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忠刚校长
副组长:张良顺副校长
成员:各班主任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学校教师宿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五、工作方法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0至20xx年6月29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沿街店铺夹层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这次集中整治将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大排查,摸清底数,查明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排查六个重点:
(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
(二)夹层楼板、柱、梁、隔墙、吊顶(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楼梯(数量、宽度、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四)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且完整好用。
(五)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六)各种电器线路(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按照动员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社区、网格人员和社会单位的力量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9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进村入户,重点宣传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用于住宿和经营性活动的.危害性和整治防范措施,提高店铺出租人、承租人和社会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安全隐患的认识,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各沿街店铺承租人、出租人按照《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的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求,在9月20日前落实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对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安全情况,对未按要求自查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条件的,要逐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联合执法,责令督促停产停业。
(四)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社区要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3
为了构建和谐、安全的农贸市场防范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确保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周边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市场“突发性”事件,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丰收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东桥88号,始建于2002年8月,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属大型综合集贸市场,主要经营干货、鲜鱼、冰货、蔬菜、卤味、腊味、肉食、水产、禽类等。其中固定摊位80个、铺面10个。
二、危险目标及类型
农贸市场的危险目标是:菜市场
类型:
1、火灾、爆炸;
2、冰冻、雪灾、地震;
3、发生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它突发性事件。
三、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由于市场内商户大量使用煤、电、汽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容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威胁着市场内职工和市场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只要认真加以规范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都能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主要处置措施、对策
1、市场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执行本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争取下一步行动。
3、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简单的紧急会议,商量处置办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4、立即组织经营者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消防队报告灾情。
5、市场消防员立即切掉灾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求财产,尽可能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领导小组人员对市场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市场全体工作人员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隐患,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电话求助,平时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正确的逃生方法。
8、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市场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灾要全面保护经营者,及时报告火情。
9、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班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灯具及其它电器、电线是否裸露,消除火灾隐患。
10、市场每季度均应以宣传栏、安全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对经营者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11、领导小组每月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在当月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市场每年必须将防火安全所需设备,制定详细计划,安排一定资金,保障防火设施的有效使用。
五、应急处置组织与职责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安排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灭火、救护、疏散、通讯等工作。
(二)应急处置小组下设2个应急处置专业组
1、消防灭火组组长:
成员:
负责检查整个市场的消防,用电、用火安全,若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工作。
2、治安安全管理组
若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全市场经营人员,立即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
1、加强对应急救援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为确保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能有效完成应急救援消防任务,积累丰富的消防知识、技术和经验,每一年请求消防大队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及技能的专业培训。
3、加强对市场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4、根据本《预案》制定可操作性的演练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习一次,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专业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七、附则
1、本预案由丰收农贸市场制订和解释,报区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备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镇(街)、有关单位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五、职责分工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1.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5
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照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6
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我县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的一项重点工作,但针对当前农贸市场涨市的现状,我们将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葛训海同志任组长,陈松磊、吴继永同志任副组长,庄严、苏本乾、曾浩、杨成光、李为科、张平、吴昌欣、渠立志任成员。
二、整治内容及规划要求
(一)整治内容:整治工作主要对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取缔市场周边商户非法占道经营、乱摆乱占行为;清理店外牌(灯箱);按照规定拆除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盖的各类违章建筑;疏通市场周边的消防通道,取缔随意宰杀家禽,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的经营户小吃摊等,以及由市场乱搭乱占经营而延伸的“马路市场”行为。
(二)规划要求:
1、南关菜市场门口及书院街路口摊点。该区域以蔬菜和水果批发经营为主,我们确保在不影响或少影响交通、市容、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暂集中在慢车道(花坛)以内区域内经营;书院街路口的水果摊点以不超出慢车道为界,严禁占用快车道经营。另外,对一些早上批发水果、蔬菜机动车辆,劝其到南环批发市场经营,对不听劝阻的配合交警部门进行查处。
2、侯园菜市场。根据该区块的经营现状,对路两侧的经营户进行划线定位,规范经营;有店面的不得超出店面1米内经营,无店面的靠路边警戒线以外区域经营,最南端摊点不得超出苏果超市的外墙延长线。
3、五门桥市场。因沿河路较窄,桥以东人流车流较大,经营造成交通堵塞,将该区域摊点全部集中在大庆路两侧路牙石以上区域内经营,沿河内外侧禁止摆卖。
4、大同街西首十字路口农贸市场。全部集中到路牙石以上区域内经营。
三、时间安排
6月11至12日早上8:30或下午5:00在执法大队院内统一集合,由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要求。对城区4处农贸市场进行宣传,并重点整治南关农贸市场和侯园菜市场。6月13日,继续加大宣传,重点整治五门桥市场和大同街西头市场。
四、建立市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做到把突击整治与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克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整治结束后,各中队要落实定人定岗巡查制度,并由中队为单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中队要克服以罚代管,以收费代管等不负责行为,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重视整治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执法技巧,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7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