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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95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马鞍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1.4.2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县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材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1.4.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1.4.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5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2.1.1指挥部组成
县政府设立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部门负责同志。
2.1.2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2成员单位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在本预案Ⅱ级响应启动后,承担综合协调组作用。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处置一般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规定上报省(市)应急管理厅(局)。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款粮和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组织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受灾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
县发改委: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供应协调,确保居民生活、抗雪救灾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电力正常供应;负责灾害期间电煤及重点企业生产用煤调运组织协调,保证抗雪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输;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建立采购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适时启动市场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开展对价格变动的预测、预警和走势分析,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和督促乡镇、开发园区做好校园校舍的除雪排险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根据灾情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安排,并妥善安排好因灾滞留学校的学生生活;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县经信局: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指导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
县民政局:建立群众互助机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保证每一名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县财政局:研究提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救助款物和应急组织等工作所需资金的建议,并按批准意见将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要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督促各物业公司及时清扫小区内道路、绿化积雪;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配合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危旧房的查险排险工作;及时修复、重建因灾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
县交运局:强化干线公路养护,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桥梁、渡口上下车道及山路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保证干线公路、农副产品基地公路的畅通。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公共客运组织,重点做好交通中转枢纽与城乡公共交通体系的衔接,确保人员及时疏散,有序流动。组织落实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对因恶劣天气造成滞留我县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实施救援。境内各大型桥梁要根据交通通行和冰雪灾害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应急措施。必要时发布通行信息,打开备用车道,免费放行车辆,指挥疏导交通。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主要农作物苗情长势和特点,制定防寒预案,组织农民和大户清扫积雪。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分片包干,对口服务,对农业园区、大户集中区、养殖小区、蔬菜基地和广大农民现场开展技术服务,从组织、技术、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到人到地头、技术到户、服务到项目,指导防寒抗冻、抗雪保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抓好重要水利设施的除险工作,及时组织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加强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加强对畜禽、渔业生产应急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现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县市场调控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内外合作项目。
县卫健委:加强健康教育,重点做好急救和传染病防治常识宣传,积极组织对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加强生活饮水安全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受灾群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容管理和卫生保洁,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和除险工作;组织力量参加主干道冰雪清除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指导冰雪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预警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灾后重建设施的规划服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打击各种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对市场商品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打击哄抬物价、趁机乱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指挥部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保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抗雪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加强防灾减灾常识的宣传。
县总工会: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开展因灾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和帮扶工作。
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动员相关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设备参加该局在建及建成未移交的主干道冰雪铲除工作。
县供电公司: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加大巡线力度,及时清除电网线路、供电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加强电网运行动态监测和调度,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市民生活和重点行业、单位、企业正常用电。
2.3工作机制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负责向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动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指挥部立即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运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治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组10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各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办为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有关材料起草、文电办理、会议通知、信息整理与报送、对外联络、气象预测预报等,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来宾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为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冰雪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生活救助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安排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灾情的核查上报,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组织发动和接收管理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
交通工作组:由县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交运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为成员单位。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城市主干道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国道、省道由县交运局负责;次干道、小区道路、农村公路由乡镇政府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行道由临街单位、企业、社区按“门前三包”划分的范围各自负责。
煤电油运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铁路、公路、水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输保障协调工作,做好电力、煤炭以及其它抗雪救灾重要物资、产品供应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公共通讯正常运行。
市场保障组: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商务局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水、气、油等公共产品的供应,启动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化情况,防止出现断档、脱销,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医疗卫生救治组: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卫健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受灾群众伤病救治、疾病防控、药品市场供应等工作。
恢复重建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抗雪救灾宣传工作、信息发布等工作。同时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指挥部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督查组:由县督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全县各单位部门的抗冻救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县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己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人。
3.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队伍准备。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5.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县气象局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预警级别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从高到低,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Ⅰ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的红色预警信号,气象台发布包括辖区在内的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Ⅱ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8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2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Ⅲ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8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4.Ⅳ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3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5毫米以上。
3.3.2发布制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3.3发布内容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3.3.4发布途径
冰雪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发布。县气象局应及时将冰雪
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发布,相关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4.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2/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2000人以上;
(2)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死亡6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6000间以上。
4.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及市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6)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县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市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4.2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4人以上、6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500间以上、6000间以下。
4.2.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4.2.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Ⅱ级响应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4.3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4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2人以上、4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600间以上、1500间以下。
4.3.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由县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4.3.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开发园区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煤炭调运和电力供应。县交运局负责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保障全县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县公安局增加执勤备勤力量,加强对重点道路、路段的交通组织和管理,加强社会面的治安巡查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警戒保卫。县发改委、县商务局负责做好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调石油生产企业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县卫健委组织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教育局及时调整学校教学计划,全县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可视情临时停课。县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
4.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终止Ⅲ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4.4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
(3)因灾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300间以上、600间以下。
4.4.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经县长同意后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4.4.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园区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4.4.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信息发布
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稳定、团结、鼓劲、正面为主的要求,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2灾情发生后,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交通状况、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1灾情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开发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书面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对于较大及以上级别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其他受灾受损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等。随后应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至响应结束前,乡镇、开发园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日16:00时前将当日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信息及时报告。报市政府抗雪救灾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按程序审定后上报。
6.2灾情总结评估
抗雪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和应对工作总结。乡镇、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的总结评估工作,县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报县指挥部,并按程序报市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政府应合理统筹预备费,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物资保障
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资的储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提前购置和储备抗雪除冰必备物品和用具。交运、公路、公安、卫健、住建等部门要准备足量的车用防滑设备,应急管理部门应储备适量的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
7.3应急力量
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方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应急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能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7.4宣传、培训和演练
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县教育局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县指挥部要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应急队伍要针对易发的险情开展应急演练。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救济救灾
县应急管理、发改等有关部门要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8.2医疗治疗与卫生防疫
县卫健部门要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疗卫生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产生灾后心理障碍。
8.3基础设施恢复
县水利、交通、住建、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水利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功能。
8.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8.5保险理赔
县财政局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进行赔付。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政府组织和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监督检查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9.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当涂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政办〔2017〕44号)同时废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2
为做好街道扫雪防冻工作,提高对突发性降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防止降雪给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不便,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造成的损失,现制定古柏街道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街道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晓忠同志担任组长,人武部部长柳云起同志担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支书、各办站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镇办,由集镇办主任黄四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街道扫雪防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街道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成立应急、宣传、后勤三个扫雪除冻小分队,做好各项责任工作。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做好扫雪防冻工作,确保街道主要道路积雪及时清运,雪后道路畅通。
三、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为全街道,包括街道集镇、村庄的主干道、各单位院落;街道范围内所有桥梁、坡道;街道对外的主要交通道路;其中韩村集镇农贸市场为重点保障,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做到雪停路通,无任何安全事故。
四、组织原则
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村(社区)、为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应成立应急小分队、除雪小分队和后勤保障小分队,由村(社区)支书实行一把手总负责。要坚持做到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如遇突降大雪和其他突发情况,要做到见雪即动,确保人员、机械、物资迅速到位,在第一时间清除道路积雪。
五、工作安排
1、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将扫雪防冻工作指示精神传达到街道每家每户。
2、接到雪情预警信息后,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需迅速做好应急措施,应急工作人员及时到达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
3、街道除雪领导小组后勤小分队需及时配置好生活所需的物资,做好后勤保障。
4、如遇强降雪,街道将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街道应急小分队,做好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5、如遇重大险情街道将第一时间上报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在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六、工作要求
1、街道扫雪防冻领导小组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2、街道开展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3、中雪降雪过程中,街道主干道路应实施每两小时一次撒盐化雪,大雪以上每一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清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街道主干道路畅通。
4、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街道主干道路和村(社区)主要进村道路应保持畅通。
5、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街道主干道路和村(社区)主要进村道路路面积雪应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街道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扫雪防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扫雪工作队伍,形成街道扫雪防冻工作网络。要做好各自辖区内单位和居民的组织发动工作,组建扫雪突击队,及时清除积雪,最大限度地减少降雪低温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级工作责任。街道集镇办和开发区进驻城管中队要进一步结合“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扫雪责任路段并落实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扫雪值班制度,尤其要安排好节假日扫雪工作,确保有备无患。
(三)认真抓好防冻防滑工作。扫雪防冻后勤小分队需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人员、车辆装备、物资全部到位。各村(社区)要加强重点地区的保障,对桥梁、坡道、交叉路口以及农贸市场、大型广告牌、危旧房居民区等区域要重点巡查,有效预防,发现隐患要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各村(社区)还需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对在田越冬作物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增温保墒,防止冻害;对大棚设施要及时卸雪。古柏中心小学需做好校舍和学生交通等安全工作。
(四)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各村(社区)要对本村(社区)内的贫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众的住房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和修缮,落实安全防护、应急安置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扫雪期间,街道扫雪防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街道大会上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3
为了保证恶劣天气下应急处置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发挥最大潜能抗灾救灾,确保储备仓库、储备物资、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江铃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组成为: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各自担负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
(一)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抗灾期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组长:
成员:
(三)人员救护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人员受伤时的急救工作。
组长:
成员: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
成员:
(五)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组长:
成员:
三、适用范围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四、灾前准备
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获取当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做到有备无患。
(一)对库区、货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涵洞,确保涵洞、水沟畅通无阻。
(二)检查仓库、站台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三)检查专用线路基、护坡及周界围墙,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对电力线路、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对办公楼的.避雷装置、配电、供水设施、车辆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
(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巡逻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五、抢险救灾
(一)在上班期间,职工或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发布有关禁令,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同时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后、双休日、节日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一方面命令值班领导立即启动抗灾救灾预案,组织在处人员对灾情进行抢险;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车辆,组织不在单位值班人员赶赴单位,进行抗灾救灾。
(三)受灾现场指挥人员、救灾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接受指令,协调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四)对压坏的仓库屋面要及时组织修复,使物资受损降至最低限度。
(五)对突发灾情,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应指令,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并根据灾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保库和自救措施。
(六)灾情特别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援。
(七)抢险救灾中如遇人员受伤时,应立即进行救护并送就近医院救治。
(八)加强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六、善后工作
(一)做好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
(二)及时动员全体人员恢复生产,做好受损工程的修复。
(三)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七、奖惩
(一)参战人员表现突出的由单位给予表彰或向上级请功嘉奖。
(二)抢险救灾中无故不到场,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者视情节轻重以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全管理部编制、修改和释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4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冬季城镇主要街路及国省干道的畅通和交通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辖区积雪清除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义县除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责分工
(一)除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城内除雪及交通道路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二)城内主要街路路面除雪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清除主要街道的积雪;乡镇(街道)除雪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交通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清除辖区内及县、省、国家级公路的积雪。
(三)城区各胡同的积雪由义州街道牵头辖区内各社区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村屯道路除雪任务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组织各村进行清扫。
(四)城内各物业小区内和公园、广场的除雪任务由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清扫。
(五)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沿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商户、住户的门前积雪清扫工作。
三、情况处置
(一)降小雪
收到上级部门降小雪(降水量在2.5mm以下)的气象通报后,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信息。夜晚降雪,次日7时组织人员清扫,主要清扫区域为街道上积雪,并做到分段集中堆放至道路两侧;辖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积雪24小时内清除完毕;其它道路48小时内清扫完毕。
(二)降中雪
收到上级部门降中雪(降水量在5mm以下,气温低于零下4摄氏度)的气象通报后,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信息。降雪开始后,组织力量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和部位撒布融雪剂。夜晚降雪,次日7时组织人员清扫,主要清扫区域为街道上积雪,并做到分段集中堆放至道路两侧,并及时清运;白天降雪,边下边扫边运输;如遇雨加雪,雪停后清扫。所有堆放的积雪必须在96小时内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指定的倾倒点。
(三)降大雪或特大雪
收到上级部门降大雪或特大雪(降水量在5mm以上,气温低于零下4摄氏度)的气象通报后,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信息。降雪开始后,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和部位撒布融雪剂,同时派人上路巡视,观察了解降雪情况。夜间降雪,次日7时组织人员清扫,主要清扫区域为街道上积雪,并做到分段集中堆放至道路两侧,并及时清运;白天降雪,雪停后清扫。全县道路96小时内清理出来,所有堆放在路边的积雪,必须在120小时内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指定的倾倒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除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雪后除雪工作的领导、监督,各牵头责任单位也要成立除雪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所分担的责任区冬季除雪工作。有关单位在完成所分担除雪任务的同时,还要搞好配合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要督促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主动承担除雪任务;县公安局要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县气象局要及时向县政府提供每日气象预报,提供短期气象动态。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除雪工作要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领导到位、组织有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力量,按时完成辖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的积雪清除任务,按时间和范围规定,及时清除外部围墙至道路中心线范围内的积雪。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各新闻媒体要对除雪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跟踪报道,对除雪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曝光。
(三)部门联动,保障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暴风雨雪等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市场监管、服务业、发改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住建、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防止停供现象;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做好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工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和要求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设施农业防风加固、农林作物和禽畜的防寒防冻以及冻后救助等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加大对城市主要干道、国省干道除运雪工作力度,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车辆分流、除雪破冰防滑等措施,减少灾害性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全力保障我县境内的安全顺畅。要做好车辆及旅客疏导工作,特别是要妥善安排好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食宿、医疗服务和紧急救助工作。做好环卫工人、交警等工作在除运雪、维护交通秩序第一线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四)提前准备,加强值班
各乡镇、各部门在降雪前,要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做好除雪物资的准备工作,保证全县积雪的及时清除和运输。降雪期间,领导小组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除雪情况上通下达。除雪期间,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杜绝有位不到位、到位不尽心的现象。领导小组成立的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每天不间断地巡视雪情,发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本预案规定执行。如有与本预案不符之处,以本预案为准。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5
为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幼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教结合;精心组织、快速反应、沉着应对”的原则,认真做好预案编制和预案演练工作。
二、组织结构
1、应急领导组组长:
2、宣传教育组组长:
3、安全保卫组组长:
4、卫生保健组。组长:
5、后勤保障组:组长:
三、防范措施
(一)建立全面的联系网络:
1、园领导和各小组组长的手机必须做到24小时开通,并告知全园教职工(包括宅电)。
2、规范应急上报电话:防火报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
3、园领导和各小组长必须备有全园家长、教职工(包括家属)、电话和手机(每位班主任也人手一份)。
(二)加强应急知识培训:
1、认真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对自己的职责要设想全面、考虑周到。做到平时防患于未然,事故发生时应对沉着,措施细致周到。
2、加强全体教职工在事故处理方面的防范应急知识培训与测试。
(三)应急物资准备:
1、设立应急隔离室。将保健室内的.观察室作为隔离室,并添置相应的物品:消毒纱布、消毒药水、包扎纱布等。
2、添置应急人员所必备的“口罩、白大褂和医用手套”。
四、应急措施
1、当台风和暴雨来临时,宣传组负责通知各班关闭教室、楼道的门窗;幼儿休息要待在室内,在楼梯、走道上行走时要小心路滑。放园时没有家长接的幼儿一律等由值班老师负责管理照应,直至家长接领。
2、总务主任、当班门卫负责对校内及大门口地势低洼区域的路面清理,防止路面积水过深,走廊通道铺设防滑垫,防止幼儿跌到摔伤。
3、后勤保障组组织教职工及时清扫散落在地的各种垃圾、丢弃物等,防止垃圾被水冲散阻塞下水道而造成排水不畅和积水成灾。
4、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校内积水和路面情况巡视检查,要及时组织清洁人员排除影响师生安全行走的树枝等各种障碍物。在地面坑、洞或窨井盖掀开处,放置标示物,以防止行人不慎绊倒或跌入。
5、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加强对学校灾前各项防护工作的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职责,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灾害事故时,行政值班人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救援和指导。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6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除雪防滑工作,保障道路畅通,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任务,使本项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宝鸡中学除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
总协调:总务处
清扫人员:全体教职工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物资保障:总务处给各部门、年级部发放清雪工具,准备防滑地毯等防滑物资。各部门用完除雪工具及时还至总务处。
区域划分:见附表
清扫要求:各部门要以雪为令,在没有踩踏时第一时间组织本部门人员在总务处保洁人员清扫出道路的基础上彻底清扫责任区内的积雪。
三、工作要求
1、除雪防滑是全校季节性工作,事关师生安全和学校形象。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开展劳动竞赛,及时、彻底清扫本部门负责区域的积雪,展示落实效果。
2、各处室全面负责本方案所分配区域的除雪清扫工作,并将积雪统一堆积到学校指定位置。
3、学校除雪防滑领导小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各部门负责区域临时做出调整,各部门要服从调整分工。
4、学校除雪防滑领导小组将对每次除雪防滑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中发现的敷衍塞责、迟到、未到的部门或个人将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益阳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桃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本县范围内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或冰冻等极端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3.2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依靠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5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水、电、油、气的正常供应和通讯安全畅通;
(4)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5)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6)保障市场商品和物资供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7)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乡镇应急机构等组成。
2.1领导指挥机构
成立桃江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县指挥部组成
政委:县委副书记(必要时由县委书记担任)。
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
副政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办主任(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长)。
成员: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的相关负责人及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督查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县旅游局、县物价局、县房产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人民银行桃江支行、桃江电力局、县地方海事处、县盐务局、电信桃江分公司、移动桃江分公司、联通桃江分公司、石油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县指挥部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县政府办负责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军队、武警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统一调度、综合协调等工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情况的发布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交通干线以及通信、电力等线路的保畅通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桃江县境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会同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监察局、县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负责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各新闻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新闻报道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及时上报灾情和灾后重建项目,统筹安排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和投资,协调做好相关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企业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气等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各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会同县稳定办等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消防大队负责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各类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铲冰除雪工作,及时调派警力参加城市道路、桥梁等重要建(构)筑物的破冰除雪工作,尽快排除险情隐患,全力开展各类灾害事故救援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险情处置,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工作,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充分利用自身装备优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送水上门等民生保障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做好全县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交通执法等工作,负责保障主要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开展城市道路及大桥桥面除雪除冰行动,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管养范围内公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管养范围内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类公路运输保障。
县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内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滞留在管辖内的司乘人员基本生活安置;做好管辖内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地方海事处具体负责采取限时、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措施,并予以公告;承担水上搜救、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巡查,维护辖区内水路运输秩序;维护抢险救灾人员、抢险船舶施工和物资水上运输的安全。
县水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设施、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灾情调查核实,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确保市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矿山、危化等企业做好防灾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县指挥部启动和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负责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及受损线路、设施的抢修,保障网络安全运行。及时与电力部门协调,确保电力供应。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在旅游行业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县物价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县工商局负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原粮加工和受灾区域应急粮油调用安排,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
县畜牧局负责畜禽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畜牧水产业的灾情调查核实。
县房产局负责全县县属直管公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工作。
人民银行桃江支行负责会同县金融办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桃江电力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电力供应,督促重要、高危用户做好应急电源的准备;及时组织电网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
县盐务局负责全县生活用盐的正常供应,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道路融冰除雪工业用盐的供应。
电信桃江分公司、移动桃江分公司、联通桃江分公司负责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通讯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石油公司负责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2综合协调机构
2.2.1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期间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相关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设立协调组、综合组、值班组等下设机构。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4)建立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6)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7)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抗灾救灾的应急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拟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及内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
(8)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评估工作;
(9)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机构
积极组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应对评估等工作,为县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2.4各地应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灾害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即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3.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1厘米以下)。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县境内主要城镇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特别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县政府应急处置的。
3.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铁路运输秩序,本县境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城市或车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县境内较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特别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3℃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县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本县县内与县外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县境内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特别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省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5℃以下。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3)造成全县交通基本瘫痪,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的;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全县电力设施基本瘫痪,对全市和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范围内交通或供水、供气基本瘫痪;或者造成全县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特别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省政府或国务院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监测预警
(1)县气象部门要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网络、电视等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县交通、电力、住建、农业、林业、商务、畜牧、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3)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我县气候实际,定为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视情宣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警戒期,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造成影响的信息收集;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县交通、电力、住建、农业、林业、商务、畜牧、广电、公路、地方海事、通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3)各乡镇人民政府、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3预警支持系统
加快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向市政府及市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1)县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或副政委、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公安、交通、住建、农业、林业、畜牧、商务、广电、电力、公路、地方海事、通信等部门(单位)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县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县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桃江中队、消防大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由本级指挥长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迅速做好危房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工作,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低温雨雪冰冻围困的群众。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防灾救灾情况等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1.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按照省、市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人民政府全力以赴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5.2分类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县气象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交通、公路、地方海事等运输管理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电力、广电、通信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必要时提请县指挥部协调增派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电力、通信设施的抢修及恢复。
县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住建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盐务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全县生活用盐以及道路融冰除雪工业用盐的保障和供应。
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5.3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信息报告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灾害冰冻发生后,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在2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4.1气象信息
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气象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2交通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县内公路、内河等运输线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地方海事等部门应于事发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公共设施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农林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其他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指挥协调
5.5.1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或县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应急处置
(1)气象信息监测
县气象部门继续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县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县内主要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县内主要公路畅通,必要时组织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住建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交警部门要与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地方海事部门加强辖区水路和水上运输的管理,确保辖区内人员、物资等运输的安全畅通。
(3)能源物资供应
县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确保煤炭、电力、油气等能源物资的供应。
(4)基本生活供应
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商务、粮食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县交通运输、公路、住建、电力、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公安、交警等部门应为应急抢修车辆的通行提供保障。
(6)医疗卫生救援
县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7)社会治安维护
县公安部门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危房户、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及时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出现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公路、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驻桃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应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动用驻桃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由县人民政府提出需求,通过县人武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
(10)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5.3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县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县各地、各部门(单位)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桃部队和中央、省、市驻桃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县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应对灾情,县指挥部或县政府迅速报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县(市)区给予支援。
5.6社会动员
各级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县气象主管部门发布。
(2)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防灾救灾工作等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交通(含城市公交)、公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桃江人民广播电台、桃江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4)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应确保防御低温雨雪冰冻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短信的发布工作。
(5)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
5.8应急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人民政府或县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具体按照《桃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2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县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6.3基础设施恢复
县电力、交通运输、住建、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设施受损较严重时,可提请县指挥部协调增派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电力设施的抢修恢复。公安交警等部门应为应急抢修车辆的通行提供保障。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保险理赔
保险企业要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县直部门应急救援中队及乡镇应急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驻桃部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实施。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有关财政保障应急办法组织实施。
7.3通信保障
县电信运营企业应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具体按照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办法组织实施。
7.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7.5电力保障
县电力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物资装备保障
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住建、电力、公路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应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重点区域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先保障抢险运载车队(车辆)通行,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7.8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住建等部门应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县指挥部应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8.2调查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
8.3奖惩
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