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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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方案

请欣赏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因需提供为原则,在学校原有放学后“快乐330”拓展活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放学后看护时间,解决家长实际困难,促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干服务,满意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时间

继续依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下学后关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举动的通知》(沪教委基〔xxxx〕37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做好课后“快乐30分”拓展举动、工作日下学后关照服务的根蒂根基上,对确有需求的学生,课后关照服务时间耽误到6点。耽误关照工作自xxxx年3月20日起实行。

(二)服务对象

课后关照服务的工具为家庭定时接学生下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

(三)服务内容

课后看护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学校中层以上成员加强巡视。

四、具体施行:

1、针对实际,制订施行方案

根据市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工作要求,针对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备案后,通过校园网、家长会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2、妥善安排,落实看护工作

(1)发放家长问卷,做好学生情况排摸;

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审核、年级组长审核后报学校确定看护名单。

(2)根据报名学生人数,确定开设看护班的数量,做好看护班环境布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

(3)组织教职员工,落实关照工作。关照工作以本校教师为主、职工为辅。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审核,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杜绝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现象。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二)经费保障

1、将耽误关照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经由过程绩效工资分派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看护工作所需的设备、维修、服务等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全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落实看护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长看护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流行病传染高峰期、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学校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并告知家长。

4、看护人员对看护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看护期间做到三个“关注”:学生有否无故缺席,学生参加看护期间有否身体不适,六点后家长有否准时接走学生。

5、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存眷关照情况,存眷关照结束校园内有否滞留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干人员联系。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因需提供为原则,在学校原有放学后“快乐330”拓展活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放学后看护时间,解决家长实际困难,促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干服务,满意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时间

继续依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下学后关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举动的通知》(沪教委基〔xxxx〕37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做好课后“快乐30分”拓展举动、工作日下学后关照服务的根蒂根基上,对确有需求的学生,课后关照服务时间耽误到6点。耽误关照工作自xxxx年3月20日起实行。

(二)服务对象

课后关照服务的工具为家庭定时接学生下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

(三)服务内容

课后看护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学校中层以上成员加强巡视。

四、具体施行:

1、针对实际,制订施行方案

根据市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工作要求,针对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备案后,通过校园网、家长会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2、妥善安排,落实看护工作

(1)发放家长问卷,做好学生情况排摸;

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审核、年级组长审核后报学校确定看护名单。

(2)根据报名学生人数,确定开设看护班的数量,做好看护班环境布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

(3)组织教职员工,落实关照工作。关照工作以本校教师为主、职工为辅。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审核,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杜绝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现象。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二)经费保障

1、将耽误关照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经由过程绩效工资分派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看护工作所需的设备、维修、服务等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全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落实看护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长看护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流行病传染高峰期、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学校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并告知家长。

4、看护人员对看护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看护期间做到三个“关注”:学生有否无故缺席,学生参加看护期间有否身体不适,六点后家长有否准时接走学生。

5、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存眷关照情况,存眷关照结束校园内有否滞留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干人员联系。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3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

坚持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

2、坚持规范性原则。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三、实施举措

1、服务对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

2、服务主体: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

3、服务时间: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 4、服务内容: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举动,帮助学生造就兴趣、开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施行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施行。

2、建立健全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强化服务保障。各学校要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动员教师积极参加课后服务,并将课后服务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将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4、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宣扬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立室庭、学校、社会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因需提供为原则,在学校原有放学后“快乐330”拓展活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放学后看护时间,解决家长实际困难,促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干服务,满意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时间

继续依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下学后关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举动的通知》(沪教委基〔xxxx〕37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做好课后“快乐30分”拓展举动、工作日下学后关照服务的根蒂根基上,对确有需求的学生,课后关照服务时间耽误到6点。耽误关照工作自xxxx年3月20日起实行。

(二)服务对象

课后关照服务的工具为家庭定时接学生下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

(三)服务内容

课后看护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学校中层以上成员加强巡视。

四、具体施行:

1、针对实际,制订施行方案

根据市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工作要求,针对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备案后,通过校园网、家长会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2、妥善安排,落实看护工作

(1)发放家长问卷,做好学生情况排摸;

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审核、年级组长审核后报学校确定看护名单。

(2)根据报名学生人数,确定开设看护班的数量,做好看护班环境布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

(3)组织教职员工,落实关照工作。关照工作以本校教师为主、职工为辅。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审核,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杜绝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现象。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二)经费保障

1、将耽误关照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经由过程绩效工资分派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看护工作所需的设备、维修、服务等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全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落实看护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长看护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流行病传染高峰期、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学校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并告知家长。

4、看护人员对看护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看护期间做到三个“关注”:学生有否无故缺席,学生参加看护期间有否身体不适,六点后家长有否准时接走学生。

5、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存眷关照情况,存眷关照结束校园内有否滞留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干人员联系。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功能,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主动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新漳平,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xx﹞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学校年级

在城区9所小学校内同时开展,服务对象为1-2年级有课后延时服务需要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每周四个下午放学后的课余时间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8:00,非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7:30。

三、服务内容

学校结合特色学校创建、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校本课程建设等,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补课或上课。

四、服务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公益惠民原则。课后延时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市政府统一购买课后延时服务,省、龙岩市和漳平市总工会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循序渐进原则。各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在1-2年级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课后延时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五、工作程序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情况。

(二)自愿报名。通过家长会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xx﹞13号),按每班30名以上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人员,每周天,每天计1.5课时(课后服务不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每课时劳务费50元,每学期按实际实施天数计算,对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发放劳务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负责对各校课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小学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学校是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的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合理酬劳,应按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课后服务统一启动时间:20xx年10月8日。各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各校要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6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深入贯彻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

1.坚持自愿性原则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学生。

2.坚持规范性原则

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三、实施举措

1.服务对象

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

2.服务主体

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

3.服务时间

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

4.服务内容

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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