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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1
根据《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榕教人〔20xx〕11号)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通知》(侯人社〔20xx〕19号)文件精神,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量人均调整提高4000元。现将提高部分绩效的'考核和分配办法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办法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三、分配办法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执行时间
按学年度发放,从20xx年9月起执行。
五、其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2
针对各幼儿园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责任大小、科技含量、难易程度、劳动强度”的分配原则,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4.同类相当、效益优先。同类别学校考核办法应大致相当,对增量部分的考核要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一)30%奖励性绩效工资
1.考核内容:师德表现、出勤与劳动纪律及满工作量情况。
2.考核方法:
(1)教职工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并完成规定的满工作量任务。否则,应按月扣减绩效,扣减量不少于1/3。
(2)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常规管理的意见(试行)》(高教【20xx】83号)文件规定执行。日常出勤考核(短期病事假等)办法为:迟到、早退扣减10元/次;病假扣减30元/天;事假扣减60元/天。
3.发放方式:按档案工资额度考核发放。
(二)增量部分
1.拨付方式
根据幼教学段各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数、班级数、学生数,分别以90%、5%、5%的比例拨付。
2.考核内容
(1)师德和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各岗位的满工作量标准及系数,加大对超工作量的奖励力度,对于工作量不满的应当降低奖励标准。设立专任教师工作量津贴,专任教师带班满工作量,可享受500元/月工作量津贴;设立教辅后勤岗位津贴,满工作量的教辅后勤人员可参考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的80%执行。
(2)日常安全工作津贴。设立200元/月安全工作津贴,各幼儿园根据各岗位安全工作要求制定细则,具体实施考核。
(3)班级管理津贴。班级管理津贴原则上不低于800元/月/班,按照5:4:1的.比例对主、副班主任、保育员进行津贴发放。各幼儿园要完善班级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根据班级考核情况分等级发放,要向优秀班级倾斜。
(4)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绩效。各幼儿园在教育局核定的中层职数内,从严从紧配备中层行政管理人员。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为园正职不少于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5,副职不少于1/4,中层不少于1/2。达到以上标准的副职及中层按照满课时工作量的专任教师考核发放,未达到要求的要酌情核减绩效增量。各幼儿园要科学制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细则,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指导幼儿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6)教科研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自身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7)幼儿园发展目标奖励。幼儿园在提升办园水平方面(课程游戏化建设、办园水平评估、省市优质园创建等)取得突出成绩,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8)其它自主设立项目。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需要,自主设立考核项目,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考核办法
在年度考核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各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考核方案,依据情节轻重,减发或不发教职工个人绩效增量:
(1)教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教师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出现教育教学事故,教学“五认真”检查不合格。
(3)教职工有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旷工或擅离职守等行为。
(4)个人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导致社会恶劣影响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科学研制本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2.绩效考核工作要力求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向教学一线教职工、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3.各幼儿园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绩效考核工作的经验,及时分析研究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有效顺利实施。
4.各幼儿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5.绩效考核方案须经教代会或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通过,并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事前报审、事后报备。
6.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幼儿园和主管部门申诉。
六、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其它
1.本意见从20xx学年开始执行,如遇政策性变化则随之再作调整。
2.本意见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41号)及《陕西省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 实施范围和时间
第二条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包括符合条件的助理岗教师)的一线教职工。
第三条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每学期按5个月进行核算。
第三章 经费筹措和分配
第四条 绩效工资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投入,财政局每年以全县在编在岗一线教职工人数为基数,按照县城学校、幼儿园和乡镇学校、幼儿园学年人均分别2万元和2.2万元的`标准进行列支。高级中学外聘教师县财政按学年人均0.5万元列支,并从年薪中每年提取1.5万元纳入绩效考核,通过校内考核兑现。
第五条 各学校、幼儿园视经费情况投入配套资金,用于绩效工资,各学校和幼儿园用于绩效工资部分不得低于财政拨付经费的40%。
第六条 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奖励资金及教职工(含高级中学外聘教师)个人工资中奖励津贴部分(每人每月800元)全部纳入绩效工资范围。
第七条 县财政部门在每学期初将绩效工资拨付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帐户,其中80%由各学校和幼儿园依据考核结果适时发放,剩余20%根据学年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第四章 绩效考核和发放
第八条 绩效考核由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考核。中小学按照工作量、工作质量、教育教学质量3:3:4的比例进行考核,幼儿园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质量5:5的比例进行考核。
第九条 各学校和幼儿园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细则,进行考核兑现。
第五章 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 县政府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局长及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绩效考核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绩效工资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十一条 各学校、幼儿园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细则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统筹兼顾教辅、行政、后勤等岗位工作实际,力求做到公平合理。
第十二条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考核办法和结果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备案;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资金投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绩效工资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xx年7月31日止。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4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教育教学:(40分)
(1)认真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2分)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2分)
(2)周计划由周一早班老师填写并于上午之前上墙。(1分)
(3)教案要求字迹清楚、目标明确、过程详细。(1分)教案每周五下午班老师于放学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办公室,逾期视为不交。(1分)
(4)按周计划认真上课,组织幼儿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如发现不上课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课期间不得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1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课题或教研活动任务。(2分),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示范课(2分),认真听课、评课,互听互评不少于10节。(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学习心得、随笔或个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视为不交。(1分)
(7)每学期按时交计划、总结。(1分)
(8)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集会等。(2分)态度认真,准备充分,辅导尽力,追求创新。(2分)敷衍失职,不加分。
(9)积极组织幼儿晨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区角游戏。(1分)
(10)每天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按规定保证幼儿适度活动量,注意幼儿安全,使幼儿在有趣的游戏中成长(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换家园联系栏,要求结合教学需要,内容新颖(2分,逾期酌情减分)。
(12)不断收集废旧材料,制作增添幼儿玩具,每学期人手3件。(10分)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园联系记录本(1分)。
(14)每学期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2分)
(15)每月认真填写各项表册,并随时接受检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办公室,(1分)隐瞒不报的家长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伤等由保健室处理。(1分)
(3)重大事故:缝针、骨折、烫伤、丢失、咬伤、死亡的必须报办公室,办公室再视情节上报。(3分)本班幼儿发生意外的,老师必须打电话或亲自上门看望。
(4)将危险物品放在幼儿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于当班教师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情况属实,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遗失和损耗的向办公室汇报,学期结束清点本班财产。(1分)
4、卫生保健:(10分)
(1)幼儿进园,认真进行晨检,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幼儿。(1分)
(2)每周定期剪指甲,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1分)。
(3)当班老师认真记好幼儿姓名、药名、数量,如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4)禁止幼儿带零食进园,教育幼儿不吃过期食品。教育幼儿不乱扔纸屑、果壳。(1分)
(5)各班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门把手,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1分)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随机检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园内卫生,教室卫生由本班老师负责,如发现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离园前为幼儿整理衣裤。(1分)
二、奖励:
1、全学期出满勤,5分。
2、幼儿安全无事故,全学期安全5分。
3、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是3、2、1分,在州级优质课获奖分别是5、4、3。优秀论文省、市、县级每篇分别3、2、1分(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指导学生获得州、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2.5、2、1.5分。园内获奖分别是2、1.5、1分。
4、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是3、2、1分;州级4、3、2分;省级和国家级的5、4、3分,同一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
5、按班额计算每多一名幼儿每学期总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学前班50人)
6、园长分数按全园前三名的平均分计算。
7、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加2分。
三、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分。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到上级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4、无故拒收幼儿的。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内部改革,贯彻"按劳分配,优质厚酬"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考核情况,使教师的劳动价值得到充分的肯定,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按规定办事,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幼儿园特制定教师考评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坚持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发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筹安排,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工资中已经体现的,幼儿园不再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给予工作量补贴30元,(此费用由幼儿园出)。
(二)出勤奖发放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现象视为全勤,全勤工资为每学期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事先不请假,到园后不补假。或补假理由不充分为旷工;已经到园,班内时间不请假离岗外出视为旷工,且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医生证明,否则以事假计算;病假一天为20元。
3.事假:请事假必须事先通知,遇到情况确实无条件请假,要事后补假;事假一天为30元。
4.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超出部分根据情况扣出勤奖。
6.女教师哺乳起定为一年,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顶替正常请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3分。
11.不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按病假执行。
12.孩子、家属、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顾连续一星期给予1天公假。
13.教职工的出勤奖当月出现负数,从其它津贴中扣除。
14.教师一学期未请过任何假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10分。(幼儿园经费出)
15.批准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办幼教辅导员批,每月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发放主要通过德、勤、绩、能考评,以记分制表现每个教师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
1.师德表现:(50元)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
1.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名誉;10分
2.体罚、变相体罚(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扣5分,情节严重的做出书面检查。
3.衣着整洁,不留披肩发、超短裙、吊带服、拖鞋等,户外活动不穿高跟鞋。违反一次减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不说不做对工作、对团结不利的话和事。若违反扣5分
6.在幼儿面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寝室。发现一次扣2分。
8.工作时间职工不打、不接与工作无关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1分。
9.全体教师都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不做不写、不诬告、不破坏幼儿园的声誉。违反一次扣20分
10.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师工作质量奖惩 (100元)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1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幼儿园在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全体人员。
2.在参加园级以上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获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单位应给予个人奖励。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以德为先、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x〕4号文)及本年度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重修《丰利镇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请大家认真研读,积极反馈,本办法将在经全体教师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人数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不得少于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一、实施原则
(一)根据上级要求按学年度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二)合理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施办法的项目合理考核发放,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要坚持标准,精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要向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倾斜;要向工作量饱满的教师倾斜;要向在常规工作中精神集中、乐于奉献的教师倾斜。使真正为幼儿园发展壮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员工得到奖励,促进全体教师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对象
本园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设定考核内容设定为:师德师风(10%)、工作表现(10%)、工作量考核(40%)、工作质量(30%)、自身发展(10%)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结合幼儿园实际设定下列项目:
(一)师德师风奖(10%)
对存在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不检点;向学生推销学生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法表达诉求;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教师,不得发放师德师风考核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凡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签订师德责任状,或拒绝履行,扣1分;
(2)与同事口角、背后诋毁同事;或者非议单位工作、破坏单位形象,分别扣1分、2分;
(4)拉帮结派,搞小团伙,进行出于私心的网上或线下串联,因自己怕加班怕做事而假装正义、煸动、蛊惑其他人偷懒或唆使其他人出头搞事,以及牵头或参与对抗集体和组织,扣2分。
(4)说话不负责任,挑泼同事之间关系,制造矛盾,扣1分。
(5)与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争执后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
(6)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扣1分,低于于80%扣2分,低于70%扣3分,低于60%扣5分。(未能回收测评表视为家长测评不合格,非在班人员取测评平均值)。
(7)遇事推萎,逃避责任,明哲保身,缺少集体荣誉感、正义感和担当精神,扣2分。
(8)参与黄、赌、毒、邪活动,视情况扣2-10分。
(9)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每次扣1分;
(10)争名夺利。评先进或比赛前打招呼、诋毁他人。有好处的事才做,没好处的事就躲。一次扣1分。
(11)有嘴没手,正常把该自己做的事让别人做。或斤斤计较,多次将该大家协作做的事依赖他人。一次扣2分。
(二)工作表现奖(10%)
不服务工作分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执行教学常规;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不按规定参与教师交流;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病请病假无事请事假等工作表现不好的教师,不得发放工作表现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
1.履行职责奖(5%)。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包括园长和其他行政人员、组长的安排,有一次扣1分;
(2)不按规定组织幼儿活动,一次扣1分;
(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外出购物、接听电话、手机聊天、刷朋友圈、玩手机游戏等),应组织孩子活动时坐在教室里聊天或做其他事情,多次提醒无明显改变,扣3分;
(4)散布负面言论、将消极情绪带到工作中,散播负能量、以个人意愿绑架其他同事或代表集体意志,破坏单位工作氛围、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每次每人扣1分;
(5)会议、培训、学习、工会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或开会时玩手机、说话每次扣1分。开会时发表抵触性负面言论,一次扣3分。
(6)强国学习,每有一次不达标,即平时不少于40分,周日期不少于55分,扣3分。
(7)校园网平台,教师每周至少上传1条,保育老师每月至少上传1条。少1条扣0.5分。因质量不过关在网管员审核或行政人员复审时被删除的,每一次以少传1条计,扣0.5分,从第二次起,每有1次,扣1分。
2.出满勤奖(5%)。
要求:自觉遵守单位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病事假不超过规定天数的工作人员发放出满勤奖。
病事假的有关规定:请假3天以内由幼儿园核准,3天以上报教育联络组审批,一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但同意请假不代表不扣绩效,没上班就不有绩效!病假必须提交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药费收据。如出现病假造假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作的40%。
对下列情况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每旷职一天扣3分,扣完为止;
(2)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病事假以学期计。病假一学期超过2天,每超过1天扣50元。事假一学期超过1天,每超过1天扣80元,扣至达到绩效总量5%为止。
(3)非病假其他原因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或到了工作时间还在吃饭的,一次扣0.5分。
(4)全年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中离的,横加4分。
(5)幼儿园临时性工作、特殊任务的指定加班,每加班一个晚上或一个半天计1分。
(三)工作量考核(40%)
要求: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本职岗位满工作量,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1.工作量标准
(1)工作量津贴总量占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2)班级保教人员:按规定每班两教一保(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人除班级工作,都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指令性工作。此为平均工作量基数1。
(3)党政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3、中层正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2、中层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2/3,视作达基本工作量。群团组织负责人、年级组长、保健老师、食堂保管员、记账员等非行政人员兼职,均计入工作量。行政人员兼职、带班,均是常规,不另加工作量。
说明:
(1)有多项兼职的,自选兼职工作量分最多的算全算,第二项算一半分,第三项算三分之一分,以此类推。
(2)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工作量考核时根据园情可适当照顾。
(3)其他未写明兼职,参照同类同等工作量兼职计。
(四)工作质量考核(30%)
要求:能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较好履行工作岗位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岗位常规,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质量奖一票否决:
(1)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工作职责;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4)在各种管理常规督查中,违反工作常规要求累计超过3次;
(5)因个人失职造成学校财物严重损失。
对不明确具体责任的事故,需要向局报备的扣10分,家长不满意处理情况找到幼儿园来的扣5分,产生网络舆情的扣15分,受到处分的即扣全,也就是总量的30%。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放工作量津贴
(1)行政人员
分管工作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分管工作成绩下降,扣1分;
行政值班不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0.5分;
教学口行政人员课少于规定数量(每学年120节课,其中听本园老师节次为60)的每节扣0.5分;
对青年教师缺乏指导扣3分;
不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组织不科学、集体备课走过场、读书活动流于形式,突发情况不能顶班、不积极参加园内活动的,每次扣0.5分;
(2)班级保教人员:
不能相互合作,不能及时完成班级工作,每次扣0.5分;班级管理松散,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资料上交上交不及时或不齐全、质量不过关,每次扣0.5分;当天工作没有完成就离开幼儿园的,每次扣0.5分。
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扣1分;发现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当,视具体情况扣1-3分;当班时段内发生具体责任安全事故,视情况扣3-10分;
不认真备课,不完成三记作业,缺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集体教学、户外活动、区域游戏等活动准备不充分,没有教学具、游戏材料,影响活动质量扣0.5分;不能按时更换家长园地、主题墙内容每次扣1分;听课(学年40节)、教学日记(20篇)少于规定数量的每节扣0.5分;
不执行作息时间,该活动不活动,该游戏不游戏,该午睡不午睡,该吃饭不吃饭,一次扣1分。
未经园长室同意,在接待孩子入园、该带领孩子游戏时间做环创、备课、做秀米、准备游戏材料、打印文件、或帮助其他懒人做事的,一次扣1分,聊天、干私活、为个人考试进行复习和练基本功,一次扣2分。
分管卫生包干区脏乱差,发现一次扣0.5分;不执行日常保育规范,发现一次扣0.5分;对班级每日清洁消毒认真记载,不及时记载、上交一次扣0.5分;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3)后勤人员:
保健老师制定师生食谱不及时,每次扣0.5分;不能较好地指导保育、炊事工作,教职工满意度不高每次扣0.5分;保健账册、幼儿体检测评等不及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每次扣0.5—1分;
会计不能做好全年预决算,收支报表不能每月及时向园长室汇报的,扣0.5分;账目不清楚,园内现金不能及时入账,工资、福利等计算出现差错未及时改正,每次扣0.5分;
物品管理人员不能管理好幼儿园财物,物资账册不清,每次扣0.5分;不能执行借用、领用手续,导致物品流失,造成财物损失,每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需照价赔偿;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1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五)专业成长(10%)
要求: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研修学习,正常参加园本培训活动,考核合格,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加学历进修,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认真上好园级教研课,在各级比赛中争创好成绩,全面做好常规工作(10分)。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专业成长奖:
(1)不参加园本培训活动,不能按时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每次扣0.5分;
(2)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3)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扣3分。
(4)未能执教园级及以上教研课的,扣1分,未能执教年级组教研课的,扣2分。
(5)没有课题研究成果,且没有读书学习成果,如发达文章或文章获奖的,扣1分。
(六)对以下情况,公办教师直接从单位总额中提取奖励,编外人员,以100元为1分计算奖励分。同一内容自下而上的选拔和评比,以最高荣誉计,不重复计算奖励。
(1)在园内常规工作月检查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2)在园内专业选拔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0、50元。
(3)在园内自主专业或专业能力相关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4)在市、县技能评比中获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5)在市、县课程叙事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00、50元。
(6)在市、县级会议上做大会交流的,分别奖励200、100元。
(7)在市、县、县级团队、共同体、镇活动中执教或交流的,分别奖励150、100、60、40、20元(同共体读书交流视同上课)。
(8)在市、县、镇级集体性文体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参与人员,分别奖励200、150、100、50元。
(9)获评年终嘉奖、教师节表彰之外的省、市、县综合性荣誉,分别奖励800、600、400,单项或专项奖励减半。
(10)发表国家级(以北大目录为准)、省、市、县级文章,分别奖励300、200、100、50,获奖论文(包括蓝天杯教学设计比赛等教学设计比赛)减半。
(11)省、市、县级立项课题通过结题,分别奖励1000、800、600,主持人一半,余下由不超过10人的核算组成员均分。县微型课题通过结题,优秀级奖励200元,合格级奖励100元。
(12)辅导儿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市、县、镇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100、50元,集体项目双倍计算,现场比赛也双倍,集体现场比赛4倍。
(13)个人独力承担指定性征文一次,奖励100元。
(14)园内征文一等奖励200元,二等奖励100元
(15)一般性无明确分工的临时性增加的指定性工作,一次奖励100元。
(16)参加县以上活动需要临时加派的指定性任务,一次奖励200元。
(17)有特殊要求的高难度园内评比活动,一二等分别奖励400、200元。
(18)临时指定给县、镇领导做事,一次分别奖励300元、200元。
六、考核说明
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绩效工资考核初步方案,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联络组备案后实施。本方案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不符的,一律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3.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人员(包括在教辅工勤岗位工作的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一线教师水平的80%。公开阳光对行政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行政人员在依据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基础上,与分管年级组进行捆绑考核,即在对个人进行工作考核的同时,将该年级组的平均得分-100,计入个人考核分,该年级组的平均奖励也同样计入对个人的奖励。不联系具体年级的行政人员,则以全员平均分和平均奖励作为基数。
4.每一项都要分考核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占比2:5:2:1的测评,卓越记10分,优秀记9.5分,良好记9分,一般记8.5分,在经过全体测评、考核组测评后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以权重5:5计算出各项的测评基础分。
5.编外人员一同参加考核。考核分明显低于编外人员的正式老师,根据需要,可考虑调整到保育或其他后勤教辅岗位。
6.对因统计不周全且受考核对象不诚实导致某人少扣分多加钱,可向考核组反应,查证属实,即补扣,考核组尽为反应者个人保密义务,且对反应者给予2分奖励。
7.对明显偏移工作实际的测评结果,为达到上级要求的合理差距,园长可根据反馈意见,在经考核组同意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做出基于事实的不超过5分的上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