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1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调动基层组织及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区、镇、处、场为单位,构建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夯实打击传销工作基础,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xx年底实现我市所有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全面查禁传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二)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响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
(四)重点惩处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
(五)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高发区域;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明确职责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潜江市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协助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组织体系。
(一)工商部门负责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协调督办,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打击传销工作,部署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负责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确定为传销或涉嫌传销的行为;负责打击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
(三)各区、镇、处、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督办、协调。
(四)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民宅房屋出租的管理,尤其是园林城区所属社区居委会要对房屋出租户逐户登记排查,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非法聚集涉嫌传销活动的要及时报告工商、公安部门。
(五)商务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对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电信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等媒体的监管,发现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再就业工程的监督管理,发现以介绍工作等为名,诱骗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传销进校园的防范;交通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传销人员的遣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平安奉节”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重庆市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着力推进我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奉节”的主线,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倡导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的氛围,贯彻执行《重庆市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市安监局《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预防伤害的水平,促进社区安全。
三、组织机构
成立竹园镇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的协调及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竹园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分线负责的原则,其职责分工如下:
1、消防安全工作组
组长:覃南术;副组长:李德庭;成员:规建办、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加强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区内单位和居民的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消防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定期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社区消防设施建设,减少火灾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社区消防安全;
(2)建立辖区消防档案,并归档。
2、家居安全工作组
组长:蒋中权;副组长:罗谋祥、朱代荣、张平、覃南术;成员:镇妇联、镇团委、综治办、民政办、计生办、社保所、教管中心、竹园派出所、竹园司法所、竹园卫生院、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心理咨询,传授急救常识,普及健康知识,关爱社区残疾人,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开展计生优抚调查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开展社区司法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家庭“零就业”工作,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开展防煤气中毒、溺水、跌伤等知识,开展帮困扶贫活动;
(2)建立精神文明、社会治安、卫生、民政、妇女儿童、青少年、计生、就业、学校、司法档案,并归档。
3、学校安全工作组
组长:罗谋祥;副组长:唐家荣;成员:镇属学校校长。
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防火、防震等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各学校安全排查,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卫生,保证各学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2)建立各学校学生档案,并归档。
4、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
组长:张平;副组长:王洪、侯文毕;成员:竹园卫生院、竹园工商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开展社区食品卫生检查,做好社区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保证辖区居民健康;
(2)建立食品卫生档案,并归档。
5、社会治安工作组
组长:许登立;副组长:李正刚、袁海涛、丁建平;成员:综治办、竹园派出所、竹园司法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和社区普法宣传,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化解社会矛盾;
(2)建立社区治安、帮教和矫正档案,并归档。
6、农电安全工作组
组长:龙洋飞;副组长:钱直涛;成员:竹园供电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维护社区电力设施设备及线路安全,做好电器设备的'安全排查和农村线路的排查,保证社区线路安全;
(2)建立社区农电安全档案,并归档。
7、市政安全工作组
组长:覃南术;副组长:周贤明;成员:规建办执法中队、竹园市场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做好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清运、城区垃圾的清扫保洁和社区公共区域的市政设施维护;
(2)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及市政社区维护档案,并归档。
凡涉及创建安全社区专项工作,恳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3月底前)。落实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项安全工作项目,召开动员大会,具体开展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11月底)。按照奉节安委办的文件精神,成立竹园镇创建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认真开展各方面资源整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并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建设评定标准制定安全社区各项制度和档案,逐项推进落实。
(三)评定阶段(20xx年12月)。迎接县创建安全社区工作组初验,做好市级验收组终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关系到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是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奉节”的基础工作,是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安全的宏伟工程。竹园镇将切实加强与县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真正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创建过程中,竹园镇将加大安全社区创建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共驻共建、居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全面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坚持创建标准,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管,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评估标准,借鉴2015年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经验,不断提高创建要求,确保创建质量,确保完成2015年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任务。
二、创建目标
在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推选办事处社区和丰财办事处参加2015年申报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创建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创建复查活动,做好参创社区的计划落实。做到巩固成果,继续提高。
(二)街道办事处采取集中培训、典型辅导、自查互查、自我评估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突出创建重点。结合申报社区的实际情况,着重在“13项一票否决”狠下功夫,必须做到在岗协理员本职工作“一口清”,硬件设施上确保到位,基础台帐完善、制度健全、信息录入、指标完成和就业服务等方面全面达标。
四、创建标准
依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通知精神和评估标准,认真对照一票否决的前13项和其他13项,实现充分就业,完善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管理,落实扶持政策,健全服务设施。
五、时间安排
3月份至4月份为基础创建阶段。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开展自查评估活动,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及时正确录入各项数据信息。
5月份至6月份为自查整改阶段。区领导小组组织申报社区互查,交流经验,巩固提高,要求创建社区全面评估达标,并做台账会审准备工作。迎接市局组织的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评估检查。
7月份至8月份为巩固完善阶段。街道、社区针对市局检查指导情况,组织申报参创社区重点整改。
9月份至10月份为申报参创社区提高阶段。在确保证评估达标的基础上,保持各项台帐数据登记和微机录入信息的进度。同时做好办公环境整洁、人员面貌精神和创建气氛热烈等相关工作,迎接省、市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评估验收。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今年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xxx社区结合社区实际,多举措群发力,用实际行动大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创文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扩大文明的声音。
社区通过召开创文工作会议,邀请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意义、测评内容标准和创建措施要求等进行传达,让辖区单位、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成为创建工作的主角。
二是做文明的宣传员,营造浓厚氛围。
社区通过微信、宣传栏、横幅、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辖区内随处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精神文明创建、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和宣传展板,引导居民群众不断提高创建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是做文明的实施者,传播文明之花。
社区通过招募500多名志愿者,统一穿着志愿者服装,走上街头,走进小区,每月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关爱帮扶、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规范各种秩序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文明城市的创建需要居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清水桥社区通过丰富创建载体,开展各类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导社区广大居民树立“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的文明理念。同时还动员商户参加“兰州好人”评选、“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广泛宣传文明创建成果,使得文明创建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5
一、目标任务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镇、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全面按照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中的测评项目、测评指标、测评标准要求,在今年4月15日完成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3月11日—4月15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要按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及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社区相关制度,完成创建资料组卷工作。
(二)迎检阶段
4月16日—4月30日,区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做好各项迎检的准备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按照附件一《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责任分工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指导小组、创建工作督导小组、创建工作宣传小组在创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全面指导检查区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的创建和宣传工作。
(二)实行区级领导定点联系街道(镇)、社区制度
定点联系的区级领导要对联系的单位加强领导和指导工作,对在创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
(三)实行重点目标督办考核制
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督办考核,严格奖惩。凡是涉及到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范围和标准,抓紧落实。
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篇6
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构建平安习水、和谐习水,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习水、平安习水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继续抓好我县传销重点部位的综合防范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
二、工作目标
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方案(试行)》(市打传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东皇镇天生社区为我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最终在全县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在社区(村)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中心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组织架构和互动机制。
进一步加强由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和治安队员组成的打传专业队伍建设。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基本内容,让每户居民掌握派出所、工商所、社区(村民)委员会联系方式,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各基层执法单位、居(村)委之间建立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做到一有情况,随时出击。
各乡镇(区)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商所长、派出所长担任,司法所长、社区(村)主任等为成员;各社区(村)要成立打传专业队。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情况,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信息整合和上报机制。
“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要率先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村)基本情况特别是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建立书式档案,掌握详细情况,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有条件的社区(村)要逐步推进该项工作。各地工商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违规房屋出租户黑名单,加强监控。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
一是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四封公开信的派发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四是各社区(村)要设立宣传栏宣传打击传销工作。五是城镇小区要有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标语)。
(四)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机制。
各乡镇(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
(五)突出整治重点,建立打击机制。
各级各地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定,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工商所通过市场巡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对于已经摸清的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立即上报县打传办,由公安局、工商局和乡镇打传办成立专案组,坚决把传销组织彻底铲除。
(六)建立监控预警机制。
各乡镇(区)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联谊会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尤其是工商服务维权社区联络员、志愿者、党员、公务员、离退休老同志等,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小区保洁员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可疑人员的监控。尽可能多地动员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监控预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我县出现。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打传工作。
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落到实处。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工商局和公安局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区)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创建活动出实效、出战果,在社区实现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三)露头就打,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切实发挥“两委两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工商所)作用,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流动和暂住人口管理,密切注视传销活动的动向,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巩固一户。
(四)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乡镇(区)要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创建“平安社区(村)”、创建“无毒社区(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布置、统一安排。各级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东皇镇天生社区为示范点,全面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完成与社区(村)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建立打击传销联动机制,并对本辖区的房屋出租户、外来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于8月1日前建立书式档案,做好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准备,9月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二)第二阶段(20xx年9月):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局)组织督查组对各镇乡(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由工商局根据工作情况据实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