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笔构网

2025-03-20方案

请欣赏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精选10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和《宜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市森防指办字[20xx]2号)的要求,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今春防火期安全,现将我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全区对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每年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也是全国重要事件安排时期,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李民副局长任组长,工作人员由防火办、工作站、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制定了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对整个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2、结合党十九大以来的“怕、慢、假、庸、散”作风建设,区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加大宣传、总结经验。就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资金投入、生产性用火的审批手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3、为更好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我区与各镇、场、企事业单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要求报送各自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

1、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宣传中心为森林防火工作发表了一期新闻报道,还结合我区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在玉盘广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日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利用乡镇垃圾清运车开展防火巡回宣传,通过播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发放各类森林防火宣传册,在日常的工作中随时随地宣传森林防火,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500余台次。还结合景区LED屏,在相对应的时间点,有侧重点的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3、利用我区森林防火短信平台,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在森林防火的重要节点,以短信的形式,将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要求,及时的传达给乡镇、村的各级领导,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000多人次,并将宣传的重点具体到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户和旅游经营单位。

(三)、强化制度队伍建设,充实防火物资,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根据《关于推进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赣林火发〔2017〕17号)有关要求,全区相关单位在维护好原有扑火器材的基础上,新添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

2、组织专业队伍和基层有实战经验的护林员、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和演练,修订全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大大加强了全区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积极推进专业队营房建设,现已进入规划公示阶段,为全区专业了队标准化建设迈了一大步。

(四)、强化火源管理,加大对擅自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1、严格生产性野外用火的审批程序,并在春节、清明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审批,至今未发生因炼山等生产性野外用火而发生的森林火灾。

2、区森林公安分局坚决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十二字方针,加大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在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20xx年春季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圆满完成,达到了良好的效果至今尚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2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記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18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2018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3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职责分工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近的以青壮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书记、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xx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森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进路口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经督查人员和被查村居签字留存,在全处进行通报,并作为护林员及各村居年度考核依据;督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00-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4

为提高乡村地区消防安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发挥,降低乡村火灾起数,增加及维护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经镇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夯实乡村消防公共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提升乡村地区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1、全面编制、落实乡镇消防规划。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将消防规划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消防规划或编制消防专篇,严格组织实施。

2、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

(1)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依托安全生产监察办公室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指定消防专管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坚持加强政府管理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乡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村委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2)大力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综合承担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综合救援等职能,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到20xx年底,要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建成有固定人员、有器材装备、有站舍车库、有经费保障的专职消防队。

(3)全面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和机会回报等激励。20xx年底,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依托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50%以上的其他村、自然村应当基本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村、自然村要配备具有灭火功能的车辆。

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面摸排本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底数,掌握“欠账”情况,结合市政自来水建设,将市政消火栓与市政自来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xx年底,主要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所有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至少建设2只市政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要依托附近池塘、河流设置天然水源取水口。

(2)加强乡村道路建设。结合乡村道路“村村通”建设工程,加大连村入户力度,新修道路要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行要求(宽度不得小于4米),已建道路不满足宽度条件的要采取措施增加宽度。道路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石墩、限高等永久性路障,已设置的要予以拆除或采用可移动、易开启的设置方式。

(3)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加强消防通信建设,配齐必须的通信器材。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要全部纳入到消防力量统一调度中,实现村、自然村与乡镇信息互通,乡镇与县消防力量实时调度。

(二)排查整治重点领域

根据乡村地区火灾形势特点,确定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老旧房屋集中区域及临时安置点、商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九类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挂牌整治、层层包干、联合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合用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住宿与其他功能场所未进行物理分隔、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各乡镇要加强新建合用场所的管控工作,通过前置审批程序,指导新建合用场所将住宿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进行物理分隔,鼓励住宿部分采用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2、居住出租房。指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要以群租房为主要对象,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为重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3、老旧房屋及临时安置点。老旧房屋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参照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将老旧条件限定为2000年12月31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老区、老街、老民宅)。临时安置点指用于临时安置当前无固定住所群众所建设的安置用房。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房屋建筑构件采用易燃材料等隐患问题。

4、商市场。指各类商品的集中销售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电、违规动火、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车道堵塞、未配备相应消防设施等。

5、社会福利机构。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场所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完整好用等。

6、寄宿制学校。指学生除了学校规定和法定放假休息时间外,在校住宿、吃饭的学校。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安全出口是否堵塞,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规范完整好用等。

7、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等。

8、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以及充装站、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是否取得合法许可手续,是否违规住人,是否与周围建筑保持规定距离,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储罐装置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到位。

9、劳动密集型企业。指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玩具、电子、纺织等生产加工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生产仓储功能混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于上述九类场所要逐村逐街全覆盖,对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

10、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xx〕39号)、《关于印发阜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阜安办〔20xx〕59号)和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市消防支队《关于加强火灾防范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阜消防〔20xx〕10号)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重点整治。集中组织清理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在适当位置划定电动自行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新建居住类建设工程,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10号)要求,必须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加强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消防宣传集中培训。定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各部门人员、村委会人员、乡镇安监办人员、网格员等进行消防宣传轮训。围绕消防组织建设、火灾预防工作等内容,开展“四个一”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授课、进行一次逃生疏散演练、体验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年底前完成培训率100%,培养一批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

2、全面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根据《阜阳市级消防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方案》(阜公办〔20xx〕18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教育“七进”工作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53号)要求,组织网格长、消防民警、专职消防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针对合用场所、群租房、在建工地、装修装饰工程等“不放心”场所,逐户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签订安全责任书。结合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将消防知识送进学校。要紧盯杨(柳)树飞絮、午收、乡镇农村集会、节庆日等重要时段、节点,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流动广播等方式向农村群众普及防灭火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3、不断丰富消防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乡镇专职消防队点多面广、置身群众的优势,将宣传活动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开展“入门入户”宣传活动,实现《消防常识二十条》《居家消防安全挂图》等常识性的消防宣传知识“村村上墙、户户张贴、人人学习”;将消防宣传纳入治安巡逻,把专(兼)职消防员合理编入到治安巡逻队。要充分利用社区、农村的公务栏和广播,让宣传条幅挂起来、消防知识贴出来、火灾提示响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乡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xx〕13号)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xx〕87号)要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严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要把各项工作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指定负责人。具体工作由乡镇政府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对于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全面发动网格员、安监员和派出所、职能部门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拍照留存。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道路改造情况同样拍照建档。以上排查和整改情况要建立专门档案,统一管理。

(三)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推动有进度、开展有力度。对现有问题,要在明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认真总结分析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持续推动,有效改善和提升乡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xx区20xx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风险预警、加强化解防范,组织力量积极参与校园防火工作,特制定我校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内的防火督查,全面落实我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防控能力、消防安全意识和我校消防基础建设水平,促进各我校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完善防火安全工作制度;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确保我校在全国和全市“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时间阶段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1、学校结合实际,迅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对校内重点部位要完善消防管理制度、配齐消防灭火器材,做好疏散演练等工作。做好校园安全督查工作,将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及时整改,做到时间、责任、人员、资金、措施“五落实”。

2、强化重要时段监管。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要坚持校园的安全巡视和值班制度。收集本单位及周边治安信息。

四、工作要求

加强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设学校及周边治安良好秩序。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认真落实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格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安全防范管理手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2、对应急报警按钮装置、消防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消防设施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技防、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物防设施坚固有效,形成“三防”(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3、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查一次电器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切实排除火灾隐患。对校园内的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电脑房、办公室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4、成立检查组,结合“20xx—20xx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检查,在春节、元宵、全国和全市“两会”期间,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的专项检查。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将工作中的各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以及发现发生的问题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全面落实师生安全教育,努力增强应急防范能力

1、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公安部等6部门《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学校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等安全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寒假学消防安全过大年”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完成一份寒假消防作业。

3、增强家长监护意识,进一步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职责。运用家校互动平台、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形式,提高家长火灾防范能力。

4、定期开展全校性消防、抗灾、防暴等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到师生熟悉疏散线路、应对有序、遇事不乱、处理得当。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14年至2015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14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2015)。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XX〕44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筑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结合哈巴河县消防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治理突出火灾隐患问题,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力维护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至5年的持续发力、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农村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压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治理有效开展,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到“十四五”末,全县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长期向好。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治理、平安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完善乡镇消防监管机制,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强化对小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的日常监管。乡镇政府要结合综治中心建设,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和村级事务、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督促指导村委会、警务室、专职联防队及网格员、十户长、楼栋长等基层组织力量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做实消防安全末端管理。

(二)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公路、供水、供气、信息、通村组硬化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在村内主要路口和住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消火栓或消防水鹤,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利用河湖、水渠、水井等水源,建设消防水源。要结合村村通公路等工程,及时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限宽障碍物,保障乡村道路满足4米宽度和高度要求,力争紧急情况下应保障消防车辆能够达到30km/h的速度,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辆能够顺利到达火灾现场,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和蔓延。

(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各乡镇要依托“平安乡村”建设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火灾隐患治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农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特别是对农村新建、搬迁的工业项目和公共建设工程项目,要强化源头管理,防止将火灾事故风险转移到乡镇农村。要组织开展小区(楼院)、村民住宅、出租房等居住场所,开展“三清”活动,即清理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电缆井、管道井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清理屋内、楼梯、过道、门厅、安全出口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老化的液化气软管阀门,非法储存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等。

(四)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委会、驻村工作队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店面、小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村小组要每周组织网格员深度应用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模块,对小单位、小场所和小区(楼院)、村民住宅、出租房屋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做好登记,告知当事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处理。

(五)改造农村老旧电气线路。各乡镇要将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动整治农村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同时,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集中充电,切实解决电气火灾隐患风险。

(六)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独立感烟报警器在火灾初期能早发现、早报警、早疏散,以及简易喷淋系统能够有效的控制初起火灾事故,防止火势蔓延的作用,积极推动在农村村民住宅、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等“九小”场所,以及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农村建筑,推广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提高火灾初期预警和处置能力。同时,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独立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提高正常工作效率,确保切实发挥作用。

(七)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镇、木结构农村密集乡镇、历史文化名村、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古建筑农村,要按照《乡镇消防队》(GB/T_35547-20XX)标准,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落实政策和经费保障,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落实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抢险救援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提高周边农村的消防安全条件。一般乡镇、行政村要依托武装部民兵、治安联防队员、村警务室民警等,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健全落实业务培训、训练演练制度,规范应急联动处置程序,确保一旦农村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村文化活动室、村民服务活动中心或警务室等建设内容。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乡村民俗活动和119消防宣传月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引导村民关注各级消防微信公众号,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邀请社会消防宣讲机构,开展精准化的消防安全“送教”活动,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针对精准帮扶贫困人口和农村留守儿童、老人,要定期组织开展入户宣传、面对面培训,提高重点人群自防自救能力。各行政村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警示标语或消防宣传挂图;每月要利用村广播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灭火常识,提醒村民做好防火工作,大风天要利用农村广播播放“禁火令”、火险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抓好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诀”、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的安装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要依托农村文化室设立消防宣传服务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由村民参加的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感的有力抓手。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切实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积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街道、乡村消防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XX〕31号)、《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XX〕44号)、《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XX〕4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65/T3163—20XX)等地方标准,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网格化”治安巡逻防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全面提升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考核评比。各乡镇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平安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示范县和示范村镇创建等检查考核内容,并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切实发挥考核杠杆作用,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9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农村火灾管控实施方案 篇10

为全面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冬春校园消防形势稳定,按照省、市消安委工作安排,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按照行业主抓、学校主责、师生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发生严重冲击公共安全和群众心理底线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小火亡人和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开展校园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建构筑物、违规改变场所使用性质等问题,督促学校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针对本校食堂、礼堂、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和校内小型经营场所等重点部位,分领域建立各类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紧盯不放,形成闭环。

2、深化高层建筑整治。各地各校要深刻汲取台湾“城中城”大楼火灾事故教训,严禁在学校高层建筑闲置区域和楼道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要对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设施、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开展定期测试、巡检,确保任何时候完整好用;积极配合属地消防部门将学校高层建筑和隐患信息录入贵州省建筑信息平台,动态跟踪隐患问题整改。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和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3、深化易地扶贫安置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联合相关部门专门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有序推进安置点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重点排查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等问题,督促安置点学校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宣传和巡查。

4、紧盯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和“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假冒伪劣充电器、插座和取暖设备等问题。

5、持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地各校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电动车在校园公共区域、楼道等处违规停放充电,坚决杜绝电动车进电梯等行为。

(三)减低用火用电火灾风险

6、规范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完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纳入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要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开展培训,规范工作方法,明晰管理责任。

(四)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7、抓实教职工生消防安全培训。各校要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宣传户外公益广告牌,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要积极利用主题班会、“消防安全示范课”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观看消防警示教育片;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布置寒假消防安全作业,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要教育引导师生爱护森林草原,杜绝因祭拜、上坟、野炊等户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工作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照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效影响全年火灾形势稳定,事关我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战略大局,各地各校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指挥。

(二)加强协同配合,开展综合整治。各地各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条块管理。健全信息互通、情况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考核督导,严肃问责追责。各地各校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约谈,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市属学校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每月15日前要向市教育局安稳科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联系人:xxx,邮箱:xxx,电话:xxx。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