据全镇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确定当月督查内容。

(四)督查考评结果应用。

1、考评组考评结果由镇分管领导负责汇总,共分为五个等次,其中:一等次1名,二等次3名,三等次3名,四等次3名,五等次3名,镇政府每季度依据考评等次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进行奖补。

2、督查考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督查通报》形式及时向各村、镇属各单位反馈,同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

3、每月考评得分和排名情况通过公告栏、手机微信等形式公布,排名后三位的村由镇党委对村书记、主任、文书进行约谈,并责令村书记在镇村干部会上做书面检查;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给予村书记党政纪处分;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村,按照《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村委员会组织法启动问责程序,镇党委委派包村领导为第一书记,同时年终考核不定等次。

4、每月的考核结果累计分数作为该村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考核结果按30%的比例纳入各村年度卫生考核,年终考核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按30%的比例单独列项进行考核,依据该村年终累计得分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村,以及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个人,由镇党委、政府按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工作不达标,排名后三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先树优。

6、包片领导、包村干部与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评结果相结合,同考核、同奖惩,奖优罚劣。每月考评为第四、第五等次的村,身份是公务员的包村领导罚款100元,干部罚款50;身份是事业人员的包村领导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20%,干部扣5%—10%,对不按时上缴罚款的,年终考核不定等次。

7、集中考评结果占总分值的50%,班子成员专题会议综合测评结果占总分值的50%,总分作为当年各村考评依据。

8、分组督查中每发现一处,保洁员扣发工资30元,监督员扣发工资100元,村干部扣发工资100元,由村上执行,镇政府从该村当季奖补资金中扣除。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6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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