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方案 篇1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稳定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对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不大规模返贫,继续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扎实有序地做好农村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村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有效促进农民和农村共同繁荣。
一、全力做好粮食和农产品的有效供应
1.确保粮食供应的稳定。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对粮食安全的同等责任,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农民粮食种植收入保障机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直接补贴政策,加强粮食优惠政策,确保粮食种植者的合理收入。稳定粮食生产和建设123.8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抓好粮食流通,加强粮食监测预警,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加强粮食储备,完善应急成品粮油储存方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全力推进粮食种植、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加大节粮爱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2.落实长牙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党政耕地保护责任,严格遵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发展边界的顺序,统筹规划实施三条控制线,逐步分解耕地所有权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逐步签署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责任的刚性指标。分类明确耕地使用,严格执行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推进示范项目1万亩,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完成1个、接续实施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
3.丰裕“菜篮子”产品供给。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鼓励城镇周边建设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提高工厂化生产和设施栽培水平。积极发展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生产。优化畜牧生产结构,扩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动物生产,稳步提升鲜蛋、乳制品供给保障水平。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农、林产品质量监测预警,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障农、林产品质量安全。
4.保障生猪产能平稳。强化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2万头左右、规模养猪场数量稳定在2400个左右,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总量控制、压小上大”原则,持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动养殖设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提档升级。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毫不松懈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省际动物疫病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跨省“调肉不调猪”和入省指定通道制度,夯实生猪产业安全基础。
5.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河湖系统管理。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9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26公里。推进一批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构建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河湖安全减灾体系。推进汀江流域森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效防治水稻“三虫四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农作物病虫灾害。加强防灾减灾演练,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
二、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提升资产收益。
7.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人纳入低保,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8.加快推动脱贫地区向乡村振兴转变。主动对接中央、省关于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帮扶政策。支持脱贫县、乡、村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打造现场教学示范点,优先选送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脱贫县、乡、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山海协作帮扶,协助闽宁对口帮扶,扎实做好援疆工作。
三、全力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9.不断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1172”体系,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更多特色产业强镇,促进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2022年七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施省级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5个,完成全产业链产值130亿元以上,推进特色花卉产业园建设。实施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山区竹木、茶果菜菌等加工业发展,提升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快培育“红古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整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培育一批乡村物流服务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设乡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做大做强茶、文旅和康养等产业,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金牌旅游村,加大乡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10.不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全市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推进农业、林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鼓励扶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特色农业种质创新与优质新品种选育,发挥省农科院龙岩分院作用,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加快农业优良品种示范推广,加强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评价点建设。培育壮大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强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及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加快优质稻“福香占”栽培技术集成模式,打造千亩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特色农作物种苗繁育基地、畜禽供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品种管理和种业市场监管,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11.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集成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作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建设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加快改造传统养殖网箱,推广山坳节水养殖技术。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福建龙岩国家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用,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提升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支持建设一批数字乡村示范乡镇(村)。
12.不断深化龙台农业合作。巩固龙台农业合作交流成果,高质量建设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支持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漳平台湾林农创业服务水平。加快龙台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发展,打造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13.不断加强农业支持保护。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探索制定服务“三农”重点领域目录,提升金融便捷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乡镇、村、户评定模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打造“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完善“惠林卡”、林业区块链等林业金融服务项目。加强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四、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4.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探索一批乡村治理有效模式。提升农村治理水平,推行近邻服务,促进邻里守望互助常态化。深入推进基层协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进乡村”法治宣传,实施农村地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15.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地区警务室建设,发挥“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严格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依法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16.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强化福文化建设,引导农村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全面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实践所建设全覆盖,加快建设一批村、社区实践站。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动力量下沉、资源下移,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各级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加大移风易俗推进力度,持续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治理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培育文明乡风,推广上杭县“殡葬改革”经验。
17.加强农业农村固碳减排。推进水土流失深层治理、综合治理,建设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生态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分别减少2%以上。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机具回收处理体系。持续实施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9万亩、松林改造提升50万亩,加强森林经营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组织实施4个林业碳中和试点,建立健全森林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8.切实抓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以项目化促进乡村振兴,全市实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400个以上,总投资5亿元以上。持续抓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继续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片区化打造的思路,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实施片区项目,全市实施片区建设项目130个以上,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项目建设中产业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40%。扩大乡村振兴投入,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政府投入责任。
19.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坚持村民主体,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应用,强化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执行刚性,严格用途管制,强化规划许可管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利用,设立一批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
20.切实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通乡达村路网布局规划,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60公里、改造危桥37座、农村公路安保提升141公里。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快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延伸发展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出台乡村电气化标准规范,推动建成一批乡村电气化示范点和示范项目。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持续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和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加强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建设。
21.切实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1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加快农村厕所改造升级,完善建管长效机制。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推进70个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20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00公里,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深化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启动建设崇尚集约建房县、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样板工程。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村庄建设。
22.切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各地办好乡镇高中,加强市农业学校等涉农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扶持县级职业学校改革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及省级专项培训等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提标,推进常住人口800人以上行政村公益性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促进村卫生所规范运行。维护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开展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一批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逐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
六、全力推动农业农村深化改革
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改革,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强化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入市程序和操作办法,进一步盘活资源、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审批管理平台。
2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范围,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部署开展村委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按部署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合理配置。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及现代化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机制。
25.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增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5家以上,新增培育农业产业化市级联合体14个以上、省级联合体5个以上。深化农民合作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试点,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新增示范社176家。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新增示范场295家。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全各级服务组织名录库,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完成生产托管服务7.9万亩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推进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6.广泛调动参与乡村振兴力量。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9700人次,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养农村电商、乡村建设工匠、农业经理人等一批乡村产业人才,加强对“土专家”“田秀才”培养使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鼓励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捐资捐物,发展公益事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支持党政干部、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等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七、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7.不断提高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研究谋划“三农”重大问题。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队伍,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组织抓好农村工作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落实。
28.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共同富裕。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加强换届后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完善导师传帮带机制,加强村干部结对帮带。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坚持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三个一遍”摸排机制,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大力发展壮大村级组织集体经济,抓实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探索具有闽西特色的红色产业发展之路,总结推广跨村联建、村企共建、强村带弱村等发展模式,以组织形态创新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式发展。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完善村干部奖励激励办法,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29.不断打造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建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指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管理服务,鼓励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联建共建。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的要求,完善“订单式”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围绕市、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覆盖所有乡村。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岗位,强化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强化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
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续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强力推动示范村创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四、创建内容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创建步骤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xx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xx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xx年3月31日—20xx年4月30日)。20xx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六、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xx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续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强力推动示范村创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四、创建内容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创建步骤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xx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xx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xx年3月31日—20xx年4月30日)。20xx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六、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00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村被列为20xx年县级示范村,为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加强农村道路、饮水、排污、通讯、物流、厕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化、亮化、美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乡风文明,提升公共服务基本水平,把xx村打造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争取利用1年时间完成创建目标。
二、创建内容
以村庄规划为先导,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不搞大拆大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打造提升的思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公共基础设施
1、道路。维修xx村入村道路路面720平方米,在进村路、村内临水、临崖路段修建防护设施100米。
2、给排水。修建水渠500米,使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无黑臭水体。
3、供电、通信。实施电网、通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杆线架设整齐有序,无安全隐患。
4、洗澡。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家中建设洗澡间,全村建成率超过50%。
5、取暖。积极推进煤改电和改炕,实现改炕全覆盖。
6、小型垃圾桶。村组主干道沿线摆放垃圾桶30个。
7、柴草堆放场。革山、茂林新建柴草堆放场2处
8、危旧墙改造。实施危旧墙改造50米。
9、电商。发展电子商务,解决村民果蔬等销售难题。
10、绿化美化。xx流域补栽树木800余棵;对残垣断壁、空心院落、农村危房、村主干道、裸露墙面进行全面修缮整理,在文化广场粉白美化墙面50米。
(二)基本公共服务
1、医疗卫生。更换村卫生室设备,保证医疗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妇幼保健、残疾人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100%,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农村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为符合放助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提供相应教助服务。优抚对象、困难家庭、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实现常态化关爱走访。
3、培训就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年内组织不少于30人参加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提升等学习培训,收集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4、综合服务。发挥好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议事、教育宣传、文体娱乐、金融服务等作用,全面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提供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
(三)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1、宣传引导。xx文化广场周边宣传栏3处,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法治、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爱国爱家、崇德向善,精神面貌好,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2、纠纷调解。积极开展“美丽庭院”“五好家庭”“好媳妇”“好邻居”等文明创建活动和感恩孝亲奋进教育,邻里矛盾、婆媳矛盾等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化解。
3、权益维护。村民自治机制完善,议事协商规范,村务公开透明,农民权利和惠民政策落实得到保障,村内风正气顺,没有群体性的事件,村民对村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满意度高。
4、安全保障。社会治安良好有序,村民安全感强。防灾减灾措施得力,村民安全生产意识强。
5、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建立“民风朴实、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奉献社会”的乡风民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年度计划、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二)组织实施。充分利用有效的建设期,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验收评定。10月份按照创建标准组织进行自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加大投入保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为推进示范创建提供资金保障。
(三)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宣传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把各方力量、各种资源汇集到乡村建设中来。
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xx号),有序推进我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办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工作内容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二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共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各方贡献力量,共建美好人居环境;三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四是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共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实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三、组织协调
(一)明确工作载体。在农村自然村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从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注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和长效管护的点点滴滴做起。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县(市、区)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具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xx月xx日前,设区市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各设区市推荐,在全省选择31个农村自然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具体切入点,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系统及乡镇、农村干部培训,帮助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及乡镇、农村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氛围。
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xx县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不断增强乡村建设的综合示范带动能力,根据市委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20xx年开始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一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改善乡村生活条件、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提升乡村文明水平、转变乡村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村庄规划建设为先导,以乡村环境生态综合整治和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为推手,强化特色产业支撑,努力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县政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综合协调的作用,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把尊重群众意愿贯穿示范村建设全过程,做到建设前群众赞成,建设中群众参与,建成后群众满意。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强业务指导,集成各类建设项目资源,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和投入示范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引领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实际,在不失农村韵味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打造高标准、高水平的示范村,通过“连点成面、连片成带”辐射带动周边村组的发展。
(三)自然和谐,突出特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现有的山水脉络,结合当地农村实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立足地域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村建设不搞大拆大建,让村组建设融入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着力把乡村打造成突显当地乡土气息和民风民俗,产业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新型示范村建设典型。
(四)群众主体,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通过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打造支撑乡村发展的现代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等,营造“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格局。
(五)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生态乡村美丽建设的先行区、试验场,借鉴和引入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集民意、汇民智,大胆探索创新,努力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机制推进新活动,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经验和典范。
三、基本条件
(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具有一定区位优势。重点选择位于交通干道和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组。按照串点连线、合线成面的思路,优先选择县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组。
(二)环境状况: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村庄形态基础,有拓展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潜力。重点选择特色产业具有一定基础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移民新村、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等。
(三)文化底蕴:村组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民风民俗较鲜明。
(四)产业发展:农村经济有较好发展,有一定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优先选择有实力企业入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建成后可对周边区域形成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村组。
(五)干群基础: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发动群众能力较强。干群关系和谐,群众积极性高。
四、目标任务
建成10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综合性、示范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五、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以“改善人居环境、留得住乡愁”为理念,立足于村庄综合改造,注重节约用地,合理布局功能区,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相关法规,开展示范村规划编制;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合理布局、注重实效”为原则,明确示范村的建设定位、并且选定1项以上特色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实现多规合一,制定乡村发展规划。突出传承优秀文化及融合乡村旅游,重点对建筑特色、村庄布局、环境整治、垃圾治理、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绿化亮化、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规划。(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xx分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二)产业兴旺。以促进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依托资源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整合规划,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科技支撑建设水平;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运用“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模式,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文旅局、财政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三)生态宜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青山绿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突出传承乡村农耕文明、彰显黄土风情,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结合村组现有和新建建筑、乡村环境要素引导进行乡土化改造,延续历史文脉,凝聚故土情结,提升“乡土、乡情、乡愁”,打造有韵味、有特点的村落民居。民居建筑典型特征得到彰显,黄土风貌、特色民居、古树名树得到合理保护。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示范村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民宿、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硬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持续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的、宜居乡村活动成果基础上,突出抓好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和农业废弃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八清一改”,改变影响村组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优美宜居环境。(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xx分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林业局、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四)乡风文明。把当地的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着力保护当地的特色民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文化遗产,挖掘乡村人文、生态特色内涵,在空间格局和景观塑造上力求展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田园风光。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和民俗文化,培育农事体验节庆和特色节庆品牌。健全新型农民培训教育机制,教、科、文、卫、体、计生等服务设施配套完备,建设图书室、文化广场、小舞台、运动场等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有民俗文化底蕴的村组,做到民族文化有效传承,民族文化保护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展以民俗民居传承、保护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村史陈列室或类似设施建设。村庄文化氛围得到提升,村庄有文体团队、活动阵地和特色文体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使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升,崇尚科学、健康娱乐、邻里互助、家庭和谐的风气得到弘扬。(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五)治理有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振兴,建立村组建设和管理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抓好“一组两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村务管理,健全乡村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机制,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生活富裕。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载体(平台),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做好村级就业、社会保障经办、教育助学、卫生健康、群众文化体育、法律等六项服务,努力让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探索建立村庄发展、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体制机制。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农户等多方共同投入、建设及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xx年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成立xx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建新任组长,县委常委、副书记王晓春、副县长曹红星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等,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推进(具体分工方案详见附件)。各乡镇要实行乡镇长(主任)负责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的细化方案,靠前指挥,积极需相关部门沟通,落实至少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驻村协调组织群众。
(二)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示范村建设实行“例会”制度,县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工作例会,听取示范村建设进度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示范村建设的重要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负责全县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示范村产业发展。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制定方案开展建设,优先安排本部门涉农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投入到示范村建设。
(三)多方筹措,确保投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投入到示范村建设。“争取国家和省市拨付一点、本级财政配套安排一点、群众自筹解决一点、企业参与投入一点、社会帮扶捐助一点”的多元投入方式解决。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示范村建设,县级财政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以建设示范村为平台,推进各类涉农建设项目资金整合。
要建立完善示范村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厉行节约,不得超标准、超规格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示范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受益主体也是农民,要建立起“一组两会”村民议事机制,讨论并决定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论坛、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营造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建设。
(五)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示范村建设进度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跟进。项目由各乡镇政(丹州街道办事处)府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办事处)要加强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建设任务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保障资金投入产生效益,及时上报各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