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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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方案

请欣赏学校量化考核方案(精选10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侯闽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规范班主任及班级管理工作,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避免评优评先工作的主观性与随意性,激发班主作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班集体的示范作用,特制定班级量化考核方案。

二、考核办法

1、卫生方面的考核以学生会干部的评分及德育处的抽查相结合,上午早读前、下午写字课前、晚上放学后;

2、教学设备的管理以德育处抽查为准,每天上午、下午放学后抽查两次;

3、进出校门行为规范以校门口学生值勤及值日行政的评分为标准;

4、大课间及升旗以学生会干部评分为标准;

5、违纪现象以保卫科每个月汇总的违纪现象为标准;

三、考核标准

(一)卫生及班级布置(卫生区部分评分改为班级布置)

1、教室(值日生没有打扫教室未按要求整理擦拭,共扣1分)

(1)教室的门、窗、玻璃、窗台(轨道)擦拭干净,墙壁玻璃上不准乱张贴;(未擦拭扣0.25 分)

(2)教室内地面清扫干净,无纸张无灰尘,墙壁无污迹;(有打扫但没打扫干净有纸张扣0.5分)

(3)讲台桌擦拭干净,粉笔及粉笔擦需整理清楚,教具摆放整齐,讲台桌没有试卷等其它物品;(未摆设整齐未擦拭扣0.25分)

(4)教室天花板蜘蛛网要清扫干净;(大扫除后进行检查,没有清扫干净扣0.5分)

(5)卫生角里面,卫生工具必须摆放整齐,卫生角地面无垃圾,垃圾桶每天及时清理,清理完必须及时关上卫生角的门;(未按标准整齐摆放扣0.5分)

(6)各班同学在中午、下午放学后清理抽屉的垃圾,及时将垃圾放到垃圾桶;晚上放学前将椅子倒放在桌子上面;(检查发现5人以上未清理抽屉垃圾扣0.5分;5人以上未将椅子倒放桌面扣0.5分)

2、走廊:(不打扫不擦拭扣1分)

(1)教室门口的走廊由各班级进行清扫,无纸张、无灰尘。两个班级之间的走廊各班级都必须进行清扫;(有纸张有灰尘扣0.5分,若两个教室之间发现纸张灰尘两个班级各扣0.5)

(2)教室前(包干区)花圃内杂物清理干净;(大扫除后进行检查,未整理干净扣1分)

(3)教室外走廊的栏杆要每天擦拭;(未擦拭扣0.5分)

3、垃圾要求倒入学校垃圾车内,每天派执勤同学负责监督,如果垃圾车未满倒在外面每次被发现扣5分;

4、卫生打扫、保洁时间:

(1)早读前(值日生提早到校,上午7点到校及时打扫;)。

(2)写字课前(值日生提早到校,下午13:55分到校及时打扫)。

(3)放学后

(4)值日生在上午大课间结束后、下午第二节眼保健操前必须进行保洁;(要求卫生区及教室无纸屑)

6、早读后、写字课时间由学校学生会干部进行检查,每天检查2次;中午、晚上放学后由德育处人员检查。

7、班级布置(3分):每个月第二周由德育处及学生会进行班级布置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室内展板内容有否更新;讲台桌是否摆设整齐、是否干净;卫生角是否摆放整齐、干净;班级图书角有无书籍、摆设是否整齐;班级内、外磁砖部分布置的内容有无破损。不符合要求每个部分扣0.5分。

(二)教室设备的使用管理(1分)

1、教室用电:

(1)为保护各同学的视力,晴朗天气请不要打开日光灯;

(2)放学回家前多媒体负责同学要及时关闭多媒体,多媒体设备要做到专人专管,其他同学不能随便使用多媒体设备;

(3)班级同学离开教室时,要及时关闭日光灯、风扇,放学前值日生负责关闭日光灯及风扇,并关好门窗及教室;

2、窗帘

(1)各班同学要保护好窗帘,各班指定同学管理窗帘;

(2)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可以放下靠教室前门的两幅窗帘,如果没有阳光照射,其它窗帘都必须使用配备的布条扎起来,严禁各班同学将窗帘放到隐形防盗网上面;

3、后门

为做好教室通风,各班同学在上课时必须打开后门。

4、评比标准

每天放学由德育处派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门窗未锁或未关闭教室日光灯、风扇、多媒体设备,每次扣0.5分;

(三)学生进出校门行为规范

1、凡学生迟到、染发、戴首饰、男生未理平头、女生披头散发、穿奇装异服进入校门,每人次扣1分;

2、七年级学生戴红领巾、八年级学生戴队徽、团员佩戴团徽、所有同学佩戴校卡进入校门,凡发现违规现象每人次扣1分。

3、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每一人次扣5分;

4、为严格管理,带零食进入校园(牛奶、面包等点心除外)、乱扔垃圾每人次扣5分;

(四)大课间及升旗(共5分):

1、排队进场:(一列纵队,共1分)出现并排走现象(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全程一列纵队得1分;

2、排队退场:(一列纵队,共1分)出现并排走现象(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全程一列纵队得1分;

3、静(全程安静,1分):有讲话现象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

4、齐(队伍笔直,前后同学保持一臂距离,1分):没有拉开距离每个同学扣0.1分;扣完为止。队伍笔直得1分;

5、按照要求开展大课间活动:没有口令得0分;有口令得1分。

(五)仪容仪表抽查

每个月德育处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仪容仪表检查,凡在抽查中发现违规每人次扣0.5分并及时反馈班主任,班主任督促学生按学校规定整理好仪容仪表后到德育处再次检查,凡未进行再次检查的同学,每人次扣1分。

(六)缴交材料及班级活动

未及时缴交材料、未参加学校布置活动,(如集体活动、每个月第二个周五检查黑板报布置、手抄报、每个月末缴交五分钟安全纪录、每学期末缴交班级日志、班会课纪录、班主任工作手册及相关电子稿等,每次扣1分)

(七)按规定开好班会课

1、每周班会定期召开,每周一个主题,主题自拟,由学生轮流主持或班主任主持,并做好班会记录,未召开班会的班级扣1分/次;提前结束班会或无班会记录的班级,扣0.5分/次;

2、七、八年级主题班会观摩课每学期每团队召开一次,要求七、八年级每个团队派一个班主任参加,每缺席一次扣该团队1分。

(八)违纪现象

班级学生凡因违纪处分,每一次事件扣3分。涉及违法犯罪的事件,每人次扣10分并取消该班级该年度的评优资格。

(八)加分

(一)参加学校组织的`班级集体比赛活动,比赛前三名班级,给予加分5分、3分、2分,其它班级给予加分1分;每个团队加10分、6分、4分、2分。(个人不加分,以德育处规定的集体活动为准)

(二)学校额外布置的个别班级工作,每次加1分,额外参与的比赛活动获县级奖项,每次加3分,市级以上奖项获5分。

(九)班级量化管理考评结果

每个月评比一次,总分100分,以年段为单位,团队班级以团队为考评单位,分别评为A等、B等、C等。90分以上为A等,80分以上为B等,80分以下为C等2、考核结果作为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参考依据。先进班集体每学年一次,由参与考核的部门根据班级量化管理考评的结果及平时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由年段提出候选名单交德育处审定后由学校行政会决定;

本规定从20xx年2月起执行。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2

根据(连人社发〔20xx〕361号)《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进行20xx年度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本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修养的表现;能,指教育教学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绩,指教学实绩和所做的贡献。

2、考核期为: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三、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竞争岗位、晋升职务的资格。

2、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对其作试聘、缓聘处理,或对其进行降级聘任处理,或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解聘。

4、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

五、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1、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我校优秀指标不超过20人(在编教职工人数人)。

2、优秀指标名额分配

七年级:4人

八年级:5人

九年级:7人

音体美劳信息组:2

人行政后勤组:2人

六、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考核小组

组长:x

组员:xx

全校分5个考核组进行考核,各组负责人安排如下: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音体美劳信息组:xx

行政后勤:xx

3、考核依据

以本年度教职工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为主,综合计算下列项目得分(按相关的权重得分累计总分),按总分排序,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违反劳动纪律和教育教学常规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①自评(全员自评,自评表沿用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细则执行)

②年级组推荐(年级组全员互评)

③部门考核(按分配名额的1:1.5入围人员考核)

④考核小组(按分配名额的1:1.5入围人员考核)

⑤考核领导小组(按分配名额的1:1.5入围人员考核)

总分=①x20%+②x30%+③x20%+④x20%+⑤x10%

4、时间安排

①公示方案:1月12日

②自评:1月14日上午所有材料上交到校办。

③年级组推荐:1月13日下午

④部门考核:1月15日

⑤考核小组、考核领导小组:1月15日下午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是学校的立足之本,更是教师份内的本职工作。为全面了解教师常规工作情况,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自觉、认真地抓好教学常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常规工作质量,为学期末教师的绩效考核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教学常规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教学校长、教导处、教研组长等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内容

(一)计划总结

1、学期初按照要求认真拟定学科教学计划,并按时上交至教导处。每缺一门学科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教学计划制定缺项扣0.5分。

2、学期结束认真撰写教学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至教导处。不按要求完成扣2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3、按照计划认真落实教学任务,教学进度与计划不符、且无情况说明每次扣1分,学期结束未完成教学任务扣2分。

(二)备课

1、按照要求认真备课,无备课就上课每次扣5分。

2、书上批注符合要求,无单元备课每次扣0.5分,无书上批注扣2分,书上批注缺项扣0.5分,课后反思未达到要求扣1分。

(三)上课

1、提前侯课,不得迟堂、提早下课或拖堂,每次扣1分。

2、按照学校课程总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私自调课,更不得随意缺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1分,私自调课每次扣0.5分,缺课一次扣2分。

3、需要移地上课应先清点人数,并将学生带到相应地点上课。有学生无故滞留在教室每次扣0.5分。

4、上午第二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应引导学生做完眼保健操后再下课。每缺一次扣0.5分。

5、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或未经教导处同意,将学生留办公室或不在课堂情况,一次扣1分。

6、上课不讲普通话,上课接听手机,每次扣1分。

(四)作业批改

1、及时、认真、按规定批改作业。作业批改由教师本人进行,不得突击批改作业,不得让学生代改作业等。未达到要求每次扣2分。

2、收齐每项作业,作业收缴不齐每人次扣0.5分。

3、作业要有订正,无订正每次扣1分。

(五)辅导学生

学期初拟定有培优辅差工作计划,并有辅导记载。无计划扣1分,无记载扣2分,学期结束不按时上交扣0.5分。

(六)复习考查

1、科学制定复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复习工作。不按时上交计划扣0.5分,无计划扣1分。

2、学期结束按时按质上交卷面成绩统计表和质量分析表,不按时上交扣0.5分,无卷面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扣2分。

(七)教改科研

1、认真参与学科教研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0.5分,不按要求完成观课任务的一次扣1分。

2、按照要求完成听评课任务,不得弄虚作假,并做好听课笔记。听评课不达标者缺一节扣0.5分,听评课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一次扣2分。

3、每月认真撰写教育叙事或教学反思文章,并按时上交至教科室。每缺少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4、每月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摘抄,无学习笔记扣2分,学习笔记未达到要求扣1分。

(八)其他临时性工作

1、按时按质上交教导处、教科室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不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2、积极承担教导处、教科室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诸如代课之类的'临时性工作,如无特殊情况拒绝承担或不予以配合扣0.5分。

四、考核办法

1、被考核教师的量化分数基数为100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考核计分。一月一公示,学期累积得分作为教学常规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

2、考核领导小组通过查看资料、随机抽测、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工作。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4

为切实贯彻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绩效工资发放精神,落实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到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用心性,实现校园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特拟订“新甸镇小南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透过后随即生效。具体资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校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用心性和创造性,逐步构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白正桓

副组长:王志敏

成员:张学俭及各年级班主任

四、绩效考核资料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满分100分。

(一)德(1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谈吐、仪表、举止礼貌大方。不赌博,不酗酒,不骂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拨离间,在校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事。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家长,不驱赶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擅自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不让学生为自己办私事。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其他教师在师生中的威信,关心群众,维护校园荣誉。

5、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专心守纪,做好记录。

若发现违反以上前三条之一者扣10分,违反后两条之一者扣3分,扣完为止。

(二)能(30分)

1、备课:教导处每学期定期、不定期检查教案,要求:

(1)课时教案有必须的规范性,要有教学资料,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具准备;

(2)课时教案不缺课节、上下相连;

(3)与教学同步,且储备课充足;

(4)有课后小结;

(5)有板书设计;

(6)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检查教案时,不能与教学进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违反其它几条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课:按时上课,上课前两分钟教师务必在教室门口准备上课,不拖堂,精神饱满。课堂上禁止吸烟或接打电话。用心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验,踊跃参加校园、镇举行的优质课竞赛,用心承担校园、镇的观摩课、公开课。旷课一节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课吸烟或接打电话扣1分。

3、作业批改:各学科按有效教学常规的要求按质、按量布置作业,要求作业全收全改,批改及时认真,批改符号准确、规范,批改字体大方美观,无缺改、错改现象,不准学生对改。作业不能按人数上缴检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业批改符号不准确,发现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学生错题不及时更正的,发现一例扣0.5分。

4、听课与评课:坚持听课制度,并认真评课,要求教师平均每周听课1节(一期20节),并认真做好评议,缺一节扣1分,无评议扣0.5分。

5、教研活动:各教师应按照教导处和教研组的要求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学资料上交:学期计划、总结、考试成绩记录及试卷分析、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一天签到两次,按校园规定按时上下班,及时签到,严禁代签,缺签一次扣2分。

2、请假一节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上课期间严禁教师随意离开教室,如有急事务必外出可向值日领导请假,一节内不记考勤,若办公时间查岗不见本人又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办公时间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园例会或临时通知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园举行大型群众活动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务必在相应班级前后负责纪律、安全,中间早退者扣3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

(四)绩(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办事快节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质量调研及其它抽考中获奖。5分

县级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镇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级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记1分。

5、本年度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市级名师的记4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记3分;市级骨干教师记2分;县级骨干教师记1分。

6、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举行的业务研讨活动中,讲授过观摩课(示范课),并取得较好效果。片级记0.5分,乡镇级记1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

7、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研部门举行的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得乡镇级记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分、6分、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7分)。

8、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10、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案评选活动中,获得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

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辅导教师奖,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1.5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

12、本年度在教师节期间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镇级记1.5分,县级记3分,市级记4分,省级记5分,国家级记7分;省、市、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记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

14、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5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5分、4分。教学(科研)成果奖要有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课题组组成人员只记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担的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透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鉴定(要有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记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获得乡镇、县、市、省、国家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分别加记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镇组织的大型活动中(除考试外)获得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镇级分别记3分、2分、1分;片级分别记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大型比赛活动中,获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纪律、卫生学期总评中,获得第一名,班主任记2分。

20、本年度在县、镇组织的质量调研中获得团体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业务考核民主测评中,得票率60%—69%记0.5分,70%—79%记1分,80%以上记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条,每项取最高获奖得分,不重复记分;第5、6、7、8、10、11、12、13、14、15条须经过逐级推荐。

上述各项业绩应以文件、证书为依据,并进行公开展示,理解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积分结果张榜公布,理解本单位广大教师评议监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本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病假两个月、事假一个月及以上。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或私发教辅读物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4、触犯国家法律、体罚学生、旷工超过规定的天数。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透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透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透过后,自2015-2015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教人字[20XX]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饶教发[20XX]15号)、《XX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x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8

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职能作用,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提高教学教研的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根据学校工作计划要求,对我校教师教育教学的常规学进行量化考核。本考核方案实行百分制,学期结束时,将督促各年级组、各学科组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进行考核。依据总得分将教师的工作成绩分为A、B、C三等: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A等;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B等;不足75分的为C等。学校将依据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结果评定的等级,确定绩效工资。

一、常规管理(10分)

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传道解惑,按要求做好所任班级学生的思想工作;遵守校规,按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办事;注重自身形象,仪表端庄,言行得体;会制作课件,会使用多媒体教学。(10分)

(1)升旗或重大活动未穿校服,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扣1分。

(3)值日未按时到岗或未到岗,扣1分。

(4)上班时间用电脑进行非教学活动,扣1分。

(5)迟到、早退、旷工,扣1分。

(6)责任事故,扣1分。

(7)未按时候课,扣1分。

(8)未按要求早读,扣1分。

(9)延时下课,扣1分。

(10)坐着上课,扣1分。

(11)无教案上课,扣1分。

(12)如有上课教师临时有事不能到岗,因通知不到位造成班级事故的,经调查后谁的责任谁负责,扣2分。

注:发现有带家教的老师,一票否决。

二、师德师风(40分)

1、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学习、生活,特别是不歧视差生,做到一视同仁。(5分)

(1)体罚学生造成影响,家长投诉,调查属实,扣5分。

(2)歧视学生、罚站教室外,不让学生上课,扣1分。

(3)课堂纪律涣散,扣任课教师1分。

(4)学生到专业教室上课,组织不够到位,秩序混乱或在走廊上打闹,扣任课教师1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分)

(1)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每次扣1分。

(2)无故不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排的活动,扣责任教师2分。

(3)态度消积影响学校有关活动的训练,扣责任教师每次2分。

3、大课间及眼保健操:正、副班主任组织进出教学楼,队伍排列整齐,按规定时间做操,做操动作规范。(4分)

(1)无故不出操,扣责任教师4分。

(2)眼保健操人数达不到100%,扣任课教师2分。

4、教室地面干净无杂物、讲台整洁无灰尘、书柜摆放整齐、门前走廊保洁好,环境区地面无纸屑、垃圾,草坪无垃圾花池、雕塑、凳子等清洁无灰尘,办公室地面清洁、桌面摆放整齐。(6分)否则扣责任教师2分。

5、班级管理,按要求做好班级工作。(5分)

(1)未按时上交计划扣1分,未按时上交总结扣1分,不交各扣2分。

(2)早操、集会全体教师必须到场,抽查未到场的每次扣1分。

(3)私自向学生收费扣5分。

6、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每次不少于90分钟。(4分)

7、每学期与家长沟通不少于15人次,家访每月1次,有家访记录。(5分)

(1)家校沟通不到15人次,家访不足1次,扣2分。

(2)家访材料不齐,扣1分。

8、班队活动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有记录、简案。(5分)否则扣责任教师3分。

9、政治业务学习,按时参加,并做好记录。(2分)

(1)无故不参加学习,扣1分。

(2)学习笔记达不到要求者,扣1分。

注:

(1)凡是不能完成学校任务的一票否决。

(2)凡是在教职工之间发生辱骂、斗殴、赌博、摊派资料等严重违纪事件的,一票否决。

三、教学研究(50分)

1、严格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允许私自调课,杜绝无故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学校负责调课。(5分)

(1)如发现有无故缺课的,扣5分。

(2)上课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扣5分,多次迟到或早退的按累计次数在总分中扣除。

2、教学内容安排得当,善于突出重点和突破难点,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注重启迪学生思维与能力培养,教学效率高。上课有效组织课堂教学,纪律好。按要求认真执教公开课。(5分)

(1)无故不上公开课的',扣3分。

(2)公开课不认真试教的或不试教的,教学效果差扣5分。

3、根据新课标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各级目标及环节齐全,有进度计划,超周备课,教案有即时修改,课后反思。(5分)

(1)发现一次未按此要求备课的,扣1分。

(2)教案无即时修改、课后反思,扣3分。

4、严格按学校对各学科规定的作业量和批改次数如实完成,培养学生良好多书写习惯。(4分)

(1)作业量不足的,扣4分。

(2)满作业量,批改次数不够的,缺一次扣1分,扣分超出此项分值的在总分中扣除。

(3)学生书写习惯不好,扣2分。

5、按学科组的要求,落实教学各个环节,与同学科老师合作,互相取长补短。(3分)

6、服从学校安排,乐意为因公、因病或因事而不能上课的老师代课。(1分)

7、积极配合学校参与教学检查活动。(1分)

8、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认真作好监考、阅卷、登分及试卷分析工作,并写出学生各试题得失分原因的分析报告。(5分)

9、服从学校及学科组的安排,积极组织所任班级学生参加课外兴趣小组的活动。(2分)否则扣责任教师2分。

10、实施素质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教师应想方设法提高学生的整体水平,教学效果好。(3分)

11、学期结束时,写一篇教学创新的教学总结及案例与反思。(3分)

12、参与每周学科组举行的教研活动、业务学习有笔记、有记录。(3分)

(1)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2)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扣3分。

(3)无业务学习笔记,扣2分。

13、参加学科组的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课15节。(2分)

(1)少听1节扣1分。

(2)少听3节或三节以上的扣2分。

14、根据学期末各种测试成绩,同科所有任课教师教学效果好。(5分)

(1)同年级同学科班级成绩平均分与其它班相差5分以上者,扣5分。

(2)音乐学科进行乐理知识测试,组织进行试唱抽查。体育学科组织进行基本体育技能抽查。同时参考师市文艺汇演和师市运会等成绩。

15、课堂教学评价实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满意率达80%(含80%)以上评价为A;满意率达70%(含70%)以上、80%以下评价为B;不足70%评价为C。

(1)A等得3分。

(2)B等得2分。

(3)C等得1分。

四、说明

1、“常规管理”2颗星;“师德师风”4颗星;“教学研究”4颗星。总计10颗星。

2、各项目由各相关处室负责抽查,即: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常规管理”,德育处负责“师德师风”,教研室负责“教学研究”。

3、各处室每周抽查至少1次。

4、每次抽查出现一次问题即扣去一颗星,扣完为止。

5、各年级、各学科根据此议案每学期对本组、本学科教师进行考核一次。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透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09]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学校量化考核方案 篇10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透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带给依据。透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透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三、绩效考核周期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四、考核资料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忙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好处。第三,学生与教师持续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推荐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善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七、具体实施:

1.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2.平级互评

3.学生评价

部门:参评职工姓名:职位:日期:

八、分数计算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校园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到达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到达校园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务必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个性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务必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校园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善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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