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交通秩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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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方案

请欣赏维护交通秩序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维护交通秩序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维护交通秩序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维护交通秩序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街道管理、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蒋益楠为组长,法制副校长杨运良、副校长易克颖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寝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会,以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环境专项整治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5、组织师生义务劳动,打扫街上卫生,创造清洁卫生的校园周边环境。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九)校园进出,严格把关

门卫、保卫严把校园进出关,对来访的家长、教职工亲属、来宾和办事人员严格准入制度,严格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的人员,由门卫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口来接,并进行登记签名,谁签字谁负责。

(十)、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和政府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派出所、工商、防疫、综合执法队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三、高考前的联合整治行动

1、学校积极配合安江城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游戏室、桌球室、牌馆进行整治和取缔。

2、学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对校门口“快快游”和校门口车辆停放进行整治。

3、学校积极配合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商店、饮食店和摊担进行检查和整治。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而不懈努力。

维护交通秩序方案 篇4

为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围绕公安部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聚焦群众关注的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秩序大整治、隐患大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以维护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为重点,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预防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县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宪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殿文、县交通局局长姜良泽、县住建局局长高巍任副组长,其他交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信息报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慕小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严秩序”总目标,以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为主要任务,以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集中整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持电话等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实现全县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显著下降,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遵法守法意识和文明通行意识显著提升。

四、整治重点

(一)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假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顶格处理,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压降交通事故。

(二)以规范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行为为重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非法载客、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深化“车让人、人守规”活动为抓手,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的同时,集中查处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行人导致的交通乱象,坚决遏制行人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

(四)以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增加巡逻警力,强化交通疏导,及时查纠超员、超速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

(五)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为切入点,开展乱停乱放治理。对路边非停车位临时停车的,执勤民警要通过劝导教育及时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尽快驶离,对违规停车、机动车驾驶员不在场的,一律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严重阻碍道路交通秩序的车辆,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

(六)进一步规范快递、外卖车辆的行车和停车秩序。督促快递公司、送餐公司制定快递员、送餐员行车与停车行为规范,加强快递员、送餐员文明遵规教育,做到骑行守规矩,不乱停乱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

(七)规范共享单车(小黄车)的停放秩序。在不影响人行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施划单车停车位,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使共享单车在停车位内头尾一致,有序停放。

(八)以强化综合治理为依据,疏通城区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联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疏通城区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恢复道路的基本通行功能。

(九)要针对上下班、上放学交通高峰时段,加大对重点路段、易拥堵路段的巡逻管控和疏堵保畅,要提高见警率,坚决避免长时间大面积拥堵。

(十)要重点整治242国道、242过境线、县乡农村道路、城区银州中路、公园西路、青年西路、行宫西路、银河东路、人民路、二道街等重点区域道路交通混乱的问题。

五、整改步骤

(一)安全大宣传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宣传部要统筹安排各部门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布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以及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现代媒介作用,深入开展宣传,造大整治声势,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通过致全县老百姓的一封信,提醒交通安全常识,通过事故案例告诫广大驾驶员及群众酒驾醉驾、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逆向行驶、乱骑行、乱穿马路、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违法的驾驶员及群众以教育劝导为主,引导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宣传动员阶段,县新闻中心、电视台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秩序大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可行性整治方案,公安局要科学组织警力,开展现场集中执法行动。各警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大力整治,通过100天集中治理,促进我县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使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罚款罚款,该扣分的扣分、该拘留的拘留,坚决做到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压降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隐患大整改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认真对整治行动进行整理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全面认真整改,及时“回头看”,公安交管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常态化安全、畅通。各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必须向整治行动办公室定期报送专项行动信息及进展情况,于7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措施

(一)城区街道交通秩序整治。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牵头,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客运企业等单位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不按停车泊位停放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道路上影响正常通行秩序的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还要加大对城区街道三轮车违法载人、三轮摩托车任意穿插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区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对城区道路上的标识标线、停车泊位进行重新施划。住建部门要对道路以外、商场门前等区域违停车辆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并施划标识标线、停车泊位,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交通、住建、客运企业全力查处出租车随意掉头、乱停乱放,公交车占道行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联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城区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对城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影响正常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城区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国省道、主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牵头,交通、住建、应急管理、环保、市场监管、客运企业及公路沿线街镇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秩序混乱点段进行联合治理。对公路沿线主要路口、交通要道、交通枢纽等人群、车辆集中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各辖区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要对道路上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年久老化、模糊不清的道路设施、标识标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要对G242过境线十里铺岔口和G242过境线与榆高路交汇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治理和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对道路设置及道路上存在的其他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要对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车辆乱停乱放、抢拉乘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长、超高、驾驶机动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特别要联合相关部门从严治理水果销售、小商小贩等摊点占道经营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

(三)城区客运货运车辆整治。由交通部门牵头,交警、住建、文旅等部门配合。交通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集中清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督促企业对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进行“清零”,强化路面巡查,通过“321”平台,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长途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出租车、村村通、短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坚决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落地休息和连续驾驶4小时落地休息制度。督促检查客运、货运企业GPS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跟踪检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坚决查处客运和营运车辆违法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员、违规载货、客运车辆出站后在道路上缓行揽客,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等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有以上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严肃处罚,对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所属的客运企业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3000元处罚。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勒令依法整改,严厉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各街镇牵头,交警、各基层派出所配合。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街镇交管站、劝导站以及配备的安全员和劝导员,全面实施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网格式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xx〕45号)文件要求,建立覆盖县、镇、村的三级路长体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负责人任县级路长,街镇政府、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区域街镇级路长和村级路长。街镇政府是“五类”车辆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配合街镇安委办,加强对农村五类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驾驶无牌证车辆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各街镇要召集村(组)负责人召开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延伸到各村(组)。一是各街镇对辖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弄清底数;二是各街镇包村干部负责,深入村组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禁止农用车辆载人的宣传教育,督促“五类”车辆所有人到交警部门挂牌、考证,并联合劝导员及时有效劝阻“五类”车辆逢集赶会违法载人行为;三是各街镇要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文化广场、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和醒目位置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图画,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监控和管理,提高农村驾驶人持证率,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私家车辆交通秩序整治。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牵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部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要召开专门的动员会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会议召开情况和宣传教育引导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专项行动办公室邮箱(110890912@qq.com),逾期未报送的部门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各部门和各单位内部要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及单位职工私家车辆管理办法,对新购车辆要及时入户、挂牌,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素质,严防公务车辆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服从管理、开霸王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彻底杜绝单位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重点是行政执法部门车辆无牌无证执法问题,实行公务车辆和公职人员私家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单位车辆和公职人员驾驶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切实加强执法保障机制。由治安大队牵头,各基层派出所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住建等部门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抗拒执法,阻碍执法,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对维护我县交通秩序,创建平安畅通米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各部门单位和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法,重拳出击。对车辆、行人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全覆盖。要强化现场执法、一线执法,必须改变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民警重疏堵、轻执法的倾向,强化执法的及时性。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正文明理性规范执法,做到宣传、提醒在先,治理、处罚在后,但是对干扰、阻挠公安民警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及时移送治安大队、刑警大队或公安派出所,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督导,健全通报。在整治行动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治不力、推诿扯皮、拖延懈怠导致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党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要及时通报或抄告所属单位;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

(五)灵通信息,及时报送。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10日、8月10日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报送至交警大队秩序办公室。

维护交通秩序方案 篇5

为切实消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根据教育下发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环城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出发点,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落脚点,以保证校园和师生安全为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和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推动我市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占道经营。各类摊贩在校门附近占道经营,出租车私家车接送学生占道停车,影响师生上放学通行。

2、整治加工食品。小商小贩在校门口经营各类小吃,自制饮品,使用煤气罐加工烧烤油炸食品,这些食品卫生不达标,煤气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周边的小吃部、小超市经营的食品同样存在安全问题。

3、整治学校门前的减速装置和交通警示标志。学生上放学期间,校门前人流车流密集,个别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部分学校门前减速装置损坏,交通警示标志不完善,安全隐患较大。

4、整治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严重影响小学生的学习与成长,同时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5、整治火灾隐患。学校周边是否有柴草垛,学校周边的柴草垛是否紧挨校墙,距离教室、备课室等学生活动场所很近,极易发生火灾,威胁学生生命安全和校舍安全。

6、整治私搭乱建。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倚校墙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有的占用消防通道,严重影响救援车辆进入,有的用作废品收购或存放其它杂物,基本是可燃物品,有的私搭乱接电线,有火灾隐患。

7、整治治安秩序。在校园周边活动的不法人员勒索或抢夺学生钱物、与学生打架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师生安全造成危害。

8、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大多数车况差、无营运手续,个别司机驾驶资质不合格,超载超员超速现象严重,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9、整治接送班。校外接送班辅导班在我市城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学生住宿场所的消防设施、饮食卫生环境及管理都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

10、整治校门管理。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联系相关人员认真确认并详细登记。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思想教育(5月上旬)

各校校长和安全保卫人员要提高认识,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问题症结,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大力度向学生家长宣传校园周边环境存在隐患对学生的危害,营造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5月中旬至6月)

通过家长座谈、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询线索,查找隐患。制定出符合本校的实施方案,同时协调乡(镇)街综治办联合行动,集中进行整治。针对排查出的校园周边存在的隐患逐条制定整治目标、措施和时限,做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整治档案,对整治过程和结果做详细记载,争取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消除一处。本校实施方案要于5月16日上交中心校。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7月至8月)

针对整治工作中查摆出的问题,结合整治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整治效果让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8月至9月)

一是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学校协调配合乡(镇)街综治办,围绕问题解决情况开展定期回访和不定期暗访,加强督查力度,推动整改进程;二是充分发挥家长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学生家长主动监督整改情况并积极举报,提供有力线索。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心校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校由于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长和中层领导及村小校长任组员,同时副校长董明生和张春国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校园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务求实效。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把这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与做好学校其它各项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妥善安排时间,合理摆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对因走形式、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和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维护交通秩序方案 篇6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巩固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厅党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盯执法领域各类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细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实现长效治理。

二、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常态化查纠整改作为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抓紧抓实,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持续发力。成立以厅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为组长,厅法制处处长汤远华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具体由厅法制处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问题

聚焦6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视频会议通报的共性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清单》交办的个性问题、省公路水上“三乱”治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等3类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

(一)交通运输部通报的共性问题。即短板弱项问题4类,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协同联动不紧密、查纠整改不主动、工作实效不突出的问题。

(二)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的个性问题。共涉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82个,分别是长沙市13个、衡阳市2个、株洲市4个、湘潭市11个、邵阳市2个、岳阳市6个、常德市4个、张家界市2个、益阳市6个、郴州市5个、永州市9个、怀化市7个、娄底市5个、湘西州6个。

(三)公路水上“三乱”治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11件,分别是衡阳市1件、湘潭市2件、邵阳2件、岳阳市1件、常德市1件、郴州市2件、永州市2件。

3类重点问题详细情况见附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清单》。

四、重点任务

(一)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

1.制定印发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并动态更新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库,对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导;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在省级层面挂牌督办;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一轮深入摸排,重点排查随意拦车扣车、顶格处罚、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公权私用、权钱交易等问题,防范排查和化解矛盾风险。(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逐级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执法站所联系点制度。落实警示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警示通报。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舆情应对方案,逐级报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加强舆情跟踪监测,建立问题预防预警机制。(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不懈深化执法为民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28应用和服务水平,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分析制度。(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5.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制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聚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继续办好执法工作中的民生实事。组织制定年度执法为民实践活动计划,明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项目清单。坚持开展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活动,每月确定一日作为接待日,接待到访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诉求。结合疫情防控、保通保畅等工作细化便民服务举措,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问题困难,强化帮扶支持力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

7.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定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列明重点学习书目,列出研讨专题,做到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集中研讨。(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8.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执法站所讲党课,定期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以执法站所为单位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思想交流,从思想上、作风上、服务上主动找差距、找不足、促提升。(省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继续深入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好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应知应会手册、执法操作指南。以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为重点,加强执法全过程现场模拟训练,分岗位、分年龄制定针对性训练计划,组织业务骨干、执法标兵与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一对一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进一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充实配优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紧盯基层执法站所长等重点岗位,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组织实施执法标识标准和执法基础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装备使用管理。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部省系统联网工作,完成执法机构校核和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摸清机构人员底数,建立完善基础台帐。深化在线培训系统运用,用足用好线上培训课程和考试题库,加强执法人员线上培训。(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11.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执法规范化工作调度会议,加强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解决问题、化解风险隐患。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点对点调度、跨层级调度、进驻式督导。(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12.建立基层执法站所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考核机制。根据投诉举报数据、走访辖区企业、从业人员和访谈过境驾驶员等方式,按季度评估站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评定、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更加注重协调联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络员工作体系,将联络员机制延伸至市县级,进一步增强工作时效性和有效性。(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更加注重典型示范。完善工作简报机制,及时将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简报转发到市县基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工作简报,进一步提高简报内容质量,搭建交流推广平台。(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不折不扣抓好线索清单问题整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焦点、痛点和难点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3类重点问题线索清单中的各方面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并立行立改,持续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逐项核查和明确清单中各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迅速组织整改并在全面核查整改结果的基础上,于7月30日前将本地区整改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厅。厅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和督查督办,及时跟踪和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清单中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于本清单中问题线索涉及的违法违纪的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拒不整改的个人或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督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围绕交通运输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摆的5类重点问题、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研督察明确的7个方面问题,继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运用好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12328服务监督热线等各方面的渠道和力量,注重倾听和收集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意见,继续深挖其他突出问题,动态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当前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成因,强化整改的针对性、系统性,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体推进,确保整改效果长期巩固不反弹,形成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四)强化考核监督。对于整改工作不力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厅将按照2022年真抓实干考核激励指标相关内容用好考核考评、督查督办手段,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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