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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xx〕32号)精神,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健康呼伦贝尔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民健身为主体,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身体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通过立体构建、融合推进、示范引领、动态实施,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理念、组织、设施、活动、人才、产业方面的深度融合,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施“健康呼伦贝尔”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大格局初步呈现,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到2030年,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习惯,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与、全人群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人数比例达到92%,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及职业群体等各类人群身体素质明显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引导,推动理念融合
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普及推广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科学知识,大力倡导“康体结合”“体医结合”,将“体育治‘未病’”“运动是良医”“体育锻炼让健康寿命更长”等理念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卫健和教育部门健康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众的健康意识,引导人们树立体育健康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
2.加大宣传教育引导。体育、卫健、教育、文旅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开设全民健身栏目,举办讲座论坛,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等,大力宣传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对于促进全民健康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普及健身健康科学知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社)
(二)健全体系,推动组织融合
1.健全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到2030年,乡镇(苏木)以上地区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100%,旗市区级单项体育协会至少达到2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率达到100%,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站点人数比例达到1‰。(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2.创新社会组织协作发展模式。以“大体育”“大健康”为遵循,积极推进各类健身组织与卫健、教育、民政等社会组织对接,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非营利性康体、健康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健身健康服务机构,推动健身与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教育局)
3.融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全民健身融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与体质测定大数据相融合,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健康咨询、健康体检、数据查询等服务。加强数据挖掘与综合分析,为“健康呼伦贝尔”行动提供精准科学的大数据预测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网信办)
(三)完善条件,推动设施融合
1.着力增加健身场地供给。各旗市区要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健身健康设施供给体系。进一步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健身中心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依托现有公园、广场改造提升,适度增加相关体育设施,提升现有公园、广场的健身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大本级资金投入,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苏木乡镇健身馆、社区健身中心、游泳馆、滑冰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2.加强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体育健身设施与卫健、文旅、教育、民政等公共服务设施联合配置,融入健康元素,增设健康体检、监测、评估等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资源、政策、项目以及资金,建设一批利用率高、带动性强的综合性健身健康项目。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兴建体育和卫生健康相关项目。扶持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乡镇(苏木)、村(嘎查)以及社区、街道关于体育、文化、科普、卫健、养老等基层服务站点(中心)的改造升级和共建共享,探索打造基层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3.建立健全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网络。各旗市区依托城市公立医院,至少建立1个健康服务中心;依托街道(乡镇、苏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嘎查)卫生室,建设街道(乡镇、苏木),村(嘎查)健康服务站。面向群众提供国民体质测试、运动能力评估、运动健身指导、医疗体检、健康教育、康复疗养等“一站式”健康服务。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医院普遍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全民健身相关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卡余额可用于购买健身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综合医院设置运动康复专科门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医保局)
(四)创新方式,推动活动融合
1.推广普及大众健身项目。大力发展广场舞、健身气功、健身跑、健步走、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冰雪、航空、汽车摩托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搏克、射箭、马术等民族传统运动项目。定期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以品牌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以冰雪、民族体育运动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重点品牌赛事活动,以活动为引领,带动全民健身广泛普及开展。继续举办冷极马拉松、冬季英雄会等品牌赛事。依托“十四冬”比赛场馆,争办国际、全国冰雪类高水平专业比赛。整合民族体育各类赛事活动,打造搏克、射箭、赛马等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品牌。(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族事务委员会)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活动。组织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把体育健身活动纳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终身体育”意识,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至少1项体育技能,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在职业人群中推行工间操,推动“上班族”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加强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积极推进“助残健身工程”,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活动。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4.打造健身健康特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与卫健、文旅、教育以及精神文明等相关活动的融合,打造“国民体质测试暨健康义诊活动”“健康知识暨科学健身指导讲座”等特色活动。鼓励各旗市区结合当地传统民俗、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健身健康特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健身健康需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
(五)交叉培训,推动人才融合
1.着力培养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知识培训,推动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的职能转变;提高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健身教练等体育从业者的健康指导和培训能力,培育具备运动健身与医疗健康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强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组织、服务人员的健康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引导和指导能力。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培育,全面打造结构优化、素质强硬的`体医结合专业队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将健身与健康人才培养纳入呼伦贝尔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体育、卫健、教育、养老等人才融合培养、引进、发展机制。大力提升医院、乡村、社区、家庭等各类医生体育健身指导专业水平,培育其开具运动处方的能力,并从中培养发掘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医疗机构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专业医师。鼓励具备条件的师范类、医学类、体育类职业学院和高等院校开设“医体结合”类课程和专业,并通过定向培养、就业培训等校企合作模式保障就业渠道和能力再提升,大力培养同时掌握体育学和医学两方面专业素质的高水平人才。引导鼓励运动科学和运动康复专业人才进入社区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志愿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服务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展健身和健康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
(六)注重培育,推动产业融合
1.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鼓励体育服务综合体和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各旗市区结合实际,利用大型商场、闲置设施等场地改造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引导牙克石凤凰山、扎兰屯金龙山等景区景点增加体育元素、融入体育项目,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重点培育冰雪运动产业发展,不断建设和完善冰雪运动基地、冰雪运动小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逐步形成冰雪运动消费习惯,培育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
2.探索发展健康产业。合理利用、挖掘蒙医药的健身、健康方法,以大型医药企业为依托,建立集蒙医治疗、养生康复为一体的蒙医药养生康复体系,提供精品特色服务,着力打造蒙医药产业和蒙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鼓励金融、地产、交通、信息等企业拓展关于健身健康方面的数据采集应用、装备技术、监测检测、金融保险等服务和业务,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和健康工作跨部门融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相关政策和经费。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等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强化保障措施。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的统筹、评价、监督等方面制度框架。宣传、利用好相关政策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四)做好监督评估。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强化体育、卫健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顺利实施。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在2025年和2030年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推进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全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xx-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xx〕1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形成全社会共同行动推广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到20xx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各类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创建不少于1500家。
(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活跃人数达到60%。
(三)人均每日食用盐、食用油摄入量及人群吸烟率、有害饮酒率持续降低,遏制肥胖率的上升趋势。
(四)人群健康体检率、血脂检测率、高血压和糖尿病知晓率持续提高。
(五)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2%。
二、实施时间
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三、工作内容
(一)扩大“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内涵
1.针对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餐饮从业人员、家庭主厨、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核心信息宣传及主题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的认知,帮助群众掌握口腔健康知识与保健技能,倡导科学运动、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增强群众对骨质疏松的警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开展餐饮行业减盐减油减糖行动,通过开展人员培训、健康菜品征集评选、烹饪比赛等活动,引导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盐少油限糖措施。联合餐饮行业研发低盐少油菜品及套餐并进行推广。
3.落实《北京市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xx-20xx年)》,开展重点人群口腔健康状况监测。进一步关口前移,开展0-3岁儿童口腔保健综合干预工作。不断完善口腔保健服务机制,继续做好北京市儿童口腔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推广合理膳食行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干预,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工间操、健身等活动,举办“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组织开展运动处方培训。
5.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操、健步走、太极拳、骑行等群众体育活动,加强居民肌肉骨骼疾病监测调查,开展骨质疏松健康管理基地建设及骨质疏松知识与技能培训。
(二)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1.健康社区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后每年至少增加2家。将《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等融入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管理要求,丰富、提升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内涵。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超市、健康单位每类机构每年至少新建2个,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每年创建不少于4所。各类健康机构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
2.继续推进“健康学校”、“健康加油站/小屋”、“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街区”、“健康社团”、“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并逐年有增加,各类环境建设要求见附件1。
3.各区每年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不少于14个,加强对本区域内健康支持性环境的检查指导,每年至少开展1次。
(三)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建设
1.进一步扩大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招募范围,积极吸纳营养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加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在各类健康机构中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各区每年新招募指导员不少于100名,并做好考核、认定工作。
2.加强指导员能力建设,对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开展定期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评估(附件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1次,人员不少于200人。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指导员健康指导能力,并从中遴选出优秀指导员。
3.持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为居民提供个体化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和技能指导服务。
(四)加大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力度
1.大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每年围绕一个健康宣传主题,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与科普宣教互辅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推进的形式,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打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品牌,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舆论环境。
2.每年针对生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不同场所的不同人群,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民营养周、世界无烟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至少组织4次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内容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累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
3.积极开发健康促进适宜技术,持续推广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支持性工具,不断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技能。
四、督导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市级现场督导,适时评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效果,并对各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
全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篇3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及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免费向全区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年全区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与职责
(一)项目范围:辖区内居住的0-6岁散居儿童及3-6岁托幼机构集体儿童
(二)职责
1、区卫生局
制定辖区0-6岁儿童保健项目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发动、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组织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师资培训;组织区妇幼保健所对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培训、指导;组织购买、发放相关宣传材料等资料,定期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
2、区妇幼保健所:
(1)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对社区保健及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协助区卫生局做好社区儿童保健工作督导和考核。
(2)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协助区卫生局组织购买、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及开展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
(4)开展0-6岁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5)做好辖区高危儿网络管理工作,接收并管理社区转诊的高危儿,并落实逐级转诊制度。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与区妇幼保健所、医院、社区卫生站建立工作联系,配合区妇幼保健所按照妇幼信息管理要求上报儿童保健信息。
(2)开展0-6岁儿童基本健康体检项目,并为辖区内新出生儿童进行访视,做好工作信息登记、上报、录入和分析工作。
(3)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4)针对儿童保健相关问题,开展儿童保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常见疾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并设有宣传栏。
(5)协助区妇幼保健所开展儿童疾病调查、死亡调查工作、质量控制等工作。
(6)指导相关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开展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三、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访视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由居住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保健指导及咨询,将访视信息记录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下次访视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月或出生后42天,在区妇幼保健所进行随访,同时为儿童建立保健档案(包括登记册、《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儿童保健手册》),分社区进行登记编号,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营养评价、发育评估等,提供母乳喂养指导、常见疾病防治及健康咨询指导等。并告知并分诊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系统保健体检,纳入到社区基本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手册》由家长携带保管。
(二)0-6岁散居儿童免费基本健康体检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散居儿童健康体检时间分别在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岁、5岁、6岁时,共11次。
(2)6-8个月、18个月、30个月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3)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高危和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落实转诊制度。
(三)3-6岁集体儿童基本健康体检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为3~6岁集体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2)服务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3)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高危和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落实转诊制度。
四、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4、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6、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项目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六、项目督导与考核
1、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2、区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等,按照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督导检查,采取抽样方式开展考核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服务状况。
4、区卫生局于11月上旬组织区妇幼保健所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评估调查。
5、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和指标
⑴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登记的活产数×100%。
⑵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⑶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全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要求,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着力防范和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持续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结合x省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为实现全县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控体系建,提升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促使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百分百达标,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消防安全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3.组织防火检查,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1.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有效使用;2.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楼梯间和消防车通道;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4.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5.严禁在房间外窗、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卷帘门等;6.对使用明火实行严格的管理,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烹饪或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7.严禁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三)消防档案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应含有以下内容: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基本情况;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5.消防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6.存在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消防安全巡检、值班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定期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值班制度。防火巡查每日开展,防火检查每月一次。
(五)自查考评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自查情况统计表,所评定的分数、反映情况和数据要客观实在、真实可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主要人群为病人,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发生人员伤亡,威胁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确保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级医院安全工作的基础,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确保质量、严格标准、提升水平上下功夫、花力气、出成效。
(三)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县卫生健康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xx年底将组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验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全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自治区健康惠民有关政策,深入推进全国健康促进旗和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为医疗卫生领域提供完整、系统的居民健康数据信息,更好地为城乡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体检,促进广大基层群众对自身身体状况的了解,普遍接受健康知识教育,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各类人群健康状况,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应对措施,让城乡居民享受健康惠民带来的红利,实现全旗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人享有、为民惠民的原则。坚持把保障全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党和政府对全民的关心关爱政策惠及到保障全民健康工作中,坚持把全民健康体检作为一项“惠民暖心工程”来实施,让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牵头、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完善体检工作保障政策与支撑条件,各苏木镇政府、嘎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共同参与、分级负责,确保如期完成体检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属地化管理、全覆盖的原则。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各族群众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和建档工作,实现苏木镇属地化管理和全覆盖,确保应体检群众一个不少、重点体检项目一个不漏,切实保障体检质量与成效。
(四)坚持信息化支撑、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互联网+健康”的新型服务模式和完整、系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实现以电子健康档案闭环管理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坚持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的原则。要及时总结完善,不断查找问题,归纳、提炼好的方式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和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健康体检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三、实施内容
(一)体检机构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在旗内公立医疗机构和旗内有资质的健康体检机构负责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合理安排技术人员、设备和场地,保障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对象
按照试点先行方式,2020年、2021年,为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适龄妇女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分批执行,每人每两年体检一次);2022年起,对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分批执行,每人每两年体检一次)。该体检项目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工和流动人口(含已办理居住证的外地居民)。
(三)体检时间、地点
1.2020年,第一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妇女,于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2021年,第二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妇女,于2021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
2.2022年,第一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于2022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2023年,第二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于2023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每年完成一个试点,逐年推进,两年一轮,以后顺延。
(四)检查方式
1.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将嘎鲁图镇、乌审召镇、乌兰陶勒盖镇列为第一批试点苏木镇;将无定河镇、图克镇、苏力德苏木列为第二批试点苏木镇。
2.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嘎鲁图镇区居民,到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免费体检卡,凭体检卡和身份证参检。
3.领取了免费体检卡的居民群众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不得由他人顶替体检。为避免拥堵,建议体检人员环保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体检费用。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健康体检费用按每人300元/次为标准,体检经费根据体检人数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由旗财政统一拨付体检机构或凭票据报账。增加自选检查项目,超出费用部分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通信、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试点结束后顺延。
四、部门职责
(一)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负责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实施方案的草拟;组织成立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宣传工作,管理相关信息,负责组织项目质控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苏木镇职责:大力宣传“健康中国行动”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市、旗有关健康惠民政策,动员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参加免费体检项目。
(三)医疗机构职责:总体组织实施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体检项目,确定参检对象;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参检对象填写并发放免费体检卡;按照项目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南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制作开展全旗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的相关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并对参检人员,尤其是大病、慢病患者要提供诊治、转诊或随访等健康服务。
(四)医共体牵头医院职责:作为旗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旗人民医院和蒙医综合医院要全面发挥“传、帮、带、教”作用,委派检验、彩超、放射领域专家到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旗内有资质的体检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定期组织专家质控体检任务,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尽量避免误诊和漏诊。
(五)财政和审计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将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体检项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定期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解决项目实施配套工作经费,促进项目顺利开展。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年度审计和项目终审工作,增加项目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六)妇女联合会职责:各级妇女联合会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推进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密切合作、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七)民政部门职责:对体检中发现的重大疾病患者给予经济或物资的救助。
(八)宣传部门:负责政策宣传报道及健康知识宣传。
五、结果运用
(一)健全健康档案。各体检机构要确保全民健康体检信息及时记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一步普及电子健康码和智慧医疗建设成果,使居民群众随时随地调阅个人健康档案。
(二)完善卫生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旗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将体检信息及时上传到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强化体检结果运用。
(三)推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在旗内医疗机构检查实现结果互认,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参检人员不重复体检,切实减轻老百姓家庭就医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健康乌审”战略民生实事来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旗人民政府成立由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旗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和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密切工作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加强对健康体检相关政策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熟悉了解党和政府的医疗惠民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检率,营造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旗宣传部门要深入基层,对健康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周全广泛的报道,注重挖掘和宣传在健康体检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提高影响力。
(三)统筹卫生资源,保证体检效果。体检医院要统筹内部人、财、物等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辖区内各年龄段人群特点以及时令节气特点,结合农忙农闲、交通状况和人员结构等情况,采取集中体检与上门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偏远、行动不便的居民,积极开展上门体检办事,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体检机构要认真制订体检工作流程,成立技术指导组,对健康体检工作和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督导和指导。体检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发现的各种疾病,体检医师要及时给予健康指导和咨询。对于需要及时入院治疗的疑难重症患者,要畅通转诊转院通道,协助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目标考核。旗卫健委要及时通报体检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旗委、政府督查部门和纪委监委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并督促整改。体检医院要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确保健康体检工作保质保量、有序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这项医疗惠民工程办妥、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全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健康吴忠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防治,努力完成自治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的指标要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5‰和14/10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六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及疾病防控知识等。深入推进“三减三健”活动,引导居民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
2.推进全民健身。加大健身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举办品牌赛事及体育活动。
(二)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
3.开展健康社区(乡村)建设。加大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治理垃圾污水,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实施饮水安全保障工程,推进厕所革命。合理布局社区健身设施,开展居(村)民健康监测评估、健康管理和扶老、爱幼、助残、心理咨询等服务,完善社区健康公约和居(村)民健康守则。
4.开展健康企业建设。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大废水、废气及固废垃圾处理力度,严格落实工作场所健康防护措施。支持节能环保低碳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5.开展健康机关建设。加大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完善机关基础卫生设施及体育锻炼设施建设,推行工间健身制度,积极开展符合各单位特点的健康知识讲座和体育健身活动。加强机关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健康食堂,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6.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将健康教育纳入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无烟学校建设。做好学校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学生近视、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加强医校协同联动,按要求设置学校医务室或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咨询师,认真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7.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推进健康教育进家庭活动,对影响家庭健康因素进行干预,加大家庭基本应急救护技能普及和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家庭、居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三)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程
8.加强重大疾病筛查救治。对心血管病、脑卒中等9种重大慢性病开展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实施上消化道肿瘤精准防治项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救治及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加大产前检查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等。
9.加大意外死亡综合防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溺水、踩踏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乡村及城市公路养护管理,加大急弯陡坡、长大桥隧等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及适老环境建设。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防护技能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市级营养健康专家库,各县(市、区)成立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会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强化药品流通监管。
(四)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工程
11.促进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全面开展市县两级医院等级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功能科室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县域医疗分中心。
12.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有效增加产科床位,全面改善产科、儿科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
(五)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3.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积极建设心血管、呼吸、妇产、儿科、创伤、传染病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14.加强特色优势专科建设。依托县域医疗健康集团,加快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中心建设,提升县域影像、心电、超声诊断等能力。
15.加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和4个县级综合医院标准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重症病区(病房)建设。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和管理。
(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6.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推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标准,新建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改扩建同心县中医医院。加强市、县中医医院呼吸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科室基础条件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提标扩能。
17.加快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以特色优势学科建设为重点,推进技术、管理和品牌扩容提升。加快中医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七)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18.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实施人才交流、潜力人才培养计划及紧缺人才、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瞄准国内知名院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通过校院、院院、校企合作,引进全日制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19.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配合自治区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安置工作,支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落实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职称“凡晋必下”制度,推进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
20.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提高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八)实施智慧医疗健康升级工程
21.加快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快建成全市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专网,加大医疗机构应用、服务、资源等云化部署,对接涵盖互联网医疗、诊断、医药、运营监管的一体化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平台。
22.推进标准化应用。加快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数据库标准化应用,逐步推动“互联网+”线上线下一体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医疗健康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应用,加强传染病、免疫规划、慢性病、食品安全、120急救、血液等业务领域信息标准化应用。
23.加大服务智能化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日间手术、预住院、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实现远程影像、心电、病理、超声诊疗系统全覆盖。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对辖区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护理服务供给。
(九)实施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工程
24.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新、改(扩)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和实验室,配齐实验室仪器设备,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25.深化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落实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五统一”管理、一体化运营要求,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县域内群众就诊率达到90%以上。
2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改革措施,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改革试点,积极开展调整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及比价关系试点工作。
27.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支持政策,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
(十)实施健康产业培育工程
28.加快医养康养产业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创新合作模式,全面整合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及社区等服务功能。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活动。
29.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逐步培育2—3个中药材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实施中医药养生保健行动,加快中医养生保健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吴忠特色中药资源,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的集成创新与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市、县(区)级领导同志包抓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清单。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工作清单,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二)加大投入保障。建立投入保障长效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补助等及时足额到位。对履责到位、成效显著的县(市、区)通过以奖代补机制在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支持。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统筹安排经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健康需求的投入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三)强化宣传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健康吴忠建设考核内容,建立考核约束奖惩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每年12月将各县(市、区)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考核情况及时报市委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