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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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9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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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1

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营造公正、公平、公开评教的良好氛围,以促进学校在新阶段的长足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依据考核原则,考核内容主要分为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考勤情况和获奖情况等四个方面,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考核工作主要在教研组进行,由组长部署和组织实施本组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名单。

2、教师填写自评表。

3、以教研组为单位召开年度述职,组长根据个人述职、集体评议为组员进行评分统计,并根据评分结果和优秀比例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年度考核评优候选。

4、评分标准:

(1)原则上能顺利完成本年度考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核内容和本职工作的起评分为75分。

(2)考核等级:考核结果80分(含80分)以上具有“考核优秀”资格(向学校推荐考核优秀人选,原则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全组都没有80分的,名额归学校统筹再分配);考核结果60分(含60分)至79分的具有“考核合格”资格;考核结果60分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组长要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理由)。

(3)加分项:

①个人荣誉类

考核年度内获得校级荣誉的加3分、市级荣誉的加5分、省级荣誉的加8分,荣誉得分可以累加(10分封顶)。

注:个人荣誉主要分为综合类和比赛类。综合类按校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计算。比赛类校级按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计算;市级按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计算;省级按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计算;“五项全能”按原得分乘以2计算。

②集体荣誉类

A、有参加志愿者服务的人员3分

B、工作得到家长的认可,有锦旗送到学校等3分

C、参加集体比赛获局级一二奖(含一二名)的3分

D、积极参加全校性群众集体活动的3分

E、其他同等情况参照执行。

(4)扣分项:空堂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一分;教工大会缺勤一次扣3分缺席教研组活动一次扣2分,三天以内(不含偶尔1天)事假一次扣1分、一星期事假扣3分。

(5)违反以下四条的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②违反上级收费规定。

③受到行政处罚。

④触犯法律。

不合格者在来年不予晋升薪级工资和职称聘任。

5、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名单由办公室进行公示。

6、公示期满,由办公室上报我校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备注:

1、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过会决定。

2、有关部门及时向教研组提供相关数据。

3、本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执行。

4、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办公室。

本方案于20xx年x月x日经学校一届二次教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日起生效。

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2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3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经校党支部会议研究,现就20xx年度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二、考核组织实施和考核方式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方式: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三、考核等次和评优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四、考核条件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考核程序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xx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4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师德。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出勤。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5

为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

全校教师(含任课的学校干部)。

二、考评内容

根据业绩评价的需要,确立以下几项具体考评内容及权重,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5分)

(说明:师德考核主要采取减分的方式,按照过程监督、民主评议、学校集中的方式确立考核结果,不能出现负分。)

1.政治修养。教师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团结同事,作风严谨,做事认真,举止文明,穿着得体,为人师表;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参加社会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

2.行为规范。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迟到、早退、旷工和擅自离岗;要廉洁从教,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请吃喝索要礼物,不准酒后进教室,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徇私调换学生座位,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资料,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

3.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圆满完成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

4.热爱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刁难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干扰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根据以上要求,对有违纪现象者酌情适当扣分。

(二)职业能力(10分)

在综合考核中,由学生、家长按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优、良、一般三级。对学生、家长按等级评定的结果进行赋值量化,等级参考值为:优=10分、良=8分、一般=5分。等级赋值、权重值、评价主体可根据各校具体情况调整。

学生及家长评教主要从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等方面每学期对教师考核至少一次,取两学期的平均分。评价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三)工作表现(15分)

1.教学工作量

根据上级规定的周课时数,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并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进行加分或减分。

2.出勤情况

⑴签到签退。迟到或早退按明确的要求减分。没有签到的按迟到计;没有签离的按早退计。

⑵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病假、事假按明确要求的减分;旷工

按明确要求减分。

⑶学校规定的活动(业务学习,监考、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酌情减分。

⑷上班时间在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按旷工计。

⑸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擅自离岗,经教育批评无效的;故意或经常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该项直接得零分。

3.教学常规

⑴工作计划、总结

每学期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酌情减分。

⑵备课

①备课检查实行量化计分。备课认真、详实、项目齐全者得满分。不备课或不认真备课,备课内容不详实,项目欠缺者按课时减分。②每周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教师不参加者或态度不认真酌情减分。备课组长不组织者或态度不认真者以双倍减分。

⑶课堂教学

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下课,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效果良好。违反课堂常规要求按次减分。

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①拖堂现象。②迟到、早退按次减分。③旷课。由于教师旷课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责任。④不合理占课。⑤上课秩序混乱。⑥学生上课睡觉。⑦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终止教学。⑧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⑷作业设计批改

设置作业的水平也反映出教师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提高布置作业的质量,作业内容要符合大纲规定和学生实际,难易适度,作业设计水平高,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少。作业批改认真及时规范,搞好成绩登记。重视作业信息反馈,及时讲评。

出现以下情况者酌情减分:①作业不批改、批改不及时、不全批全改、安排学生批改、批改有错误按次扣分。②作业设计不科学,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多。③作业信息不反馈,没有及时讲评。④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⑸听课、评课

每学期完成学校教学常规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经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满分。听课节数不足,按节减分。听课、评课记录检查不合格者按节减分。

⑹考试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况按次酌情减分。①违反监考、阅卷纪律。②弄虚作假。③批阅不及时。④不认真批阅。⑤不做试卷分析。⑥不及时反馈。⑦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四)工作成效(70分)

1.教学效果

该项重点考核教学质量。主要依据学生两次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考核。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占40%,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初三以学业考试成绩为评价依据;高三以高考成绩为评价依据)占60%。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其中,平均分占40%、及格率30%和优秀率占30%。

2.教研效果

⑴教研活动

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能积极与同事进行研讨。

⑵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

①承担各级公开课教学,按公开课等级计分。

②承担各级观摩课教学,按观摩课等级计分。

③优质课评比中获奖者,按优质课等级计分。

⑶课题研究

承担各级教研课题并结题,按课题等级、主持人与参与人、课题研究效果等计分。

⑷论文发表、获奖情况

①以第一作者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按发表的杂志级别计分。

②以第一作者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在评比活动中按获奖等级计分。

⑸参编校本课程,开课情况酌情得分。

⑹培养教师情况。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对新教师备课、上课、评价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使培养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加基础分。接受指导的教师在相应指导项目上获奖,指导教师按获奖级别得分。

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其他考核项目。

三、考评方法

1.考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可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评工作组应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

3.学校考评工作委员会要结合学校实际,可制定本校教师考评具体方案,根据学校隶属关系,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教师考评方案要征求教师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通过。

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6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12〕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10〕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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