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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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方案

请欣赏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1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组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各屯队长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2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高风险地区人员。目前已在高风险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高风险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高风险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3

为有效应对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根据《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4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使用范围

1、库存不足的物资。

2、临床使用特殊物资。

3、应急状态下急用物资。

三、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位置。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管人员要勤检查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供货商、生产厂家等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5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病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篇8

为有效应对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根据《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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