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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蔬菜供应方案 篇1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应急准备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四、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五、多措并举畅通“菜篮子”产品运输通道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六、切实用足用好“菜篮子”产品对接机制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七、全力以赴顺畅“菜篮子”产品市内分销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八、综合施策保障“菜篮子”产品终端配送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疫情蔬菜供应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工作要求,保障全县农产品稳产充足供应,为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现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保基本、保稳定、促供应原则,着力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产销对接、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源头供给充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把稳生产、保供应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和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清底数,补短缺,准确掌握全县蔬菜投产温棚数量,生产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产量,组织开展应急生产,加大本地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县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成立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明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与养殖管理室,负责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分析调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要切实增强保障民生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切实结合生产供给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产品供给特点任务形势,调查摸清全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设施温棚蔬菜产量,建有冷脏设施蔬菜储备量、畜禽养殖大户保障农产品数量充足,促进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二)强化生产组织,保障源头供给。当前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及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生产供应将出现的情况,谋划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一是及时做好蔬菜的采收。不断增强供给能力,指导蔬菜生产合作社劳动力,将成熟的蔬菜应收尽收,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种养大户对接,因时因地加强管理,搞好种子、种苗、种猪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组织做好各类蔬菜尤其是绿叶菜的抢种、补种,保障后续蔬菜供应。三是做好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在节能日光温棚里,采取间复套种方式种植“短、平、快”替代品种,增加生产供应;积极争取政府补贴,采取畜禽补栏等措施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牛、羊肉市场供给,同时进一步提高禽蛋奶和鱼的生产比重。四是突出龙头企业带动。组织龙头企业做好农产品供应准备,引导各种养基地做好分批上市准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业设施,组织当地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增加产量。
(三)强化病害防控,确保质量安全。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安全。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以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进得了城、入得了店。加强与市场、农贸市场的联系,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供应不脱销。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指导基地及时调配劳动力,采用基地互助,订单共享等方式,不断增强农产品配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和基地开通线上销售,方便市民采购,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产地滞销的情况发生。
(五)加强动态监测,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产量等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精准掌握肉、菜等农产品生产规模、产量及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运行走势。搞好鲜活农产品生产、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直报体系,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主动研判和应对农产品供需问题,一旦预判农产品供应可能出现断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
疫情蔬菜供应方案 篇3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一、目标任务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二、主要措施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三、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财政奖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1)对基地面积10—50亩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奖补;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其他工作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疫情蔬菜供应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工作要求,保障全县农产品稳产充足供应,为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现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保基本、保稳定、促供应原则,着力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产销对接、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源头供给充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把稳生产、保供应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和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清底数,补短缺,准确掌握全县蔬菜投产温棚数量,生产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产量,组织开展应急生产,加大本地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县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成立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明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与养殖管理室,负责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分析调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要切实增强保障民生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切实结合生产供给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产品供给特点任务形势,调查摸清全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设施温棚蔬菜产量,建有冷脏设施蔬菜储备量、畜禽养殖大户保障农产品数量充足,促进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二)强化生产组织,保障源头供给。当前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及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生产供应将出现的情况,谋划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一是及时做好蔬菜的采收。不断增强供给能力,指导蔬菜生产合作社劳动力,将成熟的蔬菜应收尽收,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种养大户对接,因时因地加强管理,搞好种子、种苗、种猪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组织做好各类蔬菜尤其是绿叶菜的抢种、补种,保障后续蔬菜供应。三是做好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在节能日光温棚里,采取间复套种方式种植“短、平、快”替代品种,增加生产供应;积极争取政府补贴,采取畜禽补栏等措施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牛、羊肉市场供给,同时进一步提高禽蛋奶和鱼的生产比重。四是突出龙头企业带动。组织龙头企业做好农产品供应准备,引导各种养基地做好分批上市准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业设施,组织当地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增加产量。
(三)强化病害防控,确保质量安全。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安全。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以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进得了城、入得了店。加强与市场、农贸市场的联系,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供应不脱销。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指导基地及时调配劳动力,采用基地互助,订单共享等方式,不断增强农产品配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和基地开通线上销售,方便市民采购,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产地滞销的情况发生。
(五)加强动态监测,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产量等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精准掌握肉、菜等农产品生产规模、产量及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运行走势。搞好鲜活农产品生产、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直报体系,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主动研判和应对农产品供需问题,一旦预判农产品供应可能出现断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
疫情蔬菜供应方案 篇5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切实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确保全乡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工作职责
生活物资保障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商超、农贸市场做好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根据企业复工、学校复课等情况,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领导任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全力做好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部门职责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
畜牧兽医水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
交管站: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民政办: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系统、本领域职责任务,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大局。
(一)例会协商制度。建立例会协商制度,研究生活物资保障中的具体问题。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加强研究,强化措施,合力推动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地见效;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进展。
(二)信息通报制度。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最新工作进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通畅,遇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三)督查督办制度。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疫情蔬菜供应方案 篇6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xx〕1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县政府决定成立盂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鸡蛋、猪肉、火腿肠、方便面及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终端销售、储备投放、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负责、市级支援、统筹联动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配合支援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状况,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商务局。
(三)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各部门之间通力配合,确保市场供应,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三、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占山任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李华青、县商务局局长田晋中、县政府办副主任高伟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晋中同志兼任。
(二)领导组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执行领导组的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工作方案;及时准确的收集发布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问题。
(四)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调研;指导企业加大产销对接,提高商品采购量和库存量;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支持。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关注全县粮油市场、重要物资的供应动态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种养、屠宰、加工等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自给率;做好产能、产量监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卫健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好高速卡口运输物资车辆消杀等工作;指导培训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协调组织对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医疗救治、事件现场卫生处理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通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为应急生活物资运输提供交通运力保障;协调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运输车辆出入绿色通道,必要时发放应急通行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活动和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全县慈善捐赠工作;负责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措施。
县城镇社区办事处: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本区域内居住人员情况及所需物资情况,反馈至应急供应领导组,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划区域进行分包,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居民物资发放配送工作。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级机关的涉疫情防控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车辆和大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委托采购、配置、调配等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外地来盂支援队伍人员的食、宿、行等综合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援救助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帮扶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员及物资需求摸排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是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防范、管控、封控管理,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县粮、油、肉、菜、蛋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政府采取针对性必要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求情况日报制度,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调运、价格等变动情况,发现脱销、断档、抢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组织协调开展应急调度保供,督导生活必需品生产商、供应商、流通终端商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提高生产企业储备和商贸企业库存,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供给。应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防疫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安全到岗;采取团购配送、电商配送、帮扶配送、移动配送等应急供应方式,保障居民特定情况下的生活需求。(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适时开展储备物资投放
在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根据县政府统一调度,按照县政府指令适时投放区级储备物资,保障民生需求,市场稳定。县级政府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向市级和省级申请储备物资投放。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销售实行定量销售干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五)畅通物资运输通道
对涉及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保供骨干企业以及配送骨干企业自有车辆以及外埠生活物资车辆提供应急通行证,确保生活必需品高效、低成本运输,保证辖区运输畅通。做好司机闭环管理,并注意物质和精神关怀。必要时,在疫情地区外围合适地点设置运输中转站,中转站应具备消杀、物资中转、临时储备、综合配套等功能,实行“无接触”物资交接,确保保障极端情况下进出城市物流通道畅通。极端情况下,协调征集非专业运输类车辆投入短途生活物资配送,提升商超与社区间生活必需品运送能力。(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和体育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
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稳定消费预期,维护社会安定秩序。(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五、不同风险等级区域保供制度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保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组织企业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三)高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全部启用线上销售模式,实行“点对点”分包负责、定向供应,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进行定时集中配送,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必要时,可采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工作量。
六、防范、管控、封控区域不同场景保供响应措施
基于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抢购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情况。
1.启动响应
在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后,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1)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销售供求情况日监测,掌握重点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日产量、销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价格等基本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县商务局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提高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居民心理恐慌。督促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引导居民有序购物,确保生活必需品安全供应充足。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生产企业提高产能、产量,有效扩大生活必需品的自给率。
(3)县商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要引导协调生活必需品经营主体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市内外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重点保供企业库存量不足时,县商务局要协调指挥企业从周边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迅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6)如果出现全县生活必需品紧缺断供,县商务局将立即上报市商务局,请求给予支援。同时,积极向其他兄弟县区请求协助,给予跨区域货源调运支持。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治安疏导、舆情管控、防护消杀8个工作小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由各街道社区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管控区居住人员情况,反馈至物资供应组,结合每家保供企业供应能力,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
(3)物资供应组组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移动售货车,分时错峰,负责分包供应该区域居民,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必需品物资。支持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的“无接触”销售服务,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由社区、村或物业按照需求代为采购配送。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同时负责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外卖平台等配送人员和管控区域内配送人员,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提供安全放心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管控区域需求充实一线工作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稳定辖区市场价格工作,保证市场生活物资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治安疏导组全力做好物资运输、配送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管控区内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8)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9)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管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A.针对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现场指挥部,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立即对接封闭村(小区)附近的重点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确定一定数量的保供企业作为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根据村(小区)区域分布和居民主要分布情况分散设立应急投放点,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小区)的居民生活需求。根据反馈的需求情况,每日定点配送、投放,根据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同要求采取多种供应方式。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当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指导监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护工作;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B.县区全域封控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以各街道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数据收集整理组梳理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梳理可正常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定向供应,或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供应方式。必要时,上报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给予协调调运,组织周边县(区)进行支援和帮助。需动用政府储备,按程序分级启动物资投放工作。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必需品运输及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组织辖区力量,联合街道对村(小区)进行配送,村(小区)相关配送人员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根据各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保供企业配送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做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街道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及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县商务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置工作。各街道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主流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