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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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9方案

请欣赏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办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

1、无厂房、宿舍、办公场所“三合一”现象。

2、无电器线路、设施混乱老化等现象。

3、生产场所规范整洁;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宽度足够,并保持畅通;防火分区符合相关标准。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烟、禁火标志;电线敷设和电器使用规范。

5、建筑结构与生产性质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独立储放。

6、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员工会操作使用。

二、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辖区内印刷企业实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如实填写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6月18日前上报办事处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业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6月25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印刷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治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办事处印刷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党政办、安办、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事处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各村(村)、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对我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三合一”现象,印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利用展板、会议、宣传单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知识及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宣传通报,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健全机制,纳入考核。要认真吸取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发现举报等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篇3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

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

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

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

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

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

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

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

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

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

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

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

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维护学校平安、和谐环境。通过此次创建,力争将我校建设成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成员如下:

主队长:

成员:

三、创建目标与创建要求

(一)对照验收细则,全面落实创建目标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

2、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有培训计划、方案和教材,教职员工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简称“四懂五会”。

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常识。

3、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有消防安全知识教学计划和教材,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组织一次学校义务消防队(志愿者)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选聘消防专业人士担任学校的兼职辅导员。

4、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创建要求

全校要积极响应,对照创建评估验收细则和创建任务分解表中的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创建目标;要按照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创建工作措施,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创建办要与各单位建立创建活动联系制度,及时提供创建各方面的支持。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人和联系人上报创建办.

四、开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阶段)

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创建20xx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要求与总体部署,我校积极响应,将创建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9月1日----9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全校召开动员大会,学习领会创建的精神和创建的意义,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创建,明确创建目标,布置创建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组织分工,详见发放的《20xx年度创建贵州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任务分解表》。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自查自纠阶段。

全校全面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部署并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三)第三阶段(10月21日----11月15日):自我总结阶段。

全校要与创建办检查相结合,进行自我总结评估(将自我总结评估的材料报送创建办)。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改进。

(四)第四阶段(12月底前):总结验收阶段。

创建办对照验收细则,全面总结,进行自我评估,提交创建申请。

(五)第五阶段(1月1日----1月20日):巩固发展阶段。

全校要在巩固此次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加以总结,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火灾防控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贯彻实施《消防法》为主线,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为原则,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能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落实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四个责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管理;20xx年内完成“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协调,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精心做好重大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监管;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集生产、住宿、经营于一体的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要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加大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的消防监管,实施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消防特有岗位的用人管理;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消防产品市场管理,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地要认真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及时增建、改建、配置公共消防设施。适时出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内容。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兑现。

(二)夯实“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xx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并落实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乡(镇)、社区的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新社区要依托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将新社区建设纳入通盘考虑,同步建设。

3、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托当地公安派出所组建治安联防消防队,依托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依托村组发展群众义务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城市社区要建立保安联防消防队。20xx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

4、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村(社区)创建活动,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发挥基层党员、综治骨干作用,落实定人、定时、定责和夜间值班、防火巡查制度;突出抓好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值守帮扶工作,落实“七户联防”和“门栋关照”等工作机制,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三)提高“四个能力”。

1、提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要继续推进“八类场所”达标工作,各社会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全面落实单位员工年度消防普训、轮训和岗前培训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严把各类消防工作岗位用人关,建立执业资格人才库,20xx年内在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登记备案制。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即: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各有关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xx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xx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xx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基本达标。

(四)提高“四个水平”。

1、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创新水平。20xx年,全面实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以证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以房管火”,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以业管火”,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20xx年前,制定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出台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配合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探索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利用消防行政许可办公平台,实现各级消防行政许可申报、审批、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全部网上流转和动态全程监控;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民警消防业务培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制订各类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严格落实;设立箱,公布举报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员”和“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单位”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先进典型。

3、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20xx年,开展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大培训、大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执法结合起来,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消防站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楚天消防》杂志的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20xx年,开展“万场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和“消防形象大使率万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深入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到20xx年,建成市、区级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xx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督促社会单位、村庄、社区逐一签订责任书。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核验收,整体达标。各级政府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市政府对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抽查,20xx年10月底进行验收自检,迎接20xx年底省政府总体验收。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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