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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心理疏导方案 篇1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1月26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湖北省、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湖北省、武汉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企业员工心理疏导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提高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的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复。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关爱帮扶。街道各社区(村)要组建由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辖区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加强人文关怀,了解服务对象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协调落实救助康复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心理服务需求,对合理诉求尽量协调解决,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社区(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介绍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的意义,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减少对治愈患者的歧视和排挤,共同营造理解、关爱、帮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围。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栏或展板,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社区(村)要整合患者在院治疗数据、出院后健康管理、隔离情况等信息。各相关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好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四)开展心理测评。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区(村)后,社区(村)要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采用心理评估量表或心理软件对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查评估。同时对有服务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团体干预、家庭干预、个体干预等心理疏导的建议。
(五)加强心理疏导和随访管理。社区(村)要根据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意愿实施针对性心理干预。发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册、服务资源宣传页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导服务团队结合心理疏导工作,同步开展服务对象的随访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随访,随访时记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六)做好重点人群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服务团队针对测评结果提示有心理健康问题或基层工作人员反映有心理行为异常的患者作为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一对一的有针对性干预。若发现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或有明显自杀自伤风险的个体,应当及时与定点医院联系收治入院,由专科医生进行诊疗和提供服务,同时将信息反馈给患者所在社区(村),纳入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
(七)推动心理热线平台服务。各社区要按照实际情况设置心理热线,延长在线服务时间,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街道。
三、有关要求
(一)各社区(村)要将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将心理疏导工作与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实施,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建立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对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二)各社区(村)要整合辖区的心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不同专业队伍的力量,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服务。同时各村、社区组建3-5人心理疏导小分队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三)各社区(村)要对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报送至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企业员工心理疏导方案 篇3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1月26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湖北省、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湖北省、武汉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企业员工心理疏导方案 篇4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我校制订了《20xx年xx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通心理咨询热线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开通针对疫情的心理支持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二、提供针对性心理服务
为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要求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三、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网络平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四、拟定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咨询室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热线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企业员工心理疏导方案 篇5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的心理防护,帮助同学们缓解疫情带来的心理困惑,提高心理免疫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构建学生防疫心理安全网,制定“构建防疫心理安全网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方案,在特殊时期维护全校师生心理健康。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部署教育系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工作原则
(1)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2)将心理防护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学校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防护工作重点;
(3)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三、工作内容
防疫期的心理工作内容,根据开学的关键时间节点,分为“开学前”和“开学后”两部分展开:
(一)、开学前
(1)共建多元的心理援助通道,加强防疫心理辅导服务
采取多元模式开展心理支持服务,包括热线电话、教学直播平台,电子邮箱、微信、QQ、心理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回应同学们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疫情导致的焦虑、恐惧、抑郁、躯体化症状等各种问题。
(2)线上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利用网络和班级群开展的心理辅导服务工作,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沟通。
(3)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推送防疫信息
搜集网上心理健康教育资源,转发防控新冠肺炎的心理支持手册和心理健康知识信息或制作网络微课,帮助大家科学了解新冠疫情中人们的各种心理特点和有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学会积极应对的策略。
(4)建立亲情微信群,开展针对性服务
专门建立xx籍学生微信群,将心理老师、学生处、各大班主任和各位xx籍或疫情较严重区的学生相聚在一起,及时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各种需求,保障信息畅通,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5)利用网络平台,对教师队伍进行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的培训
组织团队成员参与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的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
(二)、开学后
(1)提升心理辅导与干预服务质量
继续采取多元模式开展心理辅导与支持服务,包括热线电话,教学直播平台,电子邮箱、微信、QQ、心理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化解同学们出现的负性情绪,特别是疫情导致的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问题。
(2)启动危机干预四级联动机制,提供精准心理服务
启动“学生—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辅导专家“四级联动关爱援助、信息沟通机制,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晴雨表制度”,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3)继续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更新防疫信息
利用网络平台,持续更新防控新冠肺炎的知识信息,帮助大家科学了解新冠疫情压力中的各种心理特点和有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学会积极应对的策略。
(4)加强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专业人员的培训
对心理服务团队的成员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咨询辅导特别是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水平。学习疫情心理援助知识,探索心理援助与干预技术,确保心理辅导、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化、专业化和针对性。
企业员工心理疏导方案 篇6
为积极响应教育局等部门的号召,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门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类别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学生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扰,寻找和利用社会支持资源,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二、具体措施
1、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b、面向全体学生,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心理素质;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c、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d、尊重、理解与真诚友善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每学年初根据工作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2、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开展多种形式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多方配合,协调统一,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全校各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由教师兼职任教。每两周上一次心理健康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能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
4、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对学生提供单独性质的心理咨询。并对心理咨询的案例进行纪录、整理和入档,存档工作确保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情况的保密性。
5、开辟内容新颖,富有教育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栏,营造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师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6、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说明:疫情期间,因为学生在家学习,情况特殊,心理疏导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实地家访,针对特殊学生进行一次家访,面对面交流疏导,树立孩子的信心;二是电话、QQ或微信家访,针对路途比较遥远的家庭,主要通过这些平台方式,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三是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线上主题班会,进行集体疏导;四是联合科任老师,了解全班学生在家情况,根据需要分配重点疏导对象,要求随时关注、家访、疏导。
7、学校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由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建,在学校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
8、做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公众号、微信等网络形式,发动社会力量,为受疫情影响的`学生提供情绪调节方法、社会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内容。
(三)针对三类人群的帮扶措施。
第一类:近期受重大影响的学生,做重点关注和关怀,重点评估受影响学生的心理情况,有必要可考虑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
第二类:针对学校已掌握的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及疾病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护;班主任进行班级排查,上报学生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第三类:通过班主任群和公众号,向全体学生发送心理健康常识及心理求助资源渠道。
三、保障措施
如有必要,寻求恩施州心理咨询师协会和恩施州新冠疫情期间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的帮助,协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