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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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方案

请欣赏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全省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排查整治方案》(建质函〔20xx〕777号)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宣城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宣消委明电〔20xx〕37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元旦、春节及“两会”等关键节点,通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集中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作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火灾亡人事故,确保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局城市建设科、局村镇建设科、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

1.研判工作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查找风险点,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精准化的排查整治。年底前,要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符合重大火灾隐判定标准的.,要督办整改。

2.企业自查自改。在建项目的各责任主体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团队建设,年底前落实“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全员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开展一次电气燃气检测、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制定一份重点时期值班表、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清单”,突出的消防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备案。

3.行业集中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火灾防控任务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定期组织会商,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组织住建系统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年底前,要逐类项目、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实现清单闭环式管理;对存有突出风险的单位要进行约谈、通报。对企业自查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整改的,要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各地要定期将排查整治情况报本级消安委冬防办和我局领导组办公室。

4.重点时节督查。我局将结合全市季度检查、春节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节,组成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将主要围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台账建立、违法查处等环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5)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机制,推动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重点内容

(一)消防制度机制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巡查,建立工作台账,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工地消防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等制度;是否突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聚焦彩钢板、用火用电、吸烟烧饭、消防设施、焊(割)作业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房,是否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更换;对于动火作业是否建立作业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办公区及生活区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生活区用电是否设置限流器,生活区是否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违规用火动焊,施工现场和办公、宿舍区域违规堆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是否按程序报批和责令限期清理等问题。

(三)防火分隔消防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筑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是否损坏或缺失,管道井等封堵是否严密的检查。

(四)消防通道畅通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畅通消防通道,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被私家车占用、设置障碍物等开展排查整治。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五)消防设施损坏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消火栓是否有水,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新员工上岗是否开展岗前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六)高层建筑消防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落实省安委办省消安办关于印发《安徽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xx〕65号)要求,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与消防救援部门共享高层建筑审核、验收相关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找出源头性和普遍性问题,找准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场所,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彰显初心使命、体现政治担当,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研判、梳理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面排查住建系统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切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联合相部门关加大对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推送动态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带动公众学习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等;通过集中培训、主题学习等方式提升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教育能力、行业监管能力,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将各自住建系统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领导组办公室;自12月起,上述各单位每月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小结报送;2023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张磊。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时节、春节、“两会”和冬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密结合十堰山区冬春季节气候特点,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十堰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防控风险点

冬春季节气温低、降水少,风干物燥,是各类火灾的高发期。一些建筑工地为赶工期、抢进度,忽视了消防安全,致使各类火灾隐患增多。主要抓好以下防控风险点:

1.员工宿舍大量使用电暖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明火取暖;电动车违规停放、随意接电充电。

2.施工现场乱拉乱接电线,随意堆放易燃建筑材料、易爆物品,随意焚烧建筑、生活垃圾。

3.施工动火动焊缺乏有效监护措施,违规作业。

4.施工人员习惯乱丢烟头,随意生火做饭、取暖等。

5.消防器材、设施检查维护不到位,过期、失效较多。

6.消防水源距离作业现场较远,引水不便。

7.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不畅通。

8.其他可能导致火灾的风险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紧部署,积极应对。各地、各部门要尽快部署开展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专题听取一次相关汇报,并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建筑工地防火形势,修订完善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或措施;要结合日常检查督察推动防控工作落实,加大通报、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标准化管理,对照风险点提示搞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一次建筑工地示范性检查,通过典型培树和示范引领,推动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教育,深化认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组织在建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有关企业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督导各建筑工地适时开展一次防火专项教育、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进一步普及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基本掌握辨识火灾危险源、消除火灾危险源和自救逃生的方法途径。

(三)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各项目参建主体应采取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专项检查。要突出对项目火灾预防机制的建立健全、常态落实以及安管人员值班巡查情况的检查,突出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保养及操作使用情况的检查,突出对临时用电线路、材料堆放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库等高风险点位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拉单列表,限时整改,确保隐患归零。

各地、各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扛起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努力形成火灾防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20xx年3月18日前,各市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向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报送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

(一)加强对建设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三)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情况。

(七)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施工现场进行排查,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

三、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迅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纠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组织检查排查,从严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认真分析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管协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灌南县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xx]9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易发特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下列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用明火,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动用明火,动火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将现场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等。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的保管和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3、职工宿舍、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彩钢夹心板填充材料是否采用A级阻燃材料;多层宿舍楼楼梯设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宿舍内是否存有违章用电、用气现象;宿舍门前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配齐到位等。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是否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己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5、监理单位消防安全监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在监理过程中,是否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对焊接、切割等作业过程进行巡查;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或违章作业行为是否责令整改,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

三、工作步骤

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即本方案),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局工作方案要求并根据各自施工现场实际状况,明确各自职责,迅速部署落实,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本方案工作重点的内容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复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专人、专项措施、专门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对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并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研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历来火灾多发、易发,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导致火灾风险剧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深入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活动,加强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三)强化检查督导。我局将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把相关情况报灌南县消安委、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钦州市住建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xx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和钦州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认真深刻吸取20xx年11月8日百色市右江区滨江半岛二期项目工人宿舍区两栋活动板房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县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卫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梁卫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股,总体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施工企业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制定本企业和所属在建项目的专项方案,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照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力量前置、现场巡逻看护等严管严控措施。各施工企业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本企业所属在建项目的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和钦州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县质安监站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是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质安监站、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冬春季节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xx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加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安全防范、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专题视频会议,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根治欠薪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近期建筑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坚决遏制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

(二)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县质安监站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协助责任,切实保障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条件,规范临时设施建筑布局,严格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提高办公生活区防火要求(建筑工地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及消防安全保障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本地实际,县质安监站立即组织辖区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对照附件要求,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查改各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自查基础上,将消防安全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一并检查,在日常开展的监督检查或有关专项检查中邀请有关消防安全方面专家参加。要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违规用电、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消防车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不达标、无消防水源、无备用水泵、消防设施挪作他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消火栓泵的数量和消防竖管的数量、管径不足等隐患问题。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查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无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四)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重点从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县质安监站要指导督促辖区建筑工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特别是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入场建筑工人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建筑工地的每一名人员均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紧急疏散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新入场建筑工人未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不得进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五)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县质安监站要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的执法力度,对于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条件未达到本通知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立即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施工现场活动板房达不到A级燃烧性能的,要一律责令停止使用,限时拆除并清出现场。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问题突出和拒不整改的,应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扣减企业诚信分、实施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拒不停工的,要依法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措施,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将有关调查笔录报送我局,以便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有关人员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对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在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建筑工地安全动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规定,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凡是所辖区域内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并有消防救援机构出动的,无论是否有人员伤亡,均应在收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逐级电话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同时要强化与本地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县质安监站督促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充分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冬春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自查自纠,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工作问责。县质安监站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务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企业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排查。要定期组织对本企业所属项目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6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并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建办消〔20xx〕2号)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全市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

(一)加强对建设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三)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情况。

(七)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施工现场进行排查,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

三、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迅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纠阶段(20xx年12月23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组织检查排查,从严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底)。各县(市、区)住建局认真分析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管协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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