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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方案 篇1
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强化境外人员管控,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
成立集中隔离处置工作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董显明任组长,蔡联伟、王黎明、叶贞发任副组长。指挥部办公室由刘圣辉具体负责集中隔离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集中隔离对象
3月23日起,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不含入境后在国内连续满14天且身体健康的人员),一律到县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自理。
三、明确处置流程
1、对目前尚在境外计划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居住地所在乡(镇)、城市社区和用工单位要逐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上述人员取得联系,告知集中隔离有关要求,劝导疫情期间暂缓进入(返回)上犹。
2、对正在来犹途中的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要劝导其在第一落地城市自我隔离14天,并做好每日跟踪服务。
3、对已抵达赣州市“三站一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飞机场)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由县指挥部协调调度,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和专门人员前往接收,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四、加强日常管理
1、医学观察。医务人员每日早晚对观察人员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观察登记表和日报表。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者,立即送县人民医院诊治。
2、安全巡查。集中隔离观察对象原则上单人单间隔离,工作组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进行全天候监控,确保观察对象在房间内不外出。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场所。
3、饮食供应。一律采用一次性餐具供餐,工作组按时将观察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膳食运送到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将膳食摆放到隔离房间门口,由观察人员自行取餐,餐后将餐具放回门口,统一回收处理。
4、场所消杀。隔离场所内划分清洁区、隔离区,并张贴标识,隔离区每天消杀一次,清洁区每2天消杀一次。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均需消毒消杀,进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医学观察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医疗防疫人员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5、物资储备。储备足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资。要指定专车、专门司机负责隔离观察对象的运送。
五、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要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对摸排发现计划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要及时做好劝导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县指挥部报告。
2、做好自身防范。工作人员接收、引导和与观察对象接触时,要严格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运送过程中,隔离观察对象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司机和医护人员应全程穿戴一次性防护服,佩戴护目镜、N95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随车人员消毒卫生和车辆通风。运送完毕,要对专车进行消毒。
3、强化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对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有关情况不得外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方案 篇2
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强化境外人员管控,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
成立集中隔离处置工作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董显明任组长,蔡联伟、王黎明、叶贞发任副组长。指挥部办公室由刘圣辉具体负责集中隔离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集中隔离对象
3月23日起,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不含入境后在国内连续满14天且身体健康的人员),一律到县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自理。
三、明确处置流程
1、对目前尚在境外计划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居住地所在乡(镇)、城市社区和用工单位要逐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上述人员取得联系,告知集中隔离有关要求,劝导疫情期间暂缓进入(返回)上犹。
2、对正在来犹途中的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要劝导其在第一落地城市自我隔离14天,并做好每日跟踪服务。
3、对已抵达赣州市“三站一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飞机场)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由县指挥部协调调度,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和专门人员前往接收,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四、加强日常管理
1、医学观察。医务人员每日早晚对观察人员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观察登记表和日报表。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者,立即送县人民医院诊治。
2、安全巡查。集中隔离观察对象原则上单人单间隔离,工作组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进行全天候监控,确保观察对象在房间内不外出。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场所。
3、饮食供应。一律采用一次性餐具供餐,工作组按时将观察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膳食运送到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将膳食摆放到隔离房间门口,由观察人员自行取餐,餐后将餐具放回门口,统一回收处理。
4、场所消杀。隔离场所内划分清洁区、隔离区,并张贴标识,隔离区每天消杀一次,清洁区每2天消杀一次。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均需消毒消杀,进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医学观察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医疗防疫人员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5、物资储备。储备足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资。要指定专车、专门司机负责隔离观察对象的运送。
五、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要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对摸排发现计划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要及时做好劝导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县指挥部报告。
2、做好自身防范。工作人员接收、引导和与观察对象接触时,要严格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运送过程中,隔离观察对象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司机和医护人员应全程穿戴一次性防护服,佩戴护目镜、N95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随车人员消毒卫生和车辆通风。运送完毕,要对专车进行消毒。
3、强化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对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有关情况不得外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完善丰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管理,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一、管理要求
1、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居家隔离期间,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减少与家庭成员接触,接触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与家人共用卫生间和其他生活设施。
5、核酸采样时必须点对点上门,绝不允许外出排队参加集中核酸采样。
6、如发现发热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要及时向村(社区)包保工作人员报告。
二、包保工作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展培训。
2、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到“五清”:人员清、底数清、位置清、核酸检测清、工作责任清。
3、与居家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后,均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4、每天对居家隔离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
5、处理居家隔离家庭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须做好自我防护。
6、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履职,规范操作。如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属地村(社区)工作职责
1、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包保责任,承担监管和服务的职责。
2、负责为隔离房间安装门磁、贴封条,并张贴标识性标语。
3、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供应、生活垃圾清运提供帮助。
4、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沟通与衔接。
5、每天至少一次通过视频或电话与被隔离人员联系,了解被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6、落实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属地乡镇(园区)工作职责
1、做好居家隔离人员防护、监测物资和药品的`保供工作。
2、安排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及时提供中药预防方、莲花清瘟颗粒等药物,并指导服用。
4、组织指导对居家隔离场所开展环境消杀等工作。
5、接到居家隔离人员发热或突发疾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
6、为隔离期满且评估符合条件人员出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中)直单位及驻市军警部队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以及西藏自治区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日喀则市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入市人员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居家隔离人员范围
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原则,对所有乘坐飞机、火车、汽车(含自驾)等交通工具,从区外进入日喀则的驻市军警部队及市(区、中)直单位中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人员,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一)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
度,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与外人接触,谢绝一切外来探访。居家隔离观察时限不少于14天。
(二)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要每天早、晚自测体温一次,并记录在册;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对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日常所用的被褥、毛巾等用品进行紫外线、蒸煮消毒等。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与所属单位保持联系,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向所属单位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拨打电话报告(联系电话:xxx),由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及时协调送往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若出现心理恐慌等心理问题,及时拨打市疾控中心疫情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xxx)。
(三)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接触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要做到日常佩戴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立即更换,随后洗手。家庭成员与隔离者不得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家庭成员与隔离者有直接接触、进入隔离者居住房间及备餐前后、饭前便后要及时做好清洁和消毒。
(四)隔离者家属要督促居家隔离观察者做好每日体温检测,为其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缓解疫情的心理影响。
(五)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尤其是使用过的口罩、纸巾等,要及时单独收集(有条件的予以消毒)密闭后放入垃圾桶。
三、转运要求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转移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的,由市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协调相关医疗机构,统一安排120救护车或专用车,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转运车使用后要及时消毒。
四、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管控。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单位内部居家隔离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来源地与经停地、乘坐交通工具、返回时间、体温检测等信息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防控监管。要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了解,并组派专门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其健康状况和隔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并加强隔离观察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居家隔离观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对居家隔离观察生活困难的予以关怀慰问,组织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为其提供生活便利。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科普宣传、健康提示等工作,对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管控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使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随意外出流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防疫部门和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从维护全体教职工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和社会稳定出发,组织本园做好防控xx传染病的发生,积极与卫生部门紧密协作,搞好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各项预防工作,加强疫情信息管理,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坚决控制和阻断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
二、防控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园长xx
副组长:副园长xx教务主任xx后勤负责人xx
成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艺术老师
工作小组负责领导我园日常防治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每周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听取总务处、保健室汇报一周园内防治工作情况,下周工作计划安排。校园内出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应及时作出处理,指导园内预防工作的落实,并进行检控和监督。
三、开园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钉钉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钉钉群、电话等方式就开园具体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2℃的,要暂缓返校。
3、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4、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
5、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6、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7、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8、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排队入园,间隔不小于1米,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校园。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