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排查报告

笔构网

2025-03-18报告

请欣赏信用风险排查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信用风险排查报告 篇1

县联社:

为扎实推进“双建”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业务操作和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弥补漏洞,消除盲区和薄弱环节,夯实基础,有效遏制各类风险的发生,构建以流程管理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快速发展,按照联社统一部署,我部对各个工作岗位及制度遵守情况逐一进行了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部始终将综合业务管理工作纳入重要位置,长抓不懈,柜员操作基本规范,操作流程较明晰,交易真实,外部凭证均经客户确认,帐务处理及时合规,风险控制环节较健全,控制措施到位,空白凭证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明确,相关档案打印及时。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二、存在问题:

(一)柜员设置不合理,存在一人多卡现象。营业部信贷复核员xx一人持有41xxxx号库管员卡和一张41xxxx号普通柜员卡;

(二)、各储蓄柜及信贷柜柜员尾箱均未核定现金限额,只对营业部整体库存核定库存限额50万元。

(三)信贷业务方面四级分类贷款形态反映不实,存在

正常贷款科目中核算不良贷款现象。部分贷款到、逾期催收不及时,甚至出现贷款诉讼时效丧失现象。

(四)安全保卫方面:营业大厅北侧红外线报警探头电池耗尽,造成该探头暂时失灵。

三、针对以上自查出的风险点,我部对近期可以自行排除的风险点进行整改排除,对无权排除的风险点及时向联社相关部门汇报,尽快将风险点逐一排除。

特此报告

信用风险排查报告 篇2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5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是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首个全国性纲领性文件,为抓好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我们充分结合湖南省处非工作实际情况,在集体讨论、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借鉴兄弟省份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总体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推动国务院5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以印发。

二、加大案件处置协调。认真做好“E租宝”非法集资案和长沙“博沣”系列非法集资案协调处置工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为组长的“E租宝”风险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省“E租宝”事件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积极做好相关案件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积极协助推动案件处置,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答复口径热情接待访民上访,有力的推动案件处置和属地维稳工作;在长沙“博沣”系列非法集资案协调处置上,到长沙市开展进行了专项督导,组织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银监局、长沙市、区公安部门等部门参加案件协调会、向主管省领导汇报专项情况通报,着力推进案件处置。多次组织召开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就跨省案件的协调处置进行会商,全面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此外,针对群众来信,我们及时回复或转交有关部门;针对群众来访,我们坚持面对面商协,认真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给出时间表,确保群众的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微信平台“湖南金融”的作用,通过平台持续发布“警惕互联网金融P2P中的骗局”、“‘E租宝’9人因涉嫌非法吸存被逮捕”、“不要相信!月息60%的‘金融互助’骗局大起底”等宣传教育文章。二是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长沙、株洲、娄底等地相继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发放到户,排演节目、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继续发挥媒体在宣传教育上覆盖面广的优势,通过《三湘都市报》、《今日女报》、湖南都市频道、红网等大众传媒刊发宣传教育文章,并以新闻报道、播放广告等方式推进宣传教育。四是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宣传角、播放滚动电子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管理。针对现阶段我省民间融资纠纷高发、频发现象,在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征求专家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多次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已经印送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今年上半年将正式出台。

信用风险排查报告 篇3

为充分发挥发改职能,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确保金融业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根据相关要求,我局按照防范金融风险文件精神,进行风险排查及整治,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相关精神,以“严密防范金融风险”为总要求,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目标,成立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投资企业项目审批,排查了业主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共出动人员6人次,排查业主19户。开展对涉及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治理行动,迅速排查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线索和隐患,做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依法打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发布行为,对长期发布此类广告的单位及时暂停、处罚,直至取缔广告经营单位的发布资格。提升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防诈骗抗风险性能,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结合。开展金融诈骗防范宣传与教育。依托网络平台公示办事流程、法律法规,实现服务电话一键拨通,将消费提示定期发布在“动态公告”,提升全民金融诈骗防范意识与能力。

信用风险排查报告 篇4

2017年,全市金融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全面开展省、宁波市金融创新示范市和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举措,强化困难企业帮扶救助和各类金融风险防控,全市金融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18.19亿元,较年初减少12.02亿元,同比增长1.30%,各项贷款余额1839.50亿元,较年初新增194.36亿元,同比增长11.81%。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56.09亿元,不良贷款率3.04%,比年初增加1.62个百分点。全市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4.90亿元,占宁波大市全部保费收入的17.86%,同比增长9.78%,完成保险赔付11.42亿元。全市证券机构股票基金交易额(含新股申购交易量)为1928.23亿元,同比增长42.63%。证券机构资产总值达137.38亿元,同比增长65.26%。

一、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1、深化农村资金保险互助试点。一是扶持农村保险互助联社发展。积极落实对农村保险互助联社试点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去年起,市财政对农村保险互助联社实行为期2年、每年100万元的综合性补助,用以对村民的保费补贴。目前,互助联社运营良好,预计保险覆盖率近期可以达到70%。二是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资金互助社的监管。根据监管要求严控风险,做好资金互助社适时改组为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承接存贷款业务的准备。三是探索试点资金互助会。配合市农合联、市供销联社、市农办开展了资金互助会试点筹备工作。目前,全市第一家资金互助会已由市供销联社牵头联合多家专业合作社发起设立。

2、推进农村合作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革。积极协调省联社、市农合行等相关单位,并成立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全力推进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去年年底,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3、推动民间资本阳光化。积极支持已试点运行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明确了有关财政扶持政策,帮助协调入驻市文化商务区办公营业,推动其和更多的市政项目、企业融资项目对接沟通,加快业务开展。支持慈溪联合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筹备开业并开展民间资金交易撮合、项目中介、投资管理咨询等业务,拓展民间资本服务范围。

4、探索发展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一是推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筹备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拟发起银行杭州银行的对接协调,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交流会、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等加快筹备工作。目前,杭州银行已向市政府提交了有关筹建的汇报材料。二是探索研究互联网金融。开展关于构建P2P网络借贷模式的课题研究,设想结合互联网技术优势和金融改革方向,将发展P2P金融拓展居民投资渠道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统一起来,提高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渗透性,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和民间融资阳光化。

二、夯实地方金融建设

1、引导银行、担保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修订出台相关考核扶持政策,继续安排300万元银行机构专项考核资金、1000万元担保公司扶持资金,引导鼓励银行、担保机构扩大信贷规模、优化信贷结构、创新担保模式,增加对我市的'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地方金融运行监管。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走访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运行情况,重点指导督促小贷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提升规范水平,做到了对全市6家小贷公司均有走访、检查均有记录,并形成对小贷公司经营情况的调研分析报告。同时,加强辖内金融运行分析监测,推进金融数据统计工作规范化,编印了慈溪市金融运行月度报表,到去年底已编印8期。

3、全面开展普惠金融工程。围绕“创业普惠、便捷普惠、阳光普惠”三大目标,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合作银行普惠金融工程,着力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社区)、综合金融不出镇(街道)”服务体系。截至去年底,全市创建金融服务联络站392个,覆盖全市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升金融服务联络站为初步具备办理小额取现、小额代理存款、转账结算、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等服务功能的“微银行”313家。

4、推广农村小额保险试点。积极协调镇(街道)支持试点单位中国人寿慈溪支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共覆盖126个村,承保村民25万人,村覆盖率达到42.42%,村民覆盖率达到31.3%,接受并处理理赔案106起,给付理赔款133.20万元,为广大农村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口提供了疾病、死亡和残疾等人身保险保障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5、进一步集聚金融机构。去年更多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来慈设立分支机构,新增通商、东海、包商等3家银行和广发、海通、浙商、财通、中信等5家证券营业部。目前,我市有银行35家、保险机构44家、证券营业部9家,以及创投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保险互助社等金融、类金融机构共100余家,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层次更加多元化。

三、加强金融生态建设

1、启动开展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构筑地方金融健康生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目标通过三年探索实践,我市在金融改革创新、金融生态环境、社会信用建设等工作领域均取得突破,金融业稳健良好运行。

2、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政策、机构上给予专项保障。拟定《关于加强困难企业帮扶防范化解企业“两链”风险的若干意见》,明确企业帮扶和风险处置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去年年中组织召开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大会,安排落实银行机构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市总商会倡议加强企业金融诚信建设等议程,营造银企共生共荣的发展氛围。成立由市长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风险企业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风险企业协调处置工作办公室(市调处办),加强风险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二是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力度。引导、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避免采取盲目抽贷、跟风压贷、贷款简单平移等行为,确保做到同进同退,共渡难关。去年通过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协调企业融资困难80多次,协调化解近30亿元的企业银行债务风险。三是实行困难企业分类帮扶。拟定《风险企业评估分类救助办法》、《帮扶救助企业监管办法》,按照“支持类、维持类、重组类、退出类”对风险企业进行分类帮扶处置,提高风险企业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去年下半年根据分类帮扶思路,已有3家企业17个主体向法院立案破产重整,尚有4家企业正在申请立案。

3、持续推进打击逃废债工作。组织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活动,加强公安机关和银行机构的配合协调,完善证据收集,加快立案审查。去年我市公安机关报捕或刑拘三家比较有典型意义的企业法人代表,引起社会巨大反响。目前,我市共立案受理企业逃废债和跑路案件10起,其中判刑2人、移送起诉2人、报捕或刑拘3人,进入最高法院网站上网“老赖”1500多个,有效遏制了逃废债行为蔓延的势头。同时,在政府LED等平台上公开曝光逃废债企业主64名,形成对逃废债行为“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压力。

4、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了连续第二年全市范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在村(社区)张贴海报、媒体报道宣传、金融机构正面引导、干部进村入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企业主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在市政府广场大型LED屏幕上滚动播放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在《慈溪日报》报道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系列新闻文章2篇,走访企业300多家,多层次、广覆盖、有重点地开展了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5、有效发挥转贷平台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与政府应急专项资金合作,帮助更多中小企业通过应急专项资金缓解资金周转压力,遏制民间高利转贷现象。目前应急专项资金已与39家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基本覆盖全市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去年应急资金转贷1274笔,转贷金额56.93亿元,设立以来累计转贷3532笔,转贷金额146.92亿元。

四、积极开拓资本市场

1、调整完善上市后备梯队。加强与镇(街道)、经信局、科技局联系,通过不定期走访、调研,挖掘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了解掌握拟上市企业的最新进展情况,并根据调研情况,更新完善拟上市企业资料库。目前,我市有拟上市企业13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0家,拟挂牌新三板企业9家(其中2 家已于中介签约)。

2、为拟上市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密切跟踪企业上市工作进度,实施“一对一”的指导服务,积极帮助公牛、横河模具、人健药业、兴瑞电子、五环钛业等企业协调解决房地产确权、奖励政策落实、函件证明等有关事项,破除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去年召开上市工作座谈会2次、拟上市企业有关问题协调会多次、出具相关函件24个,全力推动、服务企业上市。

3、开展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工作。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到场外市场挂牌的扶持政策,明确对新三板、区域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政策奖励。会同市科技局联合发文推动科技型企业到省股交中心等场外资本市场挂牌。组织举办2017年度新三板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企业挂牌意识,营造良好资本市场发展氛围。同时,深化与省股交中心合作,推动设立了由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发起的省股交中心慈溪运营中心。

4、推动直接融资发展。积极推动企业在债券市场、股权融资等方面取得突破。市建设集团成功发行12亿元企业债。调查摸底全市规上重点企业基本资产情况,初步统计,全市净资产在5亿元以上、具备一定发债条件的企业有14家。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和股权机构对接,组织5家拟上市企业参加宁波市股权投资论坛,推动其中1家参加了融资路演。

信用风险排查报告 篇5

信用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案例分析报告年初以来,信用卡中心紧紧围绕“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主题开展工作,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同时,着重加强业务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多种措施并举,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信用卡及电子银行业务风险。下面,就我行信用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防范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信用卡业务风险与防范分析

(一)信用卡业务风险点分析及防范措施关联案例

今年8月9日,农行山东泰安分行信用卡中心外呼平台在外呼申请办理10份公务卡时发现该批申请许多疑点,工作人员随即提高警惕,根据支行申报资料填写地址及所盖公章上单位名称,到现场进行了逐户查找,核实确定了该申请单位地址为虚假地址。为进一步核实,工作人员又到被冒办单位某防火办公室与其工作人员进行证实,了解到该批办卡人员都不是该单位工作人员。

为稳妥起见,又核对了所盖单位公章,发现公章为伪造公章。

最终确定,这是一起利用虚假资料、伪造信息申请办理信用卡的案件。从而成功防范了一起利用虚假资料申办信用卡的案件,保全了我行资金安全。

1、个人信用卡业务风险分析信用卡业务具有分散性、高利润、高风险的特点。由于信用卡所针对的客户是风险相互独立的消费者个人,客户的多样性和独立性使得信用卡业务和传统的对公业务相比,具有高度风险分散的特点。当前,我行信用卡业务风险隐患主要存在欺诈风险、持卡人信用风险和睡眠信用卡风险。

(1)欺诈风险。从我行信用卡发展情况来看,虚假申请和商户欺诈与套取现金成为我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极大隐患。

虚假申请是指犯罪分子使用虚假身份、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卡进行欺诈交易。从当前信用卡业务发展来看,主要存在虚假资料申请。信用卡申请出现了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但工作单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地址、办公电话等)和住宅信息(包括住宅地址、住宅电话等)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申请。

由于基层营销人员片面追求绩效卡量而忽略信用卡申领人真实单位信息和住宅信息的现象时而有之,而基层调查岗人员由于申请资料过多而多数采用电话调查的方式,有时不能真实反映申领人的真实信息;还有个别员工为了完成信用卡营销指标弄虚造假,这对我行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埋下了很大隐患。

(2)持卡人信用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由于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上,重规模、轻质量,不能有效区分潜在客户,对客户授信未予以严格把关所引发的风险。

我行信用卡目前处于初级发卡阶段,主要以发卡量和市场占有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这样的发展模式势必造成重数量轻质量的发展模式,有时为提高发卡量而人为地降低申领人准入门槛,对于客户的授信未严格执行授信标准,由此引发了信用卡申领人恶意透支风险。

(3)大量闲臵和睡眠信用卡风险。由于农行信用卡发行较晚,发卡对象大部分已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而拥有这些信用卡的持卡人被各家商业银行共同确认为信用卡的中高级客户群体,因此形成了一个持卡人拥有多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从而造成了一些客户一人手持多卡、信用卡大量闲臵和睡眠、累计信用额度较高。从我行发卡情况来刊,银行工作人员只是简单介绍信用卡消费的便利、积分优惠、赠送礼品等正面信息,而对信用卡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风险等介绍宣传的较少,影响了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2、主要防范措施

(1)加强风险防范,把好发卡准入关。我行信用卡中心将对申领人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申领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资信调查上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调查谁负责。同时,要加强对担保人的严格审查,除严格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外,还应进行当面核对,确认担保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避免追索时不必要的麻烦。申领人领取信用卡必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则上由本人亲自领取,确有困难,委托他人代办的,代领人除出示本人证件外,还要办好登记手续。

(2)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要严重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性的业务操作。

一是要坚持各岗位业务人员有明确分工不得混岗作业,强化各岗位间的约束机制;二是要坚持办理业务必须核对身份证与签字相一致的原则;三是要坚持做好疑问查询,超过限额授权的要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四是要坚持执行异地存款的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信用卡事后监督制度。

(3)做好商户的培训工作,增强特约商户的风险防范意识。

要根据商户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如人员流动,经营范围扩大等,定期、不定期的对商户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提高商户验卡、验证、刷卡、签章、授权等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防止和减少特约商户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损失。

(二)商户收单业务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关联案例

2009年10月中旬,上海某公司通过虚假资料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骗领了营业执照,然后以特约商户身份向银行申请3台POS机。银行未对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仔细的审查即为其办理了相关的业务。随后,该公司在网络上发布广告,吸引信用卡持卡人到该公司办理套取现金交易(持卡人在不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通过POS机透支刷卡,该公司扣除3%的手续费。

由于该公司在短短一个月内非法套取现金1600万元,公安机关已经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

近一段时期以来,国内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事件呈高发态势。部分地区商户套取现金、盗刷持卡人资金等事件频繁发生,不法分子通过虚假申请骗取商户入网资格或通过租借、购买入网POS机具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作案手段呈现异地移机、团伙作案、技术性强、资金转移迅速等特点。近期还出现了不法分子通过消费后私自撤销等方式对商户进行诈骗的新手法,收单风险防范形势十分严峻。此外,一些发卡行为转嫁风险损失,频繁发起针对商户交易的批量调单,也对收单行业务管理提出了挑战。

目前部分行收单风险意识淡漠,管理工作滞后,防控措施薄弱,难以适应风险形势的需要。突出反映在商户准入环节把关不严,未认真执行商户巡检、培训的日常管理措施,未对商户交易进行有效监控等方面。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的措施

1、加强商户准入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现场调查制度。要对目标商户的营业场所、经营状况等进行认真现场调查,不放过任何可疑情况,未经实地调查不得审批开通商户,严防不法商户准入。二是切实落实商户实名审核措施,杜绝问题商户进入。要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渠道,核实目标商户及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要利用中国银联风险管理系统、工商红盾网、税务部门网站等对目标商户资料进行核查,落实商户信息注册实名制,严防虚假申请。三是严格批发类商户审批手续。批发类商户应主要限于专业批发市场中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商户。

对于其他营业场所商户、批零兼营商户,其商户类型要按照实际经营状态设臵,不得随意设臵为批发类。

对于存量批发类商户,要逐户进行排查,不符合条件的要重新签约,调整MCC及扣率。四是对于在省行下发的商户管理实施细则中列为谨慎发展的商户类型,必须加强对商户注册成立时间、在我行开户情况等方面的评估,采取更为严格的准入标准、调查措施和审批程序。五是根据商户经营规模大小设臵单笔刷卡限额。

2、落实商户日常管理措施一是加强新签约商户的管理。对于新发展的商户,前3个月收单行至少要每月巡检一次;对于谨慎发展的商户,3个月考察期内收单行还要每月上门收取签购单或要求商户交单。

二是加强商户巡检管理。要确保至少每季度对商户进行一次现场巡检。要认真审核商户经营状况,检查机具管理和使用情况。对于存在违规移机、出租、出借POS机具的商户,要采取关闭商户交易、控制商户结算账户等措施。要核实商户是否按要求保管签购单据,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收回签购单据,确保发卡行调单时我行能够及时提供。三是加强商户教育和培训。要认真宣讲合法合规受理银行卡的相关法律界限和政策规定,特别是两高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和公安部门开展的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对风险商户产生威慑作用。要向商户宣传出租、出借、出售POS机具、结算账户和网银证书的危害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防止不法分子借机作案。要向商户详细讲解收单业务规范操作手续、风险防范知识以及机具管理、收银员及主管密码管理、单据保管的相关要求,确保正确办理业务。

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与防范分析

(一)网上银行的主要风险、成因及防范措施:

关联案例

2003年2月,美国一名电脑黑客攻破了一家负责代表商家处理Visa和万事达卡交易业务的企业计算机系统,掌握了220万个顾客的信用卡号;在日本,黑客利用安装在网吧中的特殊软件非法窃取用户网上银行的密码,使1600万日元不翼而飞。2002年,中国公安部曾经破获一起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手段在银行的网银服务器中植入"木马"程序,窃取了多家银行和证券客户的账号、密码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达80多万元。

1、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看,网上银行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客户自身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有的企业所有印章由一人保管,企业法人对财务事项长期不管不问,一旦财务人员出现道德风险,盗窃或侵占企业资金,很容易通过网上银行非法转移企业资金,并且作案分子可以先潜逃后作案,即使东窗事发,后续的案件侦破,追回资金的难度也会大大加大。二是银行内部欺诈风险。多数来自银行员工利用客户对自己的信任,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客户注册网上银行并掌握其网银证书,通过网上银行盗窃客户资金。

三是网络风险。网络风险是犯罪分子基于互联网技术,通过木马病毒,网络钓鱼,虚假网站等手段利用客户属于防范和贪图小利等心理,盗窃客户卡号,密码等关键信息,或远程控制客户计算机,通过网上银行盗窃客户资金。

2、风险的成因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银行外部原因。首先,客户自身安全意识薄弱,误以为保管好自己的银行账户介质就可以高枕无忧,殊不知电子银行诞生后,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发展到“无介质”状态。其次,目前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打击和防范基于信息技术的木马病毒,网络钓鱼,虚假网站等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手段不就十分有效。二是银行内部原因。主要是由于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位。

3、防范网银风险的措施首先,客户的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是降低电子银行风险的最佳途径。一是银行在营销客户时,应在充分了解客户的基础上酌情为客户推介合适的金融产品;二是做好客户培训工作,在客户注册网银后给予必要的操作指引,保证客户能够正常使用网上银行。三是做好客户安全教育和风险提示工作,充分告知客户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提醒客户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其次,培育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主动防范风险意识。

(二)ATM机等现金类自助设备的风险防范

关联案例

20xx年5月31日22时,某持卡人到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营业网点的ATM机取款。ATM出钞口被不法分子用塑胶和强力胶水封住,客户取款时因出钞口封死,取款失败。情急之下,持卡人看见ATM机一侧贴有“电脑升级,如取款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本行联系……”的提示,于是,该持卡人按提示进行操作。然而,其卡上的4万多元存款不翼而飞。

1、案件特点一是近年在自助设备上发生的案件呈高发态势。多起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刷卡、摄录设备,窃取客户银行卡磁条信息、取款密码,制作伪卡后疯狂盗刷,导致客户资金损失。二是发生在夜间。犯罪分子利用晚上,特别是凌晨自助银行无人值守的时机,贴挡监控录像镜头,伺机安装盗卡设备,实施犯罪;三是盗卡设备越来越具备隐蔽性,一般客户难以识别。犯罪分子使用的设备从卡槽设计、形状、颜色、LOGO等方面都与自助设备融合程度很高,一般客户难以识别;四是犯罪分子窃取到客户银行卡磁条信息、取款密码,制作伪卡后,通过取现、转账、再取现的方式迅速转移套取现金。五是张贴虚假告示,诱导客户转账的作案仍有发生。

犯罪分子利用客户不熟悉自助设备服务流程的机会,提供客户虚假服务热线的方式,骗取客户资金。

2、建议目前,大量伪卡案件源于不法分子在银行自助机具安装侧录设备、摄像头等窃取持卡人银行卡信息、密码,进而伪造卡片盗取资金。此外,在自助设备旁张贴“提示告示”欺骗持卡人转账等情况也大量存在。

首先建议提高银行卡防伪技术;二是银行应积极提示持卡人安全用卡,防止密码等信息泄露;三是要严格落实制度中关于ATM机、自助银行设备巡查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的,要及时予以排除;四是出现银行卡纠纷时,银行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及时报案;五是银行卡案件涉诉的,可以采取持卡人对于其卡片资料及密码泄露存在过错、银行的技术手段和业务操作符合标准、银行对自助机具及场所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按照举证规则应由持卡人对伪卡交易承担举证责任等抗辩理由积极维护银行权益。

3、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各支行、网点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加巡查频率。认真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特点,与保安服务公司签定自助设备巡防协议,增加巡查频率,对全行附行式自助设备、附行式自助银行和离行式自助银行的夜间巡查增加巡查频率,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开展巡检工作时,要将自助银行的门禁系统和自助设备机身是否有非法安装物或张贴物,周边是否有非法录像设备等作为必查项目,并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异常,妥善处臵,并立即报告上级行。

二是及时清理用户遗留的交易凭条。部分客户在使用自助设备后,会遗忘或简单处理交易凭条,巡检人员要注意及时清理这些遗忘凭条,避免犯罪分子利用凭条信息实施诈骗。

三是在自助设备需要进行运营维护或维修工作时,除维护商工程师外,必须确保一名行内员工及一名保安在场,行内员工需佩戴可以标识身份的证件,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维护操作,安装非法设备。

四是重点关注自助银行及设备周边可疑人群,密切注意在自助银行及设备周边逗留时间过长、手持异常电子设备的人员,一旦发现异常行为,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此类紧急事件的快速响应,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五是自助设备的管理员发现客户账户、密码信息可能泄露的情况,要立即整理卡号等信息上报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客户挂失、止付账户,冻结资金。

六是在自助设备上发现他行卡被盗信息,及时与发卡行客服联系或通过中国银联公司协助联系客户。

七是加强客户自助设备使用的安全提示,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拨打95599联系客户服务中心。

八是加强对客户安全使用自助设备的引导,要求大堂经理在平时的引导中,对客户进行安全讲解,告知客户安全操作自助设备,同时向客户散发安全使用自助设备宣传资料,在营业网点门前电子门楣上滚动宣传安全标语,营造“轻松存取款,安全不可忘”的浓厚氛围,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趁之机,提高防范效果。九是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协调。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现场取证,分析作案手段、特点,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争取早日破案,为客户挽回资金损失。

综上所述,市行信用卡中心将继续加强信用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范与管理,切实开展业务自查和自律监管检查工作,做到切实防控风险,保障信用卡及电子银行业务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信用风险排查报告 篇6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督查调研组到我市督查调研有关迎检工作的通知》(贵稳办通【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我办根据部门职责,对近期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P2P网络借贷等6个分领域工作方案及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桂互金整治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各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明确分领域范围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我辖区6个分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采取一系列可行措施,确保我辖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工作情况

本次摸底排查采用机构自查、全面核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主要做法为根据工商登记、信访举报、公安案件等信息,确定排查机构。经排查,贵港辖区没有在工商登记注册的网贷机构或具备网贷业务特征的机构;未发现存在以网贷名义开展,涉及资金归集、自融或变相自融、平台提供担保、期限错配等行为,已经脱离信息中介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的机构;未发现存在通过线下开展的网贷机构及涉及网贷业务的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平台。

(二)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况

1、股权众筹企业排查情况。根据市工商局筛查注册名称及经营范围中含有“股权众筹”等关键敏感字眼的企业名单,排查出的我市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企业(平台)数量为0。

2、辖区内的证券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排查情况。根据《关于做好股权众筹风险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6﹞42号)的文件内容,我市积极组织辖区3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对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自查表格。经查,我市的3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均未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任何业务。

(三)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况

1、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风险排查情况 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下发给我们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站备案信息表》以及通过我市在工商部门系统筛查出注册名称及经营范围含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字样的企业的排查后,明确了我市在工商注册的疑似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的企业有3家,并一一要求这些企业填写摸底排查表格及自查报告。经查,这三家企业虽然互联网企业,但未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2、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排查情况。

对于持牌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分别由银监、保险协会、金融办分别对这3类机构开展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摸底排查工作;对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跨界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企业,由市金融办负责排查。经查,暂未发现排查对象存在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

(四)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保险机构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问题;保险机构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的'问题等风险点进行了全方位的排查。

针对寿险机构,重点排查互联网中短期业务管理情况,规范中短期产品在互联网领域的发展是其重点内容之一。如有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进行不实、片面或夸大等误导性描述,中短存续期产品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利差损风险和销售误导风险等问题,都被纳入排查内容。 针对产险机构,重点排查其经营涉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融资性保证保险等业务,这类业务经营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投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虚假或伪造的银行保函等情况,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核是否全面到位等问题亦是重要检查内容。

从阶段摸底排查来看,尚未发现保险机构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等风险问题。

(五)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况

1、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排查情况。截至2016年7月20日,在贵港辖内开展业务的支付机构共有23家,其中已备案的有17家,经排查,开展业务的23家支付机构均为分支机构,在贵港辖内开有账户的只有广西支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账号2116710009200011367,核准号为J6242001533001。经查,该账户已于2016年6月21日销户,不存在挪用备付金等风险行为。

2、无证经营支付机构排查情况。根据人民银行南宁中支及贵港市工商局提供的企业名称中含有“支付”、“清算”等关键字以及经营范围包含“支付”、“清算”、“银行卡”、“收单”、“POS”、“预付卡”等信息的企业名单中,初步筛选出7家疑似无证经营支付机构的企业,其中疑似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企业1家,疑似无证经营网络支付企业3家,疑似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企业3家。经过搜集各方信息对照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特征,以及初步调查其资金规模、清算频率,最终研判以上7家企业经营正常,且不从事支付业务。

(六)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分领域摸底排查工作情况

经查,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3户,从事POS行业的市场主体12户,受银行及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包括与金融业务有关的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及金融机构后台服务、财务结算、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业务的金融服务公司10户,从事企业投资管理与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等业务的商务咨询服务公司5户。以上市场主体的金融广告主要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介进行发布,发布形式有印刷品、户外、网络等,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广告现象。 通过对各领域的摸底排查,暂未发现存在不稳定因素。

二、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一直是我办的重点工作之一,主要通过六项工作措施开展处非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处非工作机制。我办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调动情况,适当调整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适时完善处非相关规定制定,为全市处非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今年5月,我办根据自治区处非办的关于开展宣传月的工作要求开展了我市的处非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重要性,在全市范围营造出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和覆盖面;三是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杜绝风险。

今年6-12月,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市处非办印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贵港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处非办发〔2016〕3号),要求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的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一批非法集资案件得到稳妥处置;区域性、行业性非法集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潜在风险苗头得到及时控制;重点行业主管、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业运行更加规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涉稳隐患和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非法集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四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坚决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今年6月-8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本次排查清理重点及主要内容对辖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由市处非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通过多形式多样化进行排查清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五是加大案件查处,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我办积极会同或配合市公安机关,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的方针,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

我办积极落实和开展以上多项处非工作,争取排查我市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维护我市的金融经济安全。目前我市防范非法集资的成效显著,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未发生一起定性为非法集资的案件。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