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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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方案

请欣赏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结合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分步骤、分区域、分类型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及未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集中严查严管“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x

副组长:周xx、李x、xx、吴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勤务考核处,由吴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聂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唐福勇同志为联络员。

三、进度安排

结合当前实际,将专项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勤务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城区核心区域选取部分主要干道、交通路口作为整治重点,集中安排部署警力,依法严格查处“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三车”无牌无证,确保“三车”挂牌率上升至90%以上。在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重点围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易发路段部署警力,严格管控“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

(二)全面规范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勤务单位要在做好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确保整治成效基本覆盖到辖区所有道路,“三车”挂牌率上升至100%,全市“三车”冲红灯、闯“禁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及时查缺补漏,提升治理成效,固化工作机制,确保“三车”及“老年代步车”违法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强化宣传引导。由宣教处牵头,组织各勤务单位

按照“正面报道、反面曝光”的原则,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抖音等新闻媒介开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宣传。广泛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切实营造“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整治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勤务单位要加强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对容易发生“三车”逆向行驶的路口、路段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需要安装隔离护栏等硬件设施的,要主动报请辖区政府或道路养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安排警力加强管控。

(三)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各勤务单位要根据整治行动进度安排,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科学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点。城区道路每天除高峰时段(07:00-09:00、17:00-19:00)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外,其余时段要采取铁腕手段,安排民警严防死守,依法严查严管“三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冲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要结合群众出行规律,以农村地区赶场、赶集,红白喜事,周五、周日接送学生上下学为重点时段,科学安排警力,加强“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管控力度。各单位对“三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电动自行车(含“非标”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要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建立实施“非现场”执法措施。由科技处牵头,勤务考核处配合,指导各勤务单位,充分运用路面监控设备对“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取证。各勤务单位在现场查纠“三车”交通违法时,要对车辆历史违法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除依法责令其接受处罚外,还要对其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原则上,对存在3次以上5次以下“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引导其到就近的“三车”治理点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对存在5次以上“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责令其到辖区分局、大队车管所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五)严格管控“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各勤务单位要将“老年代步车”纳入重点管控范畴,充分运用视频巡查、民警巡逻巡线、设置固定执法点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规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法制处要加强执法指导,督促各勤务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六)强化部门联动。各勤务单位在查处“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交通事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老年代步车”信息情报,认真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在查处快递、外卖配送车辆冲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时,也要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所属企业及邮政部门,推动联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检查考核。监察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对民警不在岗、不履职、违反警容警纪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勤务考核处要对各单位工作落实、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加强文明执法。各分局(大队)要进一步教育执法民警文明规范执勤执法,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执法五严禁》等相关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避免因执法不规范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勤务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发现、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并于每月25日17时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至勤务考核处。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员工养成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强化员工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公司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突出员工上下班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有效杜绝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目标

(一)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100%。

(二)员工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率达100%。

(三)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四)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深化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以人为本”的局面,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领导小组。

四、具体措施

(一)、对公司现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查看驾驶摩托车员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年检、是否脱保;对员工是否驾驶带病车上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二)、每月必须安排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报一个月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每月安排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得少于两次,向员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员工给合自身实际谈体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安保部组织对教育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利用横幅、挂图、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刊登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及相关信息。

(五)、邀请片区交警到公司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员工分批次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选择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问卷答题活动,检查员工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做到让员工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制作发放一批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进一步加深公司员工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七)要求公司员工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如发现不配戴头盔将不允许其车停住入住宅区内。

(八)定期、不定期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厂通报,并对违法、违规员工进行处罚、通报批评、罚款。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 篇3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结合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分步骤、分区域、分类型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及未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集中严查严管“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斌

副组长:周永斌、李永前、胡林、吴海

成员:曼勇、陈光荣、崔长胜、宋隆杰、申春生、苏波、聂谷、宋锦松、徐俊、孔剑、樊劲松、明静、张小虎、宋运武、俞翔、谢光顺、杨明、杜平、牛劲松、兰方鸿、许进、李国伟、赖宁、周珍德、刘剑军、夏大伟、李建、张洪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勤务考核处,由吴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聂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唐福勇同志为联络员。

三、进度安排

结合当前实际,将专项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勤务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城区核心区域选取部分主要干道、交通路口作为整治重点,集中安排部署警力,依法严格查处“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三车”无牌无证,确保“三车”挂牌率上升至90%以上。在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重点围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易发路段部署警力,严格管控“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

(二)全面规范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勤务单位要在做好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确保整治成效基本覆盖到辖区所有道路,“三车”挂牌率上升至100%,全市“三车”冲红灯、闯“禁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及时查缺补漏,提升治理成效,固化工作机制,确保“三车”及“老年代步车”违法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强化宣传引导。由宣教处牵头,组织各勤务单位

按照“正面报道、反面曝光”的原则,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抖音等新闻媒介开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宣传。广泛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切实营造“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整治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勤务单位要加强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对容易发生“三车”逆向行驶的路口、路段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需要安装隔离护栏等硬件设施的,要主动报请辖区政府或道路养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安排警力加强管控。

(三)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各勤务单位要根据整治行动进度安排,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科学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点。城区道路每天除高峰时段(07:00-09:00、17:00-19:00)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外,其余时段要采取铁腕手段,安排民警严防死守,依法严查严管“三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冲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要结合群众出行规律,以农村地区赶场、赶集,红白喜事,周五、周日接送学生上下学为重点时段,科学安排警力,加强“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管控力度。各单位对“三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电动自行车(含“非标”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要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建立实施“非现场”执法措施。由科技处牵头,勤务考核处配合,指导各勤务单位,充分运用路面监控设备对“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取证。各勤务单位在现场查纠“三车”交通违法时,要对车辆历史违法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除依法责令其接受处罚外,还要对其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原则上,对存在3次以上5次以下“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引导其到就近的“三车”治理点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对存在5次以上“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责令其到辖区分局、大队车管所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五)严格管控“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各勤务单位要将“老年代步车”纳入重点管控范畴,充分运用视频巡查、民警巡逻巡线、设置固定执法点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规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法制处要加强执法指导,督促各勤务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六)强化部门联动。各勤务单位在查处“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交通事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老年代步车”信息情报,认真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在查处快递、外卖配送车辆冲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时,也要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所属企业及邮政部门,推动联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检查考核。监察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对民警不在岗、不履职、违反警容警纪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勤务考核处要对各单位工作落实、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加强文明执法。各分局(大队)要进一步教育执法民警文明规范执勤执法,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执法五严禁》等相关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避免因执法不规范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勤务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发现、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并于每月25日17时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至勤务考核处。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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