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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1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6至2020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魏功强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站内安全巡查、监控视频监视、求助人员安全登记检查、物品保管及护送受助人员到教助区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官网等多种形式,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做好宣传报道;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881711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859421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资金使用不当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2
新春将至,为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新风正气、烘托节日气氛,激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行动,为困难群众送去一份暖心关爱,锡市总工会、团市委、锡盟暖心协会筹备委员会拟于春节期间举办“新年送温暖,春联传爱心”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性质
公益性
二、活动组织
主办:市总工会、团市委
承办:锡盟暖心协会筹备委员会
协办:盟书法家协会、市文联、市老年体协
三、活动时间
(一)写春联。20xx年2月3日至9日书友、志愿者分散写,7日、8日活动现场集中写。共书写8337副春联,暗合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
(二)送春联。20xx年2月11日依托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工会、团青组织发到群众手中。
四、服务对象
城镇、牧区低保家庭,退休职工、困难职工、环卫工人,外来常住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
五、活动流程
(一)现场书写环节。
1、主办方领导发言。
2、书法家代表发言。
3、出席活动盟、市主要领导讲话。
4、与会人员与书法协会成员参与书写春联活动。
5、与会人员在宣传条幅上签名留念。
(二)赠送环节。
1、集中书写活动现场向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受赠群众代表发放部分春联。
2、活动结束后依托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工会、团青组织发放到各界群众手中。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3
根据旗应急管理局文件精神,为解决20xx-20xx年度冬春受灾严重,导致部分群众基本生活临时困难问题,结合我镇受灾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制定此方案:
一、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救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2、坚持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
此次下拨的救助资金,是根据各村20xx年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予以补助。
三、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
本次救助采取现金救助方式,根据各村受灾群众户数及受灾程度严格按照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救助,各村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发放程序执行。
四、工作流程
严格执行《阿荣旗冬春救助工作流程》,依照“户申、村评、乡审、旗定”工作程序,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原则进行发放。
五、发放形式
救助资金经应急管理局审批后,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户。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次冬春救助的第一责任人,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认真讨论研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深入调查,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各村要及时对需救助的受灾群众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发放程序,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突出救助重点,对缺乏自救能力的.五保户、重灾户、特困户、残疾人特殊家庭等要给予重点救助,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责任。政府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各村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各类材料,因不按时或材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各村负责。如发现救助对象不准、发放不及时,造成困难群众上访或基本生活出现问题的,由各村负责并做好上访人员解释说明工作,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气供应暨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温暖过冬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好群众“着难愁盼”,努力对冲煤价上涨、气候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迅速全面开展取暖摸排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成立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发动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落实到村、精确到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况底数。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散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所有摸排情况要以村为主、以户为单位,制图上墙,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二)加快“煤改电”工程特别是电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各项目承载主体要克服严寒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调动精兵强将,多派技术人员,统筹物资设备,昼夜加班,分秒必争,抢时间,赶进度,确保42930户“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能源局要统筹协调好电网改造、落实“煤改电”电价补贴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即完、电网即接、用户即暖。(责任单位:能源局、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应对极寒天气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极寒天气给群众取暖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云任组长,副县长兰学欣、冀雪俊、钟志刚、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5
20xx年,我镇遭受了以洪涝灾害为主的多种自然灾害,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部分受灾群众面临生活困难。为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在今冬明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欢乐过节、平安度荒,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龙溪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规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布置,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每一位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坚持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对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确保他们安全度过冬寒和春荒困难时期。
四、救助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
(二)救助程序
⒈户主申请。由户主向居住地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
⒉村(社区)评议。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和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或经村(社区)、支、监“三委”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镇安监站。
⒊镇级审核。镇安监站汇总各村(社区)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并随机抽取10%以上的拟救助对象进行复查、核实后,集体研究并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
⒋县级审批。县应急管理局对镇上报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救助资金。救助完毕,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及时公布救助情况。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贵州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附件2),对冬春期间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
⒈需口粮救助的,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⒉需衣被救助的,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⒊需取暖救助的,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现金救助。
(四)时间安排
20xx-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月):按程序确定冬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发放冬春救助资金。
第三阶段(20xx年2月):全面检查救助措施落实情况,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纪和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
村(社区)要落实责任,确保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镇安监站牵头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救助对象审批管理,镇财政所负责及时安排和监督使用冬春救助资金,镇纪委负责冬春救助纪检监察,镇社会事务办、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冬春救助与社会救助和帮扶措施的有序衔接,冬春救助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救助对象审核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管理服务和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和“四公开一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根据受灾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和自救能力大小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量,严格实施重点救助、分类救助;严禁层层分配指标到片、到组,严禁平均发放;要以户为单位实施救助,不能只救助家庭中的某一类人员。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救助资金和优亲厚友、不按程序操作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
镇纪委将对冬春救助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而致使受灾群众生活无保障或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督查组织机构,对本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牢“零感染”底线。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xx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