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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村物资保供方案 篇1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xx]27号),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物资储备需求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照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南要求,依据疫情防控规范、指引及《学校基本防护防疫用品建议清单》等,结合师生数和校园内后勤服务与保障员工数,以及校门、学生公寓、办公楼宇等场所人员体温检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要求,科学测算口罩、测温枪(体测计)、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需求。
镇中心校要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全镇各学段学生返校物资储备需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二、物资储备保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多措并举做好学生返校防疫物资保障工作。镇中心校负责校用防控物资测算、统筹、指导工作,对于水银温度计、乳胶手套、胶鞋、普通洗手液、84消毒液、酒精等学校能够自行采购的防疫物品,要不等不靠,立足自身解决。报请县教育局、县经信局根据学校防疫物资需求清单,组织采购口罩、额温枪、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过氧乙酸呕吐应急处置包等物资,保障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采购防疫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指导与督查。
三、统筹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资金保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费保障,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有关部门要把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加强统一调度,加大工作力度,落细落实举措,确保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有序做好储备工作。配合经信部门及时组织协调货源,确保学生返校防疫物资持续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要严把物资质量关口,确保防护作用发挥充分。财政要加强现有教育经费统筹,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学校防控物资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防控物资经费及时到位。镇中心校要科学测算所需物资,主动对接经信、财政等有关部门,确保各类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统筹调度,畅通防控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发放等各个环节,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物资和资金使用流程,建立防控物资和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切实防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疫情期间村物资保供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调度、组织运力,进一步做好生活物资及后勤保障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协调统一、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多方联动”为原则,确保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精准对接,运行有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后勤保障工作。实现春运保畅和疫情防控两结合、两不误,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煤、油等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二、职责分工
根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与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相关防疫部门的沟通联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协调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局直各单位
职 责:负责做好沟通协调、文件运转、人员调配、会议组织承办工作;负责对接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与本县其他防疫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后勤保障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财务股,局直各单位
职 责:落实物资储备和领取发放。科学预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数量,进行合理配置。及时添置配送各交通检疫点所需物资,保障各交通检疫高效有序运转;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输调配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运输股、运输服务中心牵头,集团公司、运平分公司、汽车运输公司
职 责:负责疫情突发期间,防疫物资、生活物资运输的运输车辆调配;协调农业农村、商务、工信等部门发放疫情物资运输《通行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集团公司、宛平分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各准备5台应急运输车辆,保障车况完好,随时待命。
(四)值班值守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局直各单位
职 责:督促值班人员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接听专用应急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运转;负责传达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新安排和新要求;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局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应急防疫物资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保障防疫物资优先通行)等相关要求,做到“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局之力,全力做好交通运输防控疫情的物资运输等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上级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安排,高标准完成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把握工作重点。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服从指挥调度,全体人员做到随时待命、随叫随到。
(三)严守工作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得空岗脱岗、擅离职守,不得推诿扯皮、临危退缩,不得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得造谣传谣、未经许可公开发表和传播涉密信息,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
疫情期间村物资保供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畜产品充足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张牧医〔20xx〕160号)和《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流动人员、车辆管控的通知》(第1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千方百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畜产品市场供应正常、质量安全、价格平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县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农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保障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任务扛起来,结合农业生产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畜产品供给形势,确保农畜产品数量充足,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和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保驾护航。
(二)强化农业生产,全力保障稳产供给。一要全面摸排调度。及时掌握全县蔬菜、肉、蛋、奶等主要农畜产品产销情况,并根据实际统筹谋划和落实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来,销得出去。二要抓好农牧业生产管理。重点解决受当前疫情影响出现的农事活动不便的问题,由乡镇科学合理安排,组织工作专班,对设施蔬菜、甜菜、洋葱等农作物进行集中管理、采收、拉运。积极协调县农投公司等蔬菜经销企业优先收购县内蔬菜进行销售。收获后的洋葱就近装袋储存,并及时联系协调储藏库、收购商,待疫情解除后迅速进行拉运或销售。对部分饲草因积雪覆盖无法打包的问题,要实时动态掌握信息,打捆机械机械办理通行证明后,尽快开展饲草收储。三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通讯手段,以不见面方式指导农户规范管理生产,保障农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四要加强应急处置。及时指导督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序开展农业生产,加强日常调度,保障市场供应。市场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应急处理。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确保质量安全。一要抓好疫情防控。立足当前疫情形势,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防疫物资储备,坚决防范“两疫”叠加。强化养殖场区日常监管,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二要做好动物调运检疫监管。持续加强调运、屠宰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三要做好场所消毒工作。对摸排的养殖场区、屠宰场、运输车辆、销售点及各种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场所要建立日消毒制度,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防护、消毒通风、测温验码等措施。四要加强涉冷链人员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全面梳理汇总进口冷链畜产品相关人员信息,明确集中采样点,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组织等工作。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按照《山丹县农业农村局山丹县交通运输局山丹县公安局关于转发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农〔20xx〕316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农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按照《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农〔20xx〕319号),由必须开展农事活动的农户或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出通行备案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办理农业生产通行证明,迅速、有序开展农事活动,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同时,要认真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运输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主动加强与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联系,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畜产品流通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订单方式,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农畜产品滞销的情况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扛牢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和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主体责任,立即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加强日常调度,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有序生产和流通。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配合协调,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严格审核把关发证,确保农业生产活动正常开展。坚决杜绝借口农事活动领证串门、走亲访友、聚集聚会,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三)细化工作流程。农事活动通行证发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利用网络线上办理。农产品稳产保供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向所在乡镇提出通行备案申请,并提交本人、使用车辆司机及随乘人员、共同从业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绿码出行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经乡镇与村委会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印发“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畜产品稳产保供通行证”。对参与农事活动的从业人员、使用车辆必须在符合疫情通行条件的前提下,由乡镇工作专班、村委会进行指导监督,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审批路线点对点进行拉运。
(四)加强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畜产品稳产保供日常调度,及时了解农畜产品保供运行情况,动态掌握供给现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县农畜产品供给秩序正常。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作为信息审核和报送工作责任人,于每天15:00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当日相关情况。
疫情期间村物资保供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群众基本的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封闭、统配送、统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小区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小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区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统筹协调选取具有完善配送体系、供货渠道通畅且有较为充足生活物资储备的商超企业:“xx 超市、xx 百货超市、xx 超市”,要求三大超市按照就近原则向封闭社区提供可售物品清单。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区所有小区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社区网格员将“三大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居民微信群中,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定点超市。
(三)保障居民所需、明确配送流程。各社区在汇总居民所需物资情况后,要立即对接定点超市落实所需物品数量及具体配送点,“三大超市”负责打包、分装、配送。
社区网格员要按照本小区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超市接单后将商品打包,贴好地址、金额及付款码后,配送至小区地点。由社区网格员提前统收取物资费用,在商超配送物资时与商超配送人员一并结清。
各网格员要主动与辖区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上报定点超市,代为付款并做好台账,疫情解封后统结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保供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 xx 区封闭小区居民必需品保供小组,主要负责物资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部门、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保供工作综合协调,组织超市积极做好物资调配,确保超市物资储备充足,配送顺畅;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保供企业各类物资检验检测,确保各类蔬菜、食品保质保量。同时加强价格监测,确保价格平稳;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保供工作情况开展宣传,及时通报因现场管理、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的方案、公告、通知等需广大居民知晓的信息;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封闭小区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明确专人对接超市,引导居民所需物资,将居民所需物资配送分发到居民手中;各商超企业负责保证超市物资充足,确保配送顺畅,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流程。要严格人员管理,坚持做到五有三加强,在物资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
疫情期间村物资保供方案 篇5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切实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确保全乡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工作职责
生活物资保障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商超、农贸市场做好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根据企业复工、学校复课等情况,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领导任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全力做好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部门职责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
畜牧兽医水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
交管站: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民政办: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系统、本领域职责任务,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大局。
(一)例会协商制度。建立例会协商制度,研究生活物资保障中的具体问题。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加强研究,强化措施,合力推动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地见效;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进展。
(二)信息通报制度。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最新工作进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通畅,遇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三)督查督办制度。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疫情期间村物资保供方案 篇6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2〕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22〕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22〕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3天≤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物资申领时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合理领用。针对不同级别防护物资制定相应审批、发放流程。
(二)使用监管、追踪及抽查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总体要求,由器材处负责防护物资发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物资需求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院级监管小组对防护物资的管理制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管、追踪及抽查。
六、实时监测库存,科学预测需求
在疫情期间,开展物资信息监测管理工作,记录每日物资出入库变化情况,统计及预测重点物资的未来需求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一)库存监测与上报
器材处定期监测物资申领情况,发现异常申领,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如遇物资储备不足或出现临床需求量激增,导致物资紧缺,器材处统筹安排采购,及时补货。实时关注物资动态,每日监测,每日上报。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动态调整物资监测范围。
(二)根据疫情防控进度预测物资需求量
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护应急物资需求预测包括两个阶段:疫情初期阶段和复工复产阶段。
疫情初期阶段:综合考虑库存量、未来日均值班人数、未来日均总量,同时结合系统中历史领用量数据,充分研判疫情期间物资需求的增长趋势,为疫情初期物资储备量提供参考。
复工复产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人员增加,对全院重点防护物资建立需求量预测模型——改进均值偏差法。
改进均值偏差法的模型为:需求量=(发放数量平均值+样本期内安全库存值)×疫情系数。疫情系数=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现有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即在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膨胀的倍数。根据模型,综合考虑门诊量、出诊医师数、床位使用率,剔除异常值,预测出不同复工情况下各种防护物资的需求量。
七、设备配置标准与运行保障
(一)发热门诊医学装备配置
发热门诊属极高风险区域,需结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防护指南等文件,配备充足的诊断设备、抢救治疗设备、保障设备等。
诊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线测温仪、血压计、指氧仪、血气分析仪、某射线类检测设备(CT、DR)等;抢救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机、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保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空气消毒设备。其中除ECMO外,其余设备均为医院常用医疗设备,应按发热门诊床位数配置相应数量,ECMO为重症患者的主要救治医疗设备,必要时可院内调配使用。CT和红外线测温仪不是发热门诊常规配置的设备,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应及时配备安装,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二)医疗设备管理及消毒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设备管理主要涉及全生命周期中安装调试、日常使用、维修维护、租赁四个环节。工作内容包括保障检查类设备的开机率、治疗设备的完好率,注重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保障设备的合理调配。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极高风险区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原则上采取“只进不出”的设备维修方式,即对于故障设备只进行同类备用设备替换,不对原故障设备进行拆机维修。待疫情解除,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后再确定维修或处置方案。若高风险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设备替换,医学工程人员须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进行个人防护后,方可进入污染区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对除发热门诊外的急诊其他区域及普通病房等中、低度风险区域内的设备故障,医学工程人员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设备取回,将故障设备置于通风、清洁区域进行维修。办公区域应做好与维修区域的严格划分,以降低医学工程人员的感染风险。
设备消毒步骤:第一步,用沾有消毒剂的湿巾擦拭被消毒设备表面并除去外观污渍;第二步,用湿布擦除设备残留的消毒剂,避免其对人员造成刺激和伤害,并防止因消毒剂残留导致的设备表面变色;第三步,使用柔软干净的干布擦除设备表面的液体残迹并使其风干,保持电器绝缘性能;第四步,将使用过的湿巾丢弃至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中。通过以上四步操作完成设备维修前的消毒工作后,进行常规设备维修。完成维修后须对设备进行二次消毒,消毒步骤同上。完成消毒操作后,将设备返回科室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