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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 篇1
一、调查时间:
1月25日下午2:30
二、调查地点:
里水镇草场路口
三、调查方式:
街头观察
四、调查人:
甄子浩秦宝宝游翔
五、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工作、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然而在大家感叹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蓬勃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间支离破碎,特别是那些还没有踏上社会的'中小学生,也遇到了这样的灾难,亲人哀伤的呼唤,始终留不住弱小的生命。当目睹过事故现场惨不忍睹的受害者尸体和抛洒在路上的滩滩血迹,听到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呻吟及嘶心裂肺的哭声,每当此时,你心里会觉得难受吗?
为了了解文明交通问题,我来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草场的路口,我先观察了大体情况:发现在1小时内只有2/3的人遵守交通规则,还有1/3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突然,我的眼球被一群十四、五岁的少年吸引过去,马路这边明明是红灯,而他们却毫无忌肆,在车水马龙中飞奔到马路对面。唉,这也太危险了吧!我转过身,又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辆豪华的奔驰“率领”着三四辆三轮车不管三七二是一便闯了过去,我不由的为他们出了一把汗:有多少人就在这一瞬间被夺去了生命啊!人们都说,红灯如虎口。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是什么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交通规则。
所以,我现在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最后,我希望广大民众都行动起来,让江北水城——聊城更加文明,让我们“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吧!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 篇2
20xx年2月17日14时08分许,在同安区双富路与霞碧路十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重型厢式货车与普通两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以区总工会、同安公安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道交办、祥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黄x芹,注册地址:仙游县鲤城道德幼儿园前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786917792M,注册资金:1500万人民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莆字350322000004号,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有效期至20xx年6月18日,事故车辆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为该公司车辆。
(二)事故车辆情况
1.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车辆品牌:解放牌,车辆型号:CA5250XXYPK2L7T3EA80-3,发动机号:52334525,车辆识别代号:LFNCRRKX2EAC15071,总质量:25000kg,核定载质量:14565kg,出厂日期:20140616,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07月。机动车所有人: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登记住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道德幼儿园前七楼。机动车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强制险保单号:13021213901332409080、商业险保险单号:13021213901332408974。
2.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人:孙x林,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西塘新厝仔里44号203室,当事人家属未提供该车保单。
(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韩x坤,性别:男,身份(驾驶)证号:4203221993xxxx6933,准驾车型:B2,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河夹镇箭流铺村4组15号,系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韩坤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0mg/100mL。
2.孙x林,性别:男,身份(驾驶)证号:5129271977xxxx4999,准驾车型:D,住址:四川省仪陇县柳垭镇金贝坝村3组6号,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厦公交鉴(法病)字〔20xx〕53号〕,孙安林复核胸腹部受碰撞、车辆碾挤压等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胸腹部脏器损伤而死亡。
经委托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鉴字第368号),孙安林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正丙醇。
3.雷x良,性别:男,身份证号:3504241976xxxx20xx,住址:福建省宁化县曹坊乡上曹村马罗背2号,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乘员。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厦公交鉴(法病)字〔20xx〕52号〕,雷福良符合头部、腹部、盆部、双下肢等处受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致多发性复合型损伤而死亡。
(四)事故车辆鉴定情况
1.车辆性能鉴定
(1)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灯光、转向和行车制动等安全系统性碰撞痕迹与安全状态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痕)字第33号〕。鉴定结果为: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右前转向灯、示廓灯的灯光装置损坏、缺失为陈旧痕迹,灯光安全状态不符合要求;转向系、制动系的安全状态均符合要求。
(2)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灯光、转向和行车制动等安全系统性碰撞痕迹与安全状态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痕)字第34号〕。鉴定结果为: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灯光系、转向系和制动系的安全状态均符合要求。
2.车辆速度鉴定
(1)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速度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速)字第21号〕,鉴定结果为: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11km/h。
(2)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速度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速)字第22号〕,鉴定结果为: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22km/h。
3.车辆载重情况
经调查: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核定载重量14.565吨,事发时车载零担日用品及服饰6.5吨,未超载运输。
(五)道路和交通环境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同安区双富路与霞碧路交叉路口;双富路呈南北走向,南往集安路,北往霞辉路,双向两车道分向式通行道路,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道路中心施划单虚线;霞碧路呈东西走向,东往同集路,西往西洪塘村方向,双向两车道,道路两侧施画两排临时停车位;事故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水泥路面,干燥;双富路由南往北方向限速20km/h。该路段路权单位为同安区市政园林局,日常管养单位为同安城建公司。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2月17日14时08分许,韩x坤驾驶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沿同安区祥平街道双富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进入路口前行驶至对向车道后再进入路口右转弯时,与沿双富路由南往北直行进入路口由孙安林驾驶载乘员雷x良的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侧面碰撞后,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碾压倒地的'孙x林和雷x良,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孙安林和雷福良当场死亡的损害后果。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同安交警大队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固定现场相关证据。20xx年3月21日,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对该起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3502121202200000341号),认定韩x坤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与2名死者家属尚未达成赔偿协议。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死亡人员
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
1.孙x林,本事故中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本事故中死亡。
2.雷x良,本事故中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乘员,在本事故中死亡。
(二)经济损失
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与2名死者家属尚未达成赔偿协议。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韩坤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货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进入路口前行驶至对向车道后再进入路口右转弯,且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有关规定,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的发生起根本性作用。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公司虽有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但尚未完全到位。表现为: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韩x坤安全教育不到位,对所驾驶车辆右前转向灯、示廓灯的灯光装置损坏、缺失,灯光安全状态不符合要求,未能及时处置。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般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1.韩x坤,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货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进入路口前行驶至对向车道后再进入路口右转弯,且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建议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案件已移送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要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韩坤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对相关单位处理建议
1.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建议由莆田市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函告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2.经查阅仙游县运管所和同安区市政园林局的履职情况,认为上述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工作履职到位,未发现因监管履职工做不到位而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问题。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技术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完善交通警示标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区道交办要会同祥和街道和交警大队等单位在双富路与霞碧路交叉路口增设交通提醒和警示标志,确实提高该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强化履职,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对道路货运企业执法监管,将发生亡人事故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对货运企业和民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计划安排人员进货运企业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各镇(街)、公安交警部门等要做好重点路段入企、入村、入户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民众安全出行意识。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 篇3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康庄工程”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中部和沿海地区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各自然村、户之间也基本联点成线,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出行,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数量急剧增加,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匮乏,造成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交通事故频发。为了切实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作者选择了我国东部沿海一个县的城郊结合村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交通安全隐患普遍存在,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现将调查情况做如下分析研究,旨在引起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以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实现和谐交通。
一、调查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一)调查的基本形式
1.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选择了我国东部沿海一个县的城郊结合村,对象为居住在该村的常驻和外来人员,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问卷98份,有效回收率98%。
2.家访调查。调查组对50个村民户进行了家访,其中常驻人口家庭40个,外来人口家庭10个。调查中采取提问和反问的方式,对有关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了了解。
3。实地调查。对村内近50公里的道路进行了实地观测,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条件进行了统计分析。
(二)调查的基本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村民拥有机动车与驾驶证的申办状况,对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以及对乡村道路安全评价和对今后乡村道路建设的建议等。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村民对摩托车牌证制度漠视
从问卷调查的情况看,调查对象中无车的6人(全部为女性),占调查总数6。1%;有车的92人,占调查总数的93。9%。在拥有机动车的人中,既有驾驶证又有车辆牌证的54人,占55。3%(其中16人拥有汽车,驾驶证、车辆牌证齐全);有驾驶证没有牌证的6人,占11。1%;既无驾驶证又无牌照的32人,占33。6%(其中摩托车占90%)。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摩托车不上牌,驾驶人不办驾驶证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些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驾驶人,往往认为摩托车类似自行车,不需要太高的技术,自己在乡间道路上简单练习后就可以上路了,没有必要取得牌证。同时,调查发现,农村汽车驾驶人申领了牌照后都能按有关规定参加定期检验,而其它车辆则处于失控状态。
(二)村民对交通法规认识不足、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在调研中,设计了有关交通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的三个问题:
第一,“您是否知道且学习过交通安全法规?”。结果是:“知道且学习过”的60人,占调查总数的61。2%;“知道但没学习过”的12人,占调查总数的12。3%;“不知道且没学习过”的26人,占调查总数的26。5%。
第二,“您是否认识所指定的交通标志”(10个常见的交通标志)。表示“全部认识”的24人,占调查总数的24。5%;表示“部分知道”的58人(其中以认识2-3个者居多),占调查总数的59。2%;表示“全部不认识”的16人,占调查总数的.16。3%。
第三,“您认为喝酒后是否能驾驶机动车”。表示“可以”的22人,占调查总数的22。4%;表示“不可以”的76人,占调查总数的77。6%。
通过问卷调查和交流发现,村民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导致了大量的交通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难度。
(三)村民对道路交通安全性认识存在偏差
调查中发现,村民对农村道路安全性的认识与其实际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不一致。当问及“您近两年是否在道路上发生过交通事故”时,表示“发生过”的70人(事故多以轻微碰撞和刮擦为主),占总数的71。4%;表示“没有发生过”的28人,占总数的28。6%;当问及“你觉得在乡村道路上行车是否安全”时,表示“安全”的60人,占总数的61。2%;表示“不安全”的38人,占总数的38。8%。也就是说,在他们认为安全的道路上,绝大多数人却发生过交通事故。可见,村民对道路安全性的认识存在着偏差,这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村民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偏差还表现在对交通工具的使用上,当问及“拖拉机载人对交通安全存在哪些影响”时,一部分人表示“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方便村民的出行,对交通安全不存在什么影响”;一部分人表示“交通法规不太懂,不知道存不存在影响”’;还有一部分人表示“拖拉机载人对交通安全存在很大的影响,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
在调查中还发现,除了农村道路、交通设施等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外,人的因素非常明显。农村人口趋向老龄化,所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同时,随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人该地区,给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增添了很大的压力。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从车流量相对较小的中西部地区进人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短时间内难以适应。主要表现在骑自行车随意进入机动车道、任意跨越公路隔离设施、车辆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这些都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前几年,公安部推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程,让交通安全常识走近百姓家庭,但由于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村民的文化素质有限,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停留在表面上,没有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和有效平台。
(五)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有限
在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村级警务室,事实上农村交通管理力量非常薄弱。本次调查的这个县,有农村交警中队6 个,配置警力37 人,担负着17 镇,街道办事处的交通管理任务。农村交警中队现有的警力配置,只能处于应付状态,很难实现对农村 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部分乡村基本上处于失控状 态。虽然每年要组织人员到乡镇道路对无牌,无证 车辆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但管理的 覆盖面毕竟有限,成效并不明显。
(六)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不足
“康庄工程”使农村道路不断延伸,路面条件不断改善,但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通过调查所知,个村约50公里的道路上,只有11 处设有交通标志,没有一处划有交通标线,其达标率仅占2O%。一方面,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不足,影响了道路信息的提供,元法向交通参与者预告前方路况; 另一方面,发生交通事故后缺乏认定事故责任的依 据,交通参与者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同时,由于农村 道路缺乏科学规划,事故多发路段较为常见。
三,强化农村交通管理之对策
(一)建立健全农村交通管理社会化机制 理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是强化农村交通 管理的当务之急。必须建立由乡镇领导牵头,各职 能部门协作,村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参与的交通 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 主要抓,办事机构具体抓,全体村民积极参与的交通 管理格局。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 人,建立详细的交通安全考核制度。对已经暴露的 交通安全问题,组织公安,交通,工商,运管等部门进 行综合治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社会化机制。 杜心全,沈纯:农村交通安全调查报告
(二)加强乡村道路科学规划
乡村道路规划是交通管理的前提条件,各级政 府必须高度重视。通过政府的主动介入,乡镇,村委 会与规划,建设部门一起做好乡村道路的科学规划。 对农村区域内的道路建设,要实行城市建设,公路部 门和乡镇,村民委员会的有机结合。交通管理部门 要改变原来"非市政道路'不管辖的做法,增强交通 安全的全局意识。交通管理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与 乡村和相关建设部门联系,介入规划过程,发挥职能 优势,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规划设计 方案,在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加大农村道路管理执法力度
乡镇交警中队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 理,科学安排勤务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无牌 无证,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货运机动车载人,超 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 患。针对目前警力不足的现状,一方面向素质要警 力,对公安交通民警进行农村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突 出农村交通特色,培养适应农村交通管理的民警。同 时,加强对村警务室交通协管员的配备和专业培训 工作,充分发挥这支力量在农村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另一方面向社会要警力,'謦力有限,民力无穷"。结 合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 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村,组长与村民的距离最近,生 活习惯最了解,沟通最方便等优势,扩大交通安全管 理的覆盖面和效率。
(四)转变宣传理念,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是长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地方,要改变以往单一的交通安全宣传模 式。树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期性的观念,建立村委会,小组长,户户联合的交通宣传网络,把村组告示栏建成交通安全宣传的主阵地,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和沟通,形式多样,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把交通安全知识融入到村民的 生活中,送到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以改变农村交通 安全宣传不足的局面。
(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加强乡村道路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四级 标准验收。首先要完善对施工企业的监督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将不安全因素控制在施工中,确保道路 质量。同时,做好对现有道路的并线,开口等控制工作,减少交叉路口,尽量设置分隔带,拓宽道路,清理 道路两侧障碍物,保证行车视距,确保交通安全。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 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足的现状。对坡陡,弯急,路口,桥梁和穿越村庄,学校的路段,必须设置交通标志和 防护设施,尽可能在人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交通 信号灯,以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
3。加强乡村道路的维护工作。遵循修路,管护,受益相统一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实行适当报酬与 义务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把乡村道路维护任务落实 到户,明确到人,真正实现道路维护责任制。
4。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全国道 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对农村道路定 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加强农村机动车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农村机动车登记,检验和报废工作。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切实把好交通事故的源头关。通过不问断地路检路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扣留,并从严处理。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车辆管理服务上门,定期到农村进行车辆登记,检验和驾驶证的管理工 加强车辆交易场所的管理,控制报废车辆等不法车辆的交易和流通渠道,把好车辆准人关。对违 法交易市场要坚决取缔,严禁不合格的车辆进入市 场,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确保车辆质量。
2。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根据农村道路的特 点和村民出行的需求,合理安排时问,在早晚赶集,节假日,春节等村民出行高峰期,加大运力调度,增加公交车辆,缓解村民出行难的问题,降低村民乘坐 非法营运车辆的概率,从而减少事故隐患。
结束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如何借助"康庄工程"的大好契机,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创造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新农村建设保驾 护航,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崭新课题,也是公安机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本质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了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正视农村交通安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 篇4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日益完善,乡村道路发展迅速,大部分地区已实现村村通公路。但由于种种因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这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与损害。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如何呢?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的调查实践活动。
一、实地调查:
我们主要在进镇的一条主通公路上,连续两天对过往车辆及道路,进行了一系列有关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的观察和记录。
经过两天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随着农村小康生活建设步伐的加快,我镇居民的私家车拥有量也迅速增加,因而街道上日益增多的大大小小来往的车辆,再加上形形色色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围堵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乱停乱放车辆,这样就使通行更加困难,车辆之间偶有发生碰撞,因此街道交通安全就产生严重的隐患。
其中,我们也向一些驾驶员,特别是摩托车与电动车的驾驶员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十分薄弱:摩托车没有牌照,摩托车与电动车驾驶员没有戴头盔、穿拖鞋驾驶,甚至超载现象等等。
二、访亲走友:
首先,我们带着有关交通法和交通安全意识两方面的问题走访了镇上居民。我们了解到,许多人认为农村交警少,也不会过多地进行检查,偶尔检查一次还能绕道走开,所以为了贪便宜省几块钱,摩托车就没去办牌照和考驾照;而在秋季大丰收时节,大量的.货物使农民不再顾及交通安全的隐患,雇用车辆开始超载运输,人货混装;大丰收后,农民们欢喜地凑在一起喝酒吃饭,所以酒后驾车也随即发生了;有些居民为了徒方便,骑摩托车就不佩戴安全帽和符合要求的服饰了;有些还经常乱摆放车辆,使道路不畅通。
接着,我们走进了校园,询问了我们的朋友——同学和老师们。经调查发现,学生们的了解范围有限,我们老师也检讨,交通安全知识也没有过多的传输给学生们,所以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也较为薄弱。
最后,我们还了解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镇上居民的交通法制知识的宣传力度也不够,没有建造停车场,街道旁停泊处也没有相关指示和标语,因而使居民的意识不够强烈。
综合上述调查访问的情况,我们看到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特别是近年来,我镇居民的生活水平都有很大提高,科技发展的迅速,也使农村与城市的联系密切起来,而交通的作用尤为重要,所以应加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为使居民的安全得到较好全面的保障,我们应该要采取应对措施,解决居民交通意识薄弱的缺陷:
一、要加强宣传力度。
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讲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增强农村居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特别是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多次宣传相关知识,也可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学生们也可以组织起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手抄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黑板报评比等活动,加强学生自身对安全知识的了解,从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隐患。
二、要加强检查和管理。
1、可以向附近的派出所要求,让他们加强在各地的巡查,检查驾驶员及其车辆,看是否可以行驶,使酒后驾车、超载、人货混装、乱停放车辆等问题得以减少发生。
2、向政府反映,希望他们可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活动,如放映相关电影或新闻,张贴宣传册和提示标语等。同时,还可以向政府提议,可以出资建造停车场,使街道畅通,不出现拥堵;或者在指定停车地点放置类似“车辆停泊”的标示牌,或划分停车的地域等。
3、政府应向上级反映情况,加强交警对农村道路的巡逻,严格执行驾驶员的驾驶要求、车辆牌照,用检查的手段促使摩托车主上牌、考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驾车技术,进一步强化居民的交通意识和安全。
希望上述的意见,相关部门及组织可以积极采纳,从而使我镇居民和学生的安全得到较高保障,使悲惨的事故不再上演,每个人都可以在安全的交通环境下快乐幸福的生活下去。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 篇5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嵊州市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调查方法
街头观察;调查访问。
调查对象
十字路口交通协管员、交警、摩托车司机、的士司机、街头行人等。
调查小组
应彬琛、梁靖柯
实地观察
1、十字路口行人等待红绿灯时的种种表现,是否有抢红灯的现象。
2、收集整理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语、宣传语。
3、观察路口红绿灯变化时间。
调查过程
时间:20xx年2月22日14:00
地点:嵊州大道
对象:交警
问:在执勤过程中,常常会发现哪些有关行人交通的问题,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答: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十分普遍,通常情况下并没有十分严重的伤亡,但是却存在着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任何时间都不能排除没有伤亡的可能性。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如你们学生过这个路口的时候,很多都是越栏穿道,很少一部分人能等候。造成这一不良现象的原因是因为造成伤亡有偶然性,而大家的侥幸心理多于安全意识,也就是说只要大家存在这种不良侥幸心理,不去加强安全意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会很大,事故的严重性也会很大,而违反交通规则,从法律上并不可能将行人完全约束,总不能一穿轨就让行人罚款,我们执法者也只能起到一个提醒监督的作用。
小结:安全出行的保障是我们行人的一种意识,交通执法者和交通规则也只能帮助我们强化这种意识,最重要的是我们行人自己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认真遵守交通规则。
时间:20xx年2月22日15:15
地点:官河横路十字路口
对象:交通协管员
问:行人出行过马路应注意些什么?
答:大家习惯过红绿灯的路口时向右看,忽略了左边驶来的.车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大家就应该过斑马线,注意看红绿灯,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有效的交通安全保护。但是许多行人忽视了这一点,或许中国人的素质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小结:从这位交通协管员的言语中不难感受到他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因为行人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而气愤,对有些行人的行为感到无奈。遵守交通规则的确可以反映出人们的素质和思想意识,我们始终相信大家都有良好的素质,只不过意识还需要加强,我们会从最基本的遵守交通规则开始,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的不足。
时间:20xx年2月22日15:45
地点:中医院门口
对象:的士司机(停车于路边。)
问:作为司机,您对我们行人有些什么忠告或者您认为您在驾驶过程中行人不应该给您带来哪些麻烦?
答:(可能这位司机认为驾车只要注意自己就行了,无须给我们学生提出什么要求。)
小结:驾驶过程中的司机和横穿马路的行人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每一个人都有必须要树立安全意识,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都要将安全牢记心中,时刻遵守交通规则。
时间:20xx年2月22日16:15
地点:三江购物中心
对象:行人(一位中年母亲正和她的女儿在等待红灯。)
问:您是否常常叮咛女儿注意交通安全,您是怎样叮嘱她的?
答: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带她出门或让她独自出门时总要提醒几句“过马路要看绿灯再行”、 “一定要走人行道“。大概说得多了,女儿都能很好的注意这些,她上学独自过马路我很放心。
小结:从这位母亲的回答可以知道,安全意识的树立是从生活的点滴做起的,这小小的叮咛让这个女孩子注意到安全的小细节,不知不觉中小女孩与危险拉开了距离,原来保护自己,安全出行是这么简单。
时间:20xx年2月22日16:35
地点:官河直路公安大楼旁
对象:行人(一位男青年正在闯红灯)
问:您好,我们在做一个社会调查,您能谈谈对违反交通规则现象的看法吗?
答:(这位行人拒绝了我们的访问,低着头红着脸很快地离开了。)
小结:看来这位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闯红灯不仅对自己的生命构成威胁,而且给司机造成了麻烦。如果司机不能准确判断行人来去的方向,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就算判断正确,也会因为要避开行人而突然转向影响到其他车辆,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是不明智的,都是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
我们的反思
在这个短暂而又精彩的调查过程中,我俩受益匪浅。我们明确了调查目的,再一起拟定了调查方案,确定了调查方法及对象。我们走访询问街头行人、司机、交警及协管员,并实地观察十字路口闯红灯的现象。并对调查访问结果作进一步分析,在认识问题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我们自身的反思。通过这次调查我们意识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会使我们生活更有秩序,我们不能因为心存侥幸而忽略了安全意识。
从这次调查我们深刻认识到,我们必须珍爱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幸福着想,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就是要求我们主动承担珍爱生命,保护生命的责任。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 篇6
2021年1月24日,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星光立交桥底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先后与9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副部长刘钊,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周成方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1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以及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1月24日下午13时许,广西祺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翔公司)员工杨文贵驾驶一辆无号牌碧玉青色东风风行T5EVO小客车从白沙大道55号广西集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大公司)驶出,沿白沙大道南侧辅路往亭江立交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白沙大道53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时,车辆碰撞一台由颜明敏驾驶并搭载薛文婷在前方行驶的南宁8AP15(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之后驾车持续加速,连续违反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至星光立交桥底广西福利院前路段时,车辆再次连续碰撞8辆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其中有2名受伤人员分别于1月26日、2月8日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道路运输事故7日后死亡人员不列入统计范围),以及10辆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处置情况。
1月24日13时18分,南宁市交警支队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控制肇事驾驶人、协助医疗部门抢救伤员,并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周成方,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明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荣茂,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宇等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先后赶到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受伤人员得到迅速及时有效救治,事故现场于1月24日下午17时10分处理完毕,道路交通恢复正常。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无号牌东风风行T5EVO车,为集大公司待售车辆,未申领临时号牌,车身颜色为碧玉青色,车型为SUV,车架号为LWXA14AF1MZ354066,车辆制造企业为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合格证编号为WDR03P0MZ354066,合格证发证日期为2021年01月15日。
经查,该车系集大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运回待售。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杨文贵,男,31岁,住址为广西桂平市中沙镇上国村上村屯22号,祺翔公司员工。2015年1月29日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类,发证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效期至2021年1月29日。事故发生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3月19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杨文贵。
经查,杨文贵及亲属无犯罪记录。驾驶证状态在2017年6月2日有一条违章未处理。1月24日10时许到公司上班,12时许接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荣微信通知,要求其从位于亭江路的白沙汽车主题公园内的`公司开一辆已经卖给客户的风行T5EV0小型SUV车到位于白沙大道55号的集大公司换回一辆碧玉青色东风风行T5EVO小客车回白沙汽车主题公园内公司展示。12时28分许,杨文贵到达集大公司,13时17分驾驶涉事车辆从集大公司出发,出门后右转弯进入白沙大道辅道往东行驶,随后发生事故。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辅道和45号广西社会福利院前路段辅道,白沙大道为东西走向,往东为白沙亭江立交桥方向,往西为白沙友谊立交桥方向,沥青路面,当天晴天,路面干燥,能见度好,事故现场位于白沙大道南侧辅道内,有监控视频摄像。事故路段白沙大道53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限速40Km/h,白沙星光立交桥东南方向红绿灯东侧限速30Km/h。道路标志设置完好。
(四)事故单位情况。
1.广西祺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赖莲,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16号广西绿色建筑示范小区7号楼802号,实际经营场所为江南区亭江路59号综合楼一层B101号,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汽车美容,汽车维修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汽车租赁……销售汽车、二手汽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祺翔公司现有员工7人,其中韦杰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莲负责车贷金融对接和财务工作,黄子樑负责新车资源调配、采购,陈聪负责广告排版工作,马小凤负责已销售车辆的资料收集,翁值茂和杨文贵负责到4S店调车、上牌业务。
2019年9月祺翔公司开始与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合作,2020年11月租用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南区亭江路59号的场地办公,代理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业务,销售多个品牌汽车。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为祺翔公司提供购车客源,向其出租办公室并提供展厅展示销售新车。祺翔公司根据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客源与客户对接,收集客户信息并为客户办理购车贷款、购置税、保险、上牌交车。销售利润按协商比例分成。
2.广西集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权龙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南宁市白沙大道55号A幢4-5号门面,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汽车美容用品……机动车修理与维护(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
经查:集大公司为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授权一级经销商,销售东风柳汽授权的各类车型,主营东风风行牌汽车销售及汽车维修。集大公司为祺翔公司的供货商之一,双方未签订合同。祺翔公司支付集大公司1万元展示押金后,集大公司把车辆交给祺翔公司,双方签订《车辆交接书》;随后祺翔公司安排驾驶员将该型号车辆从集大公司停车场驾驶回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展厅展示销售。
3.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7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陈雪梅,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综合楼一层B101号,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保险代理业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其他有关情况。
1.小客车车辆检验情况。
经委托,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涉事车辆安全状况技术检测报告,结论为:1.小客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2.小客车转向系统工作正常。3.小客车在白沙大道45号门前铺路发生事故时5.7秒内,车辆制动踏板未踩下,方向盘可转向,车辆处于加速状态。
经委托,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还通过视频资料对肇事车辆事发过程的行驶速度进行鉴定,计算该车三段时刻车速,第一段时刻为涉事车辆在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发生第一次碰撞前的车速,为61.0 ~ 69.3公里/小时;第二段时刻为涉事车辆通过白沙大道星光立交下西南路口时车速,为110.8 ~ 128.7公里/小时;第三段时刻为涉事车辆通过白沙大道星光立交下东南路口时,车速为122.1 ~ 145.6公里/小时。
2.杨文贵血液毒品含量、血液乙醇含量鉴定情况。
经广西正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司鉴〔2021〕毒鉴字第200号)鉴定,结论为:杨文贵血液中未检出乙醇。
3.杨文贵案发时精神状态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情况。
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南医司鉴〔2021〕精鉴字第047号鉴定,结论为:案发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杨文贵驾驶未依法登记注册也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行车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超速行驶导致车辆发生第一次碰撞,之后,杨文贵随即驾车加速逃离现场,因其超速行驶,在行至白沙大道45号前路段又发生第二次碰撞。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南宁市白沙大道“1·24”道路交通事故为两起事故,第一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第二起为刑事案件。分析如下:
1.杨文贵根据公司安排前往集大公司调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规定,在行驶过程中又违反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导致车辆碰撞在正前方行驶由颜明敏驾驶并搭载薛文婷的南宁8AP15(绿牌)电动自行车,此事故为生产安全一般事故(但该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74号)有关规定,该起事故不属于调查范畴)。
2.第一起事故发生后,杨文贵驾车超速逃离现场(第一事故现场距离第二事故现场为572米,行驶时间长达13秒,在此期间杨文贵并未采取任何的制动措施,而是连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超速行驶,在案发前5.7秒,其时速达122.1至145.6km/h),其明知其超速行驶会危害公共安全,仍在城市道路上超速行驶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致5人死亡、3人受伤,此为第二起事故,杨文贵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3月19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批准逮捕。该起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
四、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责任认定。
根据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质,调查组认定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故为刑事案件而非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后续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虽然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但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中还是发现相关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1.祺翔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在注册地址经营,转移到新的经营地址后未及时设立分支机构也未变更相关信息。未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2.集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订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制定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因疫情原因未如期开展;未能对经营场所外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有效进行预判,及时整改合作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3.锐思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三)处理建议。
建议由行业管理部门对祺翔公司、集大公司和锐思公司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祺翔公司、集大公司和锐思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确保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二)商务、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汽车销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同时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管重罚。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常识、紧急情况处置等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管控,加大对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无牌照上路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行为,同时要做好违法行为信息及时通报,完善违法行为公共查询系统。
(四)各级政府要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压实责任担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排查治理本地区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成员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