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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创文办印发《2022年灵山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创文办〔2022〕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号召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共享文明美好家园,为我县全力建设“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提供健康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成立灵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忠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敬昌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敬昌同志兼任,成员由赖东东、翁婷珍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工作任务(排在第一的为牵头股室)
(一)开展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
按照《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xx〕46号)要求,把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四城”同创一并部署推进,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品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行动
按照灵山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灵创文办〔2022〕1号)要求,县城主城区92个网格包保单位按照划分的网格区域和网格单位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动员、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设置、主题宣传活动、文明礼仪教育劝导,对照测评指标加强问题整改,全面履行和落实网格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责任单位:办公室、卫生应急股,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开展“君爱灵山”专项行动
1.开展“美丽灵山·文明市貌”市政设施改造提升行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建筑及设施和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并能正常使用。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要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及时补植、修剪、清理绿化苗木,实现医院绿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2.开展“文化灵山·文明宣传”教育引导行动。
(1)媒体宣传。6月份开始,各医疗卫生单位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要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文明城市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社会宣传。县爱卫办要在全县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点、道路路名牌、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公益广告宣传牌,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各医院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行业规范上墙,合理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卫生健康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中老年人、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文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县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7月上旬前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9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开展“清朗灵山文明上网”净化网络行动。7月前各单位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推进志愿服务行动
1.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各网格各类组织和基层群众性招募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7月底前各单位全部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并在“桂志愿”系统登记注册。各医院要建立志愿服务站(岗),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计开展群众有需求、便于志愿者参与的助学、助残、文化、科普、邻里守望、卫生健康、关爱山川河流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以及乡村振兴、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农村以帮扶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普及、健康科普讲座、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办公室、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3.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积极推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招募注册培训、嘉许回馈、服务记录、供需对接机制,搭建网络信息平台,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确保7月底前,各单位注册志愿者占单位干部职工人数的`90%以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8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推进诚信主题实践行动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主题活动,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真诚做人、守信做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假药问题、养老诈骗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明确责任科室,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建立在慈善捐助领域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对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规范诊疗行为。(责任单位:法规监督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是我县当前的一件重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创文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对创建任务,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单位创建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总体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各股室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部署、落实责任。要落实专人负责创文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局创文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及整改的各项工作。创建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要及时报送局创文办邮箱:
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医院文明服务质量,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不丢分。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石直字﹝20xx﹞18号)要求,拟在省会医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医院文明服务质量”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国辉书记“把创建‘文明城市’升华为创造‘城市文明’,不断推动城市文明再上新台阶”的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创建内容、推进措施、协调督导、宣传发动等各个方面着手,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参评,常态长效,高标准落实“医院创城标准”,持续提升医院窗口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确保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不丢分。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会医院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督导小组,在市直工委窗口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定期对市属公立医院和省级参评医院创建文明城市指标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汇总通报各医院测评情况,督促创城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督导小组组长:甄继革
督导小组副组长:董光辉
成员:岳永华、刘富容、杨春彦等工作人员。
三、医院点位测评内容
1、在醒目位置(门口和门诊大厅)设有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5处以上,设有“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要求: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刊播内容准确、无错字、掉字,无污损、脱落现象,无过时过期内容;公益广告干净整洁,无老旧破损现象;政治主题类公益广告严肃、庄重,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电话;
4、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门口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公共卫生间有指示牌,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墙面有文明提示语;
7、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有扶手,有标识)或至少有一个带扶手的蹲便器或坐便器,管理使用良好;
8、设有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要求:醒目位置设有母婴设施指引牌、门口悬挂母婴室标识牌、有独立的私密空间、有带安全扣的尿布台、电源插座、电热水壶、带盖垃圾桶、消毒洗手液、休息坐椅等
9、大厅或候诊室、走廊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展示;
10、在导医台或门诊大厅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并有明显标识。有上墙的服务制度;有上墙的服务项目;有志愿服务人员(在站点内或在站点周边),佩戴明显标识,能够说明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有服务器材或设备(桌、椅、物品等)
11、医院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1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有序排队;
13、医务人员热情耐心为患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怠慢患者现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14、显著位置有被评为“文明服务”窗口、班组、科室、柜台等标识。
15、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6、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7、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8、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9、无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狗栓绳、粪便及时清理,无带宠物进入医院现象);
20、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21、有序排队,保持正常距离,无插队现象;
22、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窗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省会医院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督导小组负责医院点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调度协调各测评点位做好分工、各负其责,制定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和解决办法。各测评点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带头熟悉标准、走进一线、查看点位,将创建工作任务纳入日常工作、职能工作中,主动了解基层存在问题,对于难点工作要现场督办。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医院点位要建立测评工作台账,各测评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巡查制度。督导小组将对医院点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对进展缓慢、行动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因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准备工作不到位,影响我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本点位广大干部职工组织开展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倡导、践行各项主题活动,亲自参与内部督导检查,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城浓厚氛围。
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赤峰市卫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享幸福美好生活”的主题,落实医院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强化责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搞好主题宣传
1、按照市文明办和市卫生局有关创建工作的要求,在医院门诊大厅、文化长廊等处设立宣传栏;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宣传内容,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医院创建工作的主题宣传。
2、积极配合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工作,认真准备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利用医院网站、信息报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及时传递医院创建工作的信息和最新动态,深入报道创建工作情况。
3、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下发相关资料,主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任务和测评体系、形式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度与参与度。
牵头科室:医院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医院办公室、宣传科及全院各科室
(二)抓好活动宣传
1、及时总结医院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进行系统的.宣传,以点带面,发挥榜样作用,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牵头科室:医院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医院各科室
2、把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与深化“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级医院评审”、“转变工作作风”、“优质服务年”等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对照文明城市“窗口行业”考核细则,对医院整体环境、导医标识、医疗项目收费公开情况;挂号、收费、药房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医务人员着装、佩戴胸卡、准时到岗情况;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有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有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院内感染控制及患者投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
牵头科室:医务科、院办、监察室
责任部门:医务科、院办、监察室、门诊部、保健科、投诉办、感控科、价格监管科、质控科、护理部、财务科、药剂科、病案室、保卫科及相关科室
3、开展“卫生进社区”大型义诊、咨询、宣传活动。按照卫生局的安排,组织医院医务人员深入辖区的居民区、学校、敬老院等开展健康教育和义诊活动。
牵头科室:党办、院办
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及各临床科室
4、开展无偿捐献骨髓、器官等宣传。继续开展无偿捐献骨髓、器官宣传活动,让群众消除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片面性,正确认识这些行为的重要性、公益性、提高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使更多市民参加到捐献骨髓、器官等行动中来。
牵头科室:医务科
责任部门:医务科及临床相关科室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专人负责、精心设计、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2、落实宣传责任。各牵头科室要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指标,层层分解任务,将工作明确到人。
3、严格监督考核。医院创城办要组织相关科室对此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医院文明服务质量,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不丢分。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石直字﹝20xx﹞18号)要求,拟在省会医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医院文明服务质量”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国辉书记“把创建‘文明城市’升华为创造‘城市文明’,不断推动城市文明再上新台阶”的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创建内容、推进措施、协调督导、宣传发动等各个方面着手,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参评,常态长效,高标准落实“医院创城标准”,持续提升医院窗口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确保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不丢分。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会医院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督导小组,在市直工委窗口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定期对市属公立医院和省级参评医院创建文明城市指标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汇总通报各医院测评情况,督促创城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督导小组组长:甄继革
督导小组副组长:董光辉
成员:岳永华、刘富容、杨春彦等工作人员。
三、医院点位测评内容
1、在醒目位置(门口和门诊大厅)设有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5处以上,设有“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要求: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刊播内容准确、无错字、掉字,无污损、脱落现象,无过时过期内容;公益广告干净整洁,无老旧破损现象;政治主题类公益广告严肃、庄重,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电话;
4、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门口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公共卫生间有指示牌,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墙面有文明提示语;
7、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有扶手,有标识)或至少有一个带扶手的蹲便器或坐便器,管理使用良好;
8、设有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要求:醒目位置设有母婴设施指引牌、门口悬挂母婴室标识牌、有独立的私密空间、有带安全扣的尿布台、电源插座、电热水壶、带盖垃圾桶、消毒洗手液、休息坐椅等
9、大厅或候诊室、走廊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展示;
10、在导医台或门诊大厅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并有明显标识。有上墙的服务制度;有上墙的服务项目;有志愿服务人员(在站点内或在站点周边),佩戴明显标识,能够说明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有服务器材或设备(桌、椅、物品等)
11、医院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1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有序排队;
13、医务人员热情耐心为患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怠慢患者现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14、显著位置有被评为“文明服务”窗口、班组、科室、柜台等标识。
15、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6、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7、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8、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9、无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狗栓绳、粪便及时清理,无带宠物进入医院现象);
20、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21、有序排队,保持正常距离,无插队现象;
22、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窗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省会医院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督导小组负责医院点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调度协调各测评点位做好分工、各负其责,制定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和解决办法。各测评点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带头熟悉标准、走进一线、查看点位,将创建工作任务纳入日常工作、职能工作中,主动了解基层存在问题,对于难点工作要现场督办。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医院点位要建立测评工作台账,各测评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巡查制度。督导小组将对医院点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对进展缓慢、行动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因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准备工作不到位,影响我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本点位广大干部职工组织开展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倡导、践行各项主题活动,亲自参与内部督导检查,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城浓厚氛围。
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篇5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邵阳、幸福邵阳”的必然选择。为发动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计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卫生行业工作目标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提升员工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邵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院: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医院管理规范高效,行业风气健康向上;医院文化深入人心,职工素质不断提高;医疗环境优化美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捷;医疗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发动、责任分解(20xx年6月)
主要任务: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制定《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氛围,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重点整治(20xx年7—10月)
主要任务:认真解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创建规则、掌握测评体系和考评办法、明晰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围绕二甲复审等医院重点工作,按照创建要求,统筹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狠抓任务落实。及时上报创建动态信息,加强宣传报道,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开展“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内涵品质”主题活动,提升服务品质,改善病员就医感受。畅通投诉渠道,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积极开展满意度调查,查找医疗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限期达标方案。以当前深化“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将创建工作与推进党员干部“四风”转变相结合,强化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分工负责工作的逐项核对、检查和互检互评,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广泛树立、培植创建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同时,注重经验积累,对已经达到标准的工作项目进行认真总结,保持成绩。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本着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的原则实施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备战迎检(20xx年11—12月)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照标准,完善材料,查漏补缺,对不足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限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各项工作,迎接检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实现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作为省文明卫生单位,我们理应有争先恐后、率先垂范的自我要求和思想境界。形成全院上下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的良好态势。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为完成创建任务凝聚力量。各科室要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日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分别以科室、学习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要让每一名职工在了解各相关内容、要求、标准等基础上,进一步理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工作的关键点。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对牵头分管的创建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各责任部门要将分解的任务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核对任务目标,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深入窗口、深入一线、深入临床,进行有效指导和督查,把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并在每月院周会上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同时,要注重台账资料的收集与完善,实现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要通过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完善制度,形成规范,为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奠定基础。
3.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本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纳入职能部门年终考评和科主任目标管理考核。对此,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行政查房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各责任部门要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认真检查落实,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内容要立即整改,务必使创建工作一次通过。要建立创建工作风险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签订责任状。对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或工作不达标、没有完成创建任务的科室和个人,除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外,要视情况予以处罚。
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篇6
为把全县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握重点,全面提升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文明委领导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百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为龙头,以改变城乡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树立文明新风为突破口,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示范,点、线、面结合,网状式发展,乡镇、县直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通过以项目带动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部门特点,真正形成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户户有变化。使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新发展、新突破、新内容、新亮点,为实现“三个三分之一”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
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为便于工作指导和工作衔接,全县三十五个乡镇划分为两个片区。亨地、鱼洞、黑树、林口、以勒、茶木、大湾、花朗、坡头、仁和、母享、堰塘、尖山、果珠、盐源、五德、干沟、牛场、坪上、花山、碗厂、杉树、场坝、以古、安尔等二十五个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镇雄县委镇通字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实施。罗坎、李子、雨河、木卓、芒部、板桥、乌峰、中屯、泼机、塘房等10个参与“安全文明通道”创建的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要把重心放在公路两侧并不断拓展深化。形成乡镇党委、政府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乡镇集镇、公路沿线的所有村寨、农户、学校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分别创建成文明集镇、文明村寨、文明农户、文明学校和文明企业。
文明集镇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其标准是: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脏、乱、差现象根本好转,无卫生死角、无车辆乱停乱放和阻塞交通等现象,街面硬化、清洁,店铺整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5%。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无黄赌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有明显的文明集镇创建标志。
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参与。文明村寨的标准是:有简易的卫生保健室、文化活动室。党群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健全,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85%,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0%。文明农户的标准是:户均有一幢白房,有一块水泥院坝,有一条硬化的联户小路,有一排绿树,室内外卫生、整洁。遵纪守法,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加“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无毒家庭”的创建。
文明委成员单位、挂钩扶贫单位在参与乡镇创建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过程中,要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特点,在所联系的乡(镇)中的主干线上,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创建水平较高的村寨,将其创建成能体现自身职能特点的示范点。
文明学校的创建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公路沿线的`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标准是:校园美化、绿化、亮化效果明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师德教育、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常抓不懈,各种宣传标语醒目、齐全,学生守则、教师职责装框上墙。有一个能基本满足教师、学生锻炼的体育场,有学习园地、图书室和国旗升降台,有明显的创建文明学校的标志。
文明企业的创建:由乡镇党委指导、企业自身组织实施,其标准是: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安全生产的标语、警示醒目、齐全,环保要求基本达标,有“职工之家”和“学习园地”,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有明显的文明企业创建标志。
(二)“安全文明通道”的创建
“安全文明通道”指镇雄至罗坎、泼机、中屯、塘房四条主干道,所涉及的乡镇分别是:罗坎、李子、木卓、雨河、芒部、板桥、泼机、中屯、塘房、乌峰等十个乡镇。创建工作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政管理所、公路养护段和沿线乡镇参与。一是对交通秩序、超限超载、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帖乱挂、侵占路产路权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养护好公路,维护好路容路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阻塞交通的事故发生。三是组织、筹集资金,在镇彝、镇威、镇赫公路交界处以及板桥、芒部、木卓、塘房、泼机、乌峰等主干道适当地点设置来往迎送牌、道路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文明通道宣传牌,烘托创建氛围。四是要求煤管局、保险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在镇雄至罗坎、中屯、塘房、泼机的公路中设宣传广告牌。
(三)文明社区的创建
文明社区的创建由乌峰镇、政协办牵头,民政局、经贸局、政研室、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参与,把乌峰镇的文卫、龙井、西正街三个社区创建成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文明社区”。具体标准是: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住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科技知识普及,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人际关系团结和睦,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数的85%。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四)文明示范街的创建
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卫生局、文体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世贵街(鱼塘口至大十字段)创建成“文明示范街”,具体标准是: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全天候保洁,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无违章建筑,无违反民本思想的广告,沿街灯箱、护栏,隔离栏定期维修、更换。人行道得到美化处理。经过创建,有醒目的文明告示牌和创建标志。
(五)诚信市场一条街的创建
由工商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中山路创建成诚信市场一条街,具体标准是: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广泛开展“讲诚信、反欺诈”活动,所有经营户合法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无假冒伪劣商品,有明显的创建标志,有文明规范、挂置合理有序的宣传广告牌,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评比制度。
三、时间安排
xx年7月7日至10日,为完善方案阶段。各乡镇、各参与创建单位要通过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创建方案并报送县文明办。
xx年7月11日至8月11日为创建启动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有步骤地组织好创建,全面掀起创建热潮,使整个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xx年8月12日至10月12日为全面创建阶段,整个创建工作大见成效。
xx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在创建过程中,文明办将到各创建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