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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篇1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提高师德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此考核评价方案。
二、考核评价对象
各院系部任课教师。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师德表现、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出勤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学工作。
四、考核评价原则
1.坚持全面、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实行专家、教师、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遵循特点、分类评价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考核评价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占10%左右,当年受处分或者有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可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及计分表
注: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由学生评价、专家评价、教师评价、三部分构成,分别给予权重系数为0.4、0.4、0.2。
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定量和定性等多个评价主体,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校的绩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县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等。
四、考评时间
每年6—7月份进行。
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屯昌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孙成银(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蒙运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俊洁(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公宝(县教育局局长)
卢晓莉(县人劳保局副局长)
王莲(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令亲(县监察局执法工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评专门工作小组,吴公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专门工作小组由吴公宝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卓荣、刘宏晖、王雄富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劳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准备。各学校要进行全面动员,对照考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撰写学年度工作报告。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校长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对学校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然后全校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校长在述职后自评打分,()对照《校长自评分数表》逐项说明自评分数情况。
(三)社会测评。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社区领导、社区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12名,听取学校工作述职,结合平时对学校工作的了解进行考评。
(四)查验。考评组在认真“听”述职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采取“看”、“查”、“问”等方式,深入接触有关人员,对被考评学校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评议准确、保证质量,达到发扬成绩、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评分并定等次。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组满分为80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社会测评满分为10分,三个考评综合之和即为学校的考评得分。全县各学校按中学和小学分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学校考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写考评报告。由考评组撰写考评材料,内容包括该校及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考评等次等。考评报告经考评组初审后报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学校考评等次。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学校绩效工资和对学校领导使用、调整和晋升的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小组应由若干正直、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观实施考评工作。
(三)引导学校教职工正确对待考评,以考评促进学校发展。
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篇4
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通过考核鼓励和促进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六、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绩效考核与月常规考核结合,采取考评组、教研组、年段集备组、学生、家长等多元评议等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检查、抽查、问卷、评教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
(二)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等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4.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以学年度进行统计计分考核并评定等交。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分不满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次。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校园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职责制,根据《交城县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潜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科学管理、程序规范,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资料
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状况。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科研潜力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等方面的潜力;教育教学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作业,认真辅导,认真测试,认真反馈),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校园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履行职责的状况;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参加教研活动和备课活动的表现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成绩、学科素质发展、综合素质发展、创新潜力发展、班级进步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风建设状况,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附:师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的;
(4)向学生摊派、推销教辅资料的;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托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5)当年所带班级发生较大安全等影响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8)无故不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不服从校园工作安排的;
(9)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0)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校园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组长:夏冬兵
成员:柯先明
成员:夏日红王自贵许成法吴信保夏左胜
五、附: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庐江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分细则》,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师风师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校园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1分/次,体罚扣0.5分/次,严重体罚扣2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1-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语言不礼貌,拨弄是非,语言有损校园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1分/次。未完成规定教育科研任务扣1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0.5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直接考核为不合格。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课(30分)
全体教师务必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保证在校时间。
(1)考勤实行一日四签。教师务必按时签到,不得代签。签到时间:按《白山镇小学作息时间表》为准,教师务必在正课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务必在早读前到校。
(2)实行书面请假制度。教职工有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并委托校务工作及教学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务必及时补请假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误由委托人负责。
(3)会议、集会、集中学习、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0.5分。
(5)特殊状况2—4倍扣分。如:突击工作缺勤,迟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误,上班时间离岗,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课时纳入总工作量中)。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师总数,得出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1)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2)教师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过程、业绩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重点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职责心,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重在考核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以及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教学成绩等,并量化为分数。
教师所所工作在校园和中心校园的各项检查中存在明显问题或被通报批评将酌情扣2、4、6分。
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试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镇中等以下,将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减分)
1、信息报道所发表文章按镇、县、市、省分别奖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奖计入。
2、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动及教研论文发表交流,获奖的按镇、县、市、省、国家分别奖励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贡献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1、1.5、2、2.5、3分奖励。
4、校园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击性加班,根据工作事务的轻重,酌情奖励,每次最高可奖励1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4项加分累计可超过10分。
5、各类公开教学活动教师主动开课的,以校、镇、县、市分别给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奖励。
上列奖项加分各种证件由个人带给,教导处备案。且只在每学期末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间不再加分。
校园在学期末将根据个人得分上报,发放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
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 篇7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贴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校园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园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马集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尚友
副组长:刘从永刘树成张智
组员:张培运刘占田志林刘维富常天敬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校园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校园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
同类校园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资料,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校园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马集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马集乡人均水平等有关状况,分配到各校园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校园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校园层次和实际运作状况,由同类校园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校园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状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校园(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校园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园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状况、工作态度、职责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状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状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必须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务必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务必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职责部门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校园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校园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校园考核组成员,务必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状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校园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校园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校园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状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