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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篇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以达到对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由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学生辅导员及学院心理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总负责。
(二)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1.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4、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5.其他经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班干部、辅导员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委员应发动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辅导员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员反馈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及时转介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专业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咨询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讯息报告
学生如出现心理危机情况,心理委员应立即向学生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报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报告,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物,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联系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联系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三、实施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篇2
为了科学有效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让全体师生及家长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有效缓解我校师生因疫情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学校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2、在疫情的不同阶段,针对师生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采用综合干预技术,并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二、工作目标
1、为有需要的师生及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为受疫情影响的师生及家长提供及时的心理危机;
3、积极预防、减轻疫情带来的不良心理影响。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期间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干预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进行多形式调控,积极面对心理状态。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企业微信等线上渠道进行疫情知识宣传,让师生科学认识疫情,掌握防控知识;通过班会课、电话连线、个别辅导等渠道进行自我心理保健;观看e网通推出的心理辅导微课,帮助学生及家长正确面对压力,进行自理调适;引导师生关注官方发布的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受个别负面时间影响,严格做好防疫工作。
(二)建立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防控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1、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
2、组织生命教育晨会;
3、疫情期间,开设“心理援助服务”,提前安排好每日援助服务老师,由学生挑选预约老师,开放时间为每天中午11:30——12:30;
3、对一线医护人员,学校发放“实高绿卡”,一对一进行服务;
4、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校“一生一档”跟踪服务。
(三)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健康亲子关系。积极发挥班主任和心理健康老师的作用,通过微信群等多种渠道与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学习、生活状况,建立良好亲子关系。针对重点人群,班主任电访学生,了解学生在家情况,家长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安排心理咨询师开展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线上推送适合家长观看的“抗疫心理辅导”课程。
(四)做好开学后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密切关注从疫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篇3
大学是一个大的团体,我们每一天生活在其中,每一天总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接触,而如果而我们没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就无法与人正常的相处,无法建立自我的人际关系网,这将会导致我们觉得生活是孤单的,是无助的,从而产生一种迷茫的时生活状态,这对我们的大学生活是致命的,毕竟大学生活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经历,我们也将经过大学慢慢的融入社会,而不完整的大学生活将无法为以后步入社会做好铺垫,这就导致我们无法对每一天的生活充满活力。
心理素质是主体在心理方面比较稳定的内在特点,包括个人的精神面貌、气质、性格和情绪等心理要素,是其它素质构成和发展的基础。学生求知和成长,实质上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发展过程。教育供给给学生的文化知识,仅有经过个体的选择、内化,才能渗透于个体的人格特质中,使其从幼稚走向成熟。这个过程,也是个体的心理素质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心理素质的影响。学生各种素质的构成,要以心理素质为中介,创造意识、自主人格、竞争本事、适应本事的构成和发展要以心理素质为先导。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坚持良好的心理适应状况,是抗拒诱惑、承受挫折、实现自我调节的关键。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正在日益加快,竞争越来越强烈,人际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提高,知识爆炸性地增加,迫使人们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人类进入了情绪负重年代”,人们的观念意识、情感态度复杂嬗变。作为现代社会组成部分,我们大学生更应当有一个健康的心态,进取的态度去应对。
为了我们的心理健康,了解与掌握心理健康的定义是必不可少的,这对于增强与维护我们的健康有很大的意义。当我们掌握了人的健康标准,以此为依据对照自我,进行心理健康的自我诊断。发现自我的心理状况某个或某几个方面与心理健康标准有必须距离,就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锻炼,以期到达心理健康水平。
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要想拥有一个完满的大学生活,心理的健康是必不可少的。心理健康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即人对内部环境具有安定感,对外部环境能以社会上的任何形式去适应,也就是说,遇到任何障碍和因难,心理都不会失调,能以适当的行为予以克服,这种安定、适应的状态就是心理健康的状态。也就是说,我们仅有心理健康了,才能去应对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事情,而至于因为一点小事就闷闷不乐好长时间,也不至于因为一点挫折而自暴自弃,产生各种沮丧悲观的想法。
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能体验到自我的存在价值,既能了解自我,又理解自我,有自知之明,即对自我的本事、性格和优缺点都能作出恰当的、客观的评价;对自我不会提出苛刻的、非份的期望与要求;对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梦想也能定得切合实际,因而对自我总是满意的;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我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则缺乏自知之明,并且总是对自我不满意;由于所定目标和梦想不切实际,主观和客观的距离相差太远而总是自责、自怨、自卑;由于总是要求自我十全十美,而自我却又总是无法做到完美无缺,于是就总是同自我过不去;结果是使自我的心理状态永远无法平衡,也无法摆脱自我感到将已面临的心理危机。
经过这次的讲座,我深刻的看到了健康的心理对我们的重要性,一个幸福的人生必须要有健康的心理作为坚实的后盾,在以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健康的心理将会帮我们一步步的走向成功。所以,以后我们必须关注自我的心理健康,努力的去使自我的生活变得完满。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工部(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各学院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信息报告。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立即向学工部(处)的主管领导报告,学工部(处)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各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实施监护的同时,各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各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工部(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院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上交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个体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交学工部(处)备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篇5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正处于最关键的窗口期,疫情这一危机事件不仅影响身体,也会影响我们的心理。在做好身体防护的同时,如何做好心理防护尤为重要。为做好疫情期间我校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心理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济宁学院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领导与规划我校师生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疫情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建立校、系(院)、学生三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为应对疫情做好准备。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一)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
1.利用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网站、“师生心语”公众号和心理委员群等媒介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介绍情绪疏泄和心理防护的方法,引导学生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疫情。
2.开展网上“武汉加油、疫情心理防护”志愿活动。利用文字纸条、祝福视频、设计宣传图片等形式引导学生们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疫情。
(二)组织参与疫情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进行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
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1月26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三)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1.开通心理援助QQ热线-我们在一起(XXXX)对本校师生进行网络心理辅导和咨询。安排心理咨询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轮流值班,大学生心理健康联合会辅助工作,及时解答师生在疫情期间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冲突。本次网络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只针对此次疫情产生不良情绪的师生提供。
2.各系(院)利用网络和班级群开展本系(院)的心理辅导工作,积极进行学生心理疏导。各系(院)建立系(院)疫情心理辅导工作QQ热线,利用班级群在心理健康辅导员指导下积极发挥心理健康部和心理委员的作用,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班级心理委员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并给有需要的同学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启动我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机制
根据《济宁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试行)》(济院政字〔20XX〕43号),一旦出现疫情所致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即刻进行干预。相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疫情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科学决策。
(五)做好开学后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密切关注从疫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篇6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以达到对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由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学生辅导员及学院心理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总负责。
(二)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1.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4、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5.其他经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班干部、辅导员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委员应发动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辅导员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员反馈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及时转介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专业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咨询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讯息报告
学生如出现心理危机情况,心理委员应立即向学生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报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报告,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物,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联系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联系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三、实施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