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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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方案

请欣赏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1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永年、经济强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移风易俗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

(一)爱党爱国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二)遵规守法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科教文体星。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四)勤劳致富星。通过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五)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六)助人为乐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七)移风易俗星。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挨弃陈规陋习。

(八)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她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九)卫生健康星。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十)环境生态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镇(社镇)、小镇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村两委按照镇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十星级挂牌制度,达到十项要求中的八项以上,可悬挂十星级家庭牌,达到十星标准的,由镇进行表彰奖励。

(一)组织动员。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按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十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四)十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十理乡并报本乡镇统一核定。

(五)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十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我镇挂牌仪式。十星级牌由各镇负责制作,铭牌按照28cmx18cm标准统一定制,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在村里公共场所建十星级文化墙(栏),对农户得星情况进行集中公布和宣传。

(六)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乡镇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由各镇制定本辖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村民某星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立即予以摘星并限期改正。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作为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相应的测评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扶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进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办法。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要把“十星级文明户”作为优先推荐、评选对象。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合、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四)示范引领推动。坚持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履盖的方法,务实有效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制定本地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映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3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4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5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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