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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上班人员安排方案 篇1
为落实以乡村(含社区,下同)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乡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乡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乡村。本方案中“乡村”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村和社区。
(二)乡村疫情划分
1.乡村未发现病例。指在乡镇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乡村出现病例,是指在乡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乡村传播疫情。指在乡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乡村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乡村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乡村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乡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乡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乡村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乡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乡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乡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乡村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乡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乡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疫情期间上班人员安排方案 篇2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教务处认真组织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职工返岗工作的通知(四号公告)》精神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岗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有关工作。
定于2月17日(星期一),教务处教职工返岗工作,恢复基本运行。因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按照学校“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运行需要,合理安排教职工轮流到校上班,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到校上班。
加强人员管理,做好每日信息记录。处防控领导小组成员每天及时掌握、了解所有教职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自我隔离情况等。教职工要如实上报个人情况,对于上报不实信息、拒不执行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处分,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严格执行不满隔离期的教职工不能返岗工作的规定。确因工作需要返校上班,须已按要求完成自我隔离,经处领导审核批准后,发放教务处盖章的《返岗确认书》,方可到校上班。
通过多种渠道为到校上班的教职工筹集购置防护及消毒杀菌用品,以保证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处里现有的少量口罩将优先配发给轮流到校上班的老师。
返岗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离家时戴口罩,进校门时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一卡通以及《返岗确认书》。
到校工作期间请佩戴口罩,注意做好防护,尽量不要聚集,如有问题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各办公室要做好消毒杀菌工作,保持良好通风,以一万的努力防范万一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方式。
二、返岗工作安排
经处务会研究,决定实行轮流到校上班工作制。
教务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每天有一名成员在校上班,其他成员实行远程在线上班,确保有事能及时到岗工作、处理问题。
老图书馆二楼教务处办公区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上班。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每天安排五名工作人员在二教轮流上班。
其他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行网上办公、远程或居家办公。要求每天工作时间均须在岗,按正常时间上下班。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通讯工具保持畅通,确保能随时处理、解决工作问题,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三、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
教务处主页已发布近期到校上班人员安排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请教师学生联系、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各项有关事宜。
校内外工作人员要耐心回答教师、学生的咨询,及时予以回复;非本人负责的业务或有关工作,要按岗位职责和具体分工,及时与相关老师联系、协调,尽快给予解决或回复。
不能解决或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处领导汇报。
关于业务材料签字,经分管处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当天值班处领导签字。
每周二老图书馆219室全天办理教务处公章盖章事宜。盖章材料须先经学院教学副院长或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
疫情期间上班人员安排方案 篇3
为落实以乡村(含社区,下同)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乡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乡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乡村。本方案中“乡村”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村和社区。
(二)乡村疫情划分
1.乡村未发现病例。指在乡镇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乡村出现病例,是指在乡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乡村传播疫情。指在乡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乡村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乡村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乡村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乡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乡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乡村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乡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乡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乡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乡村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乡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乡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疫情期间上班人员安排方案 篇4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学(学生暂时)不返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上班原则
按照“尽量减少返校人员、尽量避免人员集中”的原则,对返校上班人员(特指到三个校区内上班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具体安排
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辅系列人员、辅导员、后勤人员的'不同工作需要,分别做以下安排:
(一)教学科研人员
原则上不返校上班,按照教务处通知,在家进行网络教学,具体授课内容、手段等按学校教务处具体工作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返校的,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领导批准后向学校人事处报备,人事处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同一时间段尽量避免人员集中返校。
(二)党政群机关人员、教辅机构人员、学院行政及实验辅助人员、辅导员等工作日采用轮班值守方式,每个单位(部门)每天安排管理人员、辅系列人员、辅导员等1至2名到主校区或海滨校区上班,其余人员在家利用网络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各单位(部门)将排班表在各自网页和微信工作群公布,师生办事可通过电话咨询沟通、提前预约,尽量减少面对面接触。轮班期间各单位(部门)工作不能间断,不能影响工作开展。
(三)宿管、保洁、食堂、物业管理等后勤人员以实际需要为原则,由后勤集团精确安排上班人数,错峰上下班。
(四)校园超市、网厂、船舶公司、珍珠公司等企业员工以实际需求为原则,由资产经营公司统筹安排上班人员,错峰上下班。
(五)党委办校长办(统战部)、校医院、保卫处人员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值班值守,由部门具体做好安排。
(六)学院正副院长、系正副主任和科研机构负责人、内设部门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返校上班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于2月23日前将以上(二)至(六)类人员20xx年3月的返校上班表(含上班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报人事处,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刘波。人事处对各单位(部门)的返校上班人员进行统计,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将第一周上班人员需要的口罩数(上班人员每人每天1个,一周按5天计)报给党委办校长办,各二级党组织派人于2月27日上午联系谭斌领取,然后迅速分发给第一周返校上班人员。
三、防控要点
(一)学校鼓励教职工尽量自己开车上下班。坐校车的教职工必须戴口罩并喷洒车上配备的消毒液,尽量错开位置坐。校车每次开出前后必须严格消毒
(二)保卫处安排保安严守校门。严禁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保安对不戴口罩的教职工予以提醒后发放口罩,做好登记并反馈回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教职工要向保安出示健康观测记录卡,如发现记录卡中有体温异常记录,保安应及时登记并反馈给校医院。保安为每个进入校区的人员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或身体异常者,立即报告校医院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登记。校医院电话:
(三)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原则上一个办公室只能安排一个人上班。
(四)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不允许集中点餐、堂食,教职工可利用校内网上送餐平台点餐,并由送餐员直接送到办公室各自用餐。具体方案以后勤集团公布为准。
疫情期间上班人员安排方案 篇5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疫情期间上班人员安排方案 篇6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1]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8月18日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属地、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我校教职员工开学返校实施方案。
一、成立教职员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组。
组长:王宏伟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总务处、保卫处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学校所在地以外教职员工(包含新校区建设搬迁项目施工人员)返校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评估。
二、教职员工类别
教职员工指教师、行政、物业、安保、食堂、洗浴、超市、校车司机、项目施工人员等人员。
三、教职员工返校条件
(一)在皖教职工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开学前14天,实行健康监测,无异常情况的按时返校,在省外低风险区的,在学校开学规定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返校和到校报到,并做好中途防控措施。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低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二)本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后勤、物业、保安、食堂等人员,在其返校前除按照学校返校要求外,须查验行程卡,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全员参加学校教职工核酸检测抽查),并在岗前参加一次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四)尚在国境外的暂不返校。
四、教职员工返校审批流程
返校教职员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员工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申请、审批,并报组织人事处、校医室及项目负责人三方备案,发放出入证。
五、返校方式
所有教职工须提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在学生返校前一周有序返校。返校教职员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使用私家车辆返校。
六、返校批次
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目前在省外的教职员工,提前规划好返校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第一批次:校领导及行政干部,其他需要上班的,2021年8月21日到岗上班
第二批次:行政、教辅、辅导员(班主任)、物业、保安、超市、浴室、司机等人员,2021年8月25日到岗上班。
第三批次:教师含聘任及兼职教师,2021年9月1日到岗到位。
其它批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七、返校要求
近期返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桐城市防疫指挥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进入校园时,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自觉、严格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2.签订承诺书,进行健康信息采集登记,申请“安康码”,做好接种工作,做到“应种尽种”,部分教职工因“禁忌症”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按照要求及时接种,积极配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返校前的核酸检测抽检工作(已提供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不参加抽检)。
3.积极参与并自觉进行健康教育,认真学习“三案八制”和《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严格按照规定,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校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同时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4.居住在新老校区外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小区时,必须及时向小区卡点登记报备、测量体温,并按防疫要求自觉进行居家14天医学观察。
5.学生返校当天和学生开学后,教职员工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出入,中途不得随意出入。
6.按照规定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材料到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
7.返校教职工所在单位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近期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包保第一责任人,督促返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桐城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八、做好不能正常返岗教职员工工作
对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按照所在地方政府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