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培训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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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方案

请欣赏线上培训活动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线上培训活动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的部署要求,妥善安排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工作,确保学生“离校不离教、 停课不停学”。按照XX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疫情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XX区建设成果,依托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现代技术搭建空中课堂,为全县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覆盖全体的优质网上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确保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影响,确保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二、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身心健康为核心,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要求,按照各学段教育教学安排和要求,组织实施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力争使学生安全有保障、学习有所获、身心有呵护。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确保“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线上教学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卢某某 姬文华

四、课程内容

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英语、心理健康、音乐、科学、美术学科和体育大课间。

(一)1-2年级:以居家生活与学习指导为主;坚持规律作息,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开展合适的体育锻炼,了解、学习简单的防护知识和方法,学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二)3-6年级:以居家学习指导为主;掌握简单的防护知识与方法;规律作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阅读,加强锻炼,根据兴趣爱好发展艺术特长;根据各学校教学进度安排,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

五、线上教学工作管理及要求

(一)组织收看教学课程。以班级为单位,科任教师在线组织学生收看宁夏教育电视台和宁夏教育云同步播放的教学课程,版本与在线播放版本不同的课程,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利用宁教云APP、钉钉APP开设直播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在线学习。

(二)开设直播课程。通过钉钉APP对学生开展作业布置、在线辅导、互动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活动。并且严格按照“五项管理”要求,掌控好学生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时间不超过 1 小时。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休息,指导学生保护视力。

(三)做好学生指导。任课教师科学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居家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各授课教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困难,制定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班主任要对学生学习习惯、学习专注力提出明确要求。学生要熟悉课程进度,了解在线学习规律,培养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做好居家学习。

(四)加强家校联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方式密切与家长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学生需求和学习动态,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协助做好线上教学组织实施工作。

线上培训活动方案 篇2

为加强我省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xx〕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育人为本、依法规范、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对我省校外线上培训实施备案管理,开展专项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二、备案管理

(一)备案范围。法人登记、ICP备案地址均在山东省范围内的机构,其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纳入备案范围。“学科类”是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

(二)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责任主体(以下简称备案责任主体)。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自建的服务平台,由该机构申请备案,并对备案内容和结果负责;综合型的在线教育第三方服务平台,由该平台主办者申请备案,平台主办者和履行教学义务的主体共同对备案内容和结果负责。

(三)备案流程。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备案责任主体应登陆“全国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下简称平台),按平台要求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填报指南见附件)。备案责任主体在提交申报材料之前,应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制度,从用户角度对申报材料、培训平台进行详细测试,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审查申请。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并列入白名单。白名单仅代表该培训平台主办者在申报备案时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实行动态管理。

(四)备案变更。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时,备案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佐证)材料。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备案要求定期进行集中审查。

(五)备案审查重点

1.内容健康。培训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出版物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2.时长适宜。直播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应当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3.师资合格。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在主页或者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课程版权、招生简章、教师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等内容。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实事求是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进行“保录包过”宣传。培训前应当与用户签订培训合同。

5.信息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制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

三、排查整改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主动配合排查工作,并提供1个能够审查网站所有内容的账号。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反馈整改意见。存在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建立部门责任明确、分工细化、监管联动、落实有效的协调机制。省教育厅负责牵头组织校外线上培训的综合治理,协调开展对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审查,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做好专项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在备案审查中,省教育厅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法人登记、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的审查;省公安厅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材料的审查;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的审查。省网信办(牵头)、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做好违规培训平台、应用的关停、下架等工作。省公安厅加大对利用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校外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省广播电视局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助查处含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线上培训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行为。各地教育、网信、公安、广电、通信管理、“扫黄打非”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统筹做好校外线上线下培训的规范管理。

(二)强化监管

1.完善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好平台,共享校外线上培训备案信息,及时掌握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信息变化情况。加强信用管理,通过信息公开、黑白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

2.加强行业自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要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及时响应并处理好用户意见建议,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选择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中小学校要利用家长会、班委会等时机,通过学校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学生宣传解读政策精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发现未经备案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及时逐级上报,并提供培训机构名称、网址、培训内容、联系电话等信息。

线上培训活动方案 篇3

为使中老年群众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吉木萨尔县文化馆计划开展中老年线上声乐培训班,培训方式为微信视频形式进行,由文化馆专业的音乐老师和声乐老师授课,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1、提高中老年学员的音乐(声乐)综合素质与兴趣为目的,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歌唱基本原理,掌握一定的声乐基础知识和歌唱基本技能。

2、激发学员热爱声乐艺术,培养他们正确的审美意识与积极、健康、活泼向上的审美情趣。

二、培训要求

1、发声基本要求

2、培养练声的兴趣

3、歌唱姿势要正确

4、发声要自然,用中等音量或轻声歌唱

三、培训方法

1、将科学有效的形象真实的发声过程示范给学员,使学员能够准确把握发声原理及方法。

2、将相关的理论知识最简单的老年人能接受的发声方法贯穿于声乐教学中,使学员基本理解掌握的歌唱演唱水平。

四、授课内容

1、基础歌唱发声技巧

2、基本乐理,歌唱表演

3、歌唱性体训练

4、简谱视唱与听力训练

报名时间:20xx年9月20日

开课时间:20xx年9月23日-24日

报名联系人:木合拜提、库拉依汗

线上培训活动方案 篇4

一、解读文件,确立工作方向

在接收到区教体局有关幼儿园停课的重要通知后,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班子成员及各班班长讨论制定适合我园实际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视频电话会议,提出“停课不停学,战疫宅家乐”的具体工作要求和重要策略。

二、在线教研组,全力以赴备战

由张小琴园长统筹,冯晓莹为组长,宁兰兰为副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组织形成“战疫”在线教研工作组。教研工作组通过组织视频电话会议以及微信教研等形式进行课程的研讨,确立“战疫宅家乐”主题在线游戏活动。要求全体教职工结合实际情况,把疫情变成教材,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以及五大领域指导纲要,每周一在班级群推送本周线上活动计划,坚持每天将计划内的线上教学、亲子互动、手工、律动等活动及“天天跳绳”APP及时推送给家长,以不同的游戏形式、采用动静交替的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带领孩子共同战胜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孩子在家快乐度过这段不同寻常的艰难时期。

三、家园携手,共同守护孩子

有效科普,家园携手共同守护孩子幸福童年。疫情期间,我园将会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美篇、班级家长群、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转发各种疫情科普的宣传及自我保护、体能锻炼的相关知识,提高家长和幼儿应对疫情的意识,及时帮助家长获得科学引导幼儿缓和宅家情绪的方式方法,家园携手顺利安度疫情宅家时期。

利用互联网免费资源,有计划安排幼儿开展活动,教师每天远程跟进指导,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愉快、充实的度过每一天。班级群每周定期发送不同年龄段的游戏活动,家长可根据幼儿年龄段及发展水平随时选择参与活动,鼓励家长将孩子参与活动情况及手工作品以照片或视频的形式分享到班级相册,与老师、小伙伴分享,帮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

隔离不隔爱,停课不停学,守护幼儿幸福的童年!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满怀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主动自我防范,积极学习提升,与祖国一起成长,待到春暖花开时,愿所有的美好如期而至!

线上培训活动方案 篇5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限度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3月21日起,进贤县公民办中小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暂时停课;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培训;江西省财经职业学院、江西省工程技工学校立即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中小学校

1.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自20xx年3月21日开始,全县中小学开展线上教学。恢复课堂教学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全县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线上教学的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实施方案,做到“一校一案”,确保顺利开展线上教学。建立健全学生居家学习期间的应急体系和教育教学实施机制,明确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做好线上线下课程衔接,根据居家学习的特点适当降低教学难度、放慢教学进度,提高教学效果。

3.全县中小学校应充分发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赣教云——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强国等公共教育资源的作用,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在线学习。原则上全县初三、高三年级根据教学进度,组织教师利用腾讯会议、钉钉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有序开展线上教学。

4.线上教学期间,全县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和疏导工作,争取广大家长配合,有效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家长提前熟悉掌握线上学习方法,帮助学生顺利进入课程学习;指导、支持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帮助孩子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安排制定并落实个人学习与生活计划,督促孩子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控电子游戏和上网时间,保护视力健康。

5.停课期间,全县中小学校要督促家长做好学生的疫情防护,遵守社区防疫要求,不得随意外出。严禁师生到人员聚集场所,严禁学生到校外托管机构上课,严禁学生到教师家中上课。

6.全县中小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合理安排一日作息。要以视频家长会等适当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宣传,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通报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安排,化解家长和学生焦虑心理,提高健康防护能力。

二、幼儿园

全县公民办幼儿园自20xx年3月21日起暂时停课,停课期间,全县幼儿园要通过家校平台,对幼儿的生活习惯培养、文明行为养成、身体健康锻炼等进行线上指导。

三、校外培训机构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自20xx年3月21日起暂停各类培训,具体复训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驻县院校

江西xxx学校要进一步压实校园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立即对本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全力保障在校人员生活和学习,确保校园秩序良好。

线上培训活动方案 篇6

一、线上培训对象和范围

(一)在我县注册或参加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包括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其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月的所有员工;

(二)我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在疫情解除之前,线上组织开展“六类人员”免费技能培训的。

二、线上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线上培训内容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278号)等文件规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并将传染病防控常识等健康教育内容嵌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升劳动者健康素养。

(二)线上培训方式

1.授课形式:包括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也可根据工种特点,适当增加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基础操作内容。

2.培训路径:一是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二是依托企业、培训机构自主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各类APP等。三是其它社会机构开发的与施训工种(职业)相关的线上课程。

三、开班申报和审核方式

原则上通过电话、培训工作交流群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培训开展前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向县人社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和录入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社部门(经办机构)通过系统审核后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不同意开班的须说明理由;必要的纸质材料(营业执照、培训申请等)可通过就业培训交流群发送电子扫描件传递。

四、课时认定

线上培训时长视为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的学习课时,按不超过40%计入所培训的工种(职业)总课时。企业开展培训原则上不少于80个课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按20xx年省人社厅规定的.各工种课时执行。疫情结束后一年内,企业、培训机构应组织线下实训及结业考试(鉴定考核),并按要求保留培训纸质资料。培训结束由县人社、财政部门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

企业、培训机构无论采取哪一种线上培训方式,都要确保线上培训有注册(签到)和累计课时的截图证明,做到学习过程有痕迹可查。

五、补贴标准和执行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由人均800元提高到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将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补贴标准为人均1200元(以上新标准暂时执行到20xx年5月上旬)。普通劳动者、企业在岗员工技能提升等培训遵照皖人社秘〔20xx〕278号文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既是减轻疫情影响期间各类企业因停工造成的成本负担,也是促进企业稳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培训机构和企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热情服务,切实把这一惠民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二)企业或培训机构在我县相关部门规定的疫情期间不得组织线下培训、实训或评价活动。

(三)各申报单位对线上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形式、培训过程真实性负责,并配合接受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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