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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18〕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20年-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04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20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19]278号)(包含:2020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19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20]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20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20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20]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20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20-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20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21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20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为在今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更好的制定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购置适合自己的机械,推动全县农业生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自8月1以来,XX县农机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题调研活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股、推广站、乡镇农机站等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题调查组,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通过与享受补贴户及农民座谈、听取乡镇(街道)领导及村委负责人介绍,实地察看地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获得了大量基础性资料。经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所起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不足,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级安排给XX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0万元。该县农机局在省、市农机办的领导和指导下,针对本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购置先进、适用机械。共补贴各种农机具321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184台、小麦免耕播种机13台,大型拖拉机39台,其他各种机具85台,228户农民受益,直接拉动农民投资xx多万元。这些机具的投入使用,促进了XX县农机化事业迅猛发展,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取得的成效
1、农机装备水平快速提高,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投资农机的积极性,农机总量持续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已达到176万千瓦,农机总值7.9亿元,拖拉机4.1万台,其它机引配套田间作业机械3.6万台。由于补贴额度达到机具总额的30%,使农民对大中型、新型机具买的起,买起来划算,大马力、联合作业机械增长较快,全县玉米联合收获机新增184台,大中型拖拉机新增153台,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15台,农机配置结构进一步优优化,土豆收获机、条播机、耘耕机等新型农业机械也从无到有,逐步增长。这些性能优越、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机具的迅速普及,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装备支撑。
2、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攀高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XX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尤其是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有了显着提高。今年由于气候原因,小麦成熟晚,与河南等地仅差3—5天,从外地引机数量锐减,加上麦收期间正值汛期,小麦抢收工作形势严峻。为此,XX县农机局积极协调近年来补贴的.307台自走式收获机和279大型拖拉机(配备小麦割台),紧急投入三夏抢收工作。并引导农民开展小麦机收、秸秆还田、玉米贴茬播种的“一条龙”农机作业模式,减少作业环节,缩短作业时间,加快播种进度,提高播种质量。全县77.83万亩小麦全部及时收获、颗粒归仓,实现小麦机收76万亩,机收率达到98%。
3、保护性耕作实现新跨越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从而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的一项先进农业耕作技术,不仅减少作业环节、节约成本、增产增效,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XX县农机局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过程中,把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等保护性耕作机具确定为补贴重点,大力推广普及。截至目前,XX县拥有玉米联合收获机728台,小麦免耕播种机145台,今年小麦免耕播种面积达到9万亩,建设成方连片小麦免耕播种示范基地12处,其中,临邑镇刘双庙村的示范基地达到1200亩,500—1000亩的2处,200-500亩的3处,200亩以下的6处,实现新的突破。经专家测产,实行保护性耕作的小麦亩产达到580公斤,比常规播种增产23公斤,增产效果明显。
4、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勃蓬发展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吸引了更多农民购买大型、新型农机具,造就了一批农机大户,XX县农机局因势利导,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整合农机资源,开展规模作业、合同订单作业、以及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小麦播种“一条龙”作业,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而且他们所取得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又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机手加入到农机合作组织。当前,XX县已建立农机合作社12个,社员335人,拥有各种农业机械389台,总资产800余万元。农机协会75个,拥有各种大型农业机械6700多台。同时,积极引导农机中介组织、农机专业大户等各类服务组织迅速发展。目前,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了全县50%以上的农业生产作业量,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动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1、积极争取省、市农机办的业务指导和本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全县农业机械资源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可靠详实的数据,为科学制定补贴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2、强化宣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机购置补贴政
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补贴项目、了解补贴政策,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监督约束。一是该局纪委书记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确保整个工作过程不出现徇私舞弊、人情交易和违纪违法现象。二是通过及时宣传补贴项目实施进度,公示补贴对象,更加有效地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三是向全县人民公开监督电话,保证整个实施过程公开、公正。
4、机具交付农民后,进行建档管理,定期对农机手进行培训,并协调生产厂家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农户正确调试、操作机具,保证广大农民买着放心、用着省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调查对象的意见反馈,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补贴标准有待提高,交款方式不够灵活。每年的补贴比例均为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但相对于很多农民的购买力来说,需交纳的购机款数额还是很大。比如今年重点推广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以山东金亿公司的三行自走为例),每套价格10xx元,补贴33000元,购机户还要支付79000元,并且要一次交清。许多农民由于无法在短期内筹足资金,只能放弃购买机具。同时,在当前市场条件下,要收回成本需要3—4年,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购买大型农机的积极性。
2、补贴规模小。尽管上级拨付的补贴资金额度逐年加大,今年第一批资金达到610万元,但是仅仅可以补贴大型农机具320余台,只有220余户农民受益,而全县40多万农民中多数人无法享受补贴。
3、部分机械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不够到位。有一部分生产厂家在县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若机具有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由于维修人员少,机具无法及时得到技术,从而影响农时,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农机手收入。
四、对策及建议
1、继续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数额,提高补贴标准,使更多农民能够享受到补贴。
2、针对购置大型农机一次性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的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联手推出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分期付款、贴息或低息贷款等政策,为广大农民购置大型机械降低准入门槛。
3、建议政府部门拨付项目实施经费,减轻农机部门的负担,更好地促进农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建议各级政府的财政应当增加配套资金,进一步壮大补贴资金规模,使农民享受到更多的补贴。
5、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细化对农机生产厂家及经销机构的监督措施,督促他们进一步做好补贴机具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每名购机农民都能及时、快捷的享受到便民服务,切实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达到惠农、强农、助农、护农的良好效果。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本年度下达4487.446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85万元,地方资金1502.446972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的面积1.5万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年度到位资金4487.446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85万元,地方资金1502.44697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开工已完成100%工程量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办严格按照“三支笔审核,一支笔审批”进行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进行建设,目前资金运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建设任务150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5771.7亩,客上改良11214.4亩,土壤培肥14363.3亩,田间渠系建设支渠77条19.99km,斗渠313条60.85km,渠系建筑物4142座,建设田间道路共计94条23.74km,示范推广15000亩。
(2)质量指标。工程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率,已完成工程合格率能达到100%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完工时间在2021年10月前完成。
(4)成本指标。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区完成了土地平整5771.7亩,客上改良11214.4亩,土壤培肥14363.3亩,田间渠系建设支渠77条19.99km,斗渠313条60.85km,渠系建筑物4142座,建设田回道路共计94条23.74km,示范推广15000亩的任务。解决了长期以来田间工程不配套、灌排不畅、道路不通、农机无法下田作业等一系列问题,使大量零散地、中低产田改造成了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如今,项目区实现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建设目标,为集约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了基础,为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平均提升了 1~2 个等级,农业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20%,道路通达率100%,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左右,亩均粮食增产15 公斤,新增耕地面积500亩,年新增粮食45 万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达到67.5万元,则可给群众增收总额12万元。受益贫困户人口500余人,改善了项目区内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2)社会效益。建设高标准农田,把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主方向不变。青稞在西藏被誉为“粮食之母”,只有保障以青稞为代表的西藏粮食作物的持续增产增收,才能真正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多种经营,各种经济作物生产,搞活地方经济,提高粮食产量,减少自然灾害,增加粮食产量,农牧民可以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每年可减少农忙季节因争水灌溉而发生的民事纠纷,使得工程区内农作物生长有保证,对粮食增产、百姓增收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对减少社会矛盾,构筑和谐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3)生态效益。该工程主要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所以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配置上实现了科学合理的利用。工程建成后,改善了灌溉条件,提升了耕地土壤质量,扩大了农田林网面积,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不仅农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也使自然生态环境得以良性循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完工合格之日后,工程使用年限达到1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工程项目满意度能达到100%以上。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虽然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措施内容较多,并且勉强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需求,但是受项目资金的限制出现配套的田间配套渠系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建议适当增加农田配套渠系的资金。
2、受整个项目的单价相对偏低原因,导致客土改良的加土量难以保证实际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项目建成后的整体效果。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价。
3、尚未覆盖高标项目的农田均属落差较大的梯形耕地,存在挖方、填方及田埂砌石的工程很大,且不易大型机械机具作业。因此,按照目前高标准的亩均单价无法再这种地形实施高标准项目。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价。
(二)下一步打算
1、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规划及资金安排,扎实做好今后项目建设任务,将各类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大力筹集项目资金。在用好已有资金的情况下,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大力开源节流,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并整合各类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把建设资金足额用在刀刃上。
3、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建设项目招投标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筑领域知识,以便更好的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优化招标投标工作环境,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办法、投标人资料审查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评标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操作规范,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监管机构提供切实有效的行为规范,从招标、投标、评标到合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招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批复下达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和公开。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xx年-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xx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xx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xx]278号)(包含:20xx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xx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xx]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xx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xx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xx]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xx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xx-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xx-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xx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xx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xx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情况及实施过程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围财评价〔20xx〕2号)部署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20xx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工作。
1.组织情况:我站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点工作来做,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统一安排,严格按照财政局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2.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对象为20xx年度所有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资金。
二是要求本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收集整理绩效完成信息,确认绩效指标完成值和实现程度,计算自评得分,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规范,及时上报自评报告。
三是做好自查工作,对于漏报、错报,完成值与指标不符的,重新上报。
四是综合分析自评结果,对于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程度较大的要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研究改进措施,给下一年度此项工作以经验。
(二)部门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
我单位20xx年度年初申报农机补贴项目1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426.0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26万元,上一年度剩余资金0.023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
我单位20xx年度农机深松项目财政资金到位金额14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26万元,上一年度剩余0.02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3.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农机补贴项目支出1425.978万元,执行率为99.99%。
(三)部门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及审计部门审查意见
1.日常财务管理。我站制定了《农机补贴岗位责任制度》、《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农机补贴违规处理制度》、《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农机补贴产品质量投诉制度》、《农机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农机补贴内控制度》、《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形报告制度》等。行成了以制度约束行为、规范流程的管理机制。
2.专项监督检查及审计部门审查意见.我站配合审计部门审计,审计中指出的问题,我站及时整改。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部门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农机补贴即购机者购买新的农业机械和报废老旧农机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实施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几红松洼、卡伦后沟牧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河北省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补贴。项目资金1426万元。为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推进购机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农财发〔20xx〕1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xx〕140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强化落实,立足本县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xx-2023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围农字〔20xx〕265号)的请示报围场县人民政府批示,经围场县人民政府对《20xx-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围政复〔20xx〕60号批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并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xx-2023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围农字〔20xx〕63号,于20xx年6月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公示后下发并抓好落实。
(二)年度绩效目设定情况:在项目开展前,组织专家对此项目设置的目标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此绩效目标申报。设定以下绩效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
1、完成年度购置补贴机具660台套以上。
2、兑付补贴资金1426万元。
3、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满足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提高农业机械化率。
分项目标设定情况:补贴各类机具数量达到660台套以上,资金补贴合格率达到100%,资金补贴完成率达到100%,购机户资金节省率不超30%;亩节省人工1-2人,受益农户数量达到480户以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满足农业生产的机械化需求,提高农业机械化率,使机械化率达到75%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补贴各类农机具1175台套;兑付农机补贴资金1425.978万元,剩余450元不够补贴一台机具的,只能留到下一年度使用;促进了县域内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提高农机机械化率,使我县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5.65%。
2、分相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度补贴各类机具数量为1175台套,超出目标设定78%,分析原因为,20xx年度河北省补贴目录下达比较晚,在制定目标时是参照20xx年补贴标准制定的,20xx年补贴标准普遍下调,每台机具补贴额降低,这样,补贴台数上升,导致设定目标比实际少。补贴资金合格率达到了100%;资金补贴完成率达到99.99%,原因为剩余450万元不够补贴一台机具的,只能留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购机户节省资金率在25%以内;亩节省人工1.5人。受益农户达到了1045户,分析超出目标原因为20xx年补贴标准普遍下调,每台机具补贴额降低,这样,补贴台数上升,享受补贴户数上升。促进了县域内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提高农机机械化率,使我县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5.65%。
三、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逐条、逐项进行了打分,评价结果是什么档次,打96分。评价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设定去做,出现问题及时调整,及时改进,使项目按要求顺利完成。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18〕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20年-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04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20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19]278号)(包含:2020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19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20]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20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20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20]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20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20-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20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21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20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