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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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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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调试方案 篇1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xx〕285号)工作部署,在全市133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十四五”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巩固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农”领域“九大攻坚”的行动部署,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紧密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持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解决突出问题;以构建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为重点,实施全市污水管网“一张网”系统化管理,加快建设符合东莞地方特色、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我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出,分区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梯次推进,优先完成国考断面周边、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点区域和巷道窄的老、旧村庄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

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建立与各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和治理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治理模式,鼓励根据污水收集方式合理选择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处理工艺,适当采用就地就近、生态循环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的同时,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市级统筹、镇级负责、村级落实、市场运作、社会服务、农民受益”。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

二、工作目标

20xx年我市已完成了列入广东省民生实事中5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初步摸查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计划(20xx-20xx年)(详见附件1),并制定以下目标。

20xx年,完成全市133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全面摸排,制定“一村一策”巩固提升方案;完成民生实事办理任务中20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基本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中的25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包括重点区域内56个自然村);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90%以上。

20xx年,累计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中的33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92%以上。

20xx年,全面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中的555个自然村全部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全市412个行政村基本建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运维管理体系;基本消除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8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任务

由市级统筹,按照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联动,开展全市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摸排,建立“一村一策”巩固提升台账,并以属地镇为单位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工作。

1.全面摸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在省市初步摸排反馈问题(详见附件4)的基础上,对全市1335个自然村开展深入摸排,各属地镇负责全面摸清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梳理各自然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覆盖情况(含管网病害、错混接、空白区等)、设施站点(老旧破损、超负荷运行、运行不正常等)、公共厕所(未建、建设不规范、未有效运行、粪污及出水去向不合理等)、污水排放沟渠和污水治理模式及治理标准、农村污水治理运维管理制度等情况,于20xx年6月底前以自然村为单位形成总问题清单。

2.细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根据各自然村总问题清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要求,各属地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评估各自然村巩固提升工作量,细化各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年度任务,明确巩固提升模式(包括:建设污水管网填补空白区、农村排水户污水接户管布设、污水排放明渠管道化改造、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标准建设等),建立“一村一策”巩固提升台账,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黑臭水体整治、农房建设、道路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景观等有效衔接、整体谋划,形成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方案。各属地镇须于20xx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本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方案(20xx-20xx年),报镇政府审定同意后,分报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备案。

3.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优先推进重点区域和老旧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任务,其余村庄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分批开展,依次推进。20xx年年底前完成涉及旗岭国考断面、沙田泗盛国考断面、华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风景区、水源保护区、乡村振兴示范带、中心村所在地的56个自然村巩固提升任务(详见附表3)以及全市老、旧村庄污水沟(渠)管道化改造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的555个自然村全部巩固提升任务。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二)分类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继续巩固采用纳厂模式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深入抓好农村污水管网覆盖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接驳条件不具备、污水直排沟(渠)和黑臭水体等问题整改,努力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和提质增效。

1.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对于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或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自然村,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次支管网向住户延伸工程,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周边农村排水户污水应接尽接;对于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同步做好汇水单元内的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接户工作;对于不能有效实施雨污分流且存在污水沟(渠)的老、旧村庄,要实施污水排放渠道改造或建设专门管道收集农户排水户污水,确保黑灰水全部接入公共污水管网接驳井,杜绝污水直排明沟(明渠)排放污水行为。20xx年年底前所有老旧村落要基本完成化粪池、排水户污水与市政管网的连接,20xx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农村排水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和接户管建设,新建管网长度约1237公里(详见附表4)。

推动低效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对于存在错混接、漏接、渗漏、坍塌、淤积等病害现象的老旧管网,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等方式,有序恢复污水收集管网的效能;对于未设置化粪池或设计不满足实际需求的老旧化粪池,按《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和设备指引》要求新建或修复,并对粪渣定期清理、及时清运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避免堵塞管道。20xx年6月底前形成老旧管网和化粪池新建或修复工程清单,20xx年年底前完成未设置或设计不规范化粪池的新建与修复工程,20xx年年底前完成约1057公里老旧管网的修复与改造工程(详见附表4)。

2.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缺口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各属地镇根据前期评估的污水处理能力缺口,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按需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切实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对于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未覆盖的自然村,鼓励因地制宜新建日处理规模在5万吨以内的永久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打破污水输送管网距离长、过河制约收集污水效果差的局面。20xx年年底前完成全市13项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5万吨/日;有建设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需求的镇,加快项目立项、可研和纳库工作。

3.利用污水资源化模式优化局部区域污水治理。对于人口少、居住分散、周边环境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强的自然村,按照《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处理工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以种养结合、以用促治为主要方式,持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20xx年年底前,完成7个满足资源化要求自然村的污水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受纳水体的.生态化改造步优化采用资源化模式(详见附表5)。

4.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综合治理,统筹农村水产养殖污染、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厕所尾水污染等防治工作;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和溯源、分类整治,落实暗渠内部摸查、清淤治理,优先解决农村黑臭水体汇水范围内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加强河面、堤岸控制线范围内垃圾清理,规范垃圾暂存点、中转站设置,及时清理清运垃圾,防治垃圾和渗出液污染;加强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清淤疏浚,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黑臭水体;因地制宜推进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xx年年底前,完成民生实事办理任务中20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20xx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农村黑臭水体。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三)健全管理机制,持续保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效能

1.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建立市级统筹指导、镇级政府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运维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全市污水管网“一张网”系统化管理,按计划完成已建管网设施验收移交,建立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加强各级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农村黑灰水排放巡查监管和化粪池及户内沉砂井的定期维护制度,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融合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高效有序稳定运行。

2.落实镇级运维主体责任。属地镇负责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监督管理,制定本级运维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主管部门和设施运维主体责任,保障运维经费。落实每月巡检责任,加强处理规模20t/d以上治理设施的进出水监测,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3.强化行政村运维管理责任。村(居)委应在镇的监督指导下,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责任,明确专职人员,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落实日常巡检和问题整改,引导村民做好接户井以内收集处理设施的建造和维修养护。

4.加快智慧水务、数字环保智能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电子台账实时监管,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完善基于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巡查养护移动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为水环境治理保护科学决策、高效监管和调度提供支撑和保障。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集团等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把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

1.简化项目审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由市级统筹、镇村或自然村为建设主体,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要快审快批,开通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确保项目充分的建设时间,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单位应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2.规范项目建设。各属地镇统筹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严格审核各行政村上报项目的合规性、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优先选择有项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企业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并督促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设计、招标、工程施工等阶段论证审核;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原则由镇统筹,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

3.优化项目推进模式。各属地镇综合分析现有推进模式优缺点,参照省内治理先进区域的经验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等文件或同类已建成项目,梳理工程清单、实施模式和运维模式,结合各镇实际情况,科学估算需配置的建设运维资金,以镇为单位建立镇村共同出资、美丽乡村建设、EPC+O、建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等的实施模式;项目实施阶段鼓励结合各自然村实际采用实用、普惠、体现村庄共建的实施模式,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的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集团等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乡镇落实、村级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水污染防治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设立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联动督导、信息互通机制,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引进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难点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排查等服务。

(二)严格监督考核

1.建立完善跟踪督办制度。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完善监测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重点督办。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生态环境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并作为评优依据。

2.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知情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探索以整村为单元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惩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边坑塘或水环境的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环境。

(三)加强技术支撑

鼓励各镇与高校、研究机构、央企或国企及有创新技术的专业公司合作。聘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员担任专家,支撑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好顶层设计,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解决策略、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技术支持。打造一批经济技术合理、适合东莞地区的治理样板,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

(四)保障设施用地

各镇依据镇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将有关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布局内容纳入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

(五)保障资金来源

1.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支持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维护测算总投资约68.32亿元。其中,新建工程投资约25.50亿元,提升改造工程投资约11.65亿元,运行维护资金约30.12亿元。(详见附表6)

(1)截污主干、次支管网工程建设的资金由市与镇按5:5比例分担;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由市与镇按5:5比例分担,以采购服务方式建设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服务期内市财政按50%且不超过1.5元/吨的单价给予补助。

(2)各镇在20xx年和20xx年年底前完成验收并移交通水的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雨污分流改造的污水管网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0元/米和100元/米补助,雨水管网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元/米和50元/米补助,并在规定期限完成资金申请,逾期不补。

(3)明渠改造等工程的投入由镇财政负责,资源化治理由镇村负责。

2.多渠道筹措资金

(1)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会同市有关单位、有关镇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储备工作,申报中央和省专项资金。

(2)各镇在严控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科学评估通过增发政府专项债券、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方式扩展资金筹措渠道。

(3)各镇梳通PPP等项目参与渠道,引导工商企业、新乡贤支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镇要加强宣传指导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客户端、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普及村规民约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培育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农村群众、居民生活用水、排水行为,形成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提高群众对生活污水治理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污水调试方案 篇2

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有关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最突出的短板,面临着思想认识和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我国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到20xx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见成效;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条件允许或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地区,可以采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方法确保达标排放,其他地方要充分借助地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等重点推进农村改厕。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县能做则做、需缓则缓,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二)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由政府主导,采取地方财政补助、村集体负担、村民适当缴费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以县域为单位建立现状基础台账。

(二)科学编制行动方案。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也可纳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或方案统筹考虑,充分考虑已有工作基础,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顺应村庄演变趋势,把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庄作为治理重点。优先治理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区域及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位范围内的村庄。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等统筹规划、有效衔接。

(三)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开展典型示范,培育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示范村,总结推广一批适合不同村庄规模、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地理位置的典型模式。

(四)促进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鼓励各地探索堆肥等方式,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加快标准制修订。认真梳理标准制修订情况,构建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体系。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排放去向、利用方式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抓紧制修订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加快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规范污水治理设施设计、施工、运行管护等。编制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或规范,强化技术指导。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做好工程设计,严把材料质量关,采用地方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保障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用地支持政策。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单位,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七)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具备条件的地区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避免因垃圾随意倾倒、长年堆积、处理不当等造成水体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清洁养殖,加快推进肥料化利用,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低成本、易操作、见效快的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终端有效利用。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鼓励河湖长制向农村延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强化市县抓落实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日常监督等,提升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具体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职责。

(二)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适度向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自身优势和风险偏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吸引各方人士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三)加大科技创新。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产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新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系统和平台,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出水水质等进行实时监控。

(四)强化督导考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对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地方和单位批评问责。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措施,对开展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予以奖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畴。推动环保监管力量进一步下沉到农村,做到城乡全覆盖,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进入农业农村。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县城创建、厕所革命等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现象。

污水调试方案 篇3

为补齐补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成都市《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XX〕124号)要求,现结合崇庆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二、主要举措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市政管网建设,聚焦“两根管子”建设,着力统筹推进厕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来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确保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和河道畅通。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健全“一村一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帐,压紧压实治理责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农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桤木河流经我街道,今年计划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个,新沟改造项目不但可以改善项目区水生态环境,而且推动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四)强化污水收集。排水体制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因地制宜选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应遵循按永久性设施进行建设的原则确定规划建设标准。污水收集管网布局应和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五)科学确定规模。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同时,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能源利用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污水调试方案 篇4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粤环函〔20xx〕1116号),结合我市《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江乡振组〔20xx〕5号)、《江门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江府办〔20xx〕19号)和《江门市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江环〔20xx〕23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尊重规律、因地制宜,问题导向、聚力攻坚,统筹实施、落实责任”为基本原则,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重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体系和雨污分流建设,加强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各项措施,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短板,建设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总体目标

——20xx年年底前,全市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5%以上,完成21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农村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20xx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市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管理体系,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优先治理重点区域范围,包括潭江牛湾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控制单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区(蓬江、江海、新会区)黑臭水体整治流域和“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开平市)”等。20xx年年底前,全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5%以上。20xx年年底前,全市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各市(区)按照高效耐用、简便适用原则,考虑当地村居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村施策,采用适合各自然村的污水治理模式、技术和设施设备。城镇周边的村庄、渔村、渔港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居住相对分散、空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方式,经化粪池出来的尾水可通过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也可在不影响区域整体环境前提下,通过管道或暗渠流向农田、林地、池塘等自然系统净化,或采取以鱼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市(区)抓紧按要求开展技术评估,确定各自然村采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并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将作为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的重要依据。

各市(区)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处置、安全利用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尾水及产生污泥资源化利用,处理达标的尾水可用于农田灌溉及绿化回用,产生的污泥经干化或脱水处理后,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T/T309-20xx)规定的,可作为农用泥质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置。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稳定的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20xx年起,加快建立各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市(区)政府统筹区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包括日常运维、设备维修更新等经费)筹措,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步完善“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按照整县方式,加强PPP实施单位运维工作监管,对于其他非PPP模式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议一并纳入整县模式进行运维,也可以以镇(街道)为单位,选择专业运维单位管理、村自行运维管理、或专业运维单位和村日常管理相结合等合适运维管理模式。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有明确的负责人员,有明确运维资金来源,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对污水处理不达标或运行不正常及时予以整改,各市(区)定期组织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监督性抽测。20xx年年底前,将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监测数据等信息纳入监管系统,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三)推动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针对早期建设项目标准偏低,项目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出水不稳定等问题,推动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达标。20xx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排放污水水质情况的摸查,建立问题清单,针对调查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计划,并优先完成主要河流干流沿线、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整改率达30%以上。20xx年年底前,完成全部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整改后处理排放污水基本稳定达标。

(四)推进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按照“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工作部署,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及雨水沟渠,污水通过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消除门前屋后污水沟,改善农村“污水横流”面貌。20xx年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衔接生活污水管网及设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与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已建卫生户厕无防渗措施的'应实施防渗改造。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和建设任务,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五)推进农村水污染治理与监管。以村民集聚区房前屋后和村民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推进黑臭水体排查与整治,启动试点示范。建立健全农村排污监管机制,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废水、农村黑臭水体例行监测,严格饮用水水源地、有供水任务的水库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乡镇、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农村工矿企业、养殖户、农户等排污行为,按照省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推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后排放,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技术和模式。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20xx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地市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村级推进的分级责任机制,强化四级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市直各相关部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好项目总体设计、任务分解、台账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与验收等工作。各市(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并结合技术评估报告修编完善或重新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项目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督查检查、考核验收等。各乡镇(街道)配合各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运维管理,激发各村参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村要配合做好设施用地协调,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设计及施工,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结合地方实际,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筹整合现有行业内、行业间涉农资金并新增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保护专项等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同时,结合《江门市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不断完善我市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并向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范围倾斜。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有资本实力、技术先进的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争取新增债券支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提供支持。

(三)加强政策、技术支撑。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土地管理部门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地、电力部门落实好用电的支持政策。协助省级部门搭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平台,并启动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相关信息接入,实现动态监管。建立分级、分区管理权限与共享机制,深化大数据应用于成效评估与监管服务。推进先进实用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技术,进一步筛选符合我市实际的、具有近远期规划考虑的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技术并予以推广。借助农村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专项展示会、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实用技术以及成功示范案例推介交流,提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管网设计施工、处理技术产品选用、设施建设安装到日常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指导和技术培训。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作用,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步改善农民的传统观念与习惯。建立地方政府与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通过入户访谈等形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正面宣传,提高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与信息公开,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制,按照“季度通报、半年核查、年度考核”,核查各地各部门各项硬任务完成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定期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将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真正起作用、发挥效益作为督查考核评判要点之一。年度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推进不力的,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污水调试方案 篇5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和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标

xxxx年,完成省市下达x个乡镇(西兰、洪洋、鉴江、碧里、中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附件x:《罗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推进省市下达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完成xxxx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附件x:《xxxx-xxxx年罗源县村庄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xxxx-xxxx年,巩固完善建设成果,重点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二)治理标准

乡镇、村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xxxxx)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三格化粪池数量(需按《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xxxxx-xxxx)建设)达到村庄常住户总数xx%以上;条件具备的,要在村域内全覆盖。对于不会对公共水体造成污染、仅用于农田、耕地灌溉的村庄,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沟消纳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后,还要配建相关设施对尾水进行处理,包括尾水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微动力设施等或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后续处理,具体排放标准在项目建设阶段由环保部门把关。

(三)资金补助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两个方面:

1、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新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含提升改造),总投资在xxx万元(含)以下,按实际投资额的xx%给予补助,每个乡镇补助不超过xx万元;总投资在xxx—xxxx万元,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总投资在xxxx万元(不含)以上,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

2、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1)三格化粪池补助

省级财政给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每户xxx元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我县xxxx要完成xx个乡镇xx个村庄xxxx户三格化粪池建设,县补助资金xxx.xx万元,总投资xxxx.xx万元。

(2)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补助

对村庄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微动力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xx万元。

(3)污水管网建设补助

镇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四)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罗源县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制定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标准,协调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2、具体落实

各乡镇应在充分摸底基础上,严格项目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经开展过村庄污水治理、农户改厕且已领取过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单;并对列入省级美丽乡村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全面覆盖。并于各乡镇签订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责任状。建立县、乡(镇)两级共同承担的长效运行资金分担机制,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按相关规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3、促进项目实施

由县住建局联合环保、爱卫办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统筹抓好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改造指导工作。村两委要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协调解决化粪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问题,按照农村布局建立档案(xx户以内各乡镇根据住户地形区位自行安排分布,可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xx户以上要报县住建局与其他部门商议后确定),施工前后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档。同时,鼓励乡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机制

1、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根据考核结果,达到要求的,全额拨付奖补资金;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予以扣减或取消奖补资金。

2、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根据废水流量计、电费缴纳单、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核算),每降低xx%扣减奖补资金xx%,年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3、未按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年终考核无法提供设施管理维护相关资料的(包括管理人员聘任合同、人员工资发放单、日常检查记录等),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

4、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进出口水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质监测不达标;人工湿地杂草丛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时更换。发现x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发现x次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发现x次(含x次)以上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5、污水处理设施无进、出水或进、出水质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被人为损坏无法使用的;弄虚作假,伪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料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处分的,或造成群众x次(含x次)以上有效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治理、建管并举、条块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农村垃圾管理,明确各乡(镇)、各级部门职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网络,xxxx年要完成市下达xx个行政村(附件x:《罗源县xxxx年农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务清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个乡镇(附件x:《罗源县xxxx年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任务清单》)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以及自选建设一个(霍口乡)阳光堆肥房任务(附件x:《罗源县农村阳光堆肥房处理任务清单》)。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xxx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洁常态化机制;xxxx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多数行政村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体制及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x月,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研究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并广泛宣传。

2、集中治理阶段:xxxx年x-xx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动,指导各乡(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乡(镇)指导各行政村配足村级环卫保洁人员。

二是各行政村组织人员清理积存陈年垃圾和其它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河道、池塘、沟渠、田头等区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改建开放式垃圾池为密闭式,购置垃圾桶;各乡(镇)配齐垃圾转运车辆,加强辖区转运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

1、检查验收阶段:

xxxx年xx月,县将对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拾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行政村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xxxx年xx月,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各乡(镇)原则上抽查x个行政村。

2、巩固成果阶段:

xxxx年l月x日起,对于抽查验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四)农村垃圾管理标准与要求

1、配齐充实保洁队

(1)一般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建立乡(镇)级专业环卫管理队伍,并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环卫队伍,负责乡(镇)区域的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将村里清扫保洁、收运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和人员,实现乡(镇)域范围的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2)具体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则上按照每xxxx人(含外来常住人口)配备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员)的标准,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会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③各乡(镇)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盖的要求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优先选用压缩车,方便桶车对接,压缩式运输车原则上按xx~xx个村一台配置。

2、合理选择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的农村应纳入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离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远且垃圾产生量大的乡镇村庄,可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边远村庄、海岛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提倡农村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即“会烂”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质)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今年选择若干乡镇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

3、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

(1)一般要求

①各乡(镇)要加快新增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区域集中处理;鼓励远离县级垃圾处理场的乡镇建设模块化垃圾处理设施,以乡镇为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各乡(镇)要加快村庄垃圾房(池)建设。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庄规划,本着就近方便、便于运输的原则进行设置。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则上要封闭,现有的露天垃圾池要进行封闭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易产生二次污染的简易填埋设施、焖烧炉等。现有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时新、改(扩)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2)具体要求

①县将建成一座垃圾处理场,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置,鼓励相邻乡(镇)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

②除偏远乡镇、海岛外,所有乡(镇)应建成x座以上压缩式转运站或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直接转运。

③每个村庄至少设置x个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有防雨和污水收集功能,配备大型垃圾桶(箱)、冲洗设备或有分类收集设备。

④村庄内公共设施、集市、车站、停车场、街道及活动广场、进出村道等场所应设置垃圾桶(箱)。居住区按每x~xx户配置x个,村庄公共设施、停车场等活动广场一般按xxx~xxx平方米设置x个,沿街道路按每xxx米配置x个,其他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点数量应根据行政村面积、人口按实配置。

4、农村垃圾收集转运方式

(1)一般要求

各乡(镇)农村垃圾收运主要通过各乡(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后,经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至县处理场处置。

(2)具体要求

①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和数量应与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

②采用压缩车直运模式的,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内得宜选用x~x吨的垃圾运输车辆,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上,垃圾压缩转运车吨位宜选择x~x吨。

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应依据垃圾收集量、运输距离及道路状况选择运输模式:

当运输距离小于xx公里采用“直运模式”,将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装箱)为基础,将收集的垃圾直接运往处理场;当垃圾运输距离大于xx公里或垃圾量较大时,采用“转运模式”,将村垃圾收集点上的垃圾通过区间垃圾收集车送至乡(镇)垃圾转运站后转运至处理场。

5、完善村规民约

(1)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

(2)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xx%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村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6、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3)一般要求

我县按照市农村垃圾日常管理经费标准,每人每年经费不低于xx元。其中,省财政补助xx元,市财政补助xx元,县(市)财政补助xx元,乡、镇和村合计补助不低于xx元,村民自筹不低于xx元。我县xxxx年要完成x个乡镇xx个村庄约有xxxx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县财政补助xxx.x万元,总补助资金为xx万元;我县垃圾转运站建设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县财政各出一半(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xxx万元);市对开展阳光堆肥房的试点补助为xx万元。

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各乡(镇)、村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4)具体要求

①清扫保洁员工资村委会负担,乡(镇)给予补助,垃圾转运费用由乡(镇)负担。

②垃圾池建设、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会负责,乡(镇)给予补助。

③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与运行由县财政负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住建局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分解落实责任。

2、落实例会,推动工作。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职能部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安排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住建局每月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会议。

3、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各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乡(镇)成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组,定期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下发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乡(镇)、村通报批评。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小组,实施日督导、月考核制度,定期汇冬、评比、通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要严格进行问责。

5、加大宣传,舆论引导。通过开辟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6、鼓励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农村垃圾整治的质量和效率。

污水调试方案 篇6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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