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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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9方案

请欣赏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1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2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强卫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3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二、健全机制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1)星级物业项目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从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欠费;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5

一、严格进出通道管控。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对零星分散的居民住宅小区和单楼独院实行整合归并,统一设置出入通道。

二、严格车辆管理。

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定期做好车辆消毒。

三、严格人员管理。

非本居民住宅小区、楼院人员原则上一律禁止进入。如确需进入,相关人员要持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结果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

四、严格小区内部管理。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住宅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劝返。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禁外出遛狗,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人与人交流保持2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习惯。

五、严格小区防控措施。

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一级网格到街道,二级网格到社区,三级网格到楼院;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物业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街道社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社区报到的党员干部组成专门队伍,落实防控措施。

六、严格返乡人员管控。

从外地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减少与家庭其他成员密切接触,实行单人单间,做好居室通风消毒,督促家庭其他成员落实安全防护距离(距离2米以外)、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共用餐具物品等)和居家隔离人员排泄物无害化处理。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居民住宅小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是要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严格社区防控责任,全面落实“五有一网格”管控模式(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和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措施,有网格员管理),对重点疫区来返人员开展地毯式滚动摸排,排查工作到小区、到楼栋、到房号。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居民或住户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可疑接触史、暴露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故意隐瞒或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实行强制隔离,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严格医废垃圾管控。

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对居民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实行严格管控,其中居家隔离人员要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入塑料袋后再投入专门容器。物业公司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九、严格消毒杀菌。

对居民住宅小区庭院、凉亭、便民超市、药店、电梯、楼道、门厅等公共场所均坚持每天消毒杀菌,小区居民做好居家消毒杀菌工作。

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十一、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通过居民住宅小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小区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居民,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巩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安全,打造安全、文明、绿色、和谐工地。根据全国平安校园建设通知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特制定校园工地封闭管理制度。

1、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工地现场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1)校外与本工程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2)施工人员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

(3)施工人员进入校园后,不得随意走动,一律由工地车辆统一带进工地现场;

(4)进入工地现场后,施工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工地;

(5)如遇特殊事宜确须出入工地的,一律报基建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出;

2、施工企业应明确各级人员保卫职责,制定保卫管理方案,配备保卫人员,加强夜间巡查,防火防盗。

3、施工人员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应按规定分开设置,分区隔离,统一管理;受场地限制无法统一设置生活区的,项目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驻外人员每天统一凭证并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出校园工地。

4、施工现场实行100%围挡封闭,原则上工地大门设置不多于两个,大门口设置24h门卫值班,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材料、机具进行严格管理。施工期间保证大门紧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如遇行政管理单位检查,应积极配合引导。

5、制定有效的施工噪音、光照及灰尘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光照及灰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原则上施工时间不得早于早上7点,晚上不得晚于晚上10点。如遇特殊施工需求,应及时上报基建处予以沟通协调。

6、施工企业应对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区认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尽快落实整改。

7、保证工地环境干净整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要求,建立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区打扫清洁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及卫生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9、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

10、严格执行施工单位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工地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基建处,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1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对此封闭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落实。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工程竣工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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