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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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方案

请欣赏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 篇1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农村环境建设“星级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现阶段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把农村环境建设纳入镇争创县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镇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我镇农村环境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农村环境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新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管理有新的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具体目标是:

1、到20xx年6月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一批二星级、三星级村(社区)示范点。

2、20xx年底,全镇二星级村(社区)占50%,争取建立一批级村(社区)示范点。

3、20xx年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级的村(社区)量达50%,加快推进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创建和示范工作。

4、到“十二五”末,全镇所有村(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达到50%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突破。

二、建设任务

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生态建设等纳入农村环境建设范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富裕乡村、美好乡村、幸福乡村。

1、农村产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畜禽向健康养殖小区集中”的思路,以省道两边和花八路为中心,重点发展苗木观光及生态农业示范片,在王富路和范疃路两边打造企业养殖小区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挖掘农村的产业经济、生态平衡、观光体验、文化科普、辐射示范等功能,促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土地整理建设工程为抓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整片综合整治,建成较大规模连片高标准农田。

2、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等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农村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一社一品”和“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3、卫生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和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建立一块0.5亩的垃圾填埋场所,每100户居民要有一座无公害化公厕。要打造一个交通方便、村庄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的自然村,作为本村的环境卫生亮点,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镇村保洁员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天早晨7:30至10:30,下午2:00至4:30保洁员必须在岗在位。村(社区)保洁员原则上归村居直接管理,村居要有专人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如发现保洁员不在岗,可报告镇市容中队,市容中队可根据不在岗情况一次扣除保洁员100元工资。镇市容大队对村居保洁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保洁员不在岗且保洁区未保洁干净,罚村包组干部、保洁员各100元。

4、生态绿化建设。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全完善镇村绿化规划,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绿化管护责任制,大力开展村镇、农村道路、水库塘坝等绿化,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田林网建设。每个行政村开展“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块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包括小II型水库)绿化。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xx年2月31日前)为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具体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为上报阶段。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星级创建体制机制,全面启动星级分类评选方案,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但不得低于一星级标准。

3、第三阶段。到今年6底为常态考评与典型培育阶段。在市、县常态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的基础上,镇市容中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建设一批各类星级乡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第四阶段。到年终为集中验收阶段。镇市容中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排名,实施严格奖惩。具体考评方法见附表(镇村居环境卫生精细化评比标准)。

四、加强组织保障,严格奖惩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保洁队伍、有稳定工作经费、有检查考评制度、有监督监管体系,确保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意。

2、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镇市容中队。

3、加大投入力度。镇将设立农村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奖补。自20xx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考核结果奖励和偏远村环卫设施设备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镇。

5、完善奖惩措施。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星级乡镇标准,建立升降级制度,推动村(社区)达标。

6、每月在接受市、县检查考评中,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到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二、三名的村(社区)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

7、在常态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每年对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总评比排名。总排名为镇月常态考评加权成绩和市、县抽查成绩加权之和。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前三位的村(社区)另加10分,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一位的村(社区)倒扣10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四位与后四位之间的村(社区)年终考评加5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二、三位的村(社区)不加分。

8、20xx年度,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中仍未达到一星级标准的村(社区),对村书记进行问责;在20xx年级其以后的年度检查中降为星外等级的,限期整改,重新申报验收。整改后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对其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 篇2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基。为贯彻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方针,推动自主创业,进一步促进全民充分就业,推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创业富民的目标,根据有关促进创业就业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致力富民惠民,改善人民生活,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下,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创业模式,多渠道的引导、支持广大市民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创业促就业的效应,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协同发展。

(二)目标任务

1. 打造四个创业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工业设计城、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农民农业创业园。

2.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入高层次的专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全方位服务。

3. 扶持50间创业企业(店铺),为其提供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扶持。

4. 营造创业氛围。在推动创业扶持工作中,开展创业典型的评选并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群众创业激情。

二、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对象:本镇户籍毕业五年内(含五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审批流程由个人(企业)申请,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报送镇政府审核通过及公示认定等四个程序组成。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持《就业、创业优惠证》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3545”(即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或临界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人员或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失业退伍军人。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四个创业基地

1. 电子商务创业基地。政府在文化广场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分期引入50家网络商务店铺,提供经营场地,并配套引进快递服务站、企业产品直销站等设施,鼓励本地户籍居民进入基地自主创业。对进入基地经营网络商务的创业人员,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 工业设计城创业基地。对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工业设计以及相关服务企业,具体扶持政策按照《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镇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3. 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创业基地。鼓励有意从事熟食品加工行业的失业人员进场创业,对进场租赁场地设施生产的创业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免费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相关证照,并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4. 农民农业创业园创业基地。鼓励有意从事农业的本镇居民进园创业,对进园租凭场地设施生产并预缴半年以上租金的创业人员,由农民农业创业园提供免费种植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多方面的技术指导,政府按照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二)扶持本地人开办店铺创业

本镇户籍居民自主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外),经营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各类证照齐全并通过考察评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按不同对象分别给予以下创业扶持:

1. 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 本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三)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拓宽创业辅导

1. 强化技术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拔出部分经费,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创业人员提供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2. 搞好信息服务,推行诚信创业。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并在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增设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资讯服务。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开展创业诚信教育,引导创业者诚信守法,提高创业主体的诚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四)抓好宣传发动,优化创业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的好经验、好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倡导创业文化,营造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培育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创业活动的开展。政府每2年考察评选“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并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北滘镇扶持自主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政办、财政局、经济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宣传文体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和推进各项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监测体系和数据库,将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纳入考核各村(社区)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创业就业扶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政府对开展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的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

五、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实施后,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 镇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

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本意见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 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财的政补助政策,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 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 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内容

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考核内容。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参考指标。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区、市)的指标值;对于以省(区、市)为单位难以确定的指标值,则由县(市、区)确定当地考核指标值。鉴于各地村卫生室在举办主体、机构规模、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村卫生室的考核要紧密结合其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能力筛选具体考核指标。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 在县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县级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可以受县级考核小组的委托,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二)制订实施方案。 各地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 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要注意吸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的人员参加。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 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个等次的绩效分值,其中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 20% 。

(五)公示与复核。 考核结果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 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报至地(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村卫生室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也应当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 按照规定进行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根据县级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定期对人才队伍、设备设施、财政补助等 影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根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适时调整;负责组织对地(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政策、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民主。省、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考核、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具体目标是:

(一)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监督、民主评议的评价机制。

(二)实现四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单纯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

(三)到达一个目的。以维护农牧民健康权益为中心,到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目的,为农牧民带给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考核资料

(一)财务管理。包括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财经纪律和会计核算制度等。

(二)人员结构与岗位设置。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总人数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卫生技术人员中中专以上各层次学历所占比例,卫生技术人员中理解在职培训所占比例,预防保健人员比例,带给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科室设置和岗位职责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与医疗设备使用。包括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理和使用,设备的建档管理率、使用率和维修记录,设备完好率,专人使用等管护制度。

(四)公共卫生服务与效率。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卫生监督与管理,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结核病新涂阳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居民户加碘盐覆盖率,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率,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等。

(五)基本医疗与规范用药。包括乡镇卫生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制定医疗质量改善措施;院内感染控制机构、药事管理机构及工作状况,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医疗安全性,出入院诊断贴合率,影像及检验报告阳性率,带给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的比例,护理工作相关制度规范操作,医用垃圾处理合格率。抗生素使用合理率,激素控制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百分比,门诊处方平均费用,住院平均费用等。

(六)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信息收集与报告。包括对参合就诊病人医疗费用初审和补偿费用垫付,做好在本院就诊参合农牧民的门诊和住院及在村级门诊就诊病人信息的收集、统计、整理和上报,资料、数据统计上报合格率等。

(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即:

1、机构统一设置: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

2、行政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落实职责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村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并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和考核。

3、业务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布局,诊疗条件,医疗、预防、保健业务行为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并定期检查指导村卫生室的工作。

4、财务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财务实行“三管一统”(即: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乡镇卫生院设立兼职会计,对其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票据及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核。

5、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药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用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计划和审批。

(八)院内精神礼貌建设。乡镇卫生院冠名务必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痰迹,无丢弃垃圾。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职责心强。

(九)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定期召开病员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员评价结果等。

四、考核指标及评估

全区乡镇卫生院具体考核指标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表》。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逐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理解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抽查验收。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备案,自治区卫生厅实施不定期的督查。

(二)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10个农户,并进行问卷调查。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5-10名医务人员和5-10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5、计算绩效值。对乡镇卫生院完成指标状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按照统一方法计算绩效值。

(三)考核时间。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每年考核1次,时间为次年1月份。

六、考核结果和复核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绩效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复核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复核结果和无异议初评结果最终确定所辖乡镇卫生院考核等次。

七、奖惩

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奖金按本县(市)所辖乡镇卫生院年业务收入(不含财政补助)的2-3%提取。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要拉开档次给予奖励,优秀的还要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乡镇卫生院院长职务。考核的奖惩办法由各县(市)自定。

八、组织领导

自治区、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农牧区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各县(市)应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以经济收入为基础的分配模式,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首诊责任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参与、民主评议的监督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数量为主拔付补助经费向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主拔付补助费转变,由患者被动到医疗机构就诊向医务人员主动走向社会服务转变,由单一主管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人事静态管理向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的动态管理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决制止绩效工资分配与医疗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促进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回归。

(二)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三)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力度,鼓励节约,降低成本,控制不合理上涨的医疗费用,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

(四)按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

(一)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与行风建设、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管理、新型农合管理、社会评价、院内环境与卫生宣传、村卫生室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情况。

(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控制、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三)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质量、健康教育开展、免疫规划执行、传染病防控、老年人保健、慢性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妇幼保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和卫生监督。

五、考核体系

1、县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卫生院由院务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绩效考核中心根据卫生局每年年初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以及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并指导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六、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及记录等台账;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七、考核等级的确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100分制,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分为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5-75分(不含75分)为基本合格,65分(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从政府补助经费中,提取1%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二)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由县卫生局和财政局将70%的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按月拨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剩余30%经费由县卫生局按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乡镇卫生院兑现剩余经费,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20%,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的50%作为全县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三)作为干部职工奖惩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的卫生院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班子成员和全院干部职工奖励,同时给予院长一次性奖励。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单位扣除该单位班子成员职务补助的50%,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扣除该院班子成员全年职务补助,全院干部职工绩效工资额度根据扣减的补助经费额相应下降。

(四)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依据。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每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优先安排。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院长第一年诫免谈话,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院长免职、班子成员改组。

乡镇绩效总量考核分配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本实施方案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的具体考核。乡卫生院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资料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推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补助政策,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思考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镇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资料

根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具体考核资料。乡镇卫生院的具体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医疗服务收入具体考核县财政制定的收入任务完成状况。具体考核资料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按照湖南省卫生厅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和省卫生厅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市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省、市都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县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局成立通道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柏文忠同志任组长,王永平同志任副组长,杨爱群、吴大祥、李通辉、袁刚、杨建群、陆午后、粟泽民、周会军、曾晓雄、李文贵、吴俊华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考核,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保证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所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县卫生局将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专家库,专家库从县卫生局、县农医办、县第一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生监督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将另行文通知。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四)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次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上报到怀化市卫生局和湖南省卫生厅,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五、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根据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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