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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1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公司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精神,结合钦安委办39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历年警企共建成果,深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秩序,确保钦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双方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20xx年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主要依托钦州市公安局钦供电局双方联合签署的《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在钦州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办公营业场所联防、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同时,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依照联合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特殊要求,强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我市重要场所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继续保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零”发案的记录,在助推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钦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组织单位: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
(二)参加单位:涉及“三电”工作的市直其它单位。
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保供电阶段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重要生产场所安全保卫巡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保供电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收集、报送保供电信息;对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保供电工作检查,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的整改;编制保供电工作总结。
四、工作开展方式及内容
(一)协防协查:由电力警务室组织协调警力43人,定期指导钦州供电局委托的电力设施专业安保巡防服务队伍(以下简称“巡防队”)对重点保电党政机关、交通、医疗、民生等单位及重要供电厂站(具体见附件)开展巡防巡查工作。其中,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按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特定的巡查、值守工作。即由策划、实施两个阶段开展电力设施的专项巡查、值守工作。
1.策划阶段
供电企业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确定重点保供电场所巡查内容和时间,电力警务室负责人结合电力警务室日常工作安排,指派一定数量的警员参加巡防队对重点保供电场开展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保供电的场所、线路周边是否存在治安、外破、非法施工等隐患,并及时上报。
2.实施阶段
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在保供电期间开展重点保供电场所的值守和协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冲击电力生产场所的行为。
(二)联合工作,完善重要变电站“一站一警”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任务、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协调、解决破坏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等。
1.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各类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对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案(事)件频发地区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提高重特大涉电案件的破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涉电案件的发生率。
2.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收购电力器材窝点,控制销赃渠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严厉查处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治安隐患。
3.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协调处理阻扰电力生产事件和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纠纷。
4.协调各属地派出所,完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联络人机制,实现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警企网格化管理。
(三)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企业治安防范是供电企业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卫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电企业内部治安的稳定,是供电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1.定期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帮助查找建设上存在的盲区、死角。
2.协助供电企业提高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综合素质。
3.定期对供电企业内部重点办公、生产场所“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排查要害部位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供电企业自身抵御外部破坏能力。
(四)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护线工作。
1.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内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律意识。
2.参与供电企业开展各类“保护电力设施宣传”、“社会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群防群治”的意识。
五、其他要求
(一)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参与人员做好保供电工作信息及资料定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与保供电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上传至互联网,或泄露给无关人员,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二)遵守工作纪律。开展巡防、宣传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工作。
(三)统一着装,巡警着警服;其它人员着现场工作服。
(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加强后勤保障。钦州供电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为参加行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用具装备和后勤保障。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员参加巡防队全天值守、全天候多频次巡查等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行动的人员误餐费等由钦州供电局委托相关单位负责。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落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保障全县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决定开展姚安县20xx年电力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包括高低压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安全隐患;变、配电设施周边场所可能存在危及电力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安全隐患。
(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违章作业、违章种植超高树竹,违章建(构)筑物,以及变电站所周边区域堆放危险化学品、漂浮物、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
(三)按“分层分级”和“属地化”原则,在全县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发展改革局对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进行督办和协调。
(四)将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心,逐步由“治”向“防”转变,确保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从而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
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优先安排人员和资金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自查,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闭环管理机制。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整改时间。在隐患未清除前,要加强监控,落实防范、控制措施。(责任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处置机制开展排查出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照《姚安县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清单》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及变、配电设施保护区内各类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种植树木、采石放炮、挖沙取土等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3.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509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
由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配合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清除隐患的单位报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楚雄姚安供电局)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产权单位)每月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①工作开展情况。②存在的问题。③需要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的事项。)联系方式:施xx,联系电话:xxx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的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电力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的地盘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辖区范围内电力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通过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现场推进等措施,强力推进电力安全隐患的整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楚雄姚安供电局、其他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电力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向属地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汇报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和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达成整改意见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整治、预防电力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相关部门在施工许可、住房建设审批时要按《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6〕31号)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辖区内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电力设施保区内施工防护方案的审批和检查。产权单位要按要求装设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标志牌,并将保护区标志牌纳入运行维护范畴。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要结合实际,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不断增强公民依法护电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3
一、编制依据
1、《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2、《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3、《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基础施工技术规定》;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二、工程概况
三、冬季质量施工技术措施
3.1土方工程的冬季施工
3.1.1地基土的保温防冻
采用翻松耙平防冻法。入冬前先确定冬季挖土的地面上,将表土翻松耙平。翻耕的深度,根据土质和当地气候条件而定,一般不小于0.3m,其宽度不小于冻后深度的两倍与基坑底宽之和。
3.1.2冬季回填土施工
施工回填基槽(坑)或管沟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室外的基槽(坑)或管沟时可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但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土块的粒径应小于150mm;
b)回填土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
c)冬季大面积填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土前应清除其表面冰雪,填土中严禁冰雪混入;
2)填方边坡表面1m内,不得用冻土;
每层填土厚度应比常温季节施工规定标准少20-30%,预留沉降量适当增加;
3)上层应用未冻的或透水性好的土质,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平均气温在-5℃--10℃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4.5m。
3.1.3钢筋工程的冬季施工
3.1.3.1基本要求
a)在负温条件下,钢筋的力学性能要发生变化:屈服点和抗拉强度增加,伸长率和抗冲击韧性降低,脆性增加。
b)在负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检查。钢筋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撞击,刻痕等缺陷。
3.1.3.2钢筋负温的冷拉和冷弯
a)钢筋负温冷拉方法可采用控制应力方法或控制冷拉率方法。
b)在负温条件下采用控制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由于伸长率随温度降低而减少,如控制应力不变,则伸长率不足,钢筋强度将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在负温下冷拉的控制应力应较常温提高。而冷拉率的确定应与常温施工相同。钢筋冷拉设备仪表和液压工作系统油液应根据环境温度选用,并应在使用温度条件下进行配套校验。
3.2砼工程
3.2.1砼结构工程的冬季施工需采取措施的原因:
混凝土的温度降至0℃时,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抗冻临界强度.砼抗冻临界强度如下:a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水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标准强度的30%;b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为标准强度的40%,但C10及C10以下的混凝土,不得低于5Mpa。所以《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砼结构工程的施工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可以取第一个出现连续5天稳定低于5℃的初日作为冬期施工的起始日期。同样,当气温回升时,取第一个连续5天稳定高于5℃的末日作为冬期施工的终止日期。
日平均气温系指一天内2,8,14,20时等4次室外气温观测结果的平均气温。这是在地面以上1.5m处,并远离热源的地方测定的'。
3.2.2防止砼早期冻害的措施:
a)早期增强:主要提高砼早期强度,使其尽快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具体措施有:使用早强水泥或超早强水泥;掺早强剂或早强型减水剂;早期保温蓄热等。
b)改善砼内部结构:具体做法是增加砼的密实度,排除多余的游离水或掺用减水剂,提高砼抗冻能力。还可以掺用防冻剂,降低砼的冰点温度。
3.2.3砼冬季施工的工艺要求
砼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尽量加快砼的浇筑速度,防止热量散失过快。砼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在施工操作上要加强砼的振捣,尽可能提高砼的密实度。冬季振捣砼要采用机械振捣,振捣时间适当延长。
施工时,应要满足下列要求:
a)当温度为负温时,严禁浇水且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b)当拆模后砼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15℃时,应采用保温材料覆盖。
c)砼的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防冻剂的规定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时,应立即采取保温措施。
3.2.4砼冬季施工方法
根据砼强度增长特性,可以确定砼冬季施工主要解决问题是砼从拌合到达抗冻临界强度的养护保温措施。根据本线路途径地区气象资料、工程特点及现场条件,砼养护可先选用黑塑料布覆盖法或辅以外加剂法,严禁使用拢火法。除了保温养护措施做好外,关键要控制好砼浇筑完毕的初温,要控制砼浇筑完毕的初温得先控制砼拌合前骨料及砼出料的温度。
3.2.5砼拌合过程需注意事项:
3.2.5.1主要采用加热水(可达80℃)拌合,需先与骨料拌合均匀后才能加入水泥及外加剂,当热水拌合的方法仍达不到出机温度时,还需要对砂,石进行加热,保证据砼的出机温度(温度不宜超过35℃),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水泥加热或直接用火焰烧烤砂石料。
3.2.5.2水泥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使用不低于42.5的普通水泥。掺用防冻剂的混凝土,严禁使用高铝水泥。
3.2.5.3掺外加剂法:是在混凝土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化学抗冻、早强剂,使其早期强度迅速增长,在冻结前达到要求强度,或增强抗冻性,使混凝土在负温下强度继续增长和不受冻结.具有施工简便,费用较低,大小工程都可使用等优点,但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有些抗冻外加剂对混凝土性能尚有一定的副作用。本工程中考虑使用能降低砼冰点、提高早期强度,对钢筋无腐蚀作用的外加防冻剂如:硫酸钠复合早强剂及三乙醇胺复合早强剂(三乙醇胺0.05%+氯化钠0.5%+亚硝酸钠0.5~1%)。
四、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4.1一般管理要求:冬季施工期间,工地应加强现场安全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冬季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各施工队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2大风、大雪、大雾、冷雨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重新开始工作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托木、施工平台、钢丝绳、铁塔缆风绳、走道等所有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倾斜、变形、松动等现象,必须及时修整、加固,经复查验收后,方可重新使用。
4.3防滑跌安全措施
4.3.1对脚手架、临时平台和走道,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并采取防滑措施(如铺设砂石垫等)。
4.3.2钢架上的高空作业,结冰、结霜后应有相应的防滑措施,通道栏杆应完善
4.3.3现场道路在气温低于5℃时,应停止洒水灭尘,并及时清除积水、霜雪,防止路面积冰。
4.3.4基坑周边、浇砼使用的临时平台、托木、公路、铁塔钢架、抱杆底脚滑轮、走道等施工应认真检查,防止滑跌坠落。
4.4防冰冻安全措施
4.4.1施工机械及汽车应加注冬季专用机械油,水箱应加注防冻液。油料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化冻,严禁用火烤化。雨、雪、雾气候条件出车时,应减速慢行。冰雪路面行驶时应有防滑措施(装防滑链等)。
4.4.2如遇氧、乙炔(氢)气瓶、管道结冻,只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严禁火烤。乙炔(氢)管道冻结或堵塞,严禁用氧气吹扫。
4.4.3对消防器具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
4.4.4当气温急剧降低后,应对脚手架紧固件进行检查,避免因温度变化而使紧固件松动。
4.5冬季用电安全措施
4.5.1对施工、生活用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线路的正常运行。
4.5.2施工配电盘必需装设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只能从漏电保护器后接引。
4.5.3加强电动工具管理,严防电动工具受潮,雨雪天气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5.4各施工队应注意冬季电取暖防止触电和引发火灾的措施。
4.6夜晚加班安全措施
4.6.1尽量避免夜间高处作业,如确需进行,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并有防寒、防滑措施(注:主要对砼浇筑)。
4.6.2寒冷天气高处作业,除应做好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御寒劳动保护用品。
4.6.3基坑周边应使用砂、石铺垫做为防滑措施。
4.7冬季防火安全措施
4.7.1施工作业人员进山入林严禁乱扔、乱丢烟头、山林和施工点烧火。
4.7.2加强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动火区布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7.3供应存放的特殊设备、材料,应尽量室内存放,确需室外存放的,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冻措施。供应库内严禁明火取暧。
4.7.4禁止在密闭的房间内避寒、取暖,避寒、取暖设施必需保证通风良好。
4.7.5严禁使用焊、割炬取暖、照明。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市发改委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陕西省能源局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工作要求,落实“四个安全”治理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电力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力重特大事故;强化电力行业管理责任,显著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彻底扭转我县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及具体举措
1、成立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由高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
2、 督促各电力企业建立电力应急救援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重要时段保电措施和信息报送工作。
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电力发展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所有工作最突出位置;坚决摒弃“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的思想认识和现象。
4、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该本级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级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市发改委报告。
三、电力企业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西北监管局《西北(陕宁青)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电力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xx〕180号)要求,认真开展防汛抗旱、水电站和小散远企业排查整治、危化品集中治理、除尘器等设备排查整治、电化学储能管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控、有限空间隐患排查等专项工作;加强对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和外协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教育;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及时统筹全网电力电量平衡,结合负荷变化趋势实施蓄水存煤和检修安排;完善对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安全保供预案,留足系统安全裕度,要加强对设备的运维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水平;要根据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9月)。各电力企业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通过广泛宣传,迅速启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要全面梳理本企业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并按照边查边改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治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切实解决问题、管住风险、消除隐患
(二)抽查督查阶段(6月-10月)。各电力企业开展对所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对所属相关党委大检查工作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短板弱项,进行针对性整改。我局将不定期对辖区企业自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检查,对自查工作未开展的单位挂牌督办,对自查工作开展不深入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月)。系统梳理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深挖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根源,针对性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20xx年11月5日前,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总结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协调,亲自部署开展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保障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有序高效推进。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内外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单位、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坚持步调一致,形成大检查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发现和消除一批电力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企业、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巡查检查和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力度。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5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电力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决定从12月3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电厂(电站)尤其是电力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检查全面、整改到位、监督严格、效果突出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彻底整改,消除安全生产各类隐患,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这安全大检查,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安监局、经信局、县发展与改革局、住建局、电力、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分管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为加强对全县电力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检查内容
1、电站区域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办公区),有无习惯性违章、有无重大不安全因素。
2、应知应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目前现场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需求。
6、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8、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9、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0、检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11、根据安全生产的原则,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2、检查今年冬季安全大检查以及安全性评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企业先行自查,然后由检查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12月3日-12月1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检查、整改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对照问题落实整改,能够整改的安全立即整治,未能够及时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整改及总结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3、落实责任,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贮灰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冬季供电、供暖安全可靠,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电力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省政府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第四次集中行动,针对电力安全生产季节特点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反违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电力企业和贮灰场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全面完成全年电力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将电力迎峰度冬和电监会部署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相结合,检查重点如下:
(一)电网及发、供电环节:
1、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开展情况。
2、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安全分析,落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各项措施情况;发用电平衡及调度运行方式安排,调度措施优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3、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输电线路防覆冰、防倒杆断线、防污闪等保障措施情况。
4、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提高设备可靠性,减少设备故障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5、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落实情况,已开展并网安全评价机组对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6、发电企业电煤采购、储备、调运工作及相关保障措施情况;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供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7、发、供电企业迎峰度冬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冬季“四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燃煤发电厂贮灰场环节: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2、贮灰场运行和维护情况,安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监测数据和资料的分析、整理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安全监测设施完善性及完好情况,安全监测所需仪器配置情况,灰场大坝安全测点、标点桩完好情况,浸润线等自动监测系统稳定性、精度和可靠性情况。
4、贮灰场灰坝坝体安全稳定情况,边坡缺陷及完整情况,坝体渗流及控制情况,泄洪设施完好情况,分级子坝规范建设情况。
5、贮灰场灰渣是否存在超设计堆放或临时超标堆放,灰渣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灰渣综合利用时放灰方式是否对灰坝安全造成影响。
6、贮灰场排水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水位控制是否符合要求,干滩是否保持在规程控制范围。喷淋设施是否完好并按规定运行,贮灰场是否存在扬尘现象。
7、坝体上、下游是否存在非法建筑,灰场周围是否有爆破采石作业,以及是否存在外来人员盗挖灰渣、破坏灰场生产设施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从11月20日到11月30日,各电力企业要制定专门方案,对发、供电、贮灰场各环节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30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以电子邮件报我办。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同时报送贮灰场安全自查报告。
(二)抽查阶段:根据各企业自查情况,12月上旬,山东电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发、供电企业和贮灰场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5日前,山东电监办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向有关电力企业通报本次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报电监会和省政府。
四、检查要求:
(一)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把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与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编制操作性强、标准具体明确的检查方案和检查细则,认真组织自查,以查管理到位、查规章制度执行、查隐患整改为主,狠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各燃煤发电企业要把贮灰场安全作为本次检查的一个重点环节,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整改贮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密防范贮灰场灰坝垮塌、灰渣泄露等安全事故,确保贮灰场运行安全。
(四)要形成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确保电力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