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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办辖区内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现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宣传发动阶段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6月8日至6月19日
(二)宣传地点:重点路段为太白南路、丈八北路、各城中村出入口,同时设立3个集中宣传站:丁家桥村东口、西户路茶张村口、赵家坡村口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填写清楚,于6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良好氛围,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文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文同志兼,负责材料汇总、协调沟通、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我市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农村形成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营造交通安全宣传齐抓共管的氛围。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人人关注交通、人人认识交通安全重要性,达到“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和“交通宣传进万家、交通安全靠大家”的宣传效果,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公共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将文明交通宣传行动计划列入全市宣传工作日程,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广播、电视台要在固定时间播发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确保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刊、进网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市文明办联合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并协调其它部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组织指导实施计划,并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布局中。
(二)市公安局。负责联合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并协调其它部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整治专项活动;市交警大队要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建立至少一个大型宣传专栏,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此项经费由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月底前,每个乡镇、个别重点村庄至少建立一个4m×1.2m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宣传教育、管理和考核;协同公安交警、安监部门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等六类安全管理设施;加大驾驶培训市场整顿力度;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四)团市委。负责组织发动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五)市教育局。负责把交通安全知识列入教学计划,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统一编写文明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六)市司法局。负责把文明交通宣传行动计划列入年普法规划,开展文明交通普法教育活动。
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交通缓堵保畅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营造文明和谐交通氛围,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青白江工商局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现就活动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文明出行我承诺”、“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乘车从我做起”、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强化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推动形成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一封信”宣传活动。向全局干部印发市文明办“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缓堵保畅你我参与——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引导大家自觉加入到“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中来。(机关党委负责)
2.开展机关氛围营造活动。以“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利用宣传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对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意义,在醒目的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办公室、后勤中心负责)
3.组织专兼职司驾人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安全行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法律和交通安全意识。(后勤中心负责)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承诺”活动
逐级签订“文明出行我承诺”承诺书。青白江工商局向市工商局、区文明委签订“文明出行我承诺”承诺书,局各部门及全体干部分别向本局签订“文明出行我承诺”承诺书,并将此活动纳入文明科(所)室创建内容。(后勤中心负责)
(三)开展“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活动
1.开展文明行车活动。司驾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坚决杜绝车辆闯红灯、乱变道、乱停放、乱鸣笛、开车打手机、向车外抛丢杂物等违规行为。(后勤中心负责)
2.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教育司驾人员自觉养成“礼让斑马线”的习惯。通过活动开展,引导机动车在斑马线前自觉礼让行人,形成机动车和行人和谐互动机制,减少路口拥堵现象的发生。(后勤中心负责)
(四)开展“文明乘车从我做起”活动
1.开展文明乘车排队活动。听从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引导,在公交、地铁等站点文明排队,有序上车,形成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各部门负责)
2.开展文明乘车让座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不向车窗外扔果皮、纸屑等。(各部门负责)
(五)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配合“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乘车从我做起”等活动开展,组织我局干部在交通路口和公交站点,开展一次文明交通现场宣传和劝导活动,重点引导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和翻越隔离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机关党委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1月召开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和“文明出行我承诺”活动,在全局营造出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2月至6月,全面开展“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乘车从我做起”、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全局干部养成文明的行车、乘车习惯,做文明的道路交通参与者,推动城市文明交通风尚的形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系列活动既是服务全市交通先行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又是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手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教育宣传、日常管理和强化督查三个环节,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二)狠抓落实,注重效果。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系列活动,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抓好承诺的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收集信息,及时报送。各部门要注意发现和挖掘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工商干部在文明出行方面发生的较大变化,及时形成信息并报送机关党委。
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10.8”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10.8”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目标,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措施,切实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从严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迅速掀起专项整治行动高潮,坚决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从重从快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排查治理一批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努力使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货车违法载客和公路沿线违法占路、城区道路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使全市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感明显增强。
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一是前段时间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路段;二是秋冬季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隐患较多的国省道、县乡公路主要路段及城乡结合部道路。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微型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城区道路和国省道违法停车、闯红灯、走禁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车辆: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各大厂企及单位通勤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公交车、微型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1、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每周至少开展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对检测到酒后驾车的,一律从重高限处罚。
责任单位:公安局
2、开展涉牌涉证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无牌无证和假牌套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严格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单位:公安局
3、开展微型面包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牵头单位:公安局
(二)机动车行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1、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严厉整治不按道路行驶、闯灯越线、乱挤乱插、随意停靠、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行车井然有序。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直机关各单位、各镇乡、各大企业
牵头单位:公安局
2、整治客运车辆行停秩序。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公路客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规定审批核发公路客运线路,合理调整城区公交站点,科学配置线路车辆数量;严把道路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监管,及时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健全完善客运行业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整治客运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的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3、整治通勤车辆行停秩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通勤车辆管理规定,坚决禁止报废车、病车上路;加强通勤车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定通勤车停靠站点,规范通勤车辆停靠秩序,大力整治超员超速、乱停乱放、随意停靠的现象。
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工信局、各镇乡、各大企业
牵头单位:公安局
4、整治校车、运送学生车辆行停秩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校车、运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坚决禁止报废车、病车上路;加强校车、运送学生车辆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校车、运送学生车辆停靠秩序,大力整治超员超速、乱停乱放、随意停靠的现象。
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
牵头单位:教育局
5、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行驶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6、加大对农用运输车辆管理的执法力度,教育农用运输车辆车主、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责任单位:公安局、农业畜牧水产局
牵头单位:公安局
7、全面清理、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确保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清晰、醒目,交通信号灯运转正常,配备合理;修剪、移栽影响行车安全和遮挡交通标牌的树木,拆除影响交通视线的非法标志、广告牌;加大对道路、公路的养护力度,及时修复破损、坑洞路面,为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提供良好的道路条件。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园林局、各镇乡
8、开展机动车辆违法占用道路、乱停乱放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出租车、公交车违法随意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乱停乱放车辆坚决实施拍照,并确保处罚到位。
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市直各单位、各镇乡、各大企业
牵头单位:公安局
(三)交通事故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专项整治
1、对全市道路、公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分析交通事故多发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各镇乡
牵头单位:公安局
2、对排查出的重点危险路段开展治理,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20xx年11月10日前,所有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及拥堵地段的治理率要达到85%;年底以前,治理率要达到100%。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进行验收。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镇乡
牵头单位:公安局
(四)开展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活动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镇乡、企业、学校、家庭,全面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台、时讯社、各镇乡
牵头单位:公安局
2、在全市广泛推行以“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三让”活动,使文明行车、文明行路的风气成为群众的一种行为意识和良好习惯,从而达到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逐步减少的目的。
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时讯社
牵头单位:宣传部
3、加强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对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环境的决心和作出的努力表示支持理解;另一方面通过全方位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活动,让群众认识到良好交通环境对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时讯社、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
牵头单位:宣传部
4、结合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增加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
育的内容和课时,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减少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督促学校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各镇乡
牵头单位:教育局
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宣传、教育部门和各镇乡要全力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切实落实好“五进”等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市政、道路建设、改造长效机制。对新建和改建市政工程、道路,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通安全评估,公安交警要参与规划、设计,做到交通管理设施与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对排查出来的事故危险路段和城区道路设计不合理、影响交通通行能力的路段,各镇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改造。
三是把交通安全情况和交通守法情况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镇乡要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辖区道路安全评估,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负责对辖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厂矿企业内部发生的交通事故,参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市综治办要和公安交警部门一道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作为综合治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发生交通事故多,交通违法现象严重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四是扎实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依托社会管理创新,建立互利共赢的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参与交通管理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交通,全社会管理交通”的格局,建立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提倡和鼓励企业、个人出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常态化、社会化。
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市领导的要求上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乡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整治工作,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不作为现象,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各职能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在镇乡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成效来检验执政能力。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负责人要实行行政问责。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维护好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同时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典型。
(四)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在这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执法部门的职责不同,所担负的任务也不同,有些地方还存在着职能交叉的问题,公安、交通、城管部门要成立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小组,密切协作、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处罚、齐抓共管,严禁推诿扯皮、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五)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各党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教育公务车辆驾驶员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规。凡公务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曝光,并报市纪委、组织部备案,将其和干部考核、任用挂起钩来。
(六)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
(七)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交通安全委员会、市政府督察室要加强检查指导,认真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做到随时督查、及时通报。市监察局要对整治过程中循私办案、干扰执法的行为、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为基本要求,按照教育与管理、明理与践行相结合的原则,在广大小学生中大力倡导和践行“守秩序、讲卫生、护环境、有礼貌”的.基本道德规范,用礼仪沟通心灵,让文明变成行为,提高小学生的道德素质,进而影响带动家庭、社区的文明建设,促进我县交通安全文明礼仪的提升。
二、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养成文明的交通出行习惯、促进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
四、重点改进的不文明行为
1、同学间骂人,讲粗话脏话。
2、对老师不尊重,对同学不礼貌。
3、在学校及其它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4、破坏公物,不珍惜校园及其它公共场所的一草一木。
5、不遵守交通秩序。
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活动要求
1. 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靠右行。
2. 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时间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倡导学生不满十二周岁不得骑自行车。
3. 在加大对同学们的文明交通、平安回家教育的同时,利用“小手拉大手”促进家长素质的提高,让每一个家长也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活动的实效。
七、形式与内容
在活动月里,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文明伴我行”活动氛围,并认真开展“七个一”活动。即:
1、 举行一次以 “交通安全、文明伴我行”为内容的国旗下的讲话;
2、各班举行一次以“交通安全、文明伴我行”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
3、各班出一期以 “交通安全、文明伴我行”为内容的黑板报;
4、组织学生收看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专题片;
5、低年级围绕“交通安全、文明伴我行”主题开展一次漫画或儿童画比赛;
6、中年级举办一次以 “交通安全、文明伴我行”为内容的征文演讲比赛;
7、高年级发一封以 “交通安全、文明伴我行”为内容的倡议书。
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出行调查。
开展一次全体师生出行方式情况调查,掌握所有师生上下班及上下学的出行方式,并建立台帐。
(二)开展专项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针对不同出行方式,进行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借助板报、橱窗、显示屏、校讯通等宣传平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利用校会、教师会、晨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法制安全讲座等形式,进行文明交通知识集中宣讲;借助“扬州市中小学生安全”相关资源,上好交通安全课。重点纠正酒驾、超速、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违法驶入机动车道、打闹嬉戏、并行骑车、手离车把、随意横穿马路等危险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增强守法意识,提升自护能力。
(三)各校要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活动
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发放《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致全市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并将《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致全市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放大张贴于校(园)门口醒目位置,利用家长会和其他家校联系平台,开展文明交通专题知识宣讲,号召全体家长和广大师生一起行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建设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四、活动要求
(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要以这次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增强安全意识、提升文明素养为目的,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固化为常态工作。要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趣味性,调动全体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保证活动效果。
(二)积极宣传,总结推广。各单位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注意收集活动的相关资料与图片,并积极向有关市内媒体、网站和平台推送,扩大活动影响。活动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固化工作成果,力求将宣传教育行动内化为文明素养。各单位要在11月10日下班前将《师生往返情况调查表》和《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纸质稿报送教育局法制科,11月30日下班前,将《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结》(被媒体录用的稿件要注明媒体名称和录用日期)纸质稿报送教育局法制科,各乡镇以教育中心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市直学校单独报送。
(三)加强督查,确保效果。乡镇教育中心校要对本乡镇区域内活动开展进行指导、检查,市教育局将适时对此次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