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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家庭评选方案 篇1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绿色家庭评选方案 篇2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经研究决定,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市中街道开展“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弘扬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评选条件
(一)移风易俗,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活动。起房盖屋,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加黄、赌、毒。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
(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重视家庭美德建设,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亲朋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三)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个人仪表,举止大方得体,积极乐观,有健康的生活心态。家庭居住环境整洁有序,参与评选的镇街家庭必须是“美丽庭院户”,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要求,对“美丽庭院”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记录良好。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五)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申报办法
(一)五好文明户评选采取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评选活动,户籍人口500人以下的村庄评选5户,500——1000人的村庄评选10户,1000人以上的村庄评选15户。
(二)评选出的村级五好文明户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汇总,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上报情况进行审定,对五好文明户授牌表彰。同时,在评选出的五好文明户中,遴选5个家庭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
(三)各部门单位可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推荐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原则上每科室推荐一个家庭。
(四)要严格评选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候选人要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五好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发生邻里纠纷事件。
8、办理红白事有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恶俗婚闹等不文明现象。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评选步骤
“五好文明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2日至6月10日)
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制定“五好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评议(6月10日至6月16日)
组织所辖行政村申报家庭填写申报表。各村两委要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候选文明户进行初审,并将确定的候选文明户公开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三阶段:审定挂牌(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村将初选五好文明户经审议、公示后,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上报的名单征求各镇直部门、各科室意见,审核通过后,确定“五好文明户”当选家庭并挂牌表彰。在五好文明户评选基础上推荐参评全市“文明家庭”。各部门、各村于6月20日前报送“文明家庭”候选。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6月20日至7月)
根据报送的候选家庭,评选出市中街道“文明家庭”,并由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适时表彰。上报的市级“文明家庭”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适时表彰。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五好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担负起职责,推动“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文明为荣、创五好文明的浓厚氛围。
(三)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表彰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过程要做好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
(四)严格标准,及时报送。上报的评选市级文明家庭候选人要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绿色家庭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号召,引导学生讲文明、树新风,在积极开展环翠区教育局组织的“文明快乐一家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文明快乐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学生、家长共同营造文明快乐的家庭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目的:
家庭是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第一环境。通过评选“文明快乐家庭”,鼓励家庭成员积极行动起来,“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家长与学生共同营造文明快乐、积极向上的家庭成长环境,让家庭每个成员都与时代同步,和谐发展。
三、评选范围和程序:
各班所有的学生家庭都可以参与评选,每班根据评比标准推选一名典型家庭并附材料,由学校德育处进行评比。
四、评比标准:
(一)家庭成员文明有礼。
1、家庭成员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做到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
2、家庭成员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奋学习。
(二)家庭环境温馨和睦。
1、家庭成员互敬互爱,互相关心,彼此尊重,家庭关系融洽和谐,民主和睦。
2、家庭成员能做到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孩子能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3、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学习努力,崇尚文化,信奉科学。
4、家庭重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孩子品德良好,行为端正。
(三)遵守公德热心公益。
1、与邻居友好相处,彼此尊重,互相帮助,互谅互让,无争吵现象。
2、注意公共礼仪,乘车有序等候、先上后下,过马路走斑马线或地下通道,在公共场所做到不大声喧哗,不抽烟等。在校遵章守纪,友爱同学。
3、在“争创文明城”活动中,家庭成员能够自觉参与社区服务实践活动,或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宣传文化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公布“文明快乐家庭”评选办法
2、创建阶段——在校学生家庭对照要求,积极创建。
3、申报阶段——家庭自报,填写推荐表,完成推荐材料,并上交班主任。(要求推荐材料真实、准确、具体。)
4、审定阶段——班主任推荐、年级组评选、学校德育处审核材料,产生征长小学28个“文明快乐家庭”。
5、总结阶段——公示评选结果。
绿色家庭评选方案 篇4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绿色家庭评选方案 篇5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把镇村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齐家务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二、评选范围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四、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绿色家庭评选方案 篇6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经XXX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活动,发动吸引更多家庭动起来、创起来、赛起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XXX镇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为重点,向全镇推出新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一体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让村民学有榜样、比有目标,激发全镇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的热情,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依照县委县政府《献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全城提升”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XXX镇以提高广大村、居民家庭卫生意识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比卫生意识、比卫生质量的氛围,促进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四、评选时间
每年11月份评比一次。
五、评选标准
1、看节俭美家风。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婚庆喜事文明赴宴,消费观念科学合理,不攀比、不讲排场,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爱护公物,珍惜公共财产;节约水、电、粮食;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擅长废物利用。
2、看卫生好习惯。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讲卫生、爱干净,能够做到勤洗衣被、常洗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污水,并积极参与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3、看居室保洁净。居室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清新,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窗明几净,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卧室床铺平整,衣被叠放整齐;厨房整洁有序,餐具干净。
4、看庭院巧扮靓。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门前花池植被茂盛、瓜果飘香,能够利用布艺、剪纸、草编等废旧物品改造装扮庭院,打造亮点;畜禽入圈、柴草进棚,使用卫生厕所,无露天粪坑,无乱堆乱放。
5、看四周常清洁。房前屋后垃圾常扫常净,日产日清,无杂草、无污水、无恶臭等异味,周围道路经常保持干净,两旁无塑料袋、编织袋、彩布条、牲畜粪便等垃圾堆积,无乱堆乱搭乱建现象,环境清洁整齐。
六、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5日)。召开会议,下发活动通知,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做到评比内容、评比标准家喻户晓。
2、评选实施(11月1日-11月20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比采取自下而上,先由各村自评。各村评比结束后,推荐上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1000人以上的村报10户,1000人以下的村报5户),填写推荐表并交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公示挂牌(11月20日-11月30日)。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XXX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奖牌,并张榜公布。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村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评比制度对农户卫生逐项进行检查,严格评选。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选标准条件发放到每一个家庭,要悬挂标语、刷写喷绘,切实把评选的过程变成提高卫生意识的过程,向卫生户学习的过程。要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卫生示范家庭”的评选热情,使其深刻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
3、注重结合,提高效果。评选活动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结合起来,提升村居文明程度;与“五好家庭”、“文明十星户”评选结合起来,倡文明、树新风。
4、密切配合,强化检查。镇将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活动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活动不开展或开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进行复评,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命名摘牌,切实使此项活动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