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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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散文1:心淡如茶……

我喜欢喝茶,也许是一种习惯,一种对茶的独特感觉,那种平淡里有着穿透骨髓的香,独有的芳香贯穿到人的心扉。在深夜里,就静静地沏一杯茶,看着透明的液体慢慢变成琥珀色,看着干枯蜷缩的叶子在水里缓缓的伸展,慢慢变得饱满平滑,呈现出它的嫩绿,联想到一种再生,一种情感的复活。

夜深人静,窗外有月亮的光韵,寂静的空间弥漫着古曲的幽雅,心尖上氤氲着茶香,借着音乐漫步在寂静的暗夜中,感觉着窗外些许的春风,撩开帘幔沐浴月亮的清辉,似乎可以感觉那光韵中寂寞的情怀,似乎可以听到月亮的絮语。万籁寂静之时,月亮却挟着温暖普照着大地,滋润着如我这般寂寞的人。

我喜欢茶,看着被浸润着的叶子,在袅袅茶香中遐想,独享那份宁静、怡然,一种奇妙的感觉油然而生。突然觉得个人的感情也如干瘪的花蕾,用潜藏在躯体里的希望,在情感的沸水中沉浮,渴望瞬间的绽放。或许,人的一生都离不开感情,包括亲情、友情、爱情。感情,一种很缥缈的东西,看不到,抓不住,只能用心期待,就像期待着缓缓飘起的茶香,慢慢渗透入心底深处……

我喜欢茶,那淡淡的新绿,淡淡的一抹胜过喧嚣的姹紫。我喜欢淡淡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忧郁吧。淡淡的一点孤独,很美。暂别喧闹的人群,从容不迫的步履,自信、飘逸。独沐阳光之中,独坐月光之下,无所羁绊,无所依存,也无所顾忌,思绪在脑海里自由翱翔,飞得又高又远……

在寂静的夜晚,携着淡然的心境,听着月亮的絮语,闻着淡淡的茶香,发觉一个人的寂寞竟然是如此的美丽。风儿轻轻吹过,挟着一丝氲氤的气息,听一曲幽幽的古琴曲,心里弥漫着淡淡的忧伤。夜静,曲幽,茶淡,风轻,月明,人醉,心迷!美丽的夜晚,寂寞的心怀,风清月明,曲轻心静……

就想怀着一颗淡淡的心,做一个如茶般淡淡的女人。清淡的女人,不是多么漂亮,但有种恬静的性格。有那么一种淡雅,无论是淡淡的芬芳,还是丝丝的苦涩,都会让人心旷神怡。就想做个心淡如茶的女子,可以没有亮丽的容颜,也可以没有高贵的气质,可以没有超前的时装,也可以没有名贵的首饰,就用自己这弯淡淡的清水,去沏好人生这壶甘醇的香茶!

当漂泊的步履厌倦了浮世的喧嚣,当沉迷的心境趋于繁华落尽之后的宁静,放下那些岁月中的风风雨雨,勾勒出那些无关风和月的心情,轻抚在心尖滑过。手里的茶凉了,窗外的风儿轻轻吹过,行云还在飘渺,月亮还在将光辉轻洒,音乐在心尖划过,拨动着心弦,也许这样的旋律就是结束的音符?

我幻想自己如茶,化一壶清波,弥一抹幽香,穿越时光,演绎更替,咀嚼一段又一段老在了岁月中的陈年旧事,缓缓里,蜕变成一朵晶莹的琥珀花。情愿迷失在茶萦造的廖廖梦境里,忘记都市的喧闹,忘记繁华后的寂寞,一分一秒尽情舒展自己的生命,浮动丁香般的美丽。

心淡如茶。思绪被温柔轻轻吹拂,泛着一圈一圈的晕儿,最后,倾泻在茶那聚拢还散的飘渺遥远之中了……

我喜欢散文2:秋夜扰乱了我的思绪

文/全富

我喜欢在深深的秋夜,沿着小径去寻觅不一样的心境。明月当空,皎洁的月光,透过杨树那交错纵横的枝叶,在地面上洒满金钱状的朦胧光斑;趁着凉风习习伴随着杨树那哗哗啦啦的声线,这光斑,这明月,在小径上,朦胧中透着不一样的迷离,不一样的幽静,令我心动,令我神往。

寒意渐浓的秋夜,略带些许忧伤,些许瑟缩,些许清幽,还有些迷离。我的心绪,便在这变幻的夜色中时而沉重,时而飘飞,时而弥散在光怪陆离的夜色中;而我飞扬的神思,竟然都化作了绝美的词句,从我的心间迸发,从我的指尖滑落,散落在秋虫的呢喃里!

在这清幽寂静的夜里,我放慢了脚步,用心去找寻那转瞬即逝的写作源泉;我屏住呼吸,谛听那滋润文采雨珠的滴落声;我闭上双眼,将朦胧的月色和满地的光斑关进眼球里,恍然间,那句“多情谁似南山月,特地暮云开。”涌上心头,在这秋夜里,我才顿然感悟其中之意境!

我苦苦守候着这份难得的秋夜,把我的孤傲、寂寥与你热情拥抱;我享受着这份寂寥,把我一生的慎重与你相约在这迷离的夜里;今夜,我独享这份迷离,把我一生的思念与你相融。我只想告诉你,在这清幽的夜色中,我是你的知己!我才是你永不离弃的朋友!

秋的夜里,是那样的静谧,那样的深沉;秋夜的风,是那样的深入人心,是那样的充满诗情画意;秋夜的皎洁明月,是那样的洁白,那样的灵动;令我神怡,令我心动,令我陶然。静的夜里,我默默地注视着眼前的深沉,寻觅你夜色中蕴藏的故事,谛听着夜色中鸟虫的瑟缩;凉凉的秋意之夜,我领略着这秋风的传递的意境,用秋风梳理我浮躁的心灵和不找边际的遐想,最终梳理成文,掷地有声;迷离惚恍中,我收拾起月白色的心境,将自己完全放松,洒脱的登高一呼,让满腹的诗意在秋夜里飘荡。

曾几何时,我步履维艰,心情低沉;为孤独的寻觅那条道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人生的路上徘徊……任寒意阵阵的风吹打我思维的混乱,任飘飘洒洒的雨点敲击我心底的郁结,任一轮冷冷的月冲击我孤苦的无助。就在这样的夜晚,就在这样的心境里,我感慨万千,感慨我自己的命运多舛,忿恨时风的低下;我发出心底的呐喊,呐喊我自己的不知进取,呐喊世事中的不平。在这样的秋夜里,我终于发泄了自己的不满,任月色在树荫秋风混合的混染中洗去诸多的不快!

一次次的默念,一次次的呼唤,一次次的呐喊,你可听见我心底的真言,秋天的夜嗬!你可读懂我发自肺腑的心语,你可领会我发自肺腑的表白?

我也知晓,我孤独的心境,我坦荡的情怀,我直言不讳的脾性,我嫉恶如仇的习惯,注定我空门无缘……然而,不管世事如何变迁,我依然是我,我将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已的人生哲理,游刃有余地在人生路上疾驰而行。纵然前路莫测,我都会将全身心地投入秋夜的怀抱里,将我一生融入到对你的追求中。

夜,深了。月,明了。风,凉了。在这婆娑的秋夜里,那夜仿佛显得更加的深远了,秋夜扰乱了我的思绪……

我喜欢散文3:我喜欢的一种乐器

文/陈弈帆

有的人喜欢钢琴的高雅,有的人喜欢小提琴的美妙,但我喜欢葫芦丝。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学校王校长让葫芦丝这种乐器进入了我们的课堂。刚开始,我对葫芦丝一无所知,就回去问了妈妈,妈妈听后,也一头雾水,于是,我和妈妈就抱着浓浓的好奇心去买了一个葫芦丝。回到家,我连忙打开葫芦丝的盒子,把它拿在手中,按照课本上的指法吹了起来。

葫芦丝的上面有一个葫芦和一个吹嘴,下边有一个主管,两个副管,上面有七个音孔,下面还有一个红彤彤的中国结哩。

葫芦丝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在课堂上,老师先教我们吹每一个音,然后教我们吹曲子。每当我们吹起曲子时,感觉丝竹声声醉人心,听着轻柔细腻、圆润质朴,使人心旷神怡,连我们的课堂都变得儒雅、文明了。在学校“六一”联欢会上,我们演奏了《映山红》;领导来检查我们学校时,我们千人在“阳光大课间”演奏了《龙的传人》;元旦时,我在妈妈单位的联欢会上再次用葫芦丝演奏了《荷塘月色》,赢得了一阵阵的掌声。

葫芦丝使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让我在这美妙的音乐中其乐无穷,我喜欢葫芦丝。

我喜欢散文4:漫说写字

文/张广江

我喜欢读书写字,是从小受父亲熏陶、启蒙先生教育养成的一种爱好。这个爱好,长年累月一直在坚持着,并伴随着我的工作、学习、生活,也充实着我的人生历程。写字就是写“自”,“自”是自己的“自”,也是自然的“自”。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仿佛连同这个社会一起变得浮躁不安。领导要求的高,老板期望的多,平民追求的急,难免产生浮躁之气。人们日常中,使用电脑看书的多、打字的多,手写的少了,写好字的不多了。如此下去,优秀的传统慢慢也就丢失了。快了,有时就是“慢”;慢了,并非真“慢”。我们不妨体验一下慢生活。社会越是嘈杂,愈需要我们静下来,坐下来,缓冲一下,读书写字恰恰具有这种作用。那么,我们就从读书写字开始吧!

童年是个难忘的时代。记得我小时候,每逢下学考试回来,无论哪个科目的卷子,父亲先不问成绩如何,先看字写得工整不工整,规矩不规矩,先纠正字,再过问成绩。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时,启蒙先生教我识字,要求一个生字反复认真写,在写的过程中强化记忆,还要求写得工整、美观、准确,稍有潦草,即撕毁重写。那个年代,物质相当贫乏,纸质工艺粗糙,小学生用的作业本大都是黑粗纸,用了正面,还要用背面。先生为了鼓励学生写好字,课外有个“自觉练习本”,每周评比一次,标准是比谁写得多,写得好,前五名奖励一个本子。我为了得到这个奖励,夜里常常写到很晚。我大部分都被评为第一名,奖励“自觉练习本”也就多。写过的本子,可惜现在都遗失了,但至今给我的回忆是极其深刻而难忘的!我从孩提时代就养成写字爱好,练习的是写字,培养的是性格,积累的却是力量。

青年是个美好时代。我的中学、高中时代,校园里老师、学生都办黑板报,用粉笔书写,几乎都是让我代书。当时,校园有个大操场,一边是足球场,参军入伍的青年,在此简单训练进行目测;一边是一排排黑板报,我在认真书写黑板报。一位解放军同志问:小伙子,字写得很好,参军吧,你可以直接政审!我就这样参军了。当新兵就担任连队文书,经常是抄抄写写。再后来,不论是在部队军、师、团机关工作,还是后来转业回地方,都是在机关从事文秘和行政工作。那些年,机关文件工作都是手写、手抄。也曾刻制过蜡版。三十多年来,因写字爱好书法,坚持读书、临帖、创作。至今我已中年,仍然沿用着过去的老习惯,手写汉字。回忆往事,静心读书,写好汉字,有益身心,有益工作。

读者朋友,阅读到此是不是觉得我落伍了,诚然,现代工具很好、很便捷,但传统的东西一定要继承和发扬,这是在传承文明。

写出汉字的美感才是文化。写则有成。多年以来,工作之余,我始终坚持读书、思考、写字、创作,并积极参与社会上的许多文化艺术活动,收获颇多。前几年,因工作关系,我曾随团出访考察交流,先后去了欧洲、亚洲好几个国家,那些外国朋友,对中国汉字、中国艺术十分羡慕敬仰!当下在我们国家英语很热,但出访以后,发现老外对汉语也很热!电视书画频道提出了一个很好的理念:写漂漂亮亮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唤醒了人们对汉字的重新认识。

汉字是老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文化大礼,既是古老的,又是文明的;既有使用价值,又能艺术创造。汉字方方正正,笔画规规矩矩。汉字书写不仅是书法而已,大多时候在书写同时潜移默化地教做人处事的道理。一字一生命,一笔一规矩。我敬畏汉字!多年来,读书写字,对于我,也是一种修行。坚持自然的书写,书写的自然。在书写中体味汉字的力量!

写一手好字,做一个好人!

我喜欢散文5:静夜听雨

文/老溪

我喜欢听雨声,尤其是春天,尤其是平静的夜晚。

雨不要太大,也没有大风。或者是渐渐走来的雨声,或者是从梦中醒来听到的雨声。雨滴落在屋顶上,落在地上,落在水上,落在别的什么东西上,交织成一片,像一首既不高亢,又不沉闷,温柔缠绵的小夜曲。我听着这样的雨声,可以静静地入睡,也可以轻轻地醒来。在这样的夜里,我会睡得格外香,醒来心里也会感到清净,好像什么事也不用我操心,好像整个世界都被一种安详笼罩了。

我静静地醒来了。不知道是什么时间,天还黑着,应该是半夜吧。窗外有一种呼呼的声音,是雨声。声音轻柔温润,持续着,没有高低强弱的变化,没有风的呼啸。这正是我喜欢听的雨声。

听着雨声,我静静地想,为什么下雨的夜晚,尤其是和风细雨,我睡觉格外香甜呢?中国的农民很勤劳,很辛苦,他们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到头,难得休闲。他们知道“人勤地生宝,人懒地长草”,靠着土地生活,就不能慢待了土地,不用别人逼迫,自己也要勉力为之。同时,在几千年来都是靠天吃饭,如果没有老天的眷顾,光靠人们的辛勤劳作是不行的。所以,他们既要辛勤劳作,又要祈求年头风调雨顺。于是,下雨天就成了农民最轻松,最惬意的日子。下雨天可以不干活,尽情休息玩耍,又有雨水为人们浇灌土地,多么幸福呀。我从小在农村长大,也干田里的活,就难免受到这种影响,所以在雨天睡觉格外塌实。有这样的说法:“工人歇礼拜儿,农民歇阴天儿。”

说到风调雨顺,就想起小时候听奶奶讲过的一个故事。孙猴子要坐玉皇大帝的宝座,说:“凭什么你能坐,我就不能坐?”于是玉皇大帝就把宝座让给了他。他也尽职尽责地行使权力。下界要雨,他就下雨,下界要风,他就刮风。可是天晴的时候,农民说旱了,要下雨。而下雨的时候,经商的人又抱怨,总下雨做不了生意;没风的时候,行船的人说没风行不动船。而刮风的时候,种果树的人又诉苦,风大坐不下果。下界一会儿要雨一会儿要晴,这里要静那里要风,弄得孙猴子抓耳挠腮如坐针毡,应对不来,只好把宝座又还给了玉皇大帝。玉皇大帝就告诉他,要让下界万民平安,百业兴旺,你要根据他们的需要刮风下雨,比如风顺河道刮,雨在夜里下。那时我也知道这不过是个故事,是人编造出的故事,但仔细想想,又觉得实际情况好像真是这样。晚上下雨的时候比较多,有河流湖泊的地方风比较大,这是常见的自然现象。现在已经知道了这其中的道理。夏季雨天比较多,雨的形成,是由于地面的水汽受热蒸发,到空中遇冷凝聚。当水滴增大,重量超过了空气的浮力,就会落下来——这就是雨。而夏季白天气温高,晚上气温低。水汽白天蒸发,到晚上落下来,是正常的现象。风的形成是由于温差的存在。水面温度较低,陆地温度较高,水陆相接的地方存在明显温差,所以容易导致空气的流动——这就是风。所谓的神话,其实都是人们根据自然现象编出来的。

听着雨声,想着大田该播种了,这雨来得好及时。春天的雨是最珍贵的,农民有“春雨贵如油”的说法。春天的雨声也是最好听的,因为春天多是锋面雨,均匀、轻柔、细腻、悠长,下起来不急不躁,不紧不慢的。不像夏季,气流活动剧烈,或者酷暑蒸人,或者大雨倾盆,多是对流雨,又急又大,而且忽晴忽雨,还常伴着电闪雷鸣。夏天顾不上听雨,也听不出韵味,甚至还让人胆战心惊。

听着雨声,想起杜甫在诗中说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正说中了春雨的特点。看来春雨也有助人而不张扬的精神。想起李商隐在诗中说的:“竹坞无尘槛水清,相思迢递隔重城。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看来听雨的情趣古人就有。而我自己也很坦然:因为我并不是故意附庸风雅。两首诗一是写春,一是写秋,一个无声,一个有声,情绪立意都不相同,可谓各得千秋。

听着雨声,也想起了雪声。冬天下雪也是有声音的,雪声比起雨声来,要轻柔一些。简单而形象地说,雨声是哗哗哗,雪声是沙沙沙。我喜欢静静地下雪,不喜欢那嗷嗷叫的刮着大烟炮的暴风雪,就像不喜欢狂风暴雨一样。对于农民来说,雪和雨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比如我们都知道“瑞雪兆丰年”这个话。农民则说:“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

听着雨声,又想到近几十年来环境的破坏,导致气候变得越来越恶劣,极端天气经常出现,风不调雨不顺,旱涝不均,灾害频生。我不仅生出一种忧虑:今后像这样怀着塌实的心情听这样静静的雨声,会不会也成为一种奢望?

雨声更衬托了夜的宁静。鲁迅先生在小说《孤独者》中写道:“下了一天雪,到深夜还没有止,屋外一切静极了,静到要听出静的声音来。”这是怎样的境界呀。听着雨声,我仿佛也听到了静的声音:除了雨声,万籁惧寂。

且享受这种安详与宁静吧,我又渐渐地进入了梦乡。我梦见了祥云暖日,细雨微风,人生笑靥,五谷丰登。

我喜欢散文6:我喜欢那份宁静

文/雪松

我喜欢那份宁静

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飞机场,那是一个军队用的飞机场。

在飞机场的旁边有一个不大也不小的鱼塘,鱼塘的周围长着那种比较低矮的翠绿的柳树,在那柳树的下面生长着各种各样的小花。也不知那些小花是空军部队官兵种植的还是自然生长的野花,那些花长得很美,很漂亮。

每到可以钓鱼的季节,我都要去那鱼塘垂钓几次,因为那个鱼塘的水很清没有污染,而那个鱼塘中的鱼自然就很好吃了,味道美极了。

由于那是一个军用机场,为了安全,平时是不允许老百姓靠近的,当然去那个鱼塘垂钓的人就很少了,但是,由于工作上的关系,我同机场的几位军官“混”熟了,所以,我也是可以到那个鱼塘垂钓的。

前几天,我又去那个鱼塘钓鱼了。可是,有一天我却惊奇的发现,那机场里的飞机都没有起飞训练,却静静的躺在那儿。我知道,一般的情况下,机场的上空是不允许有飞鸟的。可是那天居然有几只鸽子在机场的上空盘旋。

我顿时没有了垂钓的雅兴,望着蓝天下的白云,看着白云下面飞翔着象征和平的鸽子,瞧着那静静地躺着的战机。而我的身边却是翠柳和小花还有那清闲的垂钓者。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又是那么的和谐。难道说这真的是一幅浓墨淡写的水墨画么?还是一幅层次分明色彩对比强烈而又十分和谐的油画?

这动感中的宁静让我感到十分的惬意,也让我产生了无限的遐想。我的思绪飞向了军营,飞向了边疆。

这宁静致远的美景:

来自北国边防线上爬冰卧雪的战士。

来自南疆海防礁石上枕涛听浪的士兵。

来自看不见战线上的警察。

来自在训练场上四季挥汗如雨的武警。

来自绿色军营里演练场上的喊杀声。

而我眼前那没有起飞的战机,一定是在整装待发,只要是一声令下,他们就会象雄鹰一样刺破苍天。与敢于来犯的敌人在白云翻滚的天空上格斗绞杀,他们定会让敌人的血伴着秋雨,伴着冬雪从天而降。

我喜欢这份宁静,我享受着这份宁静,我也深深的知道这份宁静是英雄的战士用生命醮着鲜血画出来的。蓝天是他们的画布,大海是他们的画布,祖国的每一寸疆土都是他们的画布。而他们展开的那巨幅画卷上的图画,有的动感无比,惊天地,泣鬼神!而有的却是无比的宁静,宁静得能够听到太阳升起的脚步声,能够听到树叶与花的细语。

我喜欢这份来之不易的宁静。我享受着这份带有无数战士们体温的宁静,为此,我向那些死去的和活着的战士们致以最崇高的敬礼!

(写在8.1建军节前夕)

我喜欢散文7:醉在风的抚摸中

文/孟宪丛

我喜欢风,尤其喜欢风的抚摸,不管是清风的吹拂,还是大风的拍打。

作为土生土长的塞外坝上人,打小就对风有一种抹不去的记忆,甚至是眷恋。四季的风,洋洋洒洒,轮回不歇,我就是在风的抚摸中渐渐长大。

记忆中,春天的风最冲,夏天的风最清,秋天的风最爽,冬天的风最烈。春天的风大,最令人生厌的是沙尘暴,人们都叫“黑紫老黄风”,狂风肆虐,卷起层层沙砾,弥漫天际,遮天蔽日,行走千里。“一阵风来一阵沙,行走千里沙掩家”、“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这是风沙肆虐的写照。尽管农民们对春天的这种风沙有一种厌烦情绪,但仍然顶着狂风犁地、耙地、磨地,鼻子耳朵里灌满了细细的风沙,这连风带沙的天气,把庄户人的脸抚摸的火辣辣难受。那时候,有一种防风眼镜叫“四块瓦”,眼镜由四块镜片组成,就像潜水员的潜水镜那样,人们在地里干活都带着它,在我看来很是神气的。

其实,小时候的风,最让人难耐的既不是散入满洛城的春风,也不是昨夜入汉关的秋风,而更多的时候是冬天那天高猿啸哀的急风、狂风!那时的冬天,由于生活困难穿的衣服基本上就三大件,就是棉裤、棉袄、棉腰子,也没有秋裤、背心之类的内衣,寒风会直趟趟钻入裤管、袖管,直达心胸。上学的路上如果遇上顶风,最好的办法就是倒着走路,以减少风的灌穿力。

在漫长的冬夜里,我常常倾听呼啦啦的风声,那是一种无法躲避的喧嚣。多少日子里,我看月在云层里时隐时现,听着风声伴着树枝呜呜地响,在火炕上慢慢进入梦乡。渐渐地,我对风声有了一种依赖,常常惦记风声,有风的天气,顺风走路会特别爽快,脚步轻如锦丝,心情艳如胭脂。如果骑自行车遇上顺风,那也是一种享受,轻踏一下,箭一样窜出老远,甚至不用动不用力,便可体味一日千里的豪放。

尽管塞外坝上的风强劲,但我固执地认为风是有灵性的,有一种让人大彻大悟的警示,即便是冬天凛冽的寒风吹得脸颊生疼,那也是一种抚摸,是另一种让人惊悸、让人历练的抚摸。

有一次,远在千里之外出差,寄宿在一个简陋的旅舍里。深夜,我的耳中灌满了异乡的风声,风声呜呜咽咽,如泣如诉,远处传来急促的汽笛声,一种苍凉之感油然而生。不由得脑海里念起遥远的家乡,灯光从土屋的窗里幽幽地透出来,或许只有在风声里才能找到那种家的感觉。渐渐地,我的心情不能平静,不由得睁大眼睛,泪水滚落,风声让忧患之心的伤口难以愈合。风隐没了我重重的叹息,我在风声里找到了站立着的日子,风声让今晚的月儿摇摇晃晃,风声让清纯的月儿漂流无依……

如今,家乡随着绿色生态工程的实施,大地绿装如茵,让大风改变了性情。于是,风有了另一番景象:春日,温柔轻抚面庞;夏日,吹散炎热带来惬意;秋日,秋高气爽让人兴奋;冬日,西北风不再凛冽狂啸,大地一片银装素裹!今年秋天,回老家的第一个夜晚,我就忍不住轻轻走向田野,向一片风声走去,田野里的莜麦在风中摇曳,在风的抚摸中,我似乎听到了生命的回声。

渐渐地,我对风有了敬畏,有了期待,不仅是源于它的抚摸,更源于家乡人“喝”上了西北风,一排排风车在绿地上高高耸起,奕奕昭然在苍穹之下,那乳白色的三叶扇摇曳起风的涟漪,在茫茫天际中流动着神韵,吹奏出悦耳动听的绝美音响,更有了“大风起兮云飞扬”的豪气,汇集成沧海桑田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哦,一阵风又一次轻抚过我的脸颊,让我热泪盈眶……

我喜欢散文8:又见端阳

文/沈姝云

我喜欢用“端阳”来称呼端午节,在二十几个可考的称谓中,这两个字,白描般绘出了季节变换的明显特征。

端阳从粽叶上市就开始了。婆得空就到市场去,遇到满意的粽叶就买回家。然后准备大枣、豆和糯米。大枣那时最常见,大家都认可的就是灵宝枣,形大又甜,那么大的粽子,最多只放三颗,就甜得了不得,连豆子也变甜了,整个粽子只有长尖角触不到,其它地方都可以吃到甜甜的枣香。豆子就用自家的四季豆,大大的,上面还有浅浅淡淡的花纹,面甜面甜的,和枣、米都很搭。糯米有香糯和白糯之分,初始是队里分的,后来都是自家种的。香糯香味浓郁,连新割下来的稻谷浑身都散发着香味,老远就能闻到,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多来几次深呼吸,让香气直达心底,身心随之放松,心情随之畅然,你就会向往那更为香醇的糯米饭、糯米粽。

节前几天,婆会让妈在绣花线里找出红、黄、白、绿、黑几色细线,两人把长长的彩线分成几股,拽着两头细细地搓,把拧好的线咬在口中,再用两手继续搓,待几股线绳都拧得松紧程度相当时,再抻着慢慢地合成紧紧的一股彩绳,我们叫她“花花绳”。端阳一大早,婆会给我们绑在手腕上,更小的孩子会绑在他们的脚腕上、脖项上、肚皮上。绑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发问:“为什么要绑?”婆会笑笑,经常地回答是:“可以防长虫。”长虫就是蛇。

婆和妈还要从邻里对近处匀些香药,再用布头凑一个桃心,里面填上香药,做成香包给我们。香药也只是放了一点点,但那香味就很冲,很久不散。总是喜欢把香桃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再嗅,然后再包起来放到秘密之处,舍不得挂在外面,等到下次再拿出来,只闻一闻,就可以让自己的身心愉悦好多天。这样保管下来,一年过去,香包仍有浓浓的香味,即使过再久,也不舍得丢弃。

妈还提前洗好了压粽子的圆圆的大扁石,准备了包粽子的马莲。妈说,马莲绑着的粽子煮熟之后会特别香甜。因此,每年她都会去找,也不知她从多远的地方、费多大劲才找到新割下来的马莲。小时候吃过那么香甜的粽子,是否都因有了妈找的马莲呢?妈妈总是尽全力去实现美好的愿望和生活的目标,在她面前,没有萎靡和退缩,只有希望、奋斗,再计划、再奋斗,不知疲倦。

真正辛苦的是端阳前一天,这一天要包粽子。早上,妈会早早刷洗干净每片粽叶的上下两面,烧大锅把粽叶煮好,晾凉,备用。下来洗枣、豆和米。枣也是一颗颗择净再洗再泡;米不能泡得太早,提前半个多小时,得先把米里的沙、石拣出来,在水里浪一浪,直到里面没有一粒小沙子,再泡到大盆里。这时,包粽子的准备工作就全部就绪了。那时候,家里每年都会包枣豆粽,而且每家都会包几百个粽子,煮满满一大锅,所以,隔壁对门中年长的精干麻利的女性都会被提前请到家中来帮忙。几个人围坐着,一边说笑一边忙活着,片片粽叶在她们翻飞的手指中变成一个个棱角分明的大粽子,直到筛子、盆里堆满了山一样的粽子时,她们才姗姗离去。每一家的端午节都是这样迎来的。你能感受到的是浓郁的亲情和温暖的乡情。

煮粽子,便是妈的活了。从晚饭后到第二天一大早,妈妈要把粽子在大铁锅里一个个地码好,添水、生火,直到煮熟。我们从没有参与过这样的活计,因为晚上早早地我们就已经扛不住睡意进入了梦乡,只有妈一个人拉着风箱烧锅,不断地添柴、续水,给我们守着这一锅甜蜜的节日礼物。端阳一大早,就会被妈妈逐一叫醒,满屋的粽香一扫沉沉的睡意,全都麻利地冲到灶边,品尝盼望已久的美味,伸出手去接分给我们的粽子时,手腕却早已缠上了花花绳,脖子也挂上香包了。

我喜欢散文9:秦腔与书法

文/李泉林

我喜欢秦腔,跟我交往的朋友尽人皆知。说是发烧友,似乎委屈了一些,毕竟写过不少有关秦腔的文章,而且这些年下来,不少秦腔名家,甚至于流派传承人中的大半都与我成了忘年之交。年轻一点的当红名角,也颇有喜欢听我这个外行意见者。因此,白蹭了不少的戏票,西安有名的戏剧场子没少去过。偶尔也能跟着弦索吼上那么有限的几段,如若粉饰一下,夸张为票友,亦还勉强。但绝没有过粉墨登场的辉煌,最多不过是茶话会或联欢会上,被人生拉硬拽地推至台上。可见,谓之为发烧友,其实也实至名归。但是我家的电视,只要秦腔的时段,几乎被我蛮横地霸占着,就连刁蛮的丫头也只有瞪眼忍着的份儿。

喜欢秦腔其实和喜欢酸同出一理,老醋老浆水咥着特过瘾,新折子新段子反而并不稀罕。我丫头于是吐槽道:“但凡有戏你就白天看晚上听,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段,你说说有啥好看的?”我给不出答案,我莫名地困惑郁闷外加理屈词穷。“秦之声”中八成以上的唱段,其唱词我皆烂熟于心,旋律我均耳熟能详。可是我还要一遍一遍地听啊听。多少次我妄图摸索到灵魂深处镶嵌的那根魔咒一般的隐线,后来终于开悟,这根隐线神秘地埋藏在我儿时。我老家祖辈盘桓在戏窝子里,过年的时候,一个村子会同时请来两家剧团在相距不到一里地安营扎寨,耍二杆子唱对台,明火执仗地叫板。最不靠谱的,莫过于掀翻天盖唱通宵。苍天呀大地呀,那声浪喧嚣的锣鼓家伙丝竹管弦一直折腾得夜不像个夜。我的祖辈们疲惫地安逸着,仿佛非得如此才算是过着大年。生于斯长于斯,你不爱戏几乎没有可能。外部因素尚在其次,我清点了一下我家族里操此业者人数,大约粉墨登台甚或红极一时者凡5人。我二爸唱老旦,那种扭捏,比女同志还妇道。我四爸工了大花脸,戏台上的包文拯、王彦章、徐彦召、郭子仪,大凡气宇轩昂之英雄范,一律地被他承包,再承包。我姑姑正宗地道的青衣,上过省台的电视,最拿手当然是王宝钏、王春娥。我两个堂姐活脱脱一对古代佳人才子,一位清丽婉约,胜过战国西施;一位超逸洒脱堪比潘安当世。看看,我就从小耳蜗子被这些音音灌了复灌,容不得一丁点杂质。其实我难舍的旧梦,一直就是有朝一日,峨冠博带地粉墨一回。

我没有成为我们家族第六位艺人,完全怪我的娘亲。她在大队剧团团长找到我家,企图赚我入伙时,眼睛把一面土墙上贴满的我的奖状瞄了又瞄,瞅了再瞅。那目光完全是农人在收获的季节,品着烟杆子陶醉地看着金黄麦浪,然后,母亲揽我于怀,仿佛怀抱着待价而沽的宝贝。后来我分析,那位在《杀狗劝妻》里眼窝点着眼角屎的团长,之所以企图赚我入团,恐怕与我在溜光的麦场夜里纳凉时,一个人偷偷吼了几段有关。那个时候,母亲只是淡淡浅浅地笑,那笑如水一样淹没了团长再三勉强的堤坝,也硬生生粉碎了我桃花一样鲜美的秦腔梦。

花开两朵,再表一支。我爱上书法是机缘巧合,冥冥中早为天定,我心甘情愿地成为了书法的苦行僧。这些年的双休日几乎毫不例外地献身书法。原本简单地认为书法就是写字,一头撞了进来,始知其间深奥辽阔,穷极一生,难味真谛之一二。是人磨墨,何尝不是墨磨人。人与书俱老,最悲壮最酸楚的地方,其实就在个“老”字。

喜欢了秦腔也就罢了,却又和书法纠缠不清。纠缠着书法已是苦命,却每每被秦腔的孤魂游戏牵绊。因了这两个营生,活活割断了其他的情趣。有一天我在碑帖上看到了舞蹈着的秦腔人物,于是恍然大悟,这二孽障貌似无干,其实乃是一个艺术的两种表达形式。我尝在秦腔之中找书法,于是就找到了书法里的各色行当。而于书法处找秦腔,秦腔里便不乏声音的游丝连带,也颇多涨墨枯笔。颜真卿的《祭侄稿》,风雨雷电,呼天抢地,其实就是落于纸上的《黑虎坐台》。张旭的《自叙帖》,风驰电掣于满卷上的风流,实在和素缟白练疾驰飘荡在舞台上的《鬼怨》异曲同工。秦腔实在是放大的书法,书法乃是落纸的秦腔。在秦腔中悟书法,毫端便生动着生丑净旦。在书法中听秦腔,唱腔里就满蓄着魏晋的风神古韵。

曾经为壁上一幅长轴的不尽如人意而黯然神伤,仰卧于榻上竟至睡去。朦胧处便梦见所书之字,一个个自腕下飞出,或如群燕远翔而去,有的幻作大鹏盘桓苍穹。待及细观,分明是一台戏曲人物,生动在祥云之上。觉醒之后,满腹的惆怅,怅然若失如衰草连天的秋意。

我喜欢散文10:春回故乡

文/呼唤的远山

我喜欢在春天,最好是阳春三月回到故乡。

在这个百花盛开莺歌燕舞的时节,我喜欢回到故乡温暖的怀胞,需要眺望大地的绿,感受乡村诗一般的宁静,以弥补我久困樊笼的疲惫身心。我喜欢漫游在儿时放牛割猪菜的那片河滩或旷野,邂逅那些匍匐在大地上肆意疯长的青草,还有那那些点缀在野草之间的美丽的红花草。这些大地的天使,一朵朵,一簇簇,在河滩沟渠摇头晃脑,和着露珠,迎着清风,扬起小脸,扭动苗条的身躯,微笑着,曼舞着她们葱嫩的羽叶。尤其是她们嫩茎上开着一朵朵粉嫩粉嫩的小红花,恰似一支支小火把,把大地装扮得如一块红玛瑙。闻着这些来自大自然深处的清香,我会迷醉这水乡沃土之上。

我喜欢站在故乡的大堤上,欣赏小河对岸的密密的防护林。

一阵风儿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千军万马在吼叫,树林里百鸟欢歌,如动听的交响乐在奏响。晴朗的早晨,阳光从片片嫩叶的罅隙中投射下来,照射到那些翠色欲滴的小草上,闪出道道金光。这时整片树木便沐浴在金色的霞雾之中。偶尔,从俊俏的枝头,飞来一群灵巧的麻雀,叽叽喳喳,遮天蔽日,从头顶掠过,望着它们消失在茫茫的天际,心弦瞬间被撩拨得波澜起伏,胸中便有无数诗句在发酵。

我喜欢徜徉在防洪林后面的沼泽地,走进大片大片芦苇中。

这浩瀚无垠的芦苇,风来时似一片绿色的海,夜静时如一堵坚固的墙。这些茂密的芦苇,像无边的绸带,从远处缓缓地铺开,如流苏似的一直漫延到大地的尽头。芊芊芦苇啊,你这自由的精灵,在远离世俗的淡泊中,独守河岸那一方瘠土;你潇洒风流,用瘦瘦的筋骨把生命的诗意一缕缕地挑亮!

这大地的舞者啊,在沼泽上扎根,在荒野处摇曳,蓬蓬勃勃,葳葳蕤蕤,从苍翠的浅绿,渐渐化为凝重的黑色,始终亭亭玉立,倩影婆娑。即使翻越季节的山峦,静候白露降临,那满目的白花与天上的云朵融合,也伸展出难以言传的张力。倘是有月光的晚上,芦苇的阵阵馨香在如纱似雾的月光中弥散,幻化成海市蜃楼般的光影。于是月光如水,流泻在无边无际的芦苇丛林,小鸟呢喃,虫儿低吟,宁静、温和,洋溢的诗情触手可及。在这样的时候,我会随手掐断一根层层包裹的芦叶,抽出里面的芯子,用嘴轻轻地吹一吹,顿时,一种如蜜蜂鸣唱的声音,直抵肺腑。在这嗡嗡鸣唱的旋律中,回荡着故乡绿树环抱的红墙碧瓦,陌上杨柳,杨花漫舞;承载着渔舟唱晚的梦里水乡,那一抹斜阳中,牧童用一支短笛吹开水乡繁忙的农事。

我喜欢漫游在水乡的前村后寨,看田园春色,赏故乡美景。

趁清明小长假回老家的间隙,我喜欢重新坐在村后的东荆大堤上,看远远的一朵闲云飞来,瞬间又扩散成雾,幻化弥漫,蒸腾涌动;听风声由东向西,或是由南到北地自由穿过,或是在故乡村头的那棵老木子树下蹲坐,看蚂蚁搬家,看一个个是否还像童年时那样横拖竖拽。我喜欢在庄户人的篱笆旁转悠,静静地欣赏紫红的桑葚挂满树枝,看勤劳的蜜蜂于菜花间穿梭奔忙。我还喜欢和青绿和韭菜站在一起,和她们一起唱响风中的序曲。

我喜欢走进农家小院,看大黄狗在暖阳中安静的卧着,小猪在墙根前不耐烦地拱着,那低眉垂耳的老牛独自站立,一边反刍,一边回忆惬意地啃食红花草的优雅情调。只有那些不安分的鸡相互争斗,公的撵,母的飞,撵上了,摞在一起尽情欢爱,那份自在逍遥,连预报农事的布谷鸟看了也羡慕。

我喜欢走进田野,品尝这用人力创造的自然风光。几场及时的春雨是神奇的催发剂,把块块麦地织得密密麻麻,绿得冒油。那些金黄的油菜花,在地平线上晃动着可爱的笑脸。秧角田里,根根早秧苗挺得像绿色的钢针,在春风中弹性十足,昂首挺胸接受春风春雨的洗礼。田野里肥壮的水牛欢快地向希望前进,咧着嘴笑的老农高高举起的鞭子,在空中呼呼生风。一时间,犁耙水响,奏响了春天的舞曲。在老农“啾啾”、水牛“哞哞”、虫儿“叽叽”的吟唱中,在几根香烟燃尽时,一丘丘杂草丛生的农田就耙整出来了,一汪清亮的水荡漾开去,像是一湖等待映照的春水,泛出无限深情。

这就是如诗如画的故乡啊!无论我走到哪里,我的根已经深深扎在这方神奇的土地,她已然是我心中永不褪色的风景。

我喜欢散文11:家乡的长江

文/刘南彤

水是流动的精灵。我喜欢涓涓细流的小溪,喜欢飞泻而下的瀑布,喜欢奔腾不息的大海。但我家住长江边,更爱家乡的长江。

清晨,漫步在江边,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江风吹过,岸边垂柳随风飘舞,树上发出“沙沙”的响声,好像一支欢快的乐曲。一边走,一边看,你会发现这时的江面是那么风平浪静,像是一面明亮的镜子。江边的草丛里,会看见一个像莲藕的音响,放着优美的音乐!给人们带来一份舒适。

正午,太阳高照,江水泛着银灿灿的微波。江面上传来“嘟嘟”的声音,原来是一艘大船向我们驶来,船的后面拖着一条线,从粗到细,像是剪刀把江面剪开了一个口子。有的人在岸上拣起石头,奋力向水面扔去,水花四溅,一圈一圈的波纹好看极了!

傍晚,在江边走着,看对岸灯火璀璨,江上波光粼粼,似乎步入了仙境!在岸边有许多小摊点,摊点上有沙滩椅、各种茶叶、冰水……大妈们在江边跳舞,孩子们骑着自行车、穿着溜冰鞋自由自在地在岸上玩耍、嬉戏,为人们增添了许多欢乐。江水看着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开心地笑了!

家乡的长江,静静地流淌,如少女般婉转……

我喜欢散文12:走在春天

文/紫陌微雨

我喜欢走路,喜欢把自己点缀在这样的春天里。

天空很蓝,有几朵白云安详的飘着,在暖暖的春风中散出一份雅致。一种清悠的感觉便在心底滋生出来,于是走在路上便多了一份飘逸,一种轻盈。

我喜欢走路,喜欢如闲云野鹤般四处游走。罗丹曾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是啊,更多的时候,我们对身边的风景熟视无睹甚至漠然不知。只有走在路上才知道,有清风相伴的地方,定然有杏花留香。有潺潺的溪水的地方,定然有碧绿的垂柳。花开无语,流水成歌,季节的风把这种美,这种淡雅绘成一幅春天的风景画,送给了我们,送给了这条路。

路上有着四季,四季中有着轮回。这种轮回像是一条路,原以为自己走得很远,曲曲折折之后,却是回到了最初的起点。这种轮回往往会从简单到复杂,再回到简单。无论是必然还是偶然,万物只是遵循它们的规律。等待来年,那些凋零的万物又回归到翠绿的春天,这个春天又会点缀在这条路上。

路旁有一把长椅,每次走到这里我总喜欢坐一会儿,总喜欢看路上形形色色的人们。一个人坐在这里说是看风景,不如说是看心情。心情灿烂了,一切都变得阳光起来。如果我是一棵小草,就要为春天点缀出青青的色彩,如果我是一片绿叶,也要为这条路装饰成绿绿的屏帘。心就在这里遐想着,心就在这里沉淀着。心灵在路上行走,光阴在点滴中流淌。在闭目冥想的瞬间,留给了自己一片清澈的宁静。于是忘了身在何处,心在何处……

走在春天里,时间的脚步总是太急,那些且浓且淡的记忆,走出了凋零的视线,绕结于生命之树上,蔓开成一树葱郁的芬芳,这一缕芬芳便在春日中永恒了。都说每一次轻叹,就是意味着一次的转变;都说每一次回眸,就是轻轻撒下的一段故事。那么就让我们揭去岁月里浓墨的色彩,还给生命一份如初的纯真,还给自己一份闲情。就让我们走在这条路上,走在这个春天里。

我喜欢散文13:爱 酒

文/知足常乐

首先声明,我喜欢喝酒,但没有酒瘾,更不是那种嗜酒如命的酒鬼,严格的讲是喜欢喝酒的过程。

试问天下人,不管男女,有几个不喝酒不爱酒?上至神仙、帝王、旷世英豪,下至平头百姓白丁一枚,高兴了饮两杯,伤心了喝一口,兴致来了要喝酒,生孩子要喝酒庆祝,死人了要喝酒寄托哀思,甚至没事“举杯邀明月”也能整出仨人来,更不必说结婚祝寿乔迁升职等等喜事了,可见酒这东西是无处不在的,是符合大众的需求,而且酒力超强。难怪会有“酒逢知己千杯少”“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一醉解千愁”等等“名”言流传于世,我不是给自己找理由,事实确实如此。

每次喝酒前我都会在心里提前给自己划出底线,今天喝三两就是三两,半斤就是半斤,绝不贪杯。当然也有场面失控的时候,不过那都是极少数,我知道自己不比当年,所以不会拿身体开玩笑,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亲人负责,如果出点意外,命丧酒桌,别人议论某某是喝酒喝残喝死的,半世英名毁于酒,那就太没面子。

对第一次喝酒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是听说我两三岁的时候,父亲用筷子沾着白酒放到我的嘴巴里,当时我并没有呲牙咧嘴,反而津津有味的品尝……看来我从小就有喝酒的潜力,没有好好培养,实属可惜。嘿嘿!上学的时候,几乎没有怎么喝过酒,即使在毕业的时候,同学们也只是在葡萄酒和啤酒的作用下,有借着酒劲在操场上喝着哭着喊着,也有“酒后吐真言”相互表白真情的,总之,毕业前,很多事都是酒的功劳,虽然果酒和啤酒真的算不上酒。

走出校门正式踏入社会这个大江湖后,喝酒的机会就慢慢开始多了起来,套用一句当下的流行语,那就是“人在江湖漂,哪有不喝高”.那个时候年轻气盛,一两斤白酒真的不算什么,几个哥们盘坐在一起,人手一瓶,不管是宿舍的床上还是露天电影院的河岸,一瓶鱼罐头两根黄瓜就可以魁五手啊六六啊的喊得山响,不灌趴下几个就不算喝好,或许只有那样粗喉咙大嗓门才符合喝酒的气氛,也才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豪迈。

我没有酒品也没有酒德,更和酒文化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酒桌上的氛围也发生了一点点变化,如果说年轻的时候是喝酒,那么现在就是尝酒。三五好友,不见得有什么三星五星,安静就好,不需要什么山珍海味,简单就好,不需要什么1573和XO,一壶清茶一瓶浊酒足矣,聊着天慢悠悠的推杯换盏,我觉得这样才有喝酒的感觉。

其实,酒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不管是狐朋狗友还是文人雅士,三杯酒下肚,什么风度什么气质全扯淡,个个双眼放光粗俗不堪,就像茅台有52°的飞天,五粮液有63°的精品一样,喝酒其实也要讲究一个度,喝得烂醉,不仅有损自己的形象,更对不起自己的胃,回到家又吐又闹的实在不好。喝酒,其实大可不必把谁喝倒桌子下才叫喝到位,小酌微醺最好,那时候,身体渐热,话题渐多,不伤大雅,岂不美哉!

一直想着戒酒,几个同学听后深表怀疑,甚至说如果我戒酒,他们就戒饭。哎!看来我喝酒除了历史比较悠久之外,还应该逐步增加自己和朋友对我戒酒的信心才行。就目前而言,酒估计暂时还是无法离开我的生活,但我会更加有分寸更加安排的合理,以不至于因为饮酒伤及自己和家人。

我不信佛,但还是想用一句电影《少林寺》中的台词结束:“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我喜欢散文14:妈妈的“雷声”

文/杨子涵

我喜欢雷声,但不是天空中的雷声,而是妈妈对我的吼声。

以前,早晨我还在梦中,妈妈一阵“炸雷”就把我惊醒:“快点起来!”我去洗脸,又是雷声:“耳朵后面!”中午吃饭:“饭都凉了!”晚上正在看电视,雷声又追来了:“睡觉去,星期天再看!”天天如此,真是烦人。

后来,我对“雷声”的感情发生了变化。

外婆的邻居家养了一只猫咪叫“丽丽”,每次我去外婆家总要和丽丽玩一会,有时我拿着食物引诱它,馋得丽丽“喵喵”直叫,追着我在院里转来转去。有时丽丽正在屋檐下睡觉,我拿小棍子戳它,吓得丽丽“喵”地一声跳起就跑,我拿着棍子继续追它,这时候就会响起妈妈的雷声:“不要戏弄小猫!”

去年寒假我又去了外婆家,看见丽丽又不由自主想去逗它玩,谁知丽丽这次刚生了两只猫宝宝,正在喂食猫宝宝,我一逗就把它惹急了,就把我的手抓破了。这时,妈妈没再吼我,只是心痛地对我说:“没事吧,如果破皮了会感染的。”然后不顾疲劳匆忙带我到医院打疫苗。

从此,我对妈妈的“雷声”有了新的认识,这“雷声”在不断督促我改正缺点和错误,让我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喜欢这“雷声”。

我喜欢散文15:我喜欢

文/范胤喆

我喜欢春暖花开的春天。漫步在小树林里,对面一座好似蒙古包的小山坡上长着数不清的草莓,一个个草莓被夜晚的细雨冲刷得干干净净,水灵灵的漂亮极了。

我喜欢夏天。火红的太阳炙热地烤着大地,让我觉得时不时就想买根冰棍解解热。

我喜欢秋天。苹果树上早已承受不住一个个像碗一样大的苹果了,肥肥的鱼虾在水里慢腾腾游来游去。

我喜欢冬天。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我躺在温暖舒适的被窝里睡觉,一到早上就能和爸爸妈妈去外面堆雪人、打雪仗。

我喜欢梦。我经常梦见我有了超能力,去拯救世界、打败坏蛋,保护人类世界和平。

我喜欢花。我喜欢山上一些不知名的小野花,它们一片一片的,非常好看。

我喜欢书。晚上坐在床上静静读一本好书,能让我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

我喜欢信。我喜欢读远方表哥的信,那些坚定有力的句子,总让我想到表哥那威猛的样子和他家里那只可爱的小白兔。

我喜欢朋友。我喜欢拿着礼物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和他们一起快乐玩耍。

我喜欢生活,我要好好生活。

我喜欢散文16:秋天的田野

文/许亮生

在诸多的老歌中,我喜欢一首《垄上行》。强烈的田园风光感染力,在这秋天里哼起来会唤起一种别样的美好心境。

“我从垄上走过,垄上一片秋色,枝头树叶金黄,风来声瑟瑟,仿佛为季节讴歌。”《垄上行》的旋律美,诗性的歌词更美,带我走进广袤的收获田野,让人回忆起孩提时代充满惊喜的片段。

小时我在沿海农村长大,对田野从小就情意浓浓:绿油油的蔗林,黄橙橙的稻穗,绽开了嘴的番石榴,沉甸甸的丝瓜、葫芦……春华秋实,村民们勤劳的汗水换来了金秋的好收成。

放学后的傍晚,我喜欢跟在犁田的老牛背后“捡泥鳅”,犁开的黑土地,间或夹杂着从梦境中被惊醒的泥鳅,只需轻轻挑开泥土,便可轻易抓获。我还喜欢跟在割稻村民的身后“捡稻穗”,割稻的壮汉镰刀所到之处,稻子纷纷倒下,一把把稻子在壮汉的手中飞快打转,旋即被打捆搁在身后裸露的黑土上,那些未能打捆遗漏在稻草中的稻穗,被我一穗穗的捡起,积少成多,在腰间积成一大把。我还喜欢到水田里去“拾田螺”,俯身弯腰从水田的这边一直捡到那边要跨越几亩地,时不时能捡到田螺而惊喜,一点不觉累。还有捡地瓜……儿时的田野很多东西可以捡到,潜伏着无穷的喜乐。

“我从乡间走过,总有不少收获,田里稻穗飘香,农夫忙收割,微笑在脸上闪烁,”某日我手机里回放着这首老歌,经过郊外,寻着隆隆的机器声望去,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田里缓慢移动,一片片稻子随之被吞进机器的肚子里,吐出来已是黄灿灿的谷子。可见如今农民有钱了,设备更新了,将会大大提高效率,有了这样的联合收割机,能一次性完成收割、脱粒的工序,从这边田里开过去到了那边,已经从田间收获了金色的谷子,看来我儿童时代那种美好的记忆也许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了。

田里稻穗依旧飘香,而农民早已鸟枪换炮。青山也不再寂寞,因为有农机声在唱歌。当我从秋天的郊外归来,心中已装满了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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