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咸阳市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我局决定开展20xx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口腔健康,品味老年幸福”。
二、活动时间
7月12-7月1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老龄健康政策。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及高龄生活保健费的相关政策。
(二)宣传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诈骗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中医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
(三)宣传老年口腔健康知识。参照《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xx-20xx年)》、《口腔健康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宣传口腔健康与全身健康的关系,宣传老年人龋齿、牙周疾病、口腔黏膜疾病防治以及义齿修复等知识。
(四)“银龄行动”进社区。将此次活动与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组织各医疗机构、老专家、老教授、退休医务工作等志愿者参与,进社区、进农村,重点针对高龄、失能半失能、失独、空巢老人开展老年健康知识讲座和义诊义检等老年健康志愿服务。
四、活动形式
(一)围绕“关注口腔健康,品味老年幸福”宣传主题,组织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卫生健康科普专题讲座,开展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帮助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健康意识和生活习惯。开展“银龄行动”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现场义诊、咨询等活动,帮助老年人掌握基础保健常识和方法,促进老年人更新健康观念、丰富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为老年健康志愿服务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补优势,采用老年人喜闻乐见、语言生动、图文并茂、互动性强的.形式,多渠道、广覆盖地宣传老龄健康政策和老年健康知识,同时采取现场专家义诊、展板展示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意识、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健康政策和健康知识。我局将会在工作群里转发国家卫健委制作的包含老年人口腔健康在内的第二批老年健康教育系列科普视频和20xx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海报供各单位参考。
(二)认真总结。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活动总结,反映活动亮点、群众感受、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于20xx年7月18日前将活动照片、视频及总结报县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一、前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了提高乡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管理目标
1. 全面掌握乡镇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为每位老年人建立详细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xx%以上。
2. 定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体检覆盖率达到xx%以上,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并进行干预。
3. 通过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使老年人对常见疾病的知晓率达到xx%以上。
4. 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进行规范管理,管理率达到xx%以上,有效控制疾病进展,提高生活质量。
三、管理范围
本乡镇辖区内年龄在xx岁及以上的常住老年人。
四、管理内容
1. 健康档案建立
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乡村,通过上门走访、集中体检等方式,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生活方式、健康体检、疾病史、用药情况等。
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实现动态管理。
2. 健康体检服务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心电图、腹部 B 超等。
根据体检结果,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建议,对发现的疾病及时进行转诊和治疗。
3. 健康教育与宣传
定期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内容涵盖常见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合理饮食、适量运动、心理健康等方面,每月至少举办xx次。
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如宣传手册、海报、折页等,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在卫生院设立健康咨询点,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健康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健康问题。
4. 慢性疾病管理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
定期随访慢性病患者,了解他们的病情变化、用药情况和生活方式,为他们提供用药指导、饮食建议和运动指导等服务,每季度至少随访xx次。
定期组织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体检和并发症筛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降低疾病危害。
5. 心理健康管理
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通过与老年人交流、观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老年人。
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孤独、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开展有益于老年人心理健康的活动,如老年文艺活动、社交活动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五、管理流程
1. 宣传动员
通过乡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渠道,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提高村民对健康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乡村,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详细介绍健康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动员老年人积极参加健康管理。
2. 信息收集与建档
医务人员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老年人进行信息收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生活方式、疾病史等。
为每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将收集到的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并进行编号管理。
对已建立档案的老年人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管理小组,为后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依据。
3. 健康体检组织
根据老年人的分布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老年人参加体检。
在体检现场设置引导标识和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体检服务。
体检过程中,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确保体检质量。
体检结束后,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老年人,并为他们提供详细的健康指导和建议。
4. 健康管理服务实施
按照健康管理计划,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慢性疾病管理、心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定期对健康管理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方案和服务内容,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5. 信息更新与反馈
定期对老年人的健康信息进行更新,包括疾病变化、用药调整、生活方式改变等。
将健康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老年人及其家属,并与乡村医生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 强化人员培训
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老年人健康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培训内容包括老年医学、健康管理知识、沟通技巧、信息技术等方面,确保医务人员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3. 完善设备设施
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检查仪器,如血糖仪、血压计、心电图机、B 超机等,为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疾病诊断提供保障。同时,优化卫生院的就诊环境,设置老年人专用通道和候诊区,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和舒适的就医条件。
4. 加强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确保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宣传、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保障健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5. 建立考核机制
制定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服务质量、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等挂钩,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七、效果评估
1. 定期评估
每半年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健康档案建档率、体检覆盖率、慢性病管理率、老年人健康知识知晓率等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 满意度调查
定期开展老年人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老年人对健康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
3. 数据分析
对健康管理过程中收集到的老年人健康数据进行分析,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变化趋势和疾病分布特点,为制定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提供依据。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评估健康管理工作的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健康管理工作模式。
通过实施本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方案,我们将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健康乡镇、实现健康中国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卫老龄发〔20xx〕13号)精神,切实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基本建立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全市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全市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健康素养
普及老年健康知识。结合“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老年人心理关爱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落实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作为老年教育重要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构建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和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人人有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实现健康知识自助互传、共建共享。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戒烟限酒等专项行动,引导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到20xx年,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创建不少于2个省级健康促进区。(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计生协会、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和各类涉老文化、体育社会组织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落实和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在公共体育场所建设中配备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区域、器材,到20xx年,城镇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构建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4.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重点慢性病和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有效提升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县区每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中,将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社工组织等力量,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爱服务。鼓励城乡社区成立社工服务站,设立专业的为老服务社工岗位,提供心理慰藉服务;建立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引导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关爱服务。到20xx年,每个县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鼓励县区和机构建立一键呼叫系统、居家服务管理系统,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到20xx年,全市创建不少于10个省级、4个国家级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委老干部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8.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相关专科医院为主体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疗中心,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市本级建设1所集“医、康、养、护”为一体的老年医疗中心。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深化医联体改革,夯实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老年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在基层。(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探索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治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落实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完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探索将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纳入建床范围,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和质控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重视中医药对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作用,大力推广老年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xx年,全市90%的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所有医疗机构均要立即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并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的“数字鸿沟”问题。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促进预后功能恢复。
12.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建设。推动将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市、县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支持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专科医疗机构。推动中医医院和养老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特色的康复、护理服务。到20xx年,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促进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护理服务收费可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收取。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鼓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将助医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满足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高失能老年人生命质量
14.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基线调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机构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探索推进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强化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建设,到20xx年,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具备专业照护能力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和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并将其作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到20xx年,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执行体系基本建立。(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安宁疗护服务,倡导普及人文关怀
16.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老年教育机构健康课程。(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安宁疗护扶持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选择1-2个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探索医保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的方式给予支持。(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安宁疗护服务。严格执行安宁疗护准入和用药指南。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改善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铜陵建设的总体部署。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和开展全国和省级长期护理保险、安宁疗护示范市(区)试点。(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扶持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资源配置、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加大对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老年医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老年医护专业人员培养及培训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完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和家庭病床的内容、规范、费用标准和医保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承担老年健康服务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学科发展。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老年健康相关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建立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信息数据库,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机构、对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进行智慧化改造,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智能产品展示和应用推广试点,推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老年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打造老年智慧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安全保护机制。(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二、服务标准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三、服务对象确定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四、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本实施方案,以达成全面加强和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确保老年人享受到更加全面、连续、综合的健康服务。
一、背景与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日益凸显。乡镇地区由于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因此,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服务的重任。
二、目标设定
1. 建立完善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全面、连续的健康服务。
2. 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3. 早期发现、早期干预老年人的慢性疾病,降低并发症和致残率。
4. 提升乡镇卫生院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措施
1. 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为每位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其基本健康状况、生活方式、既往病史等信息,为后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 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其对常见慢性疾病的认知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
3. 实施健康检查和评估: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评估其健康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指导方案。
4. 加强疾病管理:对已经确诊的慢性疾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进行规范管理,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等服务,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5. 开展康复和护理服务:对于需要康复和护理的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帮助其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6.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对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乡镇卫生院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确保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人员培训: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进行老年健康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3. 绩效考核: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连续、综合的健康服务。同时,我们也希望借助这一契机,推动乡镇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健康中国贡献一份力量。
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篇6
为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宁德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老龄〔20xx〕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提高老年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市卫健局、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教育引领。推进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组建市级老年健康科普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发展老年健康“云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到20xx年,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中心。(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3.强化早期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疾病治疗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转变。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住、行、医、养”提供便利,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市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健康管理服务。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市卫健局负责)
5.推动体育健身。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体育设施,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引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6.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学诊疗、老年康复能力建设,到20xx年市医院、市中医院要开设立老年医学科,市中医院设置康复科。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诊治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市医院及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
8.加强护理康复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市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加强护理康复、家庭病床服务等个性化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协调、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拓宽服务内容,增设养老机构。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可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和机构创建。(市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
10.探索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三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照护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为重点,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2.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转诊机制。落实国家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卫健局、民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生命教育。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科学看待生命理念,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14.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15.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强化学科发展、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培训。
16.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