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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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方案

请欣赏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的工作部署,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切实提升我县开放型经济工作整体水平,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承接国际及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通过产业招商,进一步植育壮大我县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和产业结构升级,放大产业聚集效应,建立起进位赶超的产业支撑。明确的重点产业、主攻地区、重点对象、阶段目标,努力引进一批支撑我县经济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确保20xx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

高原特色、能源、冶金及化工、生物资源、旅游、文化、建筑建材、交通商贸物流等。

三、重点产业招商及项目

(一)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招商

以罗平历史文化为内涵,以乡村、田原、山野、水体和湿地景观、民族风情习俗、传统文化为依托,建设集农业种植、旅游观光、民俗体验、休闲垂钓、避暑度假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观光农业区,引进投资商开发打造罗平县建成为旅游整体形象鲜明、产业结构优化、服务设施齐全、综合效益高的中国知名高原生态旅游休闲胜地。

(二)能源产业招商:充分利用我县电力、风力、煤炭及秸秆资源充沛的良好条件大力发展电力及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围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开展招商;围绕60万吨/年煤矸石电厂项目、洁净煤综合利用项目、装机2、4万千瓦秸秆发电项目、装机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延伸产业链开展招商;抓好已签约的国电集团白腊山片区装机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大唐新能源罗平风电项目及城都益邦投资公司洁净煤综合利用项目推进。

(三)冶金及化工产业招商:重点围绕30万吨/年电解铝加工项目、130万吨/年机焦化产项目、5万吨/年环保涂料等项目开展招商;抓好已签约的东信焦化130万吨/年机焦项目、云南冶金集团30万吨/年电解铝加工项目推进。

(四)轻工及生物资源产业招商:重点围绕油菜籽、小黄姜、蜂蜜、中草药、花卉、水产、畜牧等农业产业,大力发展规模化种植、立体养殖、精深加工,提升产业化水平。突出蜂产品生物提纯、畜产品深加工、玫瑰种植及深加工、30万吨/年饲料加工、2万吨/年调和油生产、中药创意园建设等项目招商;抓好已签约的智龙鹅产业综合项目推进。

(五)建筑建材产业招商:围绕新型墙体材料、工业陶瓷、卫生陶瓷、石材装饰材料生产加工、10万吨/年木塑及其制品生产、石头造纸等项目开展招商;抓好已签约的煜山实业有限公司石材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云南众成爨玉有限公司罗平石材加工二期项目推进。

(六)旅游产业招商:重点围绕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县医院养老院建设及康复理疗中心建设、九龙瀑布群景区自然生态观光休闲旅游、城市综合湿地旅游度假文化区、滇东威尼斯罗平国际安养小镇、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创意产业园、演艺中心建设等项目开展招商;抓好已签约的`盘古故都项目、旅游工艺文化城项目推进。

(七)交通商贸物流业招商:吸引国内外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入驻罗平,进一步盘活我县国有改制企业可利用资源发展商贸物流,促进商贸物流升级及其经济的深度融合。重点围绕闽南国际建材城、白龙潭综合物流园区、工矿物流园区、罗平—黄泥河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开展招商;抓好已签约的板桥黄姜批发交易市场扩建项目、罗平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推进。

(八)文化产业招商:依托罗平浓郁的民族风情,对罗平文化产业进行升级,围绕罗平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招商,为罗平民族文化提供展示平台、宣传名片。

四、产业招商方式及活动安排

(一)小分队上门招商。一是以长三角(以江苏为中心辐射浙江、上海等地)、珠三角(以广州为中心辐射深圳、东莞、佛山等地)、闽东南(以厦门为中心辐射福州、泉州等地)、长株潭(以株州为中心辐射长沙、湘潭等地)、环渤海地区(以北京为中心辐射到天津、河北等地)五个区域为我县主要招商片区,积极走出去,与企业对接,邀请进来实地考察,进一步加强对接,促进重大项目落户。二是加大与央企、外企尤其是世界五百强企业、科研企业、民营企业的对接,提出并包装一批能发挥我区优势、技术密集型、附加值高的、关联度大、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吸引外商投资。

(二)网络招商。一要利用罗平政府信息网开发网上招商平台,切实通过互联网宣传投资热点、发布招商信息。二要通过产业对应的网站平台收集产业信息,进一步与企业对接。

(三)以商招商。加强与已落户我县企业的联系,严格兑现优惠政策,以诚信形象和优质服务巩固招商引资成果。敢于在抓好跟踪服务同时还要做到“想企业之未想”、“忧企业之未忧”,从而借助已落户企业宣传我县投资环境,进一步引导、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合作新上项目。

(四)专题招商。根据各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适地组织好我县上半年、下半年重点产业的两场专题产业对接洽谈会,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推介和初步接触洽谈工作,确保招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活动安排。详见《罗平县20xx年县级领导外出招商及产业组招商安排计划表》。

五、组织保障

(一)专业招商组

1、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陈志任组长,彭云、熊建良、李吉平、桂镜海、王琼芬任副组长,县农业、林业、水务、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人,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各1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能源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李永胜任组长,彭安辉、唐玉生、袁学明、鲍顺林任副组长,县煤炭、发改、国土、工信、住建、环保、安监、规划、林业、统计、供电等部门负责人,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各1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冶金及化工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冶金及化工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陈祖平任组长,黄礼江、皇甫昌平、吕德华、陆国生任副组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负责人,县发改、国土、环保、安监、统计等部门负责人,县工信局局长、常务副局长,锌电公司和锌电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各1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4、生物资源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生物资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凃勇任组长,满江泉,刘正萍,杨黎晖任副组长,县农业、国土、住建、环保、规划、林业、供电等部门负责人,县工信局局长、常务副局长,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各1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5、建筑建材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建筑建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王国斌任组长,吴玉常、梁曙明、冯树聪任副组长,县工信、住建、旅游、财政、统计、发改、国土、林业、环保、交通、规划、供电等部门负责人,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各1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县工信局常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6、旅游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高罗燕任组长,李武云、郭志文、敖龙富、王冬梅任副组长,县旅游、财政、国土、林业、住建、发改、工业园区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各1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局长兼任。

7、交通商贸物流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交通商贸物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朱甫任组长,侯开苑、吴彦英、王仁波任副组长,县商务、交通、财政、国土、住建、发改、审计等部门负责人,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各1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

8、文化产业招商组

负责有关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储备、项目落地服务等工作。由钱彦霖任组长,山中会、苏晓霞、段满堂任副组长,县文产办、文体广电、旅游、财政、国土、住建、教育、卫生、发改、环保、民宗、文联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兼任。

(二)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招商引资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侯开苑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县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抽调。

县招商引资局: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统筹安排、业务指导,外来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并上报利用外资情况;负责做好20个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工作;每季度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通报一次客商投资意向、新增加的招商项目信息;组织2个以上招商小分队到国内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地区招商;确保完成本部门及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对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预审;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立项备案;一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5个以上;组织1-2个招商小分队到国内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地区招商;做好能源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全县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筛选、预审、包装工作;一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5个以上;组织1-2个招商小分队到国内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地区招商;做好工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农业局:负责全县生物资源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预审;每年一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个以上;组织1-2个招商小分队到国内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地区招商;做好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招商项目的筛选、预审工作;一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组织1-2个招商小分队到国内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地区招商;做好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文化招商项目的筛选、预审工作;一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组织1-2个招商小分队到国内经济较发达省份和地区招商;做好文化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县煤炭产业深加工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预审;一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做好煤炭产业深加工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的储备、筛选;一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选址等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监察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投诉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及时监督服务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审批工作的部门及窗口进行问责处理。

县财政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落实;协调做好财税扶持政策落实;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审计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审计和招商引资中介奖励申报材料的审核。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行好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土地优惠政策;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土地供给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环评方案审核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规划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与城区城乡规划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选址等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县国税局:负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税务登记等服务工作。

县地税局:负责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税务登记等服务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国内合作、利用外资相关统计数据的确认审核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工商注册等服务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局:积极推动“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改革工作,负责对重大项目的审批事项设立快速通道,负责联合审批制度的组织实施。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营造良好投资软环境;参与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制定;负责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把关。

县供电公司:负责全县重大项目供电方案的制定,全力确保重大投资项目用电需求,做好项目单位供电设计施工及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重点产业(领域)招商,坚持市县—县乡两级联动,一是积极参与市级组织的产业招商活动;二是以县各产业招商组为主,“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招商引资的支持力度,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组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做到定期研究产业招商,及时协调解决产业招商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抓紧制定各重点产业(领域)招商工作方案。各组长要会同成员单位,尽快制定产业招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年度招商任务和招商项目,确定主攻对接的招商对象、招商方式和全年在境内外开展的招商活动(时间、地点、规模),落实招商人员及相关职责。重点产业招商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12月3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目标,加强考核力度。年初在科学发展观考核任务指标分解中明确各组任务及考核实施细则,年底纳入考核。县招商办要加强考核管理,实行“每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年终总考核”制度,每季度由县主要领导听取担任组长的县领导汇报招商进展情况。

(四)聚集各方力量,实现合力招商。各单位要做好产业招商的服务工作,依法依规优先解决产业招商项目的用地、环评、融资、招工等问题;县商务局要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我县确定的相关重点产业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寻找企业对接并把有关信息反馈产业招商组、成员单位,促进产业招商;要充分发挥省外罗平同乡会的影响力和中介作用,引导罗平籍企业家回罗创业,带动更多的外地客商来罗投资,实现以商招商,发展重点产业。

(五)工作经费预算。县财政做好招商引资经费预算,每个产业招商组每年划拨工作经费10万元,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奖励经费160万元,具体情况根据《罗平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确定。

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 篇2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22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招商重点

(一)聚焦重点产业招商。

围绕省委“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和我市“三城一化”建设,聚焦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突出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谋划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延链”“补链”“强链”目标,加强产业链研究分析和产业指导。各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下同)要聚焦产业重点,明确产业方向,20xx年6月底前绘制产业招商地图,紧盯重点产业,锚定龙头企业,围绕策划的14个产业园区,招引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紧盯重点项目招商。

对我市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且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强核项目(不含房地产、特色小镇及PPP项目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列为省、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优先给予要素保障。20xx年6月底前,各区提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单,市招商中心汇总形成《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介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签约清单》。(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面向重点区域招商。

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武汉地区,深化重点区域经贸合作,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根据省政府6月、7月赴上述地区举办经贸洽谈活动安排,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洽谈和重大项目推介,推进一批项目务实合作,增强投资信心。各区赴以上四大重点区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进国际路演。

加强与顺丰集团、省联投、省交投沟通协作,继续推进临空经济区国际路演,面向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美国等航空发达国家,推介鄂州机场。进一步拓展招商渠道,搭建海外招商平台,引进国内外资本、产业以及知名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吸引更多境外企业落户投资。(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加强现代服务业招商。

着力引进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现代物流、货运代理、高端商务、现代商贸、旅游服务、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突出引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宅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聚焦疫情凸显出的短板和弱项,不断完善产业服务功能和城市服务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析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研究行业市场准入,搭建服务业招商平台,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创新方式方法

(六)开展以商招商。

依托三安光电、容百科技等在本市落地重大产业项目,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吸引全产业链集聚。加强与省联投、省交投、鄂旅投、顺丰集团、恒大集团、宏泰发展、中电光谷、东湖高新等城市合伙人对接合作,开展联合招商。深化与“楚商大会”、深圳鄂州商会等商会及行业协会合作,进一步拓展项目渠道。同时,做好现有落地项目协调服务,推动项目技改扩规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进资本招商。

用好用活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对湖北专项信贷及债权支持,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加强与长江产业基金合作,设立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充实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做实风险补偿基金等,开展资本招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探索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探索实施与各基金公司、资本平台对接联系,依托金融资源,开展资本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方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政府国资委、市昌达公司、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探索中介招商。

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委托招商,充分调动商会、协会及社会专业招商机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合作机制。加快构建市场化招商体制,探索设立企业化招商机构,通过政府引导注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竞争,着力解决在招商引资中的.区域不良竞争。(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突出特色园区招商。

充分发挥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产业集聚和平台赋能优势,加快推进光电信息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顺丰空港产业园、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三江港现代物流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在资金、市级招商引资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项目进园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管理科学、配套完善的园区,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开展特色园区系列专题招商活动,推动园区成为外来投资企业进驻的主阵地、主战场,推进一批示范性项目签约落户。(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依托平台招商。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云招商、云洽谈、云签约活动。依托“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华创会”“楚商大会”“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企业对接洽谈会”“台湾周”等省级重大招商平台和“世界500强对话湖北”“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等省级新开放载体,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平台,积极争取鄂州专题推介,深化区域合作,分类组织开展展览展示、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叩门招商等专题招商活动,提高展会招商成效。(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

对我市重点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和临空经济区强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在土地、财政、融资、收费、用工、服务等方面给予灵活多样的“落地政策红包”,积极采取“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工作措施,以支持项目加快签约,尽快实施。加大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探索园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财政奖励力度。

优先引进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发展急需的项目,并给予差异化优惠政策。市财政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地区,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分类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奖励。奖励实施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三)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跟踪督办项目进展情况,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双千”活动,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稳企惠企政策落实,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利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做好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强化工作保障

(十四)推进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

完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六大产业专班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十四五”规划,谋划并提出本行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形成清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通报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情况。专班牵头单位每月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跟踪项目情况和外出招商情况。(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要强化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各区主要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2次;分管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6次;其他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4次。各区主要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分管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5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其他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3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相关项目落地后纳入全市项目拉练。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原则,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根据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行业发展情况,制定行业招商目标。要按照我市产业布局,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协调推动项日落地。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招商工作专班,谋划招引1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重点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客商接待要注重实效、厉行节约,接待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有关商务接待规定执行。鼓励各地根据当地招商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激励政策,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给予适当岗位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考核督办。

进一步完善优化招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督办、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专班、市直责任部门、各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招商引资工作不力的,由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对其分管负责人和招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督考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 篇3

为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和“转作风、提效能、比担当、作贡献”活动,坚持内商外商一起招、调旧育新一起抓,推动全市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吸引有效投资,协调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招商引资提质增效,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不断注入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县(市、区)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60个,其中,京津合作项目100个以上,央企合作项目25个以上;市直单位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5个,并提供有效招商信息900条以上。全市总签约金额2800亿元以上,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65%以上。

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增速7.5%以上,总量完成16亿美元以上,其中商务部口径外资完成3亿美元以上。

各县(市、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见附表1,市直单位招商引资任务见附表2。

三、重点工作

(一)高频高效举办专题招商。在深圳、北京、温州、成都等地,举办邯郸(深圳)主导产业及重点合作项目签约活动、邯郸(北京)重点产业招商推介会、邯郸(温州)装备制造产业及重点合作项目签约活动等全市性专题招商推介会。借助参加“5·18”廊坊经洽会、石家庄数博会、“9·8”厦门投洽会、上海进博会等国家、省重大经贸活动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等专题招商活动。年内组织举办或参加重点招商推介活动10场次以上,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县域特色产业专题招商推介活动75场次以上。

(二)广泛动员开展全员招商。各级党政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招商。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谋划招商落地亿元以上项目和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各1个,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谋划招商落地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个。市直单位要发挥优势,管产业的单位要签约落地项目1个亿元以上项目,其他单位要提供招商信息。各县(市、区)要抽调专门力量,组建精锐招商团队,走出去积极对接企业。年内,全市以京津为中心,对接项目100个以上;以深圳、广州为中心,对接项目100个以上;以上海为中心,对接项目90个以上;以“成渝”双城经济圈为中心,对接项目30个以上。

(三)聚焦产业链实施精准招商。紧紧围绕“六个中心”、“四个新城”、“532”市域主导产业、县域特色产业、“两新一重”编制产业招商规划,完善产业资源库、招商企业库,客商信息库、项目信息库,开展精准招商。瞄准500强企业、知名民企、重点外企,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建链谋划项目,谋划发布100个以上对外招商项目。

(四)推动现有企业以商招商。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发挥现有骨干企业优势,开展以商招商。鼓励全市1662家规上工业企业通过合作、参股、混改等形式增资扩能,吸引关联企业、配套企业来邯投资,新上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市、区)均要围绕现有骨干企业或产业集群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市级层面重点筹备举办钢后延伸产业关联企业、装备制造产业配套企业、轴承产业集群企业、运达风电配套企业等集群招商活动。年内,推动骨干龙头企业新上或增资扩能项目50个,总投资350亿元以上。

(五)强化对接紧盯央企招商。建立央企常态化分包对接机制,由分包市级领导挂帅,市直相关单位和相关县(市、区)“点对点”分包对接。组织各县(市、区)重点对接中国船舶集团、新兴际华、中车集团、中建材、中交集团、华润集团等重点央企。加快推进中建材君恒药玻三期、中船重工特气三期、北奔重汽集团年产1万台新能源商用重卡华北生产基地、中冶赛迪永洋特钢重工科技装备制造、中冶南方武彭炉衬有限公司负极材料与增碳剂等14个项目落地,新引进央企合作项目25个以上。

(六)瞄准外资拓展境外招商。深入实施“外资项目招商推进年”行动,充分发挥省商务厅70个境外招商代理作用,组织参加“冀港投资合作交流会”“跨国企业河北行”等活动,面向境外发布100项招商项目,拓展在新能源、现代农业、文化旅游、教育科研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引进外资。每个县(市、区)要至少谋划推进实施1个1000万美元以上基础设施领域外资项目。支持河北凯普威医疗器材、润泽致民农业科技等企业通过境外借款、世行贷款等渠道扩大利用外资。积极对接圣戈班、华润电力新能源、中电环保等跨国公司中华区总部、有外资背景的央企、国企和知名民企,力争引进外资项目40个。加大外资奖励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中普(邯郸)钢铁、河北普阳钢铁、河北新金轧材等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股,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台账管理。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商办”)要建立台账,对现有计划任务和新增工作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研究推进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投资促进局要做好台账数据库管理,定期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导,督导情况综合评定后计入年度招商考核分值。

(二)完善会商机制。由市招商办牵头,及时收集梳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和相关专家,定期对重点招商项目落地中涉及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环评能评、产业基金等保障要素进行集体会商。定期调度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事项,跟踪落实项目落地过程中相关要素保障。

(三)做优承载平台。统筹推进开发区调区扩区和规范整合,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发展空间。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主力军作用,指导各开发区编制产业招商规划,组织开发区开展精准招商。对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指标,全力推动武安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加快推动武安保税物流中心、邯郸国际陆港、鸡泽保税功能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努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四)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落实“四调度、三推介、两观摩”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招商通报制度、招商引资项目通报制度、重大签约项目通报制度、开发区招商通报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警示约谈。

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 篇4

一、招商引资确认

1、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从宁城县区域外,引进资金(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新上项目,新办企业和重组现有企业。不包括计划内国家扶持资金和从国家及区市争取的政策性资金项目。所引进资金性质的确认,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我县鼓励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为:符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深加工、加工制造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具有高(科技含量高、财政贡献率高、就业率高)、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快(投资见效快、占领市场快)、好(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好、生态效益好)特点的项目。

二、目标责任

1、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66个县直和中区市直单位,其中乡镇完成9亿元,县直和中区市直部门完成2.5亿元。

2、继续在县级班子开展招商引资专项推进活动,县级班子领导都要积极带头招商。按照县级领导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专项推进责任制的要求,每人负责一个重点招商项目。每个招商引资专项推进小组,年内必保引进一个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3、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招商,人人都有招商任务的责任体系。

4、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投资项目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5、加强督促检查,由县招商局负责组织,县考核办和两办督查室参与,每季搞一次专项督查,半年一次考核,适时举行拉练观摩。

三、招商方式

1、平台招商。发挥工业园区在土地储备和各种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现有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推行“异地办工业”政策,凡新引进的县外企业,可以跨乡镇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乡镇和部门引来的项目落户到工业园区,对乡镇引进园区的项目列入乡镇的统计范围和考核指标,实现税收归乡镇财政调控。

2、定向招商。瞄准东北、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带项目、定目标、包经费、常年开展上门招商项目推介活动。同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招商。

3、产业招商。发挥现有的主导产业优势,着重抓好玉米深加工、畜产品深加工、蔬菜精细加工、铁精粉深加工、膨润土深加工等资源型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利用现有的中小型加工制造企业基础,着重抓好嫁接、合作、联合重组项目的招商引资,促进加工制造型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规模。

4、以商招商。充分利用我县外来投资商的优势和影响力,带动更多的客商来我

县投资兴业,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应。今年聘任30名客商为我县的招商引资信息员。

5、项目招商。切实搞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谋划、包装、开发和推介工作。发改局、经贸局和招商局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热点,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储备一批吸引力强、牵动力大、事关全县发展的项目,确保我县招商项目库要保持在150个项目以上。

6、悬赏招商。确定5—10个投资额较大的重点招商项目,实行悬赏招商,每个项目奖励30万一100万元。由县发改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优惠政策

1、对新引进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2、新办工业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内按实缴数20%由财政返还,增值税、所得税县内留成部分两年内按实际上缴额由财政予以全部返还,第3—5年减半返还企业,用于扶持奖励企业发展。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所缴纳的所得税享受地方留成部分8年、10年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3、新引进的工业项目使用土地,凡符合进驻工业园区条件的招商企业,可实行零地价,具体操作办法是土地出让金先缴,待企业投产后由县财政返还。

4、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加工类项目和县里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需依托当地资源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优先考虑资源配置。

5、外来投资企业在执行上述优惠政策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解决。规模较大、效益较高的招商企业,可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五、激励机制

1、奖励范围:县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在招商引资上做出贡献的,经确认后,均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奖励标准:按照引进项目的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投产后实际年缴税金确定一次性奖励标准。

①投资500万元以下,纳税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和上缴税金的2%奖励;

②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一一1000万元,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和上缴税金2.5%奖励;

③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一2000万元,纳税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和上缴税金3%奖励;

④投资2000万元(合2000万元)一一5000万元,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4‰和上缴税金3.5%奖励;

⑤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和上缴税金4%奖励。

3、奖励程序:引资人应当在招商引资事项进入意向协议时报招商局备案,项目实施后申报奖励确认,并由引资人向投资所在地政府提出书面受奖申请,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审批表》,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引进资金协议、银行进帐凭证、设备价值评估报告、上缴税金证明等有关材料。采取分步授奖的办法,引进项目开工后,即予以奖金的20%奖励,建成投产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实现税金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

4、招商引资奖励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受益地区或单位提供奖金,县招商引资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5、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在政治上重用。对县属机关干部在招商引资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经组织部门考核后,优先提拔使用,一般干部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或享受副科级待遇,副科级干部可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或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可比照副处级提高工资待遇。

6、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党政目标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任务指标的,年底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的引资实绩排序,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奖,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奖金为0.4万元一一1.2万元。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当年不评为实绩突出,个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

六、优化环境

1、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和联合办公制度,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部门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上报审批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招商企业实施“一条龙”服务,招商局负责做好外来投资者的咨询对接、项目推介及相关审批工作;已经达成投资协议的,所需一切证照手续和有关批准手续全部代为办理;负责协调投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出的需要有关单位出面办理的事宜。

3、对重点投资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实行半封闭式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监督落实。

4、严格控制针对企业的各种行政检查,任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必须持有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签发的《检查企业批准通知书》。处罚程序明确为:任何部门首

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招商引资信息渠道,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就组建驻点招商工作组赴沿海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致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在以开放总揽全局、靠开放促进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招引装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化工、船舶物流等产业项目,强力推进工业集群建设,做大临港产业发展平台。

二、队伍组建

(一)组建5支驻点招商组,每个招商工作组由2-3人组成,由其中1名成员兼任组长。

(二)招商工作组成员必须具有经济工作经验,有工作激情,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的'联系渠道和较强的公关交际能力,适应招商引资工作的同志。

三、招商区域及重点产业

(一)招商区域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为重点,在苏锡常或上海等地设立招商点,覆盖江浙沪区域,并可延伸到广东、福建、青岛、大连等地。

(二)在产业选择上,重点围绕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以临港产业区现有龙头企业为核心,做大做强金属加工、化工医药、船舶修造、现代物流产业,推进产业链延伸和配套项目招商。同时,注重装备制造、机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项目引进,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200强企业,跨国公司、国内知名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等。

四、工作职责

(一)掌握县情、区情和招商技巧。掌握全县的产业发展方向、投资环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情况;熟练掌握招商引资礼仪与技巧。

(二)收集分析信息。包括建立驻点区域的本县籍人士和在本县工作、学习和生活过的外籍人士信息库;建立驻点区域重点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大集团信息库;分析驻点区域产业分布情况,掌握驻点区域可能外迁、扩能企业情况及投资产业门类。

(三)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工作。积极挖掘渠道,广泛联系,建立网络,主动拜访各类企业、产业园区和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各类经贸洽谈活动、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本县的资源、区位、政策、环境和项目等,邀请客商到我县参观考察、洽谈和投资,努力结交一批有利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企业家朋友,扩大本县在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目标任务

(一)每个驻点招商组每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1个。

(二)驻点招商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0天;每个驻点招商组每周拜访企业不少于5家,每1个月引荐客商来我县考察不少于1次。

六、驻点管理

(一)驻点人员必须服从招商组长的统一管理,按照方案要求,统一开展并做好驻点招商的日常工作,不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二)各个招商组外出驻点招商轮流交替安排,在抓好招商工作的同时,也要注重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外出驻点招商时间暂定为一年。

七、保障措施

(一)招商组人员出外招商,现有职级、工资、组织关系、业务分工不变。

(二)外出招商区域原则上以苏南及上海、浙江等地为主,具体招商驻点由各组自行确定。

(三)驻点期间招商人员的各项支出由单位支付,原则上要求节俭,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和工作所需。

(四)开展招商专题推介会等重大活动经费另行核定安排。

(五)办公室负责对驻点区域本县籍人脉关系进行梳理,经发局负责对在本县工作、学习和生活过的人士信息进行梳理,招商局负责整理县情、区情及产业发展方向、投资环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情况,以及商务工作礼仪、招商技巧等,并分别提供给招商工作组;财政分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

产业园招商解决方案 篇6

一、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以招商局为主,从县财政局、审计局、计划发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认定工作。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协调好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按照《××县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确定好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单位)、先进企业以及为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名单以及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名单。

二、考核奖惩的兑现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情况,向招商工作委员会提供进行考核奖惩的有关依据材料、奖惩建议。有关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意见,经招商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县招商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的有关意见,落实好有关奖惩措施。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项目引荐人的表彰事宜,由招商局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搞好衔接,作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届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二)招商局要将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向组织、人事、财政、监察部门进行备案。对受表彰的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评时据此落实优先权,财政部门据此落实招商引资经费奖励事宜;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财政部门及时返还招商引资抵押金;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三)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扣留招商引资抵押金、停拨或扣减办公经费;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上述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各级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第二年第一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亦不得提拔其他干部。

(四)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副职主持工作,第一责任人离职招商”的有关规定。

(五)对企业税收上缴××县内财政的先进企业的奖励兑现问题,需要从财政渠道列支的,由财政局负责兑现和对乡镇(街道)财政的监督;其它列支渠道的,由审计局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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