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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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3方案

请欣赏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增强党员干部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构筑家庭廉政防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家属知廉、守廉、助廉,推动反腐倡廉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惠及全镇人民的“幸福凤林”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使家庭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熏陶和感染,增强廉洁意识,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个人是家庭的细胞,建立廉洁社会,先要树立廉洁家庭,建设廉洁家庭,先要倡导廉洁个人之风,要围绕“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主题,重点抓好“七个一”:

(一)发放一份倡议书。向镇机关、镇属各单位党员干部、村民小组以上骨干家庭发放一份开展“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倡议书,倡导家庭成员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廉政家庭文化,让家庭成为充满和睦亲情与温馨的空间,成为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

(二)开展一次格言征集。以“创学习型家庭、做廉洁型公民”为目标,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开展以“读书与廉政”为主题的家庭反腐格言征集活动,加强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开展以“家庭与廉政”为主题的`“贤内助、廉内助”座谈会,倡导党员干部家属既当贤内助,又当“廉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以家助廉、以家促廉,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四)组织一次警示教育。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家属的廉洁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警意识,增强做好家庭助廉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召集一次签名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参与“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签名活动,引导家庭成员自觉保持廉洁,发挥廉政建设助手作用,形成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一次“廉洁幸福家庭”评选。以“争当廉洁贤内助,筑牢家庭防腐墙”为主题,在全镇开展“廉洁幸福家庭”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样板示范,引导党员干部和家庭成员共筑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七)举办一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以“廉荣贪耻、幸福家庭”为主题,深入挖掘各村廉政建设好的经验做法,举办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四、实施步骤

“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从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制订活动方案,下发活动通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发放倡议书,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组织实施阶段(9月-12月中旬)。按照“七个一”的内容逐项抓好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12月下旬)。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成立“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红梅任组长,徐小明、钟炳根任副组长,毛延兵、朱志华、郑成才、周世有、严英军、周祥富、冯洪梓、刘慧军、王厚成、毛立武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俊秋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班子成员要协调好业务分管单位、联系村抓好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2.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镇纪检、宣传、文化、妇联要按照市里的文件要求,紧密联系与配合,积极协调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活动内容。要与“三个年”、“最美凤林人”等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载体,提升参与度,扩大互动面。

3.注重预防,务求取得实效。镇纪委要深入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家庭助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采取应对策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要把开展“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融入党员干部及家属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常学常讲,坚持不懈,使家庭廉政文化成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努力消除和克服腐败现象,创建廉洁家庭,建设和谐社会。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0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xx〕2号)和《关于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绍乡振组办〔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实际,为扎实推进我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xx—20xx)》,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xx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xx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xx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xx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xx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4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市纪委正在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新实践。根据《XX市“清廉村居60分+”建设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时间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三、工作内容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xxx、xx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镇妇联要求,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最美家庭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最美家庭”系列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村民创业增收致富的热情,提升广大村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建设和谐新农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家庭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创业增收生活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家庭和睦心灵美、文明礼貌风尚美”的最美家庭。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四、评选安排

本次活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10日)制定方案。根据本村实际,成立创建评选工作小组,制定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3月11日—3月31日)宣传发动。利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广播会及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让村民了解本次活动安排、创建内容及目的意义。

第三阶段(4月1日—30日)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村民对照评选标准自主申报创建项目,以家庭单位为主。

第四阶段(5月1日—31日)村级评选。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村民小组推荐的农户进行审核评选,各项评选分值达90分以上为合格。

第五阶段(6月1日—30日)表彰宣传。

五、评选标准

“夫妻关爱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责任。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勤俭持家家庭”: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坚持移风易俗,活跃家庭文化。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建设“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为目标,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使村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村级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村务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群众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提升组织力。加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村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村级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加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强化权力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

(三)推进村务公开透明

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村务信息,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包括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

加强公开监督。建立村务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清查核实资产。定期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核实,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规范资产处置。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确保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

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防止村级财务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五)培育清廉文化

加强廉政教育。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举办廉政讲座、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弘扬清廉文化。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元素,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如举办清廉文化书画展、文艺演出等,营造浓厚的清廉文化氛围。

推进家风建设。开展“廉洁家庭”“好家风好家训”等评选活动,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的家风促进党风政风民风。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本村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水平。

(三)总结评估阶段

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村级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廉村居建设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指导,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纳入村级党组织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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