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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篇1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西郊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村开展遵纪守法好、爱岗敬业好、孝老爱亲好、勤俭持家好、热心公益好等“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先进家庭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西郊村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本村、本组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文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
(一)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谐、勤俭持家、爱护环境、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参加“五好家庭”的评选,然后在入选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2018年度西郊村“文明家庭”户。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按户数的6%左右评选产生“五好家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在全村已评定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10户左右“文明家庭”户(暂定原木港6户,原万许4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玉来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孟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郊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10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3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2019年1月1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评选当选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2019年1月下旬对当选“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五)择优上报。全村评议上来的所有家庭中,评选领导小组择选两至三个家庭,上报市、区文明办、妇联。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两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评选领导小组邮箱三是各村民小组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分管的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五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委七次全会提出的“大力弘扬自主创业之风、崇尚学习之风、健康娱乐之风、邻里互助之风、家庭和谐之风”的要求和区妇联关于《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建议,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和健康文明意识的养成,全面推进20xx年我镇“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通过推荐、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继承发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激励更多家庭成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意义及目的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于进一步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的目的是提高全镇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进步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民族意识,从而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同时,提倡“六进”家庭,即美德、科技、环保、法律、卫生、优生优育家庭。共同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尊重妇女,敬老爱幼、尊师重教。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一季度):召开“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动员会,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程序利用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学习教育(二、三季度):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规范》、《市民的文明素养》、《卫生健康知识》等。
3、评议总结(四季度):每村推荐3至5户、镇妇联最后评议确定“五好文明家庭”。
4、表彰挂牌(下年初):对评选出的“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挂牌表彰。
四、评比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大气开放,诚实守信好。真实不妄,诚实不欺,言行一致,信守承诺,弘扬诚信的精神理念、培养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技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带头就业创业;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尊敬长辈,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培养子女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
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五、“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届期满后进行复查,符合标准的家庭予以保留,不符合标准的家庭予以摘牌。对届期内发生重大问题的家庭,可随时予以摘牌。
五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五、活动安排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
五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委七次全会提出的“大力弘扬自主创业之风、崇尚学习之风、健康娱乐之风、邻里互助之风、家庭和谐之风”的要求和区妇联关于《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建议,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和健康文明意识的养成,全面推进20XX年我镇“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通过推荐、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继承发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激励更多家庭成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意义及目的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于进一步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的目的是提高全镇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进步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民族意识,从而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同时,提倡“六进”家庭,即美德、科技、环保、法律、卫生、优生优育家庭。共同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尊重妇女,敬老爱幼、尊师重教。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一季度):召开“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动员会,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程序利用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学习教育(二、三季度):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规范》、《市民的文明素养》、《卫生健康知识》等。
3、评议总结(四季度):每村推荐3至5户、镇妇联最后评议确定“五好文明家庭”。
4、表彰挂牌(下年初):对评选出的“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挂牌表彰。
四、评比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
扬社会公德。大气开放,诚实守信好。真实不妄,诚实不欺,言行一致,信守承诺,弘扬诚信的精神理念、培养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技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带头就业创业;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尊敬长辈,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培养子女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
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五、“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届期满后进行复查,符合标准的家庭予以保留,不符合标准的家庭予以摘牌。对届期内发生重大问题的家庭,可随时予以摘牌。
五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篇5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鼓励更多家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贡献力量,更好地推进我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永乐区妇联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第四届“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五个好”(“好母亲”、“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好妻子”)优秀家庭成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五好文明特色家庭”100户。
“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条件
结合永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五型幸福社区要求,在广大家庭中倡导建立“五型”五好文明特色家庭,平安,就是家庭法律意识强,安全稳定;生态,就是家庭环境优美,绿色生活;康乐,就是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心情快乐;活力,就是家庭活动丰富,成员对生活充满希望;友善,就是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助。
(二)“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条件
1、“好母亲”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式。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举止文明、以身示范,做孩子的表率。
2、“好婆婆”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视媳妇如亲生女儿,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鼓励支持子女实行计划生育,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3、“好媳妇”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4、“好女儿”评选标准
尊重孝敬父母,注重与父母进行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责任意识强,代际关系和谐,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承担家庭重任。
5、“好妻子”评选标准
夫妻感情和睦,宽容豁达,理解支持丈夫的工作,有爱心、尽孝心,关心、赡养老人,与丈夫相濡以沫,婚姻甜美。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开展活动,经公示、推评后,把思想品德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家庭和个人典型推荐上来。被推荐家庭、成员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事迹材料800-1000字,于20XX年4月12日前报区妇联办公室。
五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篇6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鼓励更多家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贡献力量,更好地推进我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永乐区妇联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第四届“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五个好”(“好母亲”、“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好妻子”)优秀家庭成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五好文明特色家庭”100户。
“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条件
结合永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五型幸福社区要求,在广大家庭中倡导建立“五型”五好文明特色家庭,平安,就是家庭法律意识强,安全稳定;生态,就是家庭环境优美,绿色生活;康乐,就是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心情快乐;活力,就是家庭活动丰富,成员对生活充满希望;友善,就是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助。
(二)“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条件
1、“好母亲”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式。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举止文明、以身示范,做孩子的表率。
2、“好婆婆”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视媳妇如亲生女儿,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鼓励支持子女实行计划生育,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3、“好媳妇”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4、“好女儿”评选标准
尊重孝敬父母,注重与父母进行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责任意识强,代际关系和谐,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承担家庭重任。
5、“好妻子”评选标准
夫妻感情和睦,宽容豁达,理解支持丈夫的'工作,有爱心、尽孝心,关心、赡养老人,与丈夫相濡以沫,婚姻甜美。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开展活动,经公示、推评后,把思想品德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家庭和个人典型推荐上来。被推荐家庭、成员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事迹材料800-1000字,于20xx年4月12日前报区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