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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文明户表彰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三治三零”创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勤劳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3、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4、团结友善星: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7、绿色环保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家庭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不在村内公共道路上堆放“四堆”。积极参加农村改水、改厕、改厨等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
8、优生优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早婚,不抢生、超生,做到优生优育,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适龄青年及时接受婚前教育。
9、卫生健康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打造“美丽庭院”,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科教文体星: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崇尚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懂一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二)否决条件。
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
(1)家庭自评(8月1日——8月15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2)群众评议(8月16日——8月3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村“两委”审批(9月1日——9月15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
(2)乡镇审核(9月16日——9月30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
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村委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工作。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星级文明户表彰活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星级文明户表彰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星级文明户表彰活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文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文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文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文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文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文明家庭”称号。
星级文明户表彰活动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xx省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xx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全省将以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邻里和睦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
二、创建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不满言论,不做有损国家、集体和民族尊严的事。积极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増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越级上访。
4、兴业致富星:勤俭持家、辛勤劳动,靠聪明才智创造幸福生活:科学种田,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有致富经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本村平均水平;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5、孝老爱亲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陸相处;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治、亲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适龄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帮忙:与乡邻友善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7、环保卫生星:全力融入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当中,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追求绿色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
8、移风易俗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9、邻里和睦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三、工作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要按照宣传发动——农户报星——小组评星——代表定星——公布授牌——表彰奖励——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创建评选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强调“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学习评选标准,讨论酝酿;向村民发放“文明村”创建活动宣传资料,说明工作步骤,评选方法以及奖惩办法,使农户主动参与活动。
2、农户报星。各户针对自身情况,对照评选标准,陈述应得几颗星,得星的原因,不能评星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小组评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对村民自我申报的得星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面对面地评判各户的得星情况,然后上报村民代表评审小组审核。
4、代表定星。组织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推荐情况,逐户逐星进行认真审查,最终确定出各户实际应得星量。
5、公布授牌。村两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中区,将各户得星情况张榜公布,并印发简报,通知到各户。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召开大会,对各户公开慎重授牌。
6、表影奖励。对于荣获十星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群众会上交流心得体会,让大家学先进、赶先进:八星至九星的农户不奖不惩,并自行制定整改方案,逾期不整改或是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大会上说明情况;七星以下的农户村委会组织专班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各户按村委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并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帮扶,对于年底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村自己制定的用人、惠民政第等方面予以约束。
星级文明户表彰活动方案 篇6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