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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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方案

请欣赏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

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

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

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

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

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

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2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17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3

为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畅通安全、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市二环路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肖志永任组长,副主任科员甄志忠任副组长,外勤、宣传、督察、违章、指挥中心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李东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目标

1、市二环路以内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环路以内违法停车治理率达到100%,有禁止标志、标线的路段无违法停车。

3、市二环路以内路口、路段机动车礼让行人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市二环路以内21个示范路口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

市二环路以内2条严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3)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严密勤务部署。大队针对二环路以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对秩序乱点,实施专人定点职守管理,强化平峰时段路口、路段巡逻管控;对行人流量大、情况复杂、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调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确保不失管失控;对路况较好、有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也要加强机动巡逻管控,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

(2)加大执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以吵闹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进行记录,并录入相关系统,属屡次、多次违法的,要通过组织看宣传片学习法规知识、协助执勤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要实行抄告制度,单位人员违法较多、集中的,还要深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开展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组织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集中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1)主次干道: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上的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路段的违法停车。

华明路:北二环西路---南二环西路

愚公路:北二环西路---至北三环

凤凰路:华富东街---建明东街

文化路:北二环---南二环

通华西街:西二环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环北路至华明北路

朝阳路:北二环东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环东路:文化北路至东二环北路

北二环西路:华明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西二环北路:通华西街至北二环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水泉路:通华东街---华富东街

(2)公共广场及周边:

人民广场及周边

(3)公园周边:

人民公园、小河游园及周边

(4)学校周边: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学校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学校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小学:遵化市第一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二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三实验小学、遵化市第四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燕山学校

中学:遵化市第一中学、遵化市第二中学、遵化市第三中学、遵化市高级中学

(5)汽车站:

遵化市长途汽车站

(6)医院: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医院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医院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妇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医院

(7)公共文化设施:

人民广场图书馆、新华书店

(8)商场、市场: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商场、市场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商场、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

商场:金源购物广场、永辉超市、时代广场、新、老天奕商场、唐山百货商场

市场:燕山果菜批发市场、贸易城果菜批发市场

(9)政务大厅:

遵化市行政审批中心

2、重点违法行为

以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周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的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实现“停车入位、顺向停放、间隙适当、规范有序”,营造治理违法停车严管高压态势。

(1)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等部位停车;

(2)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时停车泊位禁止停车时段内违法停车;

(5)在道路上违法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

(6)其他影响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部署,严格落实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细化工作措施,根据不同点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辅警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压力意识,把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助力文明城迎检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好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健全乱停乱放整治常态管理机制。

(2)细化整治措施,突出重点整治。

一是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间断地巡逻检查执勤模式,发挥连续作战的传统,把路面违法停车工作逐级落实到岗到人。

二是结合辖区机动车停放情况,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重点道路及严管路段车辆违法停放的查处工作,形成严抓严管态势。

(3)坚持严格执法,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点检查部位进行进行“一劝二贴三拍四拖五清”违法停车管理。即:

一劝:对有驾驶人在场的违法停车首先进行劝离;

二贴: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三拍:对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违法停车的,要派出人员进行巡逻管控,必要时研究上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处罚;

四拖: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车及时进行拖车处理;

五清:对私自圈占停车位的,要及时清理地锁和障碍物。

(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加强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治理。重点治理21个示范路口机动车右转不礼行人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抢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要管理处罚。

(四)细致摸排,完善交通设施

1、加强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经设置的人行过街标志、分隔护栏,发现标线不清、设施破损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完善。

2、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充分发挥信号灯配时专业团队作用,对路设员报送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观测、研究,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

3、补充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结合市区道路建设与人流车流变化,对新出现的交通堵点、乱点进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设施完善意见,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

(五)服务一线,做好执法保障。

1、提供执勤执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执法管理实际需求为切入点,积极研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执法意见,并对民警在执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难情况和敏感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

2、做好执勤执法权益保障。对执勤执法过程中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民警、辅警执法权益的案件,督察大队要及时进行处置,协调归属地公安部门最大限度维护民警辅勤执勤执法权益,保障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为我市创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城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建立危机意识,树立治理决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迅速行动,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将整治工作内容传达到全体民警、辅警,切实使大家都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确责任,量化管理。

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切实把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中队、分解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宣传先行,深入开展动员,突出管控重点,切实保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奖惩结合。

整治期间督察大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每周治理状况进行检查通报,行动结束时对没有达到即定目标的大队要在全队通报批评。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20xx〕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磐、雷张涛

副组长:赵凯、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18)、《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5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下大力抓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活动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开展认真自查,加强督查,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促进了交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局及时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翟文华局长担任,副局长王志锋、谷世英、史世刚任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组员,设立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协调工作。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整治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思想意识

为了提高交通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今年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6月份,我局还参加了“全国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中我局对前来咨询的人员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分发了安全宣传材料。结合“春运”、“五一”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我局在运管所、客运站等显要位置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交通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创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为了确保“春节”、“五一”节日的运输安全,我局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能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加强24小时全天值班,维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召开会议,明确各站室职责分工。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核,合格上岗。对油房、锅炉房、沥青库、油石拌合场、配电室等危险作业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措施,设置醒目警示牌,专人管理,杜绝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在交通运输方面,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非法改装、无证驾驶、技术等级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参加营运,严查了驾驶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违规驾驶,加强了客运站乘车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车出站。运管站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客、货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为每辆车辆填制了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卡,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取缔,同时坚决打击取缔“hacker运”,确保了乘客出行安全。

五、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继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国省干线运输车辆的巡查和打击力度,确保一方平安。

3、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为旅客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6

为持续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畅通”的工作总目标,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延伸开展“小街巷”治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营运。通过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渠道的整治,切断电动三、四轮车滋生泛滥的源头,有效控制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行为。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协同配合、严格执法、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波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主动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拥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人员进行再摸排再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存档;乡、村两级要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阻教育。

(二)县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等行为,对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理。

(三)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负责调研全县公交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增加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并加强汽车站管理,客运车、公交车必须全部进站,做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县教育局: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加强上、下学时段监督检查,责成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乘坐电动三、四轮车,骑乘电动二轮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县交警大队:

①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酒驾、超员、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

②负责禁行标识的更新和设置;

③对驶入禁行区的违法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予以处罚;

④加大警力投入,设施“多警”联勤机制,通过完善高效指挥系统、优化交通勤务模式、增加路面巡逻频次、加大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实现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网扩能的工作目标;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过实施单停单行、车种禁限、设施改造等措施,设置“公告牌”,健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主动打通小街巷与城市主干道的循环节点,形成循环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环”改造。

(六)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七)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县城内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和农用车、“黑车”等情况。

(八)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临街占道经营的商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马路市场等交通乱象;加强对自行车、电动二轮车的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九)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做好舆论引导,对不文明行为人和蛮横滋事者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十)县环卫中心:杜绝使用电动三、四轮和农用车运输垃圾的行为;杜绝使用无驾驶资质人员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县城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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