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管护,激励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以年度星级评定为抓手,建立起目标明确、管理规范、激励到位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街道各村(居)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考评分值设置:星级考评总分100分,由年终验收分、本年度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年终验收分占30%,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占70%,另设加减分。
①探索空倒房整治,拆除合法空倒房。(每处加0.5分,村镇建设办,最高不超过5分)
②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工程建设等举措,对荒废地块等进行平整硬化、停车场建设、绿化改造等,提升村容村貌。(加1-3分,农业农村办)
③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垃圾分类村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率、准确率排名赋分,收集率超过85%且准确率超过60%的村(居)不扣分(加减1-3分,环卫线)
④累计获得流动红旗3次(或进位红旗3次)的加1分,超过部分每次加0.2分。
2.年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清理乱贴乱画、垃圾清运保洁、厕所洁化、河道保洁、庭院美化、三线序化、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健全等。
3.评选要求:略
三、评比步骤
1.星级验收。街道星级评定验收组(评定组人员另行确定)在年终对各村(居)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通过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时间暂定20xx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束后,由验收组会商并根据验收标准确定验收分。
2.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根据申报的星级及考评得分确定。星级考评完成后报街道班子会议审议。
3.结果公示。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街道公示,为期3天。公示期内,有疑问的由环卫线作好解释说明;村(居)有异议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四、奖惩措施
1.资金奖补。根据星级评定最终结果,由主要领导适时在相关会议上颁发星级奖牌,并拨付奖补资金。
①集体奖补。以村(居)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包括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下同)为依据,五星级奖励100元/人,四星级奖励80元/人,三星级奖励60元/人,准星级奖励40元/人。集体奖励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②干部奖励。五星级奖励3万元,四星级奖励2万元,三星级奖励1万元,准星级奖励0.6万元。干部奖励作为村干部人居环境星级创建工作奖励,由各村(居)综合考虑工作情况等因素自行分配,分配方案报街道备案。
③上述奖励资金为最高限额,实际奖励资金根据街道在全区人居环境考核中的排名情况确定,具体由街道班子会议另行商议。
2.关联评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评上“星级”的村(居),不能被评为各类人居环境相关先进集体,村干部不能被评选为人居环境相关先进个人。
五、其他事项
1.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考核办法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泌阳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勠力同心、合力攻坚,全面打响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泌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风生水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号角在盘吉大地已吹响,一幅整洁、文明、和谐、富裕的新农村画卷正徐徐展开。
一年来全县各乡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整治出了一大批美丽乡村的亮点。为充分展示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知名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更好地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泌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家乡美不美,群众说了算”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件重大民生实事、一场攻坚战役。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着力改善泌阳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发展环境,不断刷新美丽宜居的“颜值”,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的意义
提升乡村文明程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评选活动将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清洁卫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动员其积极的参与到乡镇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中来。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20xx年乡镇村级考核中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的'评分依据,同时排名较前的村(居)优先作为明年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扶持倾斜对象,以激励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评选使各村(居)在比学赶超中强化措施、在深化认识中增添动力、在查找问题中狠抓落实,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群众对干净舒适、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的美好向往。
三、方法步骤
此次评选活动突出展示各乡镇(街道)农村户厕改造、村庄清洁、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田园建设、绿水青山保护、乡风文明建设等。在融媒体中心“云上泌阳”以文字(乡镇人居环境简介300字以内)图片(4张现场原图形式推出后采取“网上投票、群众评议、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村(居)整治实效进行评价。
各乡镇(街道)提供上传的文字、照片统一发送到1393176345@qq.com邮箱,联系人:禹宏业,联系电话:15518370676。
四、活动规则
(一)评选名额
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排序前三名的评为“最美乡(镇)”,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排序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处罚6万元、8万元、10万元。
(二)结果运用
评选结果作为乡镇(街道)人居环境一次观摩成绩,并计)年终考核总成绩。后三名乡镇(街道)书记在全县推进大会上表态发言。
(三)评选办法
利用“云上泌阳”网络平台,实行差额评选制,将全县申报的候选“最美乡(镇)”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投票,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顺序排出候选者。为确保评选结果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成效,网络投票期间严禁刷票,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保留追诉权利。
(四)评选审定
泌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园林绿化等相关单位专家,并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参与,对照评选基本条件、测评得分情况对推荐的“最美乡(镇)”、进行评审,最后结合网络投票得票数量予以审定。
(五)投票时间
20xx年1月1日8:00——1月15日23:55在“云上泌阳”APP进行投票。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 篇3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 篇5
一、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集镇区(责任单位:生态办、城管队、物业公司)
1.卫生环境(物业公司、城管队)。保洁员必须统一服装。强化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杂物,整洁有序,道路及小区内外沟塘河渠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道路及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实行区域划分、落实专人负责,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洁,建立长效保洁管理机制。作风办每周对环境卫生开展督查,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考核打分。
2.街面秩序(城管队、派出所)。加大集镇区店外店、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管理,出现一例,惩罚一例。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合晾晒衣物、乱悬乱挂、乱贴乱画。
3.基础设施(生态办、绿化队、农路站)。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对破损设施及时修复。加强集镇区主干道两侧违章建筑整治,分类整改到位。提升集镇区绿化层次,构建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合理配置的绿化景观,绿化队定期修剪和管护。加强标准化卫生公厕建设,严格日常保洁管护。
4.物业管理(生态办、物业公司)。着力构建集镇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有日常管护记录,确保小区管理有序。
5.市场环境(城管队)。规范集镇区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综合市场秩序,确保商品摆放整齐、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二)自然村庄(责任单位:各村居、农经技中心、生态办、城管队、妇联、卫计中心等)
1.垃圾清理。集中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桶、分类垃圾设施配备充分合理,每天将垃圾集中运送至镇垃圾中转站,杜绝出现垃圾本村就地掩埋情况发生,确保村庄无垃圾,无死角,无盲区。
2.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以行政村为单元,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行政村所辖自然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比例70%以上,村域内河道纳入河长制管理,定期清理,确保岸坡平整、清洁,水体清洁无异味,无黑臭水体。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物料堆放整齐;不得在农忙时节将秸秆、生活杂物等堆放在主干道路及房前屋后,大力提倡秸秆还田。
4.粪坑遮蔽。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公厕参照三类公厕的规范标准管理,专人负责,城管队定期考核。
5.公共空间。道路、水体、村庄内外公共空间无私耕乱种、非法搭接、侵占等现象,被强占、挤占、赖占的各类村集体资源、资产应收全收,集体资源资产卡片覆盖率100%,登记造册,底数清楚。
6.违建清理。违章建筑、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等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得到合理整治。
7.农业废弃物治理。小规模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规模养殖场治理到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80%。村庄无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分类归集、定点存放、集中处理”。
8.村容村貌。村组道路、入户道路路面平整,无泥泞、坑洼、积水等现象,村内主要道路硬化,路田、路宅边界清晰,通公交车,主要道路亮化,杆线有序。房屋外墙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村庄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口或村部附近有公园绿地,基本实现庭院美化、村内绿化。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宅、公共建筑得到保护和修缮。
9.长效管理。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负责人,每个村庄配齐保洁人员,统一服装,划定包片区域,树立包保责任牌。每周对保洁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保洁员对每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卫生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在岗在位情况不好(连续三次不在岗)、连续三次保洁不到位或连续两次者整改不到位的,由所在村居直接解聘保洁员。
(三)集中居住区(责任单位:各村居、生态办、妇联、宣传办、卫计中心等)
1.杂物规整。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有专门的农机具摆放场地。
2.沟塘清理。小区内外沟塘河渠保持水体整洁,无垃圾杂物。
3.垃圾清运。小区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清运。
4.配套完善。供电、给排水、绿化亮化、游园、健身器材、通信全覆盖。
5.五美庭院。持续开展文明户、五美庭院等评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益宣传氛围浓厚。村民对村庄环境满意度85%以上。
二、健全长效管理考核机制
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作风办、生态办牵头负责工作督查、考核、推进,各村(居、场)按照整治要求正常开展工作,实行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
(一)成立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为组长,人大主席、副镇长XX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生态办、宣传办、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妇联、水利站、文化电视广播服务中心、卫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路站、城管队、作风办、各村(居、场)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定期检查考核
1.每周通报工作情况。每周抽调考核组成员入村检查,形成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分管领导每周一大点名会议通报情况。
2.每月开展观摩评比。考核组每月组织集中观摩评比一次,根据考核检查情况,结合每周通报情况,排出月度名次(观摩评比占比40%,每周检查占比60%,没有观摩的月份以日常检查平均分排出名次)。
(三)奖惩措施1.集中居住区村居和自然村庄村居分开考核,每月分别取前三名发放工作经费3000元、2000元、1000元,倒数后三名分别处罚500元、300元、200元,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镇长约谈支部书记和蹲点干部。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处罚翻倍,党委书记约谈支部书记、蹲点干部、包片领导,并由镇纪委启动问责。每季度末,政府组织对各村居进行季度考核评比,评比前三名的村居分别予以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倒数后三名的村居分别处罚800元、600元、400元,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对于每周巡查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每次处罚200元,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
2.对积极深入一线,指导督查有效,并被县里通报表扬两次以上的村居,村居及支部书记年底优先评优;工作不力或被县里通报两次以上的村居,取消村居及支部书记年底评优资格。
三、工作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村(居),挂钩领导要靠前指挥、一线指导,坚持一周一会办、半月一推进,确保村村到、情况明,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生态办、宣传办、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妇联、水利站、文化电视广播服务中心、卫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路站、城管队等部门单位分别挂钩联系村(居),全过程参与指导工作。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村居及部门对各自职责要认真谋划,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工作职责能够全面履行。工作之间要加强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新媒体等资源,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引领广大群众融入其中,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治理局面。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管护,激励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以年度星级评定为抓手,建立起目标明确、管理规范、激励到位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街道各村(居)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考评分值设置:星级考评总分100分,由年终验收分、本年度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年终验收分占30%,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占70%,另设加减分。
①探索空倒房整治,拆除合法空倒房。(每处加0.5分,村镇建设办,最高不超过5分)
②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工程建设等举措,对荒废地块等进行平整硬化、停车场建设、绿化改造等,提升村容村貌。(加1-3分,农业农村办)
③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垃圾分类村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率、准确率排名赋分,收集率超过85%且准确率超过60%的村(居)不扣分(加减1-3分,环卫线)
④累计获得流动红旗3次(或进位红旗3次)的加1分,超过部分每次加0.2分。
2.年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清理乱贴乱画、垃圾清运保洁、厕所洁化、河道保洁、庭院美化、三线序化、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健全等。
3.评选要求:略
三、评比步骤
1.星级验收。街道星级评定验收组(评定组人员另行确定)在年终对各村(居)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通过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时间暂定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束后,由验收组会商并根据验收标准确定验收分。
2.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根据申报的星级及考评得分确定。星级考评完成后报街道班子会议审议。
3.结果公示。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街道公示,为期3天。公示期内,有疑问的由环卫线作好解释说明;村(居)有异议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四、奖惩措施
1.资金奖补。根据星级评定最终结果,由主要领导适时在相关会议上颁发星级奖牌,并拨付奖补资金。
①集体奖补。以村(居)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包括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下同)为依据,五星级奖励100元/人,四星级奖励80元/人,三星级奖励60元/人,准星级奖励40元/人。集体奖励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②干部奖励。五星级奖励3万元,四星级奖励2万元,三星级奖励1万元,准星级奖励0.6万元。干部奖励作为村干部人居环境星级创建工作奖励,由各村(居)综合考虑工作情况等因素自行分配,分配方案报街道备案。
③上述奖励资金为最高限额,实际奖励资金根据街道在全区人居环境考核中的排名情况确定,具体由街道班子会议另行商议。
2.关联评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评上“星级”的村(居),不能被评为各类人居环境相关先进集体,村干部不能被评选为人居环境相关先进个人。
五、其他事项
1.本考核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考核办法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