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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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方案

请欣赏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1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乡风文明为重点,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刘村"两委"决定,在全村评选表彰"五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评内容

这次评选表彰"五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二、创评要求

要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村级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五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五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在评选的基础上,确定20个优秀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全镇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提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检查验收,排出名次。由村"两委"审核后,提报市镇政府审批,并命名表彰。

三、组织领导

评选"五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全局城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县文明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 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全力建设秀美林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舜福居委会和5个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内容与标准。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文明风尚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

1.爱党爱国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能自主深入自主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了解村史村情,传承家风家训,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遵规守法星。遵规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科教文体星。大力推动乡村科技和人才振兴。自觉学科技用科技,带动科技兴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勤劳致富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根植“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生活理念。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6.助人为乐星。引导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7.文明风尚星。在广大农村树立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理念。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8.团结友善星。树立中华一家亲的思想。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卫生健康星。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10.环境生态星。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乡镇(社区)、小区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居)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违纪违法、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

(一)成立组织。局里和各村(居)分别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魏新林任组长,统领全局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村(居)创建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自荐。

(三)村级审核。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各村(居)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局纪检监察室、社区管理科、大庙口派出所、局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局创建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

1、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

2、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局里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居)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八)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乡镇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居)民代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5月-8月)。全局所有各村(居)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9月-12月)。总结本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中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开展创建评选时,要加强对各村帮助指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守标准,严把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规范管理。要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日常群众互相监督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局里帮助指导,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3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考核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度实现全镇“十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十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十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 “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十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十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十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十星清洁户”标牌,按28*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十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文明户”评选。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4

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陆河文明办〔20XX〕9号)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

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

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

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

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

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

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

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

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

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

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

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

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

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

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

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

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

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

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

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

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

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

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5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进大石布依族乡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在全乡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乡7个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村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家家参评。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内容:“遵纪守法星、孝敬老人星、卫生干净星、家庭和睦星、乐于助人星、不滥办酒席星、勤劳肯干星、邻里和谐星、垃圾分类星、无违规建房星”。

“星级文明户”标准:

(一)遵纪守法星: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有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乱建、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知礼大度,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越级上访。

(二)孝敬老人星:尊重长辈,孝敬父母,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老人和睦相处;友善待人,公婆儿媳间关系融洽;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的生活。积极参加村“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邻里照看空巢老人。

(三)卫生干净星:卫生习惯良好,住房干净明亮,家禽圈养管好,家庭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主动参与村组织的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

(四)家庭和睦星: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重男轻女,保证适龄子女入学;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吵架打架等不良现象;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孩子的生活。

(五)乐于助人星:热心公益,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力所能及地帮助邻里乡亲;崇尚道义,与邻友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活动。

(六)不滥办酒席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反对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七)勤劳肯干星:家庭成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主动参加科技知识等培训,努力奋斗、节俭持家、勤劳致富、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争做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八)邻里和谐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九)垃圾分类星: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将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投放,不出现未分类乱投放的现象。

(十)无违规建房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建房政策,不未批先建、不超面积标准建造、不建在规划区域外、不随意多层修建、不擅自改变用途、不随意乱搭乱建。

三、评选程序

2022年“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由大石布依族乡乡村振兴办牵头,每季度评比一次。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制定好开展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村为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

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完成时间:2022年2月15日前

(二)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极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移风易俗教育。要加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滥办酒席、打牌赌博、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完成时间:常态开展。

(三)试点与覆盖。各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要认真抓好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在此期间,大石布依族乡将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创建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

完成时间:2022年3月完成一个试点,6月完成3个试点,9月完成3个试点,12月实现全覆盖。

(四)评比定星、挂牌。各村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一是评比方式。按照群众代表召开坝坝会、群众会等形式民主推荐评议——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下发“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先由村两委组织村组户代表召开评选讨论大会,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二是结果审核。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在村红黑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大石布依族乡乡村振兴办备案。“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不符合标准的摘星。四是授星挂牌。对被评为十星级的“星级文明户”的,由乡村振兴办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一星至九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负责授星挂牌。星级牌由乡村振兴办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完成时间: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完成评比发牌。

四、工作措施

(一)奖励措施。各村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获得5—7星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铜星级文明户、8—9星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银星级文明户、10星及以上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金星级文明户,对“铜星级文明户”“银星级文明户”“金星级文明户”要结合实际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金星级文明户可申请参与评选县级、市级“文明家庭”。对评星较低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更多的星级要求。

(二)考核措施。各村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三)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式,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根据评比结果进行1—10星以上文明户挂牌,并在村显著位置和红黑榜进行公示。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摘星或撤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三)讲求实效、注重实际。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形式主义和名额分配,评出质量。

(四)强化监督,常态管理。各村要组织各村民小组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降星严重滑坡的家庭,上报摘牌,纳入红黑榜管理。

(五)细化措施,完善档案。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典型,并加以宣扬。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7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居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1日开始,7月25日之前完成自荐,上报社区,自荐的家庭户要符合以下的“十星”标准,并且户籍要求在祥美社区辖区。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社区各种会议、参与社区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社区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卫生健康星: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穿戴干净,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卫生整洁、文明实践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落实“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河流及户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爱护社区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家庭成员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亲密融洽、生活和谐,不存在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重视子女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居民互助组织。

移风易俗星:坚决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社区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3.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情节严重。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各社区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五、奖励措施

“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区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由街道命名表彰并授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镇(街)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户口,可申请评选翔安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篇8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居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1日开始,7月25日之前完成自荐,上报社区,自荐的家庭户要符合以下的“十星”标准,并且户籍要求在祥美社区辖区。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社区各种会议、参与社区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社区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卫生健康星: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穿戴干净,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卫生整洁、文明实践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落实“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河流及户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爱护社区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家庭成员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亲密融洽、生活和谐,不存在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重视子女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居民互助组织。

移风易俗星:坚决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社区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3.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情节严重。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各社区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五、奖励措施

“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区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由街道命名表彰并授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镇(街)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户口,可申请评选翔安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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